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Makubex82 ()標題 [新聞] oBike雙北不同調 交部:拖吊有理時間 Tue Jul 11 10:59:08 2017
1.媒體來源:
中時
2.完整新聞標題:
雙北不同調 交部:拖吊有理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府昨拖吊上千輛oBike腳踏車,依據是日前公告「租賃自行車」不得停放市內機車
格。但台北市府認為拖吊停放機車格的腳踏車,法源有疑慮。對於地方政府不同調,中央
是否需整合?交通部解釋新北市府是依據《停車場法》,合法公告oBike停放規定,沒有
牴觸中央法規,目前法規管理工具已足夠,並不需特別修法。
腳踏車可在機車格停放,法源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1條:「慢車不得任意停放,應
在規定地點或劃設標線以內,順序排列。在未設置自行車停車設施之處所,自行車得比照
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停放。」
但新北市7月7日公告,「租賃自行車」禁停新北市11區機車格,因此昨開鍘oBike。台北
市府則認為拖吊停放機車格腳踏車,法源有疑慮,恐引訴訟,待研議。外界因此有希望交
通部出面整合的聲音。
對此,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李昭賢昨表示,新北市府做法沒有抵觸中央法規,因為其公
告是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地方主管機關應於路邊停車場開放使用前,將設置地點
、停車種類……公告週知。」
李昭賢解釋,既然新北市府是依據《停車場法》公告自行車不得停放機車格,也就符合道
安規則131條「應在『規定』地點……排列。」
李昭賢表示,新北市府可依法拖吊違停oBike,目前法規管理工具已足夠,並不需要特別
修法規定腳踏車不得停放機車格,但法規若有與時俱進的必要,交通部也願滾動檢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711000378-260114
雙北不同調 交部:拖吊有理 - 中時電子報
新北市府昨拖吊上千輛oBike腳踏車,依據是日前公告「租賃自行車」不得停放市內機車格。但台北市府認為拖吊停放機車格的腳踏車,法源有疑慮。對於地方政府不同調,中央是否需整合?交通部解釋新北市府是依據《停車場法》,合法公告oBike停放規定,沒有牴觸中央法規,目前法規管理工具已足夠,並不需特別修法。 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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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21423: 只有吱吱不配合2F 07/11 11:00
→ james732: 有點不太懂,所以是所有腳踏車都不能停機車格?6F 07/11 11:01
推 taikonkimo: 現在台北不是沒拖 他有給條件 不能一整排 不能超過109F 07/11 11:02
→ VVizZ: 是政府覺得你不可以停你就不可以停 那是政府的權力10F 07/11 11:02
噓 RevanKai: 拉基中央,一次一次又一次把新創產業趕出鬼島= =11F 07/11 11:02
推 raxxar82: 單車可以共享 停車格無法共享 一下丟出這麼多台腳踏車淹13F 07/11 11:02
→ VVizZ: 政府有維護交通順暢還有停車格充分公眾利用的責任16F 07/11 11:02
→ RevanKai: 台灣本來就不該劃機車停車格17F 07/11 11:03
推 yzvr: 樓上O敗粉完美詮釋崩潰19F 07/11 11:03
→ raxxar82: 沒停車格 誰受的了 業者完全不負責20F 07/11 11:03
→ NTULioner: 不就是把原本在風景區的租腳踏車業搬到市區來21F 07/11 11:03
→ RevanKai: 台灣很慘的一個地方就是先抹人先贏我沒騎過半次OBIKE哦~22F 07/11 11:03
→ RevanKai: 機車不先消滅,台灣就永遠和新進國家無緣24F 07/11 11:04
→ NTULioner: 來了 神理論 以為先進國家就是沒有機車25F 07/11 11:04
→ RevanKai: 南蠻人喜歡落後請你回高雄慢慢騎,別把壞習慣往北帶26F 07/11 11:04
→ RevanKai: 反正高雄機車數量最多,你們可以在那邊開機車趴30F 07/11 11:04
推 kkabenson: 租腳踏車這不是幾十年前就有也算新創產業喔XD31F 07/11 11:04
→ RevanKai: 推到山豬族崩潰為止啊XDDDDDDDDDDDDDDDD33F 07/11 11:05
推 m21423: 用公有地停放營業車當然創新啊35F 07/11 11:05
推 ludwickfan: 覺得中央的解釋怪怪的,似乎變成新北的自行車都不能36F 07/11 11:06
→ kkabenson: 這一系列文只看到新加坡哥分身帳號狂捧37F 07/11 11:06
→ wei22714: 如果ubike停放在機車格的話呢?總能中途停車,不可能每次騎ubike都是站點到站點吧?ubike也算是營業車吧39F 07/11 11:07
噓 Ilat: 官商勾結 合力消滅新創產業44F 07/11 11:08
→ gn00063172: 格上如果把車丟公共停車區待租和出租後駕駛停停車區45F 07/11 11:08
→ Ilat: 以後不是產業退出台灣 而是台灣退出世界46F 07/11 11:08
→ gn00063172: 這種會一樣嗎?每次都拿有定點待租的ubike救援48F 07/11 11:09
推 packing33: 交通部就是不想處理 業者來訴願就當個案51F 07/11 11:09
→ steamedbun: ubike沒停好要錢阿 什麼時候看過一排ubike停在機車格54F 07/11 11:10
→ gn00063172: 雖然說因為ubike砍掉很多停車格變停車柱,但好歹可預55F 07/11 11:10
噓 zephyr105: 北市補助一堆u卡打洽 結果這種態度????????無腦??58F 07/11 11:10
→ Skabo: 我新創你用法律管我就是落後 不怕我反觀傳統產業嗎?????60F 07/11 11:10
→ aalittle: 講ubike停機車格的,要不要到路上看看,平常ubike誰會沒事62F 07/11 11:10
推 wego5566: 某樓蠢成這樣真的快笑死我了XDDDDDDD64F 07/11 11:10
→ gn00063172: 期。福壽螺根本一晚就生出來阿,6個空格他佔去4格65F 07/11 11:11
推 wei22714: gn舉例的,如果格上停在停車格等待出租,是否一樣會被收費,或甚至有其他法令疑慮66F 07/11 11:11
→ aalittle: 去停機車格,真的萬不得已也是停一下子就走了68F 07/11 11:11
→ steamedbun: obike惹人厭的地方在大量投放 長期佔據 懂?70F 07/11 11:11
→ naly0617: 既然有法源就應該快拖.請北市也跟進71F 07/11 11:11
→ aalittle: 拿來跟obike沒人騎就一直停在那邊比....73F 07/11 11:12
→ laechan: 打臉台北市了, 再護航啊75F 07/11 11:13
推 wei22714: 其實我的疑問是,腳踏車禁停機車停車格這個議題是否要設定明確的條件,不然變成完全禁止,連個人戶的腳踏車停放可能都會受到影響77F 07/11 11:14
推 jack0204: 腳踏車停機車格就該收費,但目前根本收不到啊80F 07/11 11:15
→ aalittle: 所以新北市現在是有連一般腳踏車停機車格都一起拖嗎?81F 07/11 11:15
→ steamedbun: 其實一開始就是數量的問題 路上很少大量私人腳踏車停在機車格 obike一開始就在機車位不夠的地方大量投放不惹人厭嗎82F 07/11 11:16
推 eterbless: 簡單 鎖起來沒人使用的通通拖吊有人正在使用的照常收費85F 07/11 11:17
→ Matsuyama: 實際上就是還沒有直接規範用的法源 新北等著接訴願吧86F 07/11 11:18
→ littlepogi: 本來就違法,有疑慮就去改阿,沒改前就是特權87F 07/11 11:18
噓 tedpc: 新北真傻幹嘛出來坦學台北一律推給中央這樣子不是很好嗎88F 07/11 11:19
→ Peugeot306: 新北市是公告租賃自行車禁止停放11區機車格
也就是個人自行車不受影響 11區以外機車格隨obike停91F 07/11 11:22
推 rkb84: 公司或個人的車輛數太多,又占用很多共用車位,要限制.93F 07/11 11:23
→ wei22714: aalittle大,如果要變成法規命令,必須嚴謹一點,不然你的說法會變成選擇性執法,互相幫社會加油吧!94F 07/11 11:23
推 IS0987: 笑死!前兩天說沒法源的趕快在出來喔96F 07/11 11:23
推 rosemoli: 柯根本不行 這市長不能留了 是非不分97F 07/11 11:23
推 gh34163: 讚 一堆只會拿新創出來哭腰卻不想負擔社會成本98F 07/11 11:24
推 clala: 新北公告停車格不給停腳踏車吧99F 07/11 11:26
推 silentence: 風向王好棒棒 uber都要玩掛了還在創新100F 07/11 11:26
→ clala: 「租賃」腳踏車101F 07/11 11:27
噓 tedpc: 台北市說要管理結果他的管理辦法還躺在市府送到議會沒?103F 07/11 11:27
→ aalittle: 看起來是選擇性沒錯啊,當然啦 obike有意見可以去法院講104F 07/11 11:27
推 clala: O bike只要說 免費 無償 提供腳踏車就好了咩
搞租賃賺錢 就可以不守規矩 也是很大牌
建議趕快來中南部投放啊。看會不會被當廢鐵變賣105F 07/11 11:29
推 IS0987: 問題是O bike官網都寫收費標準還有專門的app供你註冊繳押金了,說沒營業就好?108F 07/11 11:32
推 Nightu05: 這新創也沒多特別, 還有把形象搞這麼差 投資人會森77哦110F 07/11 11:33
→ deathsong: o粉的言論不敢恭維 這種垃圾產業說新創?
把外部成本丟給政府處理自己爽賺 那罵六輕是罵爽的?112F 07/11 11:37
推 ccekw807: 好可愛喔~沒法源還是你沒找法源,沒下限114F 07/11 11:38
推 kkabenson: 這種鼻屎國換個名字租腳踏車傳來的爛東西115F 07/11 11:41
推 a8521abcd: 中央出來背書那訴願不可能過,要等行政訴訟了117F 07/11 11:42
→ kkabenson: 全台灣也就柯屁在那邊捧 還有滯台新加坡人的一票分身id118F 07/11 11:42
→ tedpc: 新北市交通局7號公告拖吊日在公告日之後怎麼贏?119F 07/11 11:43
→ query: 讓大家亂停腳踏車 算是新創? 太爛了120F 07/11 11:43
推 VVizZ: 蚵屁就是腦袋不清楚 花這麼多功夫把YOUBIKE搞成處處有站
而且目標是350公尺一站 居然放任歐拜在那亂
整天講個提昇綠色運輸自慰就爽了?
沒人騎的車周轉率低的東西就該檢討
而不是看到整排腳踏車放在那裏覺得幹我的城市好進步121F 07/11 11:44
推 pikachu9237: ubike放機車格是暫時的 可能吃個飯就回來騎走 不騎去租賃站還會一直計費 可是obike是停到天荒地老
如果obike初期只投一部分車試辦 不占掉整排也不會被這麼反彈126F 07/11 11:47
推 awesomeSS66: 第一次推新北政府 租賃車本來就該依租賃車管理辦法130F 07/11 11:51
→ emou: 先進國家也是有機車的吧131F 07/11 11:53
→ piece1: 蟑螂產業也當新創?136F 07/1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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