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標題 Re: [新聞] 不在大學自治範圍 徐國勇:管涉違法兼台時間 Tue May 1 12:33:36 2018
徐發言人好像是法律系的~~~
要不要看一下教育部自己的網頁
https://tinyurl.com/y8rbjkxe
台哥大和管中閔聲請的兼職日期是106/6/14~109/06/13
因此台大核准的日期也是106/6/14~109/6/13
請問這道行政處分撤銷了嗎?若是沒有撤銷,管中閔在法制上就是合法兼職。
-----------------------------------------------------------------------------
。
法律規定只有要事前申請,沒有規定要事前拿到正式同意文件。
公務員服務法中只有規定要
服務機關許可,關你教育部或是行政院甚麼事。
即便是授權
考試院的「
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
也沒有限制要事前許可。更何況管還在被選任前就申請了。
教育部想拿「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去處理管沒有事前獲得許可。
問題是這個教育部自己訂的頂多職權命令層級,沒有法律授權,不能增加法所無之限制。
大學法和授權的許可辦法(況且人家還是授權考試院)都只有要求事前申請,
沒有要事前拿到許可書。你教育部是要拿哪個法條去撤銷人家的同意處分。
(況且人家事前就申請,105/5/3教評會許可,只是拖到10/2才函覆。)
你教育部在人家目前有一個
合法有效的兼職同意處分書下,
去做一個處分認定人家違法兼職。
請問違法侵權的是教育部還是管中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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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教育部就算可以撤銷台大兼職的行政處分
還要能撤銷管中閔的教職,管才沒有參選資格。
這不管用公務員服務法或公懲法,請問教育部撤銷了嗎?
況且公懲法管轄還是公懲會,是司法院管的。
公務員服務法還要成立委員會與給當事人正式申辯機會。
你教育部啥程序都沒走,就認定人家違法。
一個自己程序有問題的人,去認定別人程序有問題?
而且在台大目前流程都如此的情況下,你要認定管中閔故意違法,都有問題。
至多只有過失,你要處罰到最高撤銷教職,根本就違反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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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就算管有瑕疵,你能不能撤銷管的教職都有問題。
更何況你連撤銷同意兼職處分和管的教職都沒做,就認為管沒有資格參選。
你教育的處分自己沒有違法問題嗎?
一個行政院發言人,在處分程序都沒有做的前提下。
用發言人的身分,出來評論一個當事人違法。
你覺得沒有侵權的疑慮嗎?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不在大學自治範圍 徐國勇:管涉違法兼台灣大2職務
: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質疑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違法兼職,這不在大學自治範圍。(資料
: 照)
: 2018-05-01 08:52
: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針對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的聘任案,要求台大重
: 新遴選校長。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上午接受「蔻蔻早餐」廣播節目專訪時明確表示,
: 管中閔在參選校長時,兼任台灣大哥大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這2個職務,事先沒有簽
: 產學合作契約,台大沒有核准,管中閔就不能兼職,而且這部分的爭議不在大學自治範圍
: ,因為大學自治不能違法。
: 徐國勇強調,現在反對者用大學自治來批評政府,但大學自治也不能違法,若違法就不應
: 通過,主持人周玉蔻表示,管中閔說他「問心無愧」,徐國勇說「那就出來講啊!」,周
: 玉蔻追問,所以管中閔是違法兼職?徐國勇說「對!」
: 徐國勇表示,管中閔總共兼了台灣大3個職務,首先是台灣大獨董,這部分是合法,沒有
: 問題,但另外兼了台灣大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這2個職務,管中閔有無台大同意兼任
: 這2個職務才去兼職上班?
: 他說,最離譜的是台大的做法,因為在兼職前,需要簽署產學合作契約後,才能同意兼職
: ,沒有核准,就不能去,但兼職前並未簽署,台大的做法本身就有問題。
: 徐國勇指出,管中閔與台大都沒有把這部分的訊息在校長遴選過程揭露,後來在9月29日
: 才簽署產學合作契約,10月2日才把契約送到台灣大,但管中閔在8月就去上班開會,兼職
: 領薪水。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11760
: 說法又變囉
: 姑婆勇說兼獨董是合法的
: 打了無數蠢吱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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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不在大學自治範圍 徐國勇:管涉違法兼台
05-01 12:33 violetking.
※ 編輯: violetking (111.250.235.226), 05/01/2018 12:35:05
噓 newsyho: 跟姑婆芋認真就完了,沒看到一上位每件事都亂扯講幹話1F 05/01 12:34
→ hoberg: 又吃姑婆芋了2F 05/01 12:34
推 angellll: 你講再多她們都不會拿出法條 用空氣逼你自己重選4F 05/01 12:35
→ angellll: 因為根本拿不出法條 不然公文早就送了6F 05/01 12:35
→ bearq258: 問題這是營利事業
有申請當然要同意才可去,萬一沒同意的話不就GG7F 05/01 12:35
推 id888: 完蛋!他又吃到姑婆芋了9F 05/01 12:36
→ tenka92417: 姑婆芋上腦,反正只要說服不做功課的鄉民就好10F 05/01 12:36
→ reina07: 知法玩法是法律人的遊戲11F 05/01 12:36
→ bearq258: 我想他是律師。應該不會犯這種低級的錯誤吧12F 05/01 12:36
→ minlochen: 重點:台大是台灣大投資者 依法可派教授當獨董15F 05/01 12:37
推 homway: DPP這次真的很難看16F 05/01 12:38
推 freez: 就隨便說說的嘴砲發言人17F 05/01 12:38
推 vmlinuz: 「不管啦...說你違法就違法!」19F 05/01 12:38
推 ultradev: 所以他也承認是雞蛋裡挑骨頭啊,沒辦法,上意難違20F 05/01 12:39
→ vutuv: 丟臉死了 去把台大兼職規定看完再出來挺管24F 05/01 12:40
推 nkfcc: 校長在他就任獨董前就已經簽名同意了。後面就公文延宕了。26F 05/01 12:41
→ ray2501: vutuv 特別指定 你把台大兼職規定翻出來 指出違法之處27F 05/01 12:41
→ vutuv: 台大的兼職規定,一定要收到書面才能開始兼職28F 05/01 12:42
→ ray2501: 不然又是一個自己打臉的人囉(笑)29F 05/01 12:42
→ bearq258: 公文還沒出來就已經擔任,那是偷跑吧30F 05/01 12:42
→ vutuv: 台大提出的證據,書面在10月才發出,管違反規定32F 05/01 12:42
→ tym7482: 他沒先google就不知道,體諒一下吧33F 05/01 12:42
→ EllaElla: 去告去告 不要浪費時間&金錢34F 05/01 12:43
→ vutuv: 管違反台大自己的兼職規定,台大還包庇管35F 05/01 12:43
推 daniel3658: 覺醒處生:我說違法就違法啦!! ...相關規定你幫我找38F 05/01 12:44
推 QS531: 程序正義之前不是很多覺青再喊,他們人咧?40F 05/01 12:44
→ vutuv: 這份是回饋金辦法吧
管違反就違反了41F 05/01 12:44
→ daniel3658: 那你拿出來啊 自己不找又不承認別人提供的
原來是吳部長親臨八卦板 說違反就違反43F 05/01 12:45
推 LOVEMS: Vutuv把規定的連結貼出來吧 看來這邊沒人看到你說的那一份45F 05/01 12:46
推 LOVEMS: 沒有"一定要收到書面才能開始兼職"的字樣 應該不是?50F 05/01 12:48
→ angellll: 她就來跳針的啦 今天又不是他第一次跳了
去跟黨工要個新id 換個講話方式 再跳吧51F 05/01 12:49
→ vutuv: 管違反了 別管了56F 05/01 12:54
→ taiwan009: vutuv,書面?校長批准的申請書,若不是書面是什麼?57F 05/01 12:54
推 LOVEMS: 所以我說那個連結呢?這張圖從那份 從那邊截的呀58F 05/01 12:55
→ vutuv: 校長的核准文10月以前沒有寄給管
找不到怪自己不會找59F 05/01 12:55
推 Mradult: 要也是台大行政的問題,校長都同意了硬要栽他違法61F 05/01 12:55
→ taiwan009: 你剛好證明校長5月17日就書面同意了62F 05/01 12:56
→ vutuv: 台大完全拿不出10月以前寄給管的證明65F 05/01 12:57
推 LOVEMS: 哇 沒人知道你從那邊截圖下來的 誰知道你拿誰的雞毛當令66F 05/01 12:57
→ Mradult: 連簽呈公文都不會看,整天跳針時間差69F 05/01 12:57
→ vutuv: 找不到顯得無知,幫不了你70F 05/01 12:57
→ LOVEMS: 給個連結不過分吧?
還是給不出來呀?71F 05/01 12:57
推 cloudyst: 你錯了,姑婆勇只是講個綠腦聽而已,正不正確綠腦不會74F 05/01 12:58
→ vutuv: 照規定 台大要正式書面給管 你們請管拿出來不就好了75F 05/01 12:58
推 ultradev: 那個截圖?自己用Word打的嗎?76F 05/01 12:58
→ taiwan009: 你不是說書面嗎?被打臉又扯10月通知函77F 05/01 12:58
推 Mradult: 你簽呈出去不會回來嗎?回來的時候不就知道校長同意了78F 05/01 12:58
→ vutuv: 管不拿出書面證明文件 挺管的才是跳針
你拿出來管收到校長的文件再出來挺管
文件是台大自己的文件79F 05/01 12:59
→ taiwan009: vutuv不知道申請書最後會回來,就在亂扯82F 05/01 13:00
推 rogergon: 更可怕的是,照著類似程序申請的教授不是只有管一人。83F 05/01 13:00
→ taiwan009: 10月的通知函也是台大自己的文件啊84F 05/01 13:01
→ vutuv: 看 又有人轉移話題。又別人怎樣了85F 05/01 13:01
→ rogergon: 是打算把多少台大甚至其他大學的教授一起陪葬嗎?86F 05/01 13:01
→ vutuv: 10月台大有文件給管沒錯 之前沒有喔87F 05/01 13:01
→ vutuv: 等一下又有人自知理虧又要說別人陽明了89F 05/01 13:02
→ taiwan009: 最好申請書沒退下來啦,行政程序都不懂就來亂90F 05/01 13:02
→ rogergon: 台大早回過管任獨董沒事,那些人也變共犯?91F 05/01 13:02
→ vutuv: 管違反台大自己的規定 等一下又有人說就算違反也無關遴選了92F 05/01 13:03
→ taiwan009: 請再看自己貼的注意事項一,只有書面同意就可以了93F 05/01 13:04
→ vutuv: 有文五月回覆給管?在哪裡?94F 05/01 13:04
推 Mradult: 退萬步言,要說偷跑或便宜行事,那都台大的事,與管何干95F 05/01 13:04
→ vutuv: 書面同意在10月以前都沒寄給管96F 05/01 13:04
→ vutuv: 好像有人開始說是台大的錯了沒聽錯吧98F 05/01 13:05
→ Mradult: 簽呈跑完就回來了啦,還有限辦時間勒,根本不懂裝懂99F 05/01 13:05
→ vutuv: 即是台大的錯的話,管違反台大的規定也沒錯哦100F 05/01 13:06
推 scott33: 違法兼職是要別人不知道情形下 內心想要偷偷違法兼職101F 05/01 13:06
→ Mradult: 你要追究台大責任啊,管依法行事,何來違法兼職102F 05/01 13:06
→ scott33: 當時很多人都知道管要兼職 管也是依照程序辦理 哪裡叫違103F 05/01 13:06
→ vutuv: 拿出管在五月收到書面同意文我自己閃一邊去104F 05/01 13:06
→ taiwan009: vutuv先瞭解公文簽呈程序吧,別鬧笑話了105F 05/01 13:07
→ vutuv: 管違反就違反了 別挺管了106F 05/01 13:07
→ scott33: 法? 他連違法兼職的犯意都沒有好嗎 一直吵書面 是沒梗啦?107F 05/01 13:07
推 katzlee: 抹黑的話術騙群眾,目的就達到了108F 05/01 13:07
→ Colitas: 有人吵輸放大絕了XD109F 05/01 13:08
→ vutuv: 書面同意就是要書面同意,不要講別的110F 05/01 13:08
推 LOVEMS: 其實沒有什麼好討論的 沒有來源的截圖跟下面這封信的可信111F 05/01 13:08
→ woodyj: 台大法律系?115F 05/01 13:09
→ katzlee: 走電子簽核不行哦116F 05/01 13:09
→ vutuv: 挺管的打算不講理 不面對台大規定117F 05/01 13:09
→ LOVEMS: 你的規定來源先拿出來118F 05/01 13:10
→ vutuv: 電子簽核?拿出來看書面同意在哪?119F 05/01 13:10
→ taiwan009: 你貼的不就要書面,517批准的申請書就書面啊120F 05/01 13:10
→ vutuv: 我拿出來不就幫你的無知解套
517批准書面在哪?121F 05/01 13:11
→ LOVEMS: 比起我的無知 大家只會認為你不可信123F 05/01 13:11
→ scott33: 他是來亂的 跳針模糊焦點 別跟著他起鬨124F 05/01 13:12
→ scott33: 這種不用回應 大家看內文就好126F 05/01 13:12
→ LOVEMS: 沒有來源 就是無信127F 05/01 13:12
→ vutuv: 不拿出管收到的書面同意,才是跳針吧128F 05/01 13:12
噓 qweasd951: vutue這種很明顯的黨工來亂的可不可以水桶啊129F 05/01 13:13
→ taiwan009: 難不成校長517以空氣為桌面,批個准字130F 05/01 13:13
→ vutuv: 挺管的怎麼都沒看台大兼職規定 不看教育部調查報告131F 05/01 13:14
→ Colitas: 真的別鬧了 在正常世界的行政程序裡 哪有人會因為書面晚132F 05/01 13:14
→ Colitas: 一點到被懲處的= = 之前彭文正貨真價實的違法兼職 教育134F 05/01 13:14
→ vutuv: 台大沒有五月寄給管書面同意是因為還有東西沒談完所以不能寄給管同意書135F 05/01 13:15
推 scott33: 彭文正違法兼職 正確137F 05/01 13:16
推 Colitas: 部自己都說可以補申請了138F 05/01 13:16
→ btman007: 上台不講話 就不像做官了139F 05/01 13:16
→ vutuv: 對了 反正挺管的沒知識邏輯,也不知道什麼沒談完140F 05/01 13:16
推 LOVEMS: 他拿空白規定當依據在討論 真的也沒什麼好說的 待會生出141F 05/01 13:17
→ vutuv: 又有人自知挺管理虧在提別人了142F 05/01 13:17
→ LOVEMS: 新規定怎麼辦?143F 05/01 13:17
推 hide0325: 其實某v可以直接回一篇打臉 我願聞其詳 最好什麼證據都拿出來144F 05/01 13:17
→ scott33: 就沒讀書又亂凹啊 就說別跟這種認真146F 05/01 13:17
→ vutuv: 怎麼挺管的盡是無知出來放炮的147F 05/01 13:18
→ scott33: 違法要有犯意 以為任何違法都只要作就是違規148F 05/01 13:18
→ vutuv: 越問越顯得挺管無知149F 05/01 13:18
推 Colitas: 教育部自己做的解釋是別人?150F 05/01 13:18
→ scott33: 偷偷兼職的請看彭文正案例 那個才是真的違法兼職151F 05/01 13:19
→ vutuv: 承認違反台大規定,要開始說無犯意了嗎152F 05/01 13:19
→ Colitas: 還是在v的法治國家裡 政府因人設事是常態阿153F 05/01 13:19
→ vutuv: 還在扯別人154F 05/01 13:19
推 LOVEMS: 又在提空白規定155F 05/01 13:19
→ scott33: 廢話 沒有違法兼職的犯意 叫作違法兼職?156F 05/01 13:20
→ vutuv: 有違反的行為,討論犯意是罪犯找拖辭嗎158F 05/01 13:20
→ Colitas: 法律要件 法律效果混淆不清 只就算了 連基本法邏輯都沒有可就糟糕了159F 05/01 13:21
→ scott33: 廢話 客觀事實就看的出來他沒有違法兼職的故意
算了 共產黨本來是說你有罪就有罪161F 05/01 13:21
→ vutuv: 挺管的自己愛老共愛的要命還說別人共產黨163F 05/01 13:28
→ vutuv: 挺管的連找一下台大兼職規定都找不到還出來放炮165F 05/01 13:29
推 alfread: 姑婆勇說話如果會用腦袋的話,就不會是現在這個幹話王了166F 05/01 13:29
→ vutuv: 挺管的不拿出管517收到書面同意的證據,更像幹話王167F 05/01 13:30
推 Cecicly: 挺管的就是闖紅燈被警察抓,然後該說大家都這樣。168F 05/01 13:31
推 ccekw807: 挺管何時=挺共?這智力測驗到底幾分?169F 05/01 13:32
推 daniel3658: 蔡母豬拿不出我同意她當總統的證據 請下台170F 05/01 13:32
→ vutuv: 罵管的等於共產黨,這個智力測驗幾分?171F 05/01 13:32
推 DSNT: 第一次看到給截圖不敢給連結的,倒底是因為什麼原因呢?..XD172F 05/01 13:33
→ vutuv: 又一個無知的來挺管173F 05/01 13:34
→ DSNT: 哈,我是專門來瞧你這咖用這種伎倆在跳針的,實在覺得好笑呀174F 05/01 13:35
推 LOVEMS: 不敢給(X) 給不出來(O)175F 05/01 13:36
推 luxaky: 兼職處理原則中規定有產學合作或學校持有該公司股票就可以176F 05/01 13:36
→ DSNT: 不過還真的第一次遇過這種給截圖卻不敢給連結的咖,真有趣..177F 05/01 13:36
→ vutuv: 拿出管收到同意文件來你才不是跳針178F 05/01 13:36
→ luxaky: 台大持有台哥大股票 當獨董某方面也算保障自己學校的投資179F 05/01 13:36
→ vutuv: 台灣大學專任教師兼職規定,有這麼難找?180F 05/01 13:37
→ DSNT: 憑你這種截圖的程度就要符合你所說的才不是跳針?..(笑..181F 05/01 13:38
推 teasy: 教育部的調查可沒說違法喔,是用道德規範的186F 05/01 13:51
推 UROLOGY: 就是髒手伸進來了187F 05/01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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