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ophistai (紅杏枝頭春意鬧)標題 [爆卦] 新北市政府袒護無能主管遺害社會時間 Sun Jul 16 16:21:41 2017
在100年9月我擔任櫃檯受理結婚登記,有一位朱姓男子明明是臺灣人,問
他在臺灣有沒有戶籍,卻騙我說沒有。我看他的外國護照出生地是臺灣,心
中起疑查對一下,還真的被我發現有同姓名同出生年月日的。我就再問他,
母親是不是○○○,他老大不高興就馬上打1999投訴我態度不好。最後板橋
戶政順他的意就換手由別人續辦,讓他以外國人而不是臺灣人身分登記結婚,
然後還報警指控我洩漏「別人媽媽的名字」給他,觸犯刑法第幾條洩密罪。才
幾分鐘前還很堅決地說自己是外國人不是臺灣人嗎?怎麼外國人對臺灣刑法這
麼熟喔,連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是第幾條都背得出來咧。
去了派出所,戶所主任陳國欽只會要我跟他道歉換撤告。回來之後還說要開
人評會記我過,拎北很不爽,跟長官講去查查看他是不是臺灣人,欺騙政府
公務員隱瞞臺灣人身分登記結婚是不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結果查完之後還
真的是,還問我這件怎麼處理?是撤銷還是更正?我當面告訴他不是辦撤銷
而是要更正。幾天後,戶所主管再加上幾個同事開會,我在會中講再多法律
怎麼規定就怎麼作卻也沒用,那些主管個個膽小懦弱,怕通知那位朱先生來
更正之後會被告被投訴被找麻煩, 就決議暫時勿更正,這個暫時就過了一年
,我看他們應該是不想也不會去改正,只好自己去地檢署告發。
去地檢署告發之後,地檢署來調登記資料也調法令,而戶政也提供內政部的
解釋函說,只要有臺灣人身分就,就算還有多少本外國護照還是只能以臺灣
人份登記結婚。要不然一個雙重國籍的人,上午以美國人身分登記跟A結婚
,下午拿臺灣身分證再跟B結婚,不就可以重婚囉?根本不行嘛,讓他用外
國人身分登記,那臺灣戶籍資料根本就沒有登記到,身分證、戶口名簿都沒
登錄配偶的名字,一般人看到怎麼會知道他是單身還是已婚?就算是別的戶
政事務所怎麼查也查不到。但是,地檢署檢察官說︰「被告朱某選擇以加拿
大國籍而非我國國籍辦理結婚登記,非法所不許,從而自難認被告2人有何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行為。」所以不起訴!
http://i.imgur.com/ReBmcvT.png
有兩本以上護照的人看到沒有,這是你們的福音呀,檢察官認證,你可以選
擇外國人身分登記結婚耶!可惜很抱歉,要讓你們空歡喜了,因為新北市跟
臺北市政府後來還是辦了更正。
http://i.imgur.com/VVChZHu.png
http://i.imgur.com/mSQVqtV.png
咦?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不是說有雙重國籍選擇外國人身分登記是非法所不
許,怎麼又說不合法要更正咧?這個問題要請教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了!
順便說一下,謊報身分證遺失算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會被判刑喔!
以下有兩位苦主:
https://goo.gl/3FNGwZ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88年度簡上字第50號
https://goo.gl/iD34Ng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987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104簡987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4年度簡字第987號聲請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郭秀華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3年度偵字第23016號),本院判決如下:主文郭 ...
夫妻離婚小朋友共同監護,爸爸騙戶政事務所是他單獨監護,還登記好
的一樣也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https://goo.gl/MkUMRe 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上易字第1736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97上易1736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97年度上易字第1736號上訴人即被告乙○○上列上訴人因偽造文書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1448號,中華民國97年5月12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 ...
就只有明明是臺灣人騙戶政事務所說不是辦好結婚登記,但是戶籍資料
失實,不算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實在搞不懂耶?
這位對臺灣法律很熟的「外國人」朱先生很不錯喔,被我告發好像非常不
爽,還去告我誣告。這年頭臺灣是怎麼樣啦,違法犯紀的被抓包也敢告抓
他包的公務員哩。不過讓人更加痛心的是,板橋戶政事務所當初膽小懦弱,
沒擔當沒肩膀不敢出面解決問題,沒關係,我來出面幫他們頂幫他們扛,反
正有公務員因公涉訟輔助制度,而且我是在執行公務時發現朱姓男子有涉嫌
犯罪,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我也有告發義務,遵守國家法律忠實執行職務是基
本的。讓人氣憤的是,這群膽小如鼠的長官竟然說我被他告是個人行為與戶
所無關,所以請律師的錢要我自己吞下去。可惡,不想想看如果我沒出手把
這個問題解決掉,萬一有女孩子很不幸地,讓他拿沒配偶名字的身分證、戶
口名簿、戶籍謄本欺騙說是單身,然後改哪天朱太太跳出來告那位可憐的女
孩子通姦妨害家庭,你板橋戶政要怎麼對被騙的女孩子交待?這麼想要來一
件國家賠償案?戶政人員應該都知道當初結婚從公開儀式改成登記生效的理
由是什麼。你們作主管捅出來的過失,我想盡辦法幫你們亡羊補牢補起來,
然後是這樣對待我?部下の手柄は上司のもの、上司の失敗は部下の責任!
真是一群忘恩負義的混帳!
本來還期待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還會主持公正,法律素養好學識佳,
能正確解讀法律。沒想到我錯了,原來履行刑事訴訟法告發義務要經過主管
核准,沒經過主管核准所以我有重大過失?笑死了,法定職務不是公務員職
務,要機關首長核准才算是,那改天有人執行公務中發現自己的主管或機關
首長在職務上犯罪,要先請示作為嫌犯的主管首長同意才能告囉?很可惜立
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沒學到這一招,他的部屬田志文告發他瀆職的時候,不
應該單單把他調職,應該先告他誣告嚇嚇他才對!
https://goo.gl/TRbvGC
再說保訓會也真的很寶,他們的歷來的函釋都引用最高法院42年台上字第
1224號判例︰「 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不僅指受僱人因執行其所
受命令,或委託之職務自體,或執行該職務所必要之行為」難道依刑事訴
訟法履行告發義務不是執行職務必要行為?何況法律寫明是公務員執行職
務發現有犯罪嫌疑應為告發,在換人登記之前我檢查他的證件調閱他的戶
籍資料難道不是執行職務?我就是從檢查他的證件跟調閱到的資料發現姓
朱的有故意欺瞞造成登記內容錯誤,這不就是執行公務時發現有使公務員
登載不實的犯罪嫌疑,難道我是開天眼作夢夢到的?
還有啦! 最高法院42年台上字第1224號判例說高雄市商會的員工,雖然
沒有主管授權,也沒有主管同意,但是員工只要是「執行其所受命令,或委
託之職務自體,或執行該職務所必要之行為」就是執行職務,「縱令其為個
人詐欺行為,仍應認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被上訴人之權利」看到沒,最高
法院可沒有說一定要有主管授權或同意,才算是執行職務喔!更何況告發是
國家法律規定的,公務員該告發沒有告發,會被監察院糾正是失職的!
https://goo.gl/u82n81
還有啊,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也認為「以教評委員身分參與學校事
務,認原措施學校校長等人有偽造文書等犯罪嫌疑,依前開『刑事訴訟法』
第241條之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告發,於法洵屬有據……原措施學校遽以
『非學校委託,涉訟係個人行為』為由,否准其公假申請而改以事假登記,
其裁量顯有未對公務員之法定告發義務予以衡酌之違失。」
https://goo.gl/NM6n46
看到沒有,當老師真好,教評會認定就算學校沒有授權沒有委託,但是既
然是依法告發就是執行公務就應該給公假;當公務員真可憐,執行職務發
現有人違法,主管不敢告不敢辦,小公務員出面處理被他告,還被怪是在
惹事生非,被告是個人行為,活該!不給公假也不給涉訟輔助!同一條法
律規定,因為身分不一樣效果就不一樣,原來法律的平等原則是這樣用的!
再來一關就是遠近馳名的駁回法院─行政法院。以前看行政法教科書,看
到行政法院闡明法律保障民權精神,判決違法行政機關敗訴,還以為行政
法院的法官都很不錯。結果我錯了,就算違法行政機關的答辯書寫得再荒
腔走板再怎麼荒謬,沒關係,有行政法院法官幫忙撐腰,法官不是公正的
審判者,而是違法行政機關的辯護人,幫忙欺負法律權益被侵害的原告!
https://goo.gl/ZMMjCB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103簡36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103年度簡字第36號103年4月17日辯論終結原告陳群育被告新北市板橋區戶政事務所代表人陳世銘(主任)訴訟代理人張志強李玉佩上列當事人間因涉訟輔助事件,原告不服公務人員保 ...
法官大人說,板橋戶政「100年9月21日召開之業務會議主席裁示內容(
一、綜觀多方意見及與會多數決同意,本案依當事人提具之書面資料審查,
受理其為加拿大國人身分辦理結婚登記,尚稱符合,暫毋須辦理後續相關更
正作業」原告所稱因參加該會議而知悉有犯罪嫌疑一節,已堪置疑。好好笑
喔,開會中拿出來朱姓男子的外國護照照片跟臺灣身分證的照片一看就知道
同一個人,再說姓名也一樣出生年月日也一樣,然後從入出境紀錄也知道那
位姓朱的拿外國護照出境之後,就沒有再拿外國護照入境而是拿臺灣護照入
境,是有多愚蠢多白癡的人才不會發現這兩個分明是同一個人?法令規定不
准用外國人身分登記結婚,你板橋戶政說用外國人身分登記結婚尚稱符合,
真讓人懷疑你們這些主管的專業能力在哪裡?所以主管們愚蠢無能從這些證
據不能發現違法事實,所以我就應該跟他們一樣愚蠢無能看不出來有犯罪嫌
疑?請問承審法官,你的推理邏輯能力跟智慧在哪裡呀?
法官大人還說︰「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 罪嫌疑者,固負有告發之『義務』,
但此僅係將公務員之此一義務加以明文,尚非因之乃可逕謂該『告發』行為
本身亦屬『執行職務』之範圍」太佩服了,國家法律規定你有義務,但是你
沒履行義務去告發是失職(看看監察院糾正上安國小案);但是你照法律去
告發不是執行職務,被告活該,板橋戶政不用出錢幫忙請律師!真不知道法
官的邏輯推理能力是怎樣訓練出來的?再說公務人員依法令執行職務時如同
機關之代表,但是一定要主管授權或同意才算執行職務嗎?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17條講明了︰「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
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
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
員無服從之義務。」就算板橋戶政主管禁止我去告發,也是違法刑事法律的命
令,我沒有服從義務啦!換句話說履行法定告發義務就是代表國家代表機關執
行法定職務,就算沒有主管命令也是,因為根本就不需要,哪有主管命令凌駕
法律之上的!臺灣還是民主法治國家嗎?那以後執行公務發現違法,只要首長
想包庇不准下屬告,不就通通都不能告發,誰去提告之後被反告誣告誰自找苦
吃!那就更別想還有公務員敢告發自己的上司犯罪瀆職啦!就算以後有揭弊者
保護法也沒用啦!
明明我是照國家的法律,要我作什麼我就去作,幫機關掃除障礙解決掉問題,
卻得到這樣的後果── 平白無端被告還要花自己的錢請律師。如果當初板橋戶
政的主管有擔當有肩膀,有智慧有能力照法律規定去處理,還要我去提告逼迫
你們去辦更正嗎?如果我沒有去提告逼你們更正,是一定要等到真的有人受騙上
當被傷害上了新聞,你們這些主管才會知道自己錯得離譜嗎?後來我去跟監察院
檢舉板橋戶政的主管明知有錯誤卻長期不辦理更正,有畏難規避無故積延,違反
公務員服務法讓社會大眾陷於被欺騙的危險,損害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
這些政府公文書的公信力。然後,看看監察院跟新北市政府怎麼說:
http://i.imgur.com/dfEjaex.png
http://i.imgur.com/hmS5TZi.png
http://i.imgur.com/kwxgMEH.png
100年9月3日就已經發現有錯,102年6月才辦更正,中間經過一年多時間
什麼也沒有作,但是有「持續關注」,靠腰唷,明知道有錯不敢快改過來,
放著不管是要等人受騙受傷害嗎?如果真的有人被騙受傷,你戶政事務所
說沒有怠忽職守,人家會接受嗎?社會大眾聽得下去嗎?我第一天就已經
告訴板橋戶政這些主管這件案件有問題要處理,卻可以擺個一年多當作沒
這回事直到我去提告,如果我沒去告,你們不就持續關注到天荒地老,然
後要坐視多少人被欺騙被傷害?對啦!反正監察院跟新北市政府都站在你
們這一邊嘛!有靠山沒在怕的!
http://www.president.gov.tw/NEWS/19136
https://udn.com/news/story/1/2007364
103年馬總統說:「
公務員要有『寧可撈過界、不要踢皮球』的精神。」
去年 10月時,蔡總統曾經說過:「公務員總是畫清界線、不能勇於任事,
只是敷衍搪塞,人民會對政府失望」、「長官有肩膀,下屬就會拚,團隊
就會強」聽起來好刺耳!事實上,國家不是基層公務員的後盾啦,我依法
處理履行法定職務都變這樣了,真的撈過界還得了,不被砍死嗎?保訓會
其實是保護違法機關教訓守法公務員;行政法院法官真實身分是違法機關
的辯護律師。主管沒有肩膀沒有擔當,沒有能力沒有見識,沒有學問沒有
膽量,只要被恐嚇要打1999要投訴要提告就畏縮怯懦像一隻夾著尾巴的膽
小狗,就只會對下屬打官腔擺官架子耍官威,在部屬背後捅刀子而已,其實
你們這些主管早就被看破手腳看清底細,人格破敗信用破產,無三小路用啦!
不知道在高傲什麼!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1352571.A.CDD.html
朱市長,新北市政府的公務員當然是隨波逐流,載浮載沉呀!不就是這
些顢頇無能懦弱膽小的主管害的!像陳國欽這種人,都當了8年還9年
的戶政事務所的主任,去偵查庭作證的時候,檢察事務官問他有雙重國
籍的臺灣人辦結婚登記的法律規定是什麼,我當場聽到他說他不知道,開
什麼玩笑,連檢察事務官都露出不可思議難以想像的表情,還再問他一
句,「你不是戶政事務所的主任嗎?你怎會不知道?」還真是丟人現眼!
現在這位不知道自己主管法令的主任,在新北市是擔任什麼樣的職務?市
長敢放心嗎?部屬能放心嗎?市民可放心嗎?
臺灣政府機關一堆人都是這種邏輯錯亂,善惡不分忠奸不辨,顛倒是非混
淆黑白,真懷疑還有公理正義存在嗎?好啦!我繳的稅金姑且不算稅金,
可我爸爸媽媽我的家人親朋好友還有全國民眾辛苦血汗工作交的稅金,難
道是在供養一群無能廢物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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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idec: END 你很衰小6F 07/16 16:24
推 gaym19: 新北市沒市長啦8F 07/16 16:25
噓 keif: 這個主任還在嗎?13F 07/16 16:26
→ ksxo: 只有情緒性發洩而已21F 07/16 16:27
→ ksxo: 還有一堆也不知道在幹嘛就跟風的鄉民23F 07/16 16:27
推 kevin415514: 公務員就是這樣啊 膽小怕事 欺負下屬 但錢不能少拿24F 07/16 16:28
→ ksxo: 然後就跟著罵 罵著跟這件事毫無關係的事XD26F 07/16 16:28
噓 kenro: 這甚麼掛阿 現在甚麼都能往這邊丟嗎??29F 07/16 16:28
推 jetalpha: 你講的這些,其實只要一句話就可以解釋完了:32F 07/16 16:29
→ jetalpha: 中華民國政府機關,不意外。35F 07/16 16:29
推 opica: 國民黨不意外36F 07/16 16:29
推 kkkk666: 我雙重國籍欸 改天去試試44F 07/16 16:31
→ end81235: 你對行政法院的認識沒有錯。基本上,你如果不是公務員的52F 07/16 16:32
→ end81235: 話,行政法院是不敢敷衍你的54F 07/16 16:32
→ sophistai: 照最高法院判例 偽造文書不單單是虛增 還包括故減57F 07/16 16:33
→ end81235: 你錯就錯在自己是公務員服務法的對象(遠目58F 07/16 16:33
推 CYL009: 難怪有恃無恐 幫推59F 07/16 16:33
推 gv390: 雙重國籍可以選對自己有利的那個國籍登記結婚?
好怪的法律60F 07/16 16:33
推 Toris: 姓朱又有加拿大籍呀...63F 07/16 16:34
推 pastor1982: 法官檢察官不受函釋拘束,所以檢察官說非法所不許也沒有不對64F 07/16 16:34
→ sophistai: 就不能選啊 新北市跟台北市的訴願決定書都說不能選66F 07/16 16:34
→ CYL009: 能解釋開雙重國籍結婚有什麼好處或對大眾的壞傷害嗎? 不67F 07/16 16:35
→ CYL009: 要觀感上的 要實質傷害70F 07/16 16:35
→ sophistai: 如果雙重國籍可以選國籍登記結婚 重婚會變很多 反正戶政查不到71F 07/16 16:35
推 alexroc: 加油,不過這是跟朱立倫沒啥關係75F 07/16 16:37
→ sophistai: 早上在台北大安以美國人登記跟乙結婚 下午去萬華說要跟76F 07/16 16:37
推 kerry0496x: ZM大,看到長官沒有肩膀這段,你就不該噓了77F 07/16 16:37
→ sophistai: 丙結婚申請登記 萬華查不到他早上已經結婚了80F 07/16 16:37
推 Alphaz: 一堆人愛用雙重國籍拿兩邊好處 真噁心83F 07/16 16:38
推 coyoteY: 有種給推,可惜在公務機關會黑到底86F 07/16 16:38
推 gankgf: 新北不意外87F 07/16 16:38
→ Alphaz: 想建國? 先禁止雙重國籍 笑你DPP不敢89F 07/16 16:39
推 woajw: 幫高調90F 07/16 16:39
推 pttxo: 基層公務員加油 那些老人就是不想惹事找事呀91F 07/16 16:39
推 mainjoey: 老人對法條不見得有現在考進去的公務員熟悉啊92F 07/16 16:39
推 pastor1982: 法律沒有禁止當事人以他國國籍登記結婚,是函釋自己96F 07/16 16:40
→ mainjoey: 所以造成比較老的根本不知道怎麼照法條據理力爭97F 07/16 16:40
→ pastor1982: 創設見解,而法官檢察官適法不受行政機關的函釋拘束,所以朱先生要求以加拿大國籍登記結婚當然不算使公務99F 07/16 16:40
推 ISNAKEI: 走 我們去犯一下刑法140條103F 07/16 16:40
推 k7p83n: 推個,記者有種來抄我會佩服你104F 07/16 16:40
噓 mlld: 公文講的很清楚 也不曉得是在激動什麼 怕考績嗎107F 07/16 16:41
→ sophistai: 不用臺灣人身分登記 那臺灣戶籍資料就會沒有結婚紀錄111F 07/16 16:42
→ sophistai: 身分證後面的配偶欄就是空白的 有人覺得這樣很好?113F 07/16 16:43
噓 toshbio: 原po就說啦 用他國國籍結婚有重婚罪之虞114F 07/16 16:43
推 vn509942: 什麼都不知道 真是丟人現眼118F 07/16 16:44
推 ETTom: 幫推一下 標準的劣幣驅逐良幣 ....119F 07/16 16:44
推 double5566: 有時間發文還不快去文具店買條剪綵用的線釣看看122F 07/16 16:45
→ ETTom: 不過還滿好奇 那現在原PO狀況如何...124F 07/16 16:45
推 pastor1982: 檢察官說非法所不許的法是指法律,台北新北市政府說133F 07/16 16:47
→ pastor1982: 於法不合所以要更正的法是指法令(含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你可能覺得受有委屈,不過我看來這部分是沒有問題的135F 07/16 16:47
→ sophistai: 我幫長官的過錯補漏洞 然後長官跟國家背後捅我刀 嘿嘿138F 07/16 16:48
推 LuMya: 好長 等下再看140F 07/16 16:48
→ sophistai: 檢察官說選擇國籍登記非法所不許 問題就是法所不許
不然幹什麼辦更正 就讓他拿空白配偶欄的身分證就好了啊142F 07/16 16:48
推 jovialguy: 台灣人專打出頭鳥的 沒出過社會?147F 07/16 16:50
→ LYS5566: 其實查到他在國內有設籍 就跟他說這法律有漏洞 叫他用本150F 07/16 16:51
→ LYS5566: 國國籍優先申請 打他槍就好ㄅ153F 07/16 16:52
→ LYS5566: 長官是真的沒肩膀155F 07/16 16:52
→ sophistai: 他一發現我查到之後就打1999投訴我然後要求換人承辦156F 07/16 16:52
推 Carsr: 高調159F 07/16 16:54
推 Godss: 高調164F 07/16 16:57
推 minipc: 前面加個重點摘要吧167F 07/16 16:58
推 piovoso: 基層公務員加油 跟某些公務員上層打交道後 覺得他們還真是一灘死水169F 07/16 16:58
推 pinkowa: 推,沒辦法,長官就是廢物才能當長官,操你媽廢物172F 07/16 17:00
推 a6444long: 混日子的主管真爽!台灣真是保護雙重國籍的!幹173F 07/16 17:00
推 Beanoodle: 公務員9成以上都是廢物阿,有問題嗎?174F 07/16 17:01
推 cons: 很多就沒肩膀又怕事176F 07/16 17:01
推 td770715: 原PO算清流了 可惜臺灣高層就是一個差不多先生的個性180F 07/16 17:02
→ yanli2: 太多了 懶得看181F 07/16 17:02
推 ymuit: 幫高調,辛苦了原po183F 07/16 17:03
推 SCRATCHER: 幹 看到就賭爛 這麼廢當什麼主任185F 07/16 17:03
→ ymuit: 能少一事是一事的意思是多害人是沒關係嗎186F 07/16 17:03
推 qppqqp: 有懶人包嗎......191F 07/16 17:05
推 thigefe: 推,文官體系早就爛到根理面去了193F 07/16 17:06
推 s860134: 看完,你是對的,鄉民挺你195F 07/16 17:07
推 ream: 長官真的沒肩膀,原PO拍拍199F 07/16 17:08
推 s860134: 另外地檢署是檢察官,不起訴他的見解,也非判例203F 07/16 17:11
推 misthide: 公家機關的優良傳統果然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啊207F 07/16 17:12
推 dodo577: 長期中國國民黨執政的地方你期待什麼216F 07/16 17:15
推 pasti: 高調220F 07/16 17:15
推 cchch: 辛苦了221F 07/16 17:16
推 mytoychiu: 嘖 有事基層扛(榮耀高層享)這根本打擊基層的積極度223F 07/16 17:17
推 D600dust: 在新北工作 就……你懂的229F 07/16 17:19
推 persistin: 大堆 大快人心 心中有正氣,法古今完人230F 07/16 17:19
推 Achillies: 太認真的公務員遇到怕事的主管以及ㄓ
究極台灣鯛231F 07/16 17:20
推 eas06u4: 好啦 還是幫你高調233F 07/16 17:20
推 adifdtd: 辛苦了拍拍 不過你何苦當提出問題的人呢 o'_'o236F 07/16 17:20
推 zenuo: 推 真的垃圾一堆237F 07/16 17:21
推 weier08: 簡單來講雙重國籍再度申請可以用外國人身分?238F 07/16 17:22
推 k800425: 挺正義的公務人員!240F 07/16 17:22
推 dedoof: 高調推,加油~這件事你辛苦了241F 07/16 17:22
推 itrs821: 加油!公務員需要更多腦袋跟骨氣242F 07/16 17:23
推 loet: 推244F 07/16 17:23
→ sophistai: 先拿外國護照跟一個辦結婚 再拿本國身分證跟另一個結婚249F 07/16 17:25
→ sophistai: 不就可以結兩次婚如果有三本護照不就可以結三次 合理?252F 07/16 17:25
推 BlackCoal: 法律名稱就錯了,那部法叫做(基層)公務員服務法257F 07/16 17:27
※ gemini2010:轉錄至看板 PublicServan 07/16 17:28
推 Archier: 讓明知有問題卻姑息養奸的小孬孬上一課261F 07/16 17:29
推 whhw: 好長QQ272F 07/16 17:33
推 classic112: 台灣都這種垃圾多,公務機關常被幹高層主管都是幫兇,275F 07/16 17:33
→ Granatha: 充斥著包莖文 跟低能將軍文
嘖281F 07/16 17:34
→ sophistai: 他們還領大家辛苦工作交的稅 笑呵呵地數284F 07/16 17:35
噓 qize1428: 時力不是最痛恨這種不公不義,怎麼不他媽出來釘一下?285F 07/16 17:35
推 mmaa: 我好心292F 07/16 17:36
推 bjj: 幫推294F 07/16 17:36
推 sunnylai: 推原 PO~ 希望你得以聲張
令人感嘆,做對的事還被這樣對待... 唉296F 07/16 17:37
推 qize1428: 他媽垃圾保訓會,沒辦法保護公務員的廢物組織300F 07/16 17:37
→ ad58520: 公務員真的很悲哀,認真做事遇到沒肩膀的主管,還要被說301F 07/16 17:37
→ ad58520: 被政客酸說不能勇於任事303F 07/16 17:37
推 ad58520: 公務員根本沒後盾,幫推315F 07/16 17:40
推 HTC0: 記者快來抄316F 07/16 17:41
推 chuangs: 這個國家本來就不正常啊!體制亂七八糟320F 07/16 17:42
推 tcod: 姓朱又有外國籍 就標準高級外省人呀 難怪長官不敢惹323F 07/16 17:44
推 Qoo777: 無能長官就該瀆職查辦324F 07/16 17:44
推 junalu: 現在公務體系只要聽話拍馬屁的人,真的有能力依法行政又沒靠山的都被搞得很慘325F 07/16 17:44
推 silentence: 腦袋大概浸滿了三酸甘油酯才會連小事情都沒辦法判斷328F 07/16 17:46
推 maro1357: 公務員不意外啊~~你菜鳥乖乖聽話吃屎啊~不吃屎飯碗不保!332F 07/16 17:47
推 TZofHES: 這我他媽一定高調333F 07/16 17:47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100簡上311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簡上字第311號上訴人即被上訴人劉心樺朱開平被上訴人黃詩如訴訟代理人廖培峰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兩造對於民國100年5月6日本院臺北簡易庭100年度北簡字第9 ...
推 yo1234: 幫高調但是新北沒市長338F 07/16 17:48
推 silentence: 侏儸紀腦們做出超奇怪的推論也不是第一天聽說了 幹339F 07/16 17:48
推 klyuch: 推你~呵呵,這什麼爛戶政事務所。這當事人是何居心啊,明明就是自己還否認,反應又那麼大的心態是什麼。原來還有這一招喔,遇到騙子時連戶政資料都無法驗明正身了。340F 07/16 17:48
推 suede: 辛苦了345F 07/16 17:50
推 d16352003: 換了更上一層職位,換的腦袋是豬腦346F 07/16 17:50
推 lv256: 結果朱先生這樣搞是合法不合理嗎?347F 07/16 17:50
推 erroror: 認真看完,無奈台灣階層主管無腦又卒仔348F 07/16 17:50
推 magic613: 推推,幫高調,希望原po早日沉冤得雪349F 07/16 17:51
推 HKJCCW: 推你,有Guts多了352F 07/16 17:52
推 tony20095: 公務員高層主管不意外,怕惹事要你吞,然後真的出事又推給你扛355F 07/16 17:54
推 alanwin: 就能撈就撈 能混就混的態度吧?!364F 07/16 17:56
推 Beetch: 你主管就爽公務員 怕摔破飯碗咩367F 07/16 17:57
推 SilverFox: 幫你推,鬼島就是有一堆尸位素餐的垃圾公務員在上面,讓基層人員很可憐368F 07/16 17:57
推 Beetch: 本尊加拿大護照 分身台灣護照 雙開不行ㄇ373F 07/16 17:58
推 sjory: 推 幹你娘新北市政府人渣廢物公務員375F 07/16 17:58
推 ccjj8: 雖然聽不太懂 但還是推380F 07/16 17:59
推 Sylph: 幹,要求老公務員重測職能!383F 07/16 18:00
推 silentence: 看到這文章真心有戚戚焉 忍不住想起誇張的事故鑑定385F 07/16 18:00
推 waitime: 正常發揮,加油!392F 07/16 18:02
推 garcia: 市長連兩個副市長都不熟了 何況是什麼小小主管 你不要這樣396F 07/16 18:03
推 Angoboy: 加油!!這個國家需要像你這種認真的公務員!!399F 07/16 18:05
推 mw24: push400F 07/16 18:05
推 a04775: 市長??402F 07/16 18:06
推 keny: 推 你是謹守原則的好公務員403F 07/16 18:07
推 atobela: 前面附上精簡版的結論,再加上菜市場標題,記者就會抄了411F 07/16 18:09
推 sherr: 幫高調。推412F 07/16 18:09
推 sai0613: 板橋戶政所就一群廢物長官
台灣真的垃圾公務員太多415F 07/16 18:10
噓 Refauth: 這一定要低調的啊!沒有這種檢察官,台灣人不會滅亡啊!423F 07/16 18:14
推 colenken: 下面敢拼,上面想混就會變這樣,這撈好撈滿主管早點火掉吧426F 07/16 18:15
推 Haseoxy: 推你,辛苦了。。。427F 07/16 18:15
推 iewix: 高調429F 07/16 18:16
※ 編輯: sophistai (118.168.103.190), 07/16/2017 18:19:14
推 Penny1225: 文章太長了,不易閱讀,可以摘要嗎?433F 07/16 18:18
推 kipper: 推,高調436F 07/16 18:20
噓 suhaw: 下次記得 不要再相信朱立倫了唷437F 07/16 18:21
推 colenken: 我說這朱某跟市長有沒有親友關係啊,怎麼那些官的樣子...438F 07/16 18:21
推 tzback: 能撈就撈 能混就混 原PO踩到冗員舒適圈惹 小心自保440F 07/16 18:21
推 darknote: 公/私職場守則:東混西混 一帆風順 苦幹實幹 撤職查辦441F 07/16 18:22
推 ImCasual: 不過因公被告的律師費不出有違法嗎445F 07/16 18:22
推 faiya: 這個主任應該在總統府前面要過尊嚴吧447F 07/16 18:23
推 HDAPPLETV: 高調 但小心被自殺,他們心眼很小的…454F 07/16 18:27
推 jack52073: 所以年改砍的好,混水摸魚養成的文化,活該。455F 07/16 18:28
推 silentence: 上面要叫你扛都會保證得令你痛哭流涕 一出事踢得都比456F 07/16 18:28
推 P5566: 推 一堆稅金小偷457F 07/16 18:28
推 bizer: 有懶人包嗎?有點長459F 07/16 18:28
推 f7984: 不意外!戶政機關本身就很會閃!463F 07/16 18:30
推 jil: 在台灣依法辦理好像很難 辛苦了467F 07/16 18:31
推 Tattood: 記者這時候不出來抄 是在被狗幹逆?469F 07/16 18:32
推 qImo: 高調471F 07/16 18:33
推 kbpoop: 不會被報導475F 07/16 18:34
推 akay08: 中華民國公職主管都是垃圾,能撈就撈能混的代表476F 07/16 18:35
推 IAMO: 推高調478F 07/16 18:36
推 ariesjen: 高調,有人公務員願意這樣做就該推479F 07/16 18:37
推 shi21: 高調 老屁股不意外481F 07/16 18:37
推 akay08: 時間一到就搶著退休,然後每天去抗議退休金的垃圾族群482F 07/16 18:38
推 es612: 如果是真的那還蠻扯的488F 07/16 18:40
推 CalvinS: 你開頭應該先寫份重點節錄,不然大部分人直接end,你目的就沒達成了489F 07/16 18:41
推 sky99: 我懂你的感受,我也曾遇過類似狀況,希望記者能報492F 07/16 18:42
推 apulu0507: 公務員長官很多沒有用的,有用的大概100取1吧493F 07/16 18:43
推 imhere: 陳國欽出來踢球 球你帶494F 07/16 18:43
推 TY0842: 新北意外嗎497F 07/16 18:43
推 CvyGG: 高調500F 07/16 18:44
推 Mood10207: 推原po,臺灣現在就是鬼比人多的狀況,加油!!!503F 07/16 18:44
→ liudwan: 剛正不阿執法如山就是要給推,老廢物都下地獄508F 07/16 18:45
推 li143: 推510F 07/16 18:46
推 conipop: 所以砍公務員年金剛好而已512F 07/16 18:46
推 stock0907: 消滅軍公教檢警調的蔣匪餘孽,台灣瞬間變正常513F 07/16 18:46
推 kaisin: 新北哦 記者才不敢抄520F 07/16 18:51
推 dowbane: 太長了啦,看到一隻半end522F 07/16 18:51
推 barsax8: 我看這篇文腦袋一直跳出張順緯的名字哈哈哈哈524F 07/16 18:51
推 starz: 幫高調525F 07/16 18:53
推 whface: 推~內容詳細528F 07/16 18:54
推 rosydark: 鬼島一向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而不是解決問題!!529F 07/16 18:56
推 binr: 幫高調532F 07/16 18:57
推 suka: 排版失敗 但還是幫你高調一下533F 07/16 18:58
推 cbr0627: 推,台灣法律根本笑話535F 07/16 18:59
→ vbigben: 有,不好意思。我眼殘了536F 07/16 18:59
推 udm: 長官法官表示:幹,你這樣搞,我以後要怎麼搞重婚騙錢啦~~~539F 07/16 19:00
推 sun10814: 只想領錢又怕上新聞的公務員549F 07/16 19:07
推 ttousp: 果然上層都是廢物,難怪台灣一直無法往前走550F 07/16 19:08
推 LWEN: 高調551F 07/16 19:08
推 RLH: 爛主管真的很傷士氣 我有經驗557F 07/16 19:14
推 comi0530: 加油 真的很多公務員嘴臉讓人看不下去558F 07/16 19:14
推 shtmn: 台灣本來刁民賤種最多 垃圾最喜歡戰公務員559F 07/16 19:15
推 Cruel2: 有卦有推562F 07/16 19:16
推 pearlQQ: 主管真的都怕事,錯都由底下人承擔,公務員真的很慘,說什麼依法行政根本因人而異563F 07/16 19:16
推 knight77: 公務員就是這樣啊 出問題時先解決對自己最多問題的人570F 07/16 19:21
推 wike: 推572F 07/16 19:23
推 jajoy: 加油574F 07/16 19:24
推 lzkai: 記者來喔575F 07/16 19:24
推 Iwannadie: 找台北市長吧......新北市沒用啊576F 07/16 19:25
推 Mryuan: 有爆有推580F 07/16 19:25
推 JJJ09: 新北人難過582F 07/16 19:26
推 allan8250: 不論最後輸贏,公務員就是需要原PO這種精神588F 07/16 19:28
推 shtmn: 很多地方基層主管多數都是跟整個政務還有民代花個幾百萬買590F 07/16 19:28
推 yaieki: 長官大概有些不是用考的進去當然不懂法規啊 一堆老屁股顢591F 07/16 19:29
→ shtmn: 官的 一點專業能力也沒有592F 07/16 19:29
→ yaieki: 頇拖垮有心做事的年輕公務員594F 07/16 19:29
推 exerexer: 就說大部分公務員都只想爽而不做事的吼595F 07/16 19:29
推 Tawara: 高調 建議開頭來一段大意, 不然怕記者看不懂607F 07/16 19:34
推 Mryuan: 再推 剪綵豬笑死人 主管廢死人610F 07/16 19:34
推 guos: 高調612F 07/16 19:35
推 MKKG: 讓它爆615F 07/16 19:37
推 gn01642884: 公務人員最好不要有太多自己的意見比較好
你這種人才應該要放給業界用 而不是在公家機關裡面616F 07/16 19:38
推 iuexeyz: 大推用心的公務人員618F 07/16 19:38
推 AngelMAyCry: 你有理我支持你,但是新北市長是朱立倫你自己要小心619F 07/16 19:39
→ Sephi01: 新北喔 你保重 除非你在自己家裡辦剪綵620F 07/16 19:39
推 elacon: 新北市政府不是袒護無能主管,是連市長都是無能主管好嗎624F 07/16 19:42
推 ZBeta: 怕事 河河 高職等公務員啊631F 07/16 19:44
推 twbb: 加油633F 07/16 19:45
噓 MadeTW: 只噓看得我好累= =634F 07/16 19:46
推 dgfly: 記者快抄635F 07/16 19:48
推 vios: push640F 07/16 19:50
推 vasia: 記者還不動作?又不是獵雷艦兆豐金643F 07/16 19:52
推 gs051233: 官越大膽越小就是台灣公務機關的寫照647F 07/16 19:58
推 cjtv: 有你這樣的公務員是台灣的光榮!熟稔法律在職務上堅持!加油650F 07/16 19:59
推 kunoichi0429: 現在人是怎樣,爆料太長也要閒,幫高調好嗎,需要更多原po這種人!652F 07/16 19:59
推 askl817: 台灣專門解決提出問題的人654F 07/16 20:01
推 tgrfd: 簡而言之。沒有處理問題反而處理說出問題的人656F 07/16 20:02
推 Gaji: 辛苦了幫你高調657F 07/16 20:02
推 sorryboy: 監察院無作用就算了,司法改革是在改什麼?難道又要敵對民代開記者會嗎659F 07/16 20:04
推 nazo: 幫高調!!661F 07/16 20:05
推 fujkokwj: 守紀基層公務員遇到不問公理的上司 才是害了公務員名聲與真理,那些人才是要汰除的..662F 07/16 20:05
推 euryma: 推個,高調!664F 07/16 20:05
推 srena: 太長了而且可以討論點滿多的,建議可以分集po出並持續討論熱度666F 07/16 20:07
推 kipi91718: 新北市你意外嗎? 不看看市長是誰?668F 07/1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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