看板 Gossiping作者 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驕傲-92共識)標題 [新聞] 謝依涵殺人 媽媽嘴老闆被判連帶賠償368萬時間 Thu Jun 15 12:51:12 2017
謝依涵殺人 媽媽嘴老闆被判連帶賠償368萬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25585?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2017-06-15 11:34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
震驚社會的八里雙屍案,被害人張翠萍的母親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最高法院維持一二審見解
,判決雇用謝依涵的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2、陳唐龍和彭元忠三人,應與謝依涵連帶賠
償張母368萬多元及加計利息,全案定讞;至於被害人陳進福的二個兒子提告求償部分,一
二審判媽媽嘴公司和謝依涵連帶賠償315萬元多,最高法院廢棄,發回高院更審。
陳進福的二個兒子提告求償案,為何會被廢棄發回更審?最高法院指出,合議庭確定本案僱
用人應和謝依涵共同負連帶賠償責任,可是二審判決認定呂炳宏並不是僱用人,而是媽媽嘴
公司為僱用人,判決媽媽嘴公司和謝女負連帶賠償責任,但全案經調查,媽媽嘴公司在案發
當時並沒有登記飲料店營業項目,而呂炳宏在刑事案中也自陳和謝是僱傭關係,二審判決理
由前後矛盾,應該廢棄,因此發回更審調查到底是誰應該和謝依涵負連帶賠償責任。
在媽媽嘴咖啡店工作的謝依涵,在一O二年二月十六日晚上,在咖啡中加入安眠藥給陳進福
和張翠萍夫妻喝,再將二人扶到店外淡水河邊紅樹林殺害,案子歷經四年審理,謝三度被判
死刑,但最高法院今年四月間維持更二審判決,援引專家的心理評估鑑定,認定謝女已認錯
反省,且親友同事對她「零負評」,判決謝女無期徒刑定讞。
張翠萍的母親高齡七十七歲,在案發後提起民事訴訟,呂炳宏等人抗辯,創業初期成立媽媽
嘴咖啡店和媽媽嘴公司,經營咖啡銷售及咖啡豆批發,而謝是受雇於媽媽嘴咖啡店,他們三
人個人不應負賠償責任,但一二三審法院都認定,呂炳宏等三人合夥共同成立咖啡店和公司
,與謝依涵有實質的僱佣關係存在,呂炳宏等三人應和謝對張母連帶賠償喪葬費、扶養費及
精神慰撫金共368萬多元。
呂炳宏先前在高院判賠時曾感慨說,謝依涵「把我們的店當成犯罪場所,我卻必須因為被她
利用而付出代價,當然不服氣啊!」並質疑員工殺人扯上公司,僱主要連帶賠償,「不知以
後該怎樣僱用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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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人的驕傲-92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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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124: 員工殺人老闆要賠錢 哈哈哈1F 06/15 12:51
推 iSad5566: 這就是文組法律系教出來的文組法官 大家看清楚囉2F 06/15 12:51
→ waijr: 那法官判決殺人犯免死出來又再殺了 法官薪水要連帶賠償嗎8F 06/15 12:52
推 rhox: 八仙被停業啊,偉哉台灣法官9F 06/15 12:52
推 CtrlX: 這真的要站出來抗議了 事前根本沒有要殺人的徵兆阿11F 06/15 12:53
噓 iSad5566: 推文一堆法盲多去讀書好嗎? 法條就是這樣 不滿找立委啊15F 06/15 12:53
→ waijr: 你沒有前科 人家雇主怎麼知道你可能會想殺人16F 06/15 12:53
推 VVizZ: 鬼島就這樣阿19F 06/15 12:53
推 sellgd: 呂有沒有缺錢賠,我想匯千元給他21F 06/15 12:53
推 Dimitre: 真的雖洨 怎麼鄭捷父母一毛都不用付22F 06/15 12:54
→ ooxxman: 什麼鬼? 老闆要負責?23F 06/15 12:54
→ vickhus: 公務員犯法,總統大老闆需否連帶賠償?24F 06/15 12:54
→ zegale: 律師也說這條打不過25F 06/15 12:55
推 togmogo: 跟軍中連坐罰有點像27F 06/15 12:55
噓 cp109: ...28F 06/15 12:55
推 cul287: 司法讚讚讚 殺兩人的臭鮑不用死刑29F 06/15 12:55
推 CtrlX: 要先大家出來強硬抗議吧 幫賠不就默認了30F 06/15 12:55
噓 iSad5566: 一堆法盲連判決書都沒看就高潮囉 笑死 考不上法官哭哭喔32F 06/15 12:55
推 superww: 為什麼老闆要連帶賠償?無法理解34F 06/15 12:56
→ delta0521: 謝沒前科、事前完全沒徵兆都判賠了,以後誰還敢雇用35F 06/15 12:56
推 waijr: 那這樣是不是阻止更生人再回到社會 因為有犯罪老闆要負責36F 06/15 12:56
噓 jimmmy: 親友同事對她「零負評」38F 06/15 12:56
→ waijr: 那更生人就只能繼續犯罪為生40F 06/15 12:57
→ drigo: 員工殺人,老闆連帶賠錢,以後好玩了。41F 06/15 12:57
→ madden: 少假喔,有做愛過,對吧???42F 06/15 12:57
噓 kipi91718: 鬼島法官 那被打死的小偷的父母 為何不用賠錢?43F 06/15 12:57
推 silentence: 台灣司法真的很棒 那天旁邊騎車摔死了也要付連帶責44F 06/15 12:58
→ delta0521: 雇用精障更糟,他減免刑責,老闆反而賠的更多。45F 06/15 12:58
噓 kingbing: 臺灣的法官的下限,真的深不見底。47F 06/15 12:58
噓 chu630: 這法官真的...呵呵48F 06/15 12:58
→ garone: 成人犯罪,父母沒有連帶責任,雇主卻要負責,這是什麼道理50F 06/15 12:58
推 Ronniecf: 看過判決書的可以解釋一下嗎51F 06/15 12:58
推 chigo520: 說人家盲的也解釋一下為什麼吧53F 06/15 12:59
推 flydragon198: 要僱用員工還要負責他會不會去殺人..............54F 06/15 12:59
推 vikingman: 鄭捷在捷運上殺人,捷運提供場地讓他殺人要不要也賠錢57F 06/15 13:00
→ laechan: 法官這個職業社會評價超爛,快跟記者差不多了59F 06/15 13:00
推 probsk: 這樣以後教師性侵學生學校是不是也要賠償啊?60F 06/15 13:00
噓 kakoiee: 台灣法官 弱智至極62F 06/15 13:00
→ SuperUp: 為了免死「零負評」都說得出來... 不如直接說是聖女吧64F 06/15 13:00
推 kurtsgm: 欸上面說的我覺得有道理欸 教師性侵學生的話 學校要負責65F 06/15 13:01
推 yoyoflag: PTT罵人被告 版主也要連帶賠償66F 06/15 13:01
→ drigo: 補教老師性侵學生,補習班連帶賠償!68F 06/15 13:01
噓 suio: 這....這三小?69F 06/15 13:01
推 nildog: isad大,是帶風向嗎?還是反串,邊罵邊護航~71F 06/15 13:02
推 Tenging: 親愛的法官看一下這裡 幹你娘親72F 06/15 13:02
噓 ChingNien: 我想請教一下法官怎麼面試沒有前科的員工73F 06/15 13:02
→ akway: 建議7-11員工殺人 統一也要附帶賠償74F 06/15 13:03
八里雙屍案 媽媽嘴老闆判決連帶賠368萬元定讞 - 中時電子報
新北市八里雙屍命案,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民事求償,一審判媽媽嘴咖啡店負責人呂炳宏及2股東免賠,但高院認為呂男等人因監督管理疏失,2度錯失避免悲劇發生的機會,逆轉改判須與謝依涵連帶賠償張母368萬810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日駁回定讞。另一被害人陳進福的兒子提告求償部分,高院判決「媽媽嘴企業公司」須與謝 ...
推 ez321: 法官扯77F 06/15 13:03
→ ChingNien: 然後請教一下法官怎麼督導?怎麼看出員工有殺人動機?78F 06/15 13:03
推 Moratti: 好扯喔 干老闆什麼事啊 有哪一件殺人案 老闆也要賠償79F 06/15 13:03
→ kingrichman: 建議用到大法官釋憲層級
雇主應該負連帶責任應該是指員工執行業務範圍內的過80F 06/15 13:04
噓 easy101: 扯到爆 明明是下班後的行為82F 06/15 13:05
推 togmogo: 這法官怎麼沒被淘汰86F 06/15 13:06
推 vickhus: 理由是犯案行為與執行職務相關!什麼?!90F 06/15 13:07
噓 skfyeat: 幹這老闆太雖小了吧?這三小判決91F 06/15 13:08
推 waijr: 你開餐廳經理要和熟客social 老闆應該禁止他這樣做嗎?92F 06/15 13:08
→ xxctsd: 法條早就該修改了,立法委員都裝死93F 06/15 13:08
推 nildog: 應該是從認定被害人會來咖啡廳喝咖啡,是信任這家店的安94F 06/15 13:09
→ nildog: 全,誰知道喝到被下藥的飲料,還被殺害,且有員工看到被96F 06/15 13:09
→ waijr: 又不是在上班時間犯案 老闆怎麼管他阿?97F 06/15 13:09
→ nildog: 害人的掙扎卻沒通知,認為場所管理人沒盡到保護顧客的安危~98F 06/15 13:09
→ JokePtt: 偉哉! 此判決超乎世界之外...101F 06/15 13:10
→ nildog: 是犯罪人利用上班的機會實施犯罪行為,而店長卻沒有注意102F 06/15 13:10
推 jehow: 這啥小 哪條封建法律 老爸老媽要不要連坐104F 06/15 13:11
推 pipitruck: 某樓解釋得太好惹 咖啡店老闆應該要保護客人安危105F 06/15 13:11
噓 taiwan009: 這案用雇用人責任判是有問題的,根本原因就是陳女和陳男兩人曖昧關係造成媽媽嘴受害106F 06/15 13:11
→ jehow: 咖啡店要負責客人安危 這更扯 走在路上怎樣不就可以國賠了108F 06/15 13:13
推 flux: 先進國家109F 06/15 13:14
推 tofut: 聲請釋憲111F 06/15 13:14
八里雙屍案 媽媽嘴老闆判決連帶賠368萬元定讞 - 中時電子報
新北市八里雙屍命案,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民事求償,一審判媽媽嘴咖啡店負責人呂炳宏及2股東免賠,但高院認為呂男等人因監督管理疏失,2度錯失避免悲劇發生的機會,逆轉改判須與謝依涵連帶賠償張母368萬810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日駁回定讞。另一被害人陳進福的兒子提告求償部分,高院判決「媽媽嘴企業公司」須與謝 ...
推 prog: 衰小XD113F 06/15 13:14
→ jehow: 要看因果吧 謝依涵跑去殺客人老闆賠 殺人犯殺人政府有沒賠阿115F 06/15 13:15
→ JokePtt: 如果依照跳樓死 死者家屬要賠屋主的邏輯 那今天兩位死者118F 06/15 13:16
推 shamanlin: 這判例神了,只因為是雇傭關係就要連帶賠不管是否業務119F 06/15 13:16
噓 easy101: 以後老闆要用機器人了 機器人殺人才是老闆要負責120F 06/15 13:16
→ shintz: 台灣的法官真的很讚,超世界一流的水準阿121F 06/15 13:16
→ shamanlin: 相關,以後雇員工除了要良民證外還要24小時監控員工有沒有跑去殺人,不然就要賠錢啊122F 06/15 13:16
→ shintz: 這種詭異的判決不知道其他國家敢不敢引用lol124F 06/15 13:17
→ JokePtt: 好死不死的 要跑來店裡給謝殺 那死者家屬不是也應該負責125F 06/15 13:17
噓 ppt0726: 員工曾看到張翠萍臉色難看,掙扎,員工沒有理會也沒通未126F 06/15 13:17
噓 MrBushido: 就說台灣社會的亂源就是法官跟記者阿 ZZZ127F 06/15 13:17
→ ppt0726: 盡監督之責,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好瞎128F 06/15 13:17
→ MrBushido: 臉色難看.掙扎也有可能是肚子痛啊 怪了129F 06/15 13:17
→ JokePtt: 造成咖啡店營業損失跟商譽損失的賠償嗎?! right?130F 06/15 13:18
噓 taiwan009: 這案會讓台灣廣大的中小企業主和小商號行號負擔無限責任,以後人人自危131F 06/15 13:18
推 nildog: 場所管理人本來就要負責顧客的安危,一個顧客來你店裡消133F 06/15 13:18
噓 cwind07: 台灣社會的亂源是法官跟媒體沒錯 這兩者都毫無制衡能亂搞134F 06/15 13:18
→ nildog: 費卻因此受傷,你既然靠顧客賺錢難道不用負責?135F 06/15 13:19
→ jehow: 好可怕 變成馬後炮判決 連臉色難看都可以扯進去136F 06/15 13:19
→ shamanlin: 當然不用負責啊,監督之責是監督業務範圍內跟環境安全有人蓄意殺人這要怎麼監督?137F 06/15 13:20
推 brian10097: 法院始終如一 輕判嫌犯 重罰第三者 看看八仙139F 06/15 13:21
→ j3748365: 臺灣省是中華民國(中國)神聖且不可分割的一省140F 06/15 13:21
噓 taiwan009: 陳進福被殺,不是因為謝女咖啡店員工與顧客陳進福的關係141F 06/15 13:21
→ jehow: 所以說要看受傷因果 員工殺人老闆賠 人民殺人政府要不要賠143F 06/15 13:21
→ nildog: 員工是老闆顧用的,老闆因此賺錢,卻因為是員工利用上班機會犯罪,而不用負責,員工沒錢,那被害人就要自己要吸收,最衰。146F 06/15 13:22
推 qualala: 在氧氣版被約出性侵 版主要負責 一定要順便吉 多拿點錢149F 06/15 13:23
→ jehow: 這邏輯不就外國人進來台灣 不管怎樣 政府都要負責賠 扯吧150F 06/15 13:23
→ asdf70044: 然後該死的法匠又不敢判這女殺人魔死刑 哀 偉哉151F 06/15 13:24
→ qualala: 媽媽嘴的律師團不夠強 應該還可以反告謝的152F 06/15 13:24
推 cchch: 咦 求大大解釋153F 06/15 13:24
→ nildog: 犯罪人是國家顧的話要賠啊,所以公務人員有故意過失造成154F 06/15 13:24
噓 FK56: 以後要是前科犯再犯要不要裁罰法官155F 06/15 13:24
→ nildog: 人民損害,要負國家賠償責任156F 06/15 13:24
噓 smallsix: 不去戰立法的人 ㄧ堆無知鄉民高潮^^160F 06/15 13:30
推 dm03: 可以罰呀 罰快四百萬…165F 06/15 13:36
推 notea: 太扯吧166F 06/15 13:37
推 evans1129: 民法就是這樣規定的,法官也沒辦法167F 06/15 13:40
噓 keelpie: 那為什麼有死刑不判要判無期?法條有問題,法官腦子也有問題啊,法律可以修,法官呢?修給我看啊!還有人護航腦袋真的他媽有洞,不敢判死就別滾,垃圾168F 06/15 13:40
推 kaitai: 不對吧 是生出謝一涵的劣等基因父母要賠償吧171F 06/15 13:40
推 nildog: 簡單說,就是個責任分配的問題,店家既然賺顧客的錢,那就要負比一般人更大的監督責任~法條也有規定如果已盡到能注意的義務,是不用賠償的。這關係裡頭最衰的就是顧客,總不能叫顧客自行吸收...172F 06/15 13:41
噓 piercingX: 重點在與執行職務有關吧 最高法院你們敢嘴 不是整天罵176F 06/15 13:43
推 hzs6111: 假掰法匠再一力作QQ177F 06/15 13:43
→ piercingX: 奶嘴法官嗎
高院是對的 最高院這種判法 以後真的沒完沒了178F 06/15 13:44
→ kingrichman: 像這種殺人案,老闆根本無從監督起,請問要怎監督?180F 06/15 13:44
推 CalvinS: 法官的理由也太牽強了 這裡大部分人都沒法接受吧!法條182F 06/15 13:45
→ CalvinS: 是這樣寫沒錯。但蓄意殺人這個老闆要怎麼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根本就是無過失程度了吧!184F 06/15 13:45
推 rbull: 除了不敢判死刑 其他莫名其妙的全都敢判186F 06/15 13:45
噓 MrBushido: 會護航法官就只有法匠咩 不護航 以後他們沒工作啊
大概是要店內裝滿無死角的監視攝影機 24小時錄影187F 06/15 13:46
噓 cp109: 擺明謝依韓 無法賠償 法官只好讓老闆賠償189F 06/15 13:47
推 piercingX: 個人認為是為了衡平沒判死刑的怨氣 所以這樣惡搞191F 06/15 13:49
推 nildog: 這件就是員工利用上班工作泡咖啡的職務機會中下藥啊~法條也有限制,如果跟工作無關的話,老闆不用負責。193F 06/15 13:49
→ kingrichman: 下藥這種行為老闆根本無從監督起,哪來的責任
而且下藥是個人行為,不屬執行業務範圍196F 06/15 13:50
推 Kydland: 我比較好奇的是 到底是那些同事對謝女零負評198F 06/15 13:51
噓 cp109: 照這種標準 老闆每天都要蒐員工的身體 隨身物品?199F 06/15 13:51
推 windbomb: 這老闆有點慘,非戰之罪啊200F 06/15 13:51
噓 MrBushido: 麻煩法匠來講一下老闆要怎麼監督員工有沒有下藥啦
每杯員工泡出來的咖啡都要老闆先試喝?201F 06/15 13:51
→ MrBushido: 還是員工上班前先搜身搜包 看有沒有安眠藥?204F 06/15 13:52
→ windbomb: 這樣老闆都不敢請員工了吧205F 06/15 13:53
推 herced: 台灣法官真優秀208F 06/15 13:55
推 nildog: 因為顧客是信任這家店才來,老闆也因為這個賺錢,所以才有責任,這件案件有其他員工注意到被害人的掙扎,卻無視沒幫助,所以才認為老闆要負責...
泡咖啡不是咖啡店員工的職務,那什麼才是?210F 06/15 13:56
噓 MrBushido: 馬後炮法匠們最會 面露痛苦就是下藥?不能肚子痛?214F 06/15 13:57
→ laechan: 顧客信任北捷,結果搭北捷被砍,北捷有賠嗎?216F 06/15 13:58
→ nildog: 法條也有規定,如果有盡到可能注意的責任,還是沒法避免,老闆才不用負責217F 06/15 13:58
→ MrBushido: 下藥是個人行為.關泡咖啡行為屁事 是老闆規定每杯都要下藥?219F 06/15 13:58
推 rockido: 公司員工利用上班時間發病毒公司本來就要負責阿
不然要公司經營"管理"幹麻221F 06/15 13:58
推 iam0718: 以後那些垃圾再犯 該不該怪之前說可教化的人呢223F 06/15 13:59
→ laechan: 文組都學不會將心比心,今天換成你是老闆咧?224F 06/15 13:59
→ rockido: 所有188構成的前提都是受僱人個人行為 懂225F 06/15 13:59
推 bg00004: 所以犯人判刑後關出來再犯法官和監獄要不要負責?226F 06/15 14:00
→ nildog: 沒有藉由泡咖啡機會,員工怎麼能下藥227F 06/15 14:00
→ rockido: 老闆公司運用原功擴大經濟生活範圍 本來就負有一定義務229F 06/15 14:00
→ bg00004: 你的矯正失敗啦~要不要順便負責啊?230F 06/15 14:00
噓 MrBushido: 以後辦公室都要裝滿攝影機 不然都不知道員工在幹嘛XDDD231F 06/15 14:00
→ rockido: 各何況指揮監督事直接推定過失 很難舉證免責232F 06/15 14:00
→ nildog: 犯人是國家所僱用的話,國家確實要負責啊!國賠就是233F 06/15 14:01
→ bg00004: 國什麼賠?國賠國家要找法官求償啊234F 06/15 14:01
推 iam0718: 沒前科的都這樣了 誰敢再給更生人工作 笑死236F 06/15 14:02
→ bg00004: 還是法官自認為自己的判決不需要負責呢?237F 06/15 14:02
→ iam0718: 某些聖人常常說社會推了一把 不知道到底誰推的238F 06/15 14:02
噓 skywinner: 以後22k肥宅殺人 慣老闆要連帶賠償 法官德政啊239F 06/15 14:02
噓 johnson35762: 幹 怒噓智障法律 請問一下那這樣當老闆不就要無時無刻監督自己的員工在幹嘛嗎?鬼島真的是鬼島240F 06/15 14:02
推 rockido: 這條智障法律各國都有~看來各國都是智障~242F 06/15 14:03
→ nildog: 重點是你顧用,你讓一個人更有機會犯罪,所以你才要監督243F 06/15 14:04
→ murosaora: 恐龍法官判殺人犯可教化出獄再犯要不要一體適用?244F 06/15 14:04
→ nildog: ,法律也沒要求所有事都要注意,認為老闆現實上無法去注意的,就不用負責245F 06/15 14:04
推 neverli: 那些讀法律的真的誤了台灣人太多了248F 06/15 14:04
→ nildog: 殺人犯如果國家有顧用就要啊!問題有嗎?249F 06/15 14:04
→ MrBushido: 所以法匠講一下此案要怎麼注意嘛 要監視器還是搜身
是要老闆站在店內監督員工行為還是顧客反應?250F 06/15 14:07
推 nildog: 美國有類似啊!案件是小偷打算去店家偷東西,結果因為員工東西擺放不當,被東西砸傷,法院判老闆要負責~252F 06/15 14:08
→ SuperUp: 父母怎麼不順便擔個責任呢?老師怎麼教的? 理當誅九族啊255F 06/15 14:10
→ nildog: 老闆在店裡,注意店裡情況,有異常的就去處理,或是做好員工講習要求有任何異常都要通知
下毒不是啊,但是藉由工作機會...像如果有中華電信員工藉由裝mod機會來你家偷東西,中華電信也有這條的適用256F 06/15 14:10
噓 Rue168101: 老闆內部分但是0阿 到時候再向謝求償 民法188就這樣定的 一對智障在亂噴260F 06/15 14:18
噓 cp109: 謝最好賠得出來262F 06/15 14:19
→ Rue168101: 法條就這樣定的。理由權衡下讓拿不到錢的風險轉嫁雇主阿
利益權衡 打錯265F 06/15 14:21
→ f124: 法匠怎麼樣都有話說 噁喔268F 06/15 14:22
推 sid300: 外勞逃跑 雇主怎麼就不用連帶負責270F 06/15 14:30
→ reaturn: 法官的思維很有邏輯的,無知鄉民請不要亂批評(笑)
食安出包推給員工,或說不知情也沒看法官重判272F 06/15 14:33
推 Zeroyeu: 哇~~~ 法官腦殘啊????????????????276F 06/15 14:41
推 taiki39: 要老闆負責的鄉民也不要,那請問被害人家屬怎樣才能拿到賠償,還是就摸摸鼻子算了279F 06/15 14:49
推 dudee: 預謀殺2個人,有認錯反省+零負評 =無期徒刑281F 06/15 14:50
推 eipduolc: 摸摸鼻子算了啊不然呢
再怎樣都比找不相關的人賠強吧
民188可以延伸解讀成這樣喔282F 06/15 14:51
→ sparklekyu: 雇主負連帶責任,是考量受僱人可能無法賠償受害人,他還是可以跟她內部求償好嗎...287F 06/15 14:54
→ eipduolc: 是喔,受雇人都無法賠被害人了,然後可以賠老闆XD289F 06/15 14:55
→ sparklekyu: 雇主比較可能有資本,不然就全部改掉,真正拿不到錢的也是受害人,個別權衡囉290F 06/15 14:57
噓 schopan: 小姐小姐 你怎麼了 臉色這麼難看 顧客:幹你娘 我是在笑 很難看嗎292F 06/15 14:58
推 taiki39: 老闆是不相關嗎?不覺得,他賺了被害人的錢,本來就要多負擔,更何況因為這事件媽媽嘴成為知名景點,每次去哪裡294F 06/15 15:00
→ taiki39: 附近就聽到一堆人說要去買買看...297F 06/15 15:00
推 soaringwings: 高院指出,店內員工曾看到張翠萍臉色難看,掙扎想往店外走,後來張與陳進福緊閉雙眼坐在座位上,員工298F 06/15 15:03
→ eipduolc: 是喔,所以這種交換你覺得合理喔?
用自己的人格被毀滅換來很多生意,這種交換你會願意喔?300F 06/15 15:03
推 jazz5566: 這事情很簡單嘛 反正殺人的一定要付錢 現階段要不要讓老闆先進來代墊?
這立法沒問題 判決也沒問題 這法條用了100年了都沒問題鄉民只因為個案覺得有問題 那到底是誰的問題?
全世界都有這種雇主連帶責任的法條 就鄉民不知道而已
自己蠢還以為世界有問題302F 06/15 15:13
推 green001: 我信任你這家店才來消費的,你僱的員工卻在咖啡裏摻藥你這家店沒有盡到好好管理的義務!應該賠償!308F 06/15 15:24
→ paulku: 太好啦 以後店員看雇主不爽就一拍兩散囉
真不愧是文組310F 06/15 15:34
推 jilluck: 淦!史上最扯!若依此邏輯教養出殺人犯謝依涵的父母更該連帶責任賠償312F 06/15 15:40
推 sazdj: 奉勸老闆不要僱用關過的,如果可以的話,連刺青的也不要僱用314F 06/15 15:40
推 bcmaple: 台灣法官真的是奇葩316F 06/15 15:41
推 neverli: 我進去一家店喝飲料,我信任的是這飲料沒有假原料,夠衛生等等。信任不被殺是信任台灣的治安,我不會仰望一家飲317F 06/15 15:49
推 sazdj: 如果甲甲偷偷在公司開趴 還搞到一群甲甲得愛滋 那老闆是不是要罰錢319F 06/15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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