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monkey9208 (猴囝仔(⊙_⊙))標題 [新聞] 「國家病了」 館長霸氣捐5萬給癱警時間 Wed Jul 5 15:07:02 2017
「國家病了」 館長霸氣捐5萬給癱警
三立新聞網
https://goo.gl/WmMrGc
台中東勢分局警員呂鴻毅2年前巡邏時,被一輛酒駕車輛撞成半殘,家屬最近想幫他辦理
退休,卻被追討溢領的144萬薪資。對此,「館長」陳之漢認為不公不義,還要捐出5萬元
給該名員警,被網友讚爆。
館長對於員警值勤被撞癱還要被討薪水事件相當關注,他昨(4)日在臉書直播中表示,
想要捐款給該名員警,請助理聯絡東勢分局,對方卻要他們打到人事部,因為找不到可以
聯絡的人,讓他怒批「踢皮球」。
「這樣的法律就不公平嘛!以後誰要當警察?」館長砲轟「國家生病了」,所以他決定拋
磚引玉,捐出5萬元,也請網友幫忙提供聯絡資訊。
東勢分局警員呂鴻毅被酒駕車輛撞成重傷,現在仍癱瘓臥床,他的母親出面控訴,他的兒
子被迫退休,東勢分局不僅要追回受傷後溢領的144萬薪資,還要求賠償37萬的維修警車
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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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R58: 真的扯 幹4F 07/05 15:08
推 ghgn: 被酒駕撞 不找酒駕 找值勤員警拿? 這個政府在幹嘛?9F 07/05 15:09
推 ameko34: 政府這樣對待自己的員工,還有臉要求企業善待員工嗎11F 07/05 15:10
→ minoru04: 很明顯就算討論再多還是有人不查相關資料12F 07/05 15:10
推 a76126: 扯 這樣還要賠喔13F 07/05 15:11
推 zhttp: 什麼時候才要把酒駕的人關到死15F 07/05 15:12
→ xix: 可以看一下討論串,講得很清楚了16F 07/05 15:12
推 eddieyu: 會想當警察就是個大灑幣17F 07/05 15:12
→ s0971105: 被酒駕撞就不找酒駕者負責?好個台灣政府20F 07/05 15:12
→ minoru04: 505448那篇最清楚 不過我想推文的都推過就忘才不會去看22F 07/05 15:13
→ ishiki: 都討論幾天了 發這三洨新聞23F 07/05 15:14
→ minoru04: 記者+網紅+鄉民就是甚麼事都能搞成負面的25F 07/05 15:15
→ shirou123: 館長之前說過如果軍警消有需要幫忙他義不容辭 應該不假31F 07/05 15:17
推 nitk376: 鄉民病了 大腦無法運作 連查資料的能力都沒有35F 07/05 15:18
→ Hooz: 這就是台灣政府啊 可憐的人民36F 07/05 15:19
→ kixer2005: 推館長 還有那個假女角本來就是個操機掰37F 07/05 15:20
噓 signm: 才5萬而已,那你捐多少39F 07/05 15:21
→ Ai: 酒駕的人 跟員警 都有肇責 所以雙方各有負擔比例額度
但員警的部分 分局同情他 辦理募款 把37萬全付了
家屬並沒有出到 但還是拿出來跟記者說 並說他們沒
要求募款40F 07/05 15:21
→ Ai: 薪資追討是因為家屬替他辦了監護權宣告 導致公務員46F 07/05 15:23
推 colenken: 有捐有推,不過這事情好像不是家屬講的那樣47F 07/05 15:23
→ Saxchubby: 警察退休奉領太多不公不義不是嗎?鄉民風向怎麼又變了48F 07/05 15:24
→ Ai: 身份喪失 但機關事後才知道 所以自宣告至機關知道49F 07/05 15:24
→ xix: 推 Ai....還特別幫忙貼過來Orz50F 07/05 15:24
→ gotornado: 才五萬"而已" 幹阿你是有捐逆? 只會在那哭邀啥洨?51F 07/05 15:24
→ Ai: 之間的薪水 等同是發給一個沒身份的人 依法必須追討52F 07/05 15:24
→ minoru04: 反正鹼民不需要懂過程 只要有人打他心目中酸民的臉就夠53F 07/05 15:25
噓 t0609806: 為了人民的治安被撞到半癱還要賠錢 這什麼政府啊?54F 07/05 15:25
→ Ai: 今天逛fb 看到家屬說去年已經撤銷監護權宣告 但公務55F 07/05 15:25
噓 bbo40453: 員警家屬自己耍腦,政府依法辦事,想幫也幫不上忙56F 07/05 15:25
→ minoru04: Ai你推那麼仔細他們也不會看推完就走了57F 07/05 15:26
→ xix: 全部最衰的就是被募款的同仁了...館長也能捐給他們,也是員警58F 07/05 15:26
→ Ai: 員身分前年宣告時就已即時喪失 去年撤銷是否能因此59F 07/05 15:26
噓 zp3m06: 妓者就是興風作浪第一名61F 07/05 15:26
→ Ai: 回復身份呢? 這我就不知道囉~62F 07/05 15:26
→ minoru04: 記者帶頭亂寫紮草人給大家打事後再出來捧真的很噁心67F 07/05 15:30
推 pepeboy: 某e蒸蚌 才五萬 阿你是捐多少68F 07/05 15:31
噓 sionxp: 安樂死比較實在拉70F 07/05 15:32
噓 kobe7610: 才5萬而已?某e捐個100萬再來嘴啊 廢物71F 07/05 15:33
噓 uf1276: 館長捐錢很有心 不過前因後果都在那裏 帶頭罵國家病了?76F 07/05 15:38
噓 bee12: 溢領77F 07/05 15:39
推 nitk376: 二人都有肇事責任,不是一方酒駕,另一方就成無敵狀態..79F 07/05 15:40
推 loveandy58: 有一個點 比較奇怪是 這名員警沒有醫院的成殘證明 好像因此導致後續這些問題 國家還是得負責啊!80F 07/05 15:40
→ uf1276: Ai願意解釋不錯啊 至少有去看的人就不會跟一堆鄉民盲從
好像館長噴甚麼都是對的一樣82F 07/05 15:40
推 kiddcat: 新聞都斷章取義,只想寫得聳動85F 07/05 15:44
推 nitk376: 最大問題點在家屬跑去辦了監護宣告86F 07/05 15:47
→ nitk376: 員警變成無行為能力人,喪失公務員身分...> <"88F 07/05 15:47
推 kiddcat: 明明是這員警的家人假會,搞得人事沒辦法做事,現在又來哭89F 07/05 15:47
推 ccvs: 白癡 家屬自己亂搞 警局照著制度走而已90F 07/05 15:50
→ sikadear: 反正館長聽到警察只會一頭熱,整件事沒搞清楚先幹再說91F 07/05 15:50
推 Runna: 溢領部分就是有發生喪失公務員身分事由發生,既然不是公務員,那段期間發得薪水就不具給付正當理由92F 07/05 15:51
→ minoru04: 照規定做的人被黑成垃圾 這才叫鬼島94F 07/05 15:51
→ sikadear: 然後發現自己被打臉,晚上又要直播說法是死的,人是活的95F 07/05 15:51
推 DFIGHT: 都有肇事責任,可惜的是只要碰酒就全責吧,只要酒駕就全賠,保險也完全不給付,應該是這樣吧,有人要幫忙法律科96F 07/05 15:51
→ minoru04: 那種看了標題就喊燙的還敢說台灣是鬼島真是打人喊救人98F 07/05 15:51
→ DFIGHT: 普麼?推館長推推99F 07/05 15:51
推 uf1276: 民主國家應該是要法 理 情 可惜就是有人要搞成情 理 法100F 07/05 15:53
推 k70113: 有人就是犯賤,事情不去了解先噴再說,噴完再來哭哭說被騙101F 07/05 15:54
→ uf1276: 好笑的是還不能噴館長勒 不然那些館粉又要7pu pu102F 07/05 15:54
推 nitk376: 很好奇,誰告訴你有「碰酒就全責」這個規定???...103F 07/05 15:55
推 Runna: 家屬部分可能當初急著打官司就跑去監護宣告了…才搞出這齣104F 07/05 15:57
→ minoru04: 沒有找到專業的法律諮詢 或是找錯人下指導棋吧106F 07/05 16:00
推 DFIGHT: 我是記得喝酒就保險不給付,還有蔡阿嘎不是在鄉民的正義107F 07/05 16:00
推 mc9669: 那個eric一個月賺不賺的到50k啊?應該很多吧不然怎麼酸好108F 07/05 16:00
→ DFIGHT: 裡面出車禍,拿酒給對方喝xddd,我以為喝酒就全責惹109F 07/05 16:00
推 Runna: 家屬現在要回頭主張監護宣告裁定不當才可能有溯及效,但這等於在自己打自己巴掌啊110F 07/05 16:00
→ minoru04: 阿兩個都喝酒的話責任不就200% 當然不可能咩113F 07/05 16:01
推 Runna: 如果監護宣告只是嗣後原因消失撤銷,那應該沒法溯及了114F 07/05 16:04
推 winiS: 感覺不出那篇有在解套,就只是官腔啊,「我也...礙於規定只能砍你刀」115F 07/05 16:04
→ xix: 要解套要走法律程序,做過都知道慢,所以也募捐了..
不然還有更好的解套方法嗎?118F 07/05 16:06
→ xix: 他們也提出了哪裡做過努力,雖然都失敗...就是沒有更好的方法121F 07/05 16:08
→ winiS: 協助向酒駕者代位求償122F 07/05 16:08
推 Runna: 問題在監護宣告本來就限定一定關係人才能聲請或廢棄撤銷,警方就不符合關係人資格啊…123F 07/05 16:08
推 nitk376: 監護宣告生效日起,即應停發薪資
你講的「法條寫不予追還」是指那一個法那一條?125F 07/05 16:09
→ wz70403: 台灣法律本來就是拿來保護加害人的
不意外127F 07/05 16:10
推 winiS: 你撞毀警車並溢領薪資,但是這些是酒駕者導致,責任由政府主導代位求償。很難?129F 07/05 16:10
→ xix: 囧 我搞錯了嗎?代位求償?? 判決出來各自有負擔的部分131F 07/05 16:10
推 haohaobobo: 若真如警局解釋的話 那如果他這段時間能開單的話 民眾不就是被一個不具公務員資格人開單 可以申請返還罰金嗎132F 07/05 16:10
→ xix: 這樣跟酒駕100%全責有什麼不同??
可惜了 haobo 他應該這段期間無法開單 XD135F 07/05 16:12
→ jk01: 依法行政臭了嗎?137F 07/05 16:13
推 haohaobobo: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寫不予追還 到底是指那一部分138F 07/05 16:14
推 nitk376: 有點傻眼..都癱瘓臥床了..XDDDDD139F 07/05 16:14
→ xix: 雖然跟公務員法不熟,不過普通員工造成公司損失,有些時候
是會被追究的,但是有點自由心證的感覺.....就是黑了就得付錢因為最近剛剛看到第一個被追究的,所以震驚查了一下140F 07/05 16:16
推 nitk376: 業已「依規定支付」之俸給及其他給付,不予追還.有前題的而且法條寫「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143F 07/05 16:19
推 winiS: 他也沒黑。就只是不能動。警方這樣比較像是把業務內的爭議往員工推146F 07/05 16:21
→ nitk376: 可惜法院裁定監護宣告生效即喪失公務員格,已沒有空窗期..150F 07/05 16:23
推 haohaobobo: 之前市議員隱瞞雙重國籍照領薪水 增加該條但書前也沒有追討啊
法條是寫撤銷 並非當然失去資格 所以會有時間差 而這中間的差距 法條是寫不予追還
修法前一堆雙重國籍被發現 也沒有人被追討啊151F 07/05 16:24
推 lastevil: 這樣好,門檻又降低人人都可以當警察了156F 07/05 16:28
推 nitk376: 中華民國法院的裁定如說有隱蔽行為,有點說不過去..157F 07/05 16:28
推 Runna: 警察署長已定調要台中市警局去籌144萬溢領部分了…158F 07/05 16:28
噓 andyahn: 問一下,警察家屬又沒開放捐款帳號,也沒有接受他人捐款,館長怎樣捐。159F 07/05 16:29
→ Runna: 簡單講就是雙方應該會朝和解方向處理了162F 07/05 16:30
推 uligo: 連被撞警車都要賠是三小163F 07/05 16:31
推 haohaobobo: 從當初修法加上但書得追討的立法理由就很清楚了164F 07/05 16:32
推 nitk376: 家屬回應沒錯,捐款是人家的自由,公開勸募就要有勸募文號家屬這一次是在法律上吃虧,不要再害他們了...165F 07/05 16:32
推 andyahn: 爭點應該是在警察被撞癱,所以這段期間沒有在執行工作,所以,不能領薪水,所以要多領的要繳回。167F 07/05 16:36
推 nitk376: 私下收捐款,不等於公開勸募..不要劃上等號169F 07/05 16:37
推 Runna: 人事室應該是照第三款全部下去解釋,無職務行為>非依規定發給薪資,所以才認定要追討?170F 07/05 16:37
→ andyahn: 跟警車壞掉,賠償有什麼關系172F 07/05 16:37
推 Runna: 完整一點應該是,有監護宣告之情事且未有職務行為(無工作事實),進而發給薪資變成不符合敘薪的規定吧173F 07/05 16:45
推 nitk376: 開公務車肇事,如果有肇事責任,要當事人自付呀..175F 07/05 16:45
→ Runna: 也就是如果沒監護宣告的情況,原本是照規定在敘薪的176F 07/05 16:46
推 andyahn: 是法院判決要賠警車嗎?上級可以用行政處分就要賠償嗎?177F 07/05 16:49
→ Runna: 真的看起來像是下錯棋,以為監護宣告後可以直接跟市警局快速走退休程序,結果卡在必要證明文件下不來聲請不到僵住,然後被人事室上面高層發現有監護宣告的情形,進而被追查有無工作之事實後就被追討了178F 07/05 16:52
推 andyahn: 警員算不算職災,休養期間,是不是可以給薪資。182F 07/05 16:54
推 Runna: 原本應該是請公傷假而有領薪吧
就因為監護宣告導致失去身分而原本請的假都不符規定了
看了一下其他新聞,是銓敘部發函給警局說有聲請監護宣告之情事才要追討薪資的185F 07/05 16:59
→ Runna: 警車部分應該基本上有走過訴訟程序吧,應該是市警局先去告酒駕者要求賠償中法院採信鑑定報告的肇事比例進而要賠償,這部分就算市警局不主張,酒駕被告方一定會主張的…191F 07/05 17:11
推 Jcoray: 這政府是194F 07/05 17:12
→ vasia: 公務員呵呵196F 07/05 17:17
推 myth0422: 公傷軍警消才應該領終身俸 而不是爽爽過的公務員197F 07/05 17:18
推 WERGGC: 推我雷姆教護國大將軍200F 07/05 17:25
推 Runna: 綜合資訊來看,事發後原本家屬想申請退休,
但市警局回應只能走資遣,除非有合格的失能證明,
結果後來家屬因某些需要而聲請監護宣告,
然後到今年終於把退休案送出去時被銓敘部發現有監護宣告的情事進而被銓敘部要求要追討未工作不符規定之薪資
最新消息就是署長要市警局籌追討薪資部分去還給銓敘部201F 07/05 17:26
噓 icerain3173: 理盲濫情 有時候無知不是錯,是罪 多去了解法律好嗎?207F 07/05 17:29
→ justeit: 一堆被法律帶風向,無法專案處理嗎?拖好幾年209F 07/05 17:35
推 reality6699: 你們在這裡吵成一團有洨用?酒駕那個人早已脫產爽爽過日子210F 07/05 17:37
噓 iamdaho: 有公眾影響力的人,也不先把事情搞清楚再噴呵呵
很多人看到館長也會變腦殘呢213F 07/05 17:40
→ KujiraKun: 可是館長 台澎人沒有國家啊
妳的"國家" 是R.o."China"215F 07/05 17:42
推 Runna: 薪資退休等都是要銓敘部點頭啊
事實上是市警局在警員傷後原本都有發薪水給該警員,結果今年送退休案後被銓敘部打臉的
送退休就會去算年資等資料,才被發現有監護宣告的問題
感覺上有在「專案處理」,無工作有領薪常識來考慮就是請病假,然後市警局也沒主動資遣該員,等到退休要件湊齊後才送退休案,結果才發現監護宣告的問題,如果要照法律走可能是早被依法資遣了…217F 07/05 17:43
噓 abasqoo: 這是監護宣告的法規問題,應該做的是專案處理225F 07/05 18:19
噓 ly1752: 酒駕垃圾可以全家都去死嗎230F 07/05 18:37
推 aiguo: 館長霸氣,但同仁不會不想幫忙,實在是家屬……231F 07/05 18:52
噓 jazz5566: 大家幫你募款賠錢了,溢領的薪資吐出來很難?果然誰裝233F 07/05 18:54
→ jazz5566: 可憐誰就可以帶風向,台灣真棒,難怪一堆館長粉
其他不會找記者的都自己還,就你可以讓公家幫你募款235F 07/05 18:54
推 sggs: 館長自己都不看警察解釋,這樣打擊警察士氣好嗎?237F 07/05 19:02
噓 alans: 科科 現在媒體報的還有人全信哦240F 07/05 19:08
推 ChrisHeat: 五萬而已? 鍵盤嘴砲強過於捐錢呵呵243F 07/05 19:29
推 aghgna: 紅明顯 推文有說明為何被追討
啊沒紅(# ゚Д゚)245F 07/05 19:58
推 kobe7610: 一堆看到警察就開噴的 腦袋也沒好到哪去248F 07/05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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