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geofran (堯堯)標題 [新聞] AIDS名單外洩 出包單位打電話嚇記者「不准報」時間 Wed Jun 20 07:50:45 2018
1.媒體來源:鏡週刊 雪花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AIDS名單外洩】好大的官威 出包單位打電話嚇記者「不准報」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爆發官員在進行簡報時,不慎將台北市3千多筆愛滋病感
染者的名單外洩醜聞,如此重大的缺失,事後竟然沒有任何官員受到懲處,本刊記者上週
五上門詢問後,台北市衛生局疾病管制科在當天深夜竟發出公文、並打電話給記者及傳真
公文到本刊,以報導會有洩密疑慮為由,要求記者及主管隔天至衛生局說明。
而離譜的是,衛生局所發出的公文上,竟然完全沒有首長簽字章,蓋的章卻是單位圓戳,
根本不符合公文程式條例,如此草率的做法,疾管科官員竟還辯稱「因為時間緊急。」當
記者表明絕對不會前往說明時,疾管科官員還強調「這是正式公文,具有法律效令。」並
強調記者報導會有違法疑慮,要求記者不要報導。
記者上週五上門詢問後,台北市衛生局疾病管制科在當天深夜竟發出公文、並打電話
給記者及傳真公文到本刊,以報導會有洩密疑慮為由,要求記者及主管隔天至衛生局說明
。
沒想到衛生局週六下午竟又重新發公文,要求記者週日必須前往說明,並在公文上說明是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及第25條,要求記者務必前往,而如此驚動國安、情治單
位的案件,衛生局竟還通知準備披露的媒體到案說明,如此輕率且不尊重新聞自由的公文
上所蓋的首長簽字章,還是由第二層官員代決行,也就是說,這件事情衛生局長黃世傑完
全被蒙在鼓裡。
欣欣法律事務所律師張克西表示,根據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公布的《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
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4條規定,「主管機關、醫事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感
染者之姓名及病歷等有關資料者,除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外,對該項資料,不得洩
漏。」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t.cn/RBez5j4
5.備註:相關資訊
負責管制名單外洩的防治中心竟然承認,先是中心主任莊苹在2007年執行「台北市減害計
畫情形簡報」時,將列屬台北市轄內的3千多筆「愛滋病患者個人資料」留在授課單位的
電腦中,接著該份簡報資料事後又被放上國際簡報下載平台,並曾被10多個人瀏覽或下載
,衛福部直到2016年9月才發現此一重大疏失。
2016年12月見到該份資料,而該份資料至少在該網站存在超過半年,因為他直到2017年的
2月才發現該資料被刪除,換言之這中間有多少人下載過該筆資料?日後是否又會將其再
度放上網路?根本無法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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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heims: 緊張什麼,這個又不算醜聞,本來就應該公布啦7F 06/20 07:53
推 trolkin: 一公布發現九成五都是甲甲 嘔嘔嘔9F 06/20 07:54
推 WizZ: 好想知道有哪些名人10F 06/20 07:54
→ linceass: 不只有啥好隱瞞的 hiv+ok12F 06/20 07:56
→ window77 …
推 window77: 高雄市不意外 睡菊繼續睡啊13F 06/20 07:57
※ 編輯: geofran (1.163.100.180), 06/20/2018 07:59:13
推 f124: 應該上網公開的 人民有幫這些人付藥錢阿16F 06/20 07:59
→ mij: 血花新聞不是農場=.=17F 06/20 07:59
推 lolic: 垃圾屁精18F 06/20 07:59
推 le230: 公布讓網友有準備啊19F 06/20 08:00
推 logojuju55: 支持記者。愛滋病患者是要藏什麼,全面公布讓大家安心24F 06/20 08:02
→ olaqe: 支持公開 攸關所有人輸血健康的事情為何可以黑箱?28F 06/20 08:03
推 akway: 這點我就要支持台北市立醫院了29F 06/20 08:03
推 botnet: 看一下阿,不過是小感冒而已30F 06/20 08:04
推 relax150: 媒體道德上本來就不能公布,還要人家講白,實在是悲哀。33F 06/20 08:07
→ relax150: 樓上部分網友的言論剛好證實這種悲哀。35F 06/20 08:07
推 qekezfeed: 我是覺得有一定知識水準的人 應該不會怎樣36F 06/20 08:08
推 olaqe: 這種虛偽而踐踏別人健康的道德 也是過去KMT執政遺毒39F 06/20 08:09
噓 ttgg: 記者也是一坨屎 討拍41F 06/20 08:09
推 alex55555: 我覺得該負責的官員 該下台該坐牢都去 一直搓有夠噁心44F 06/20 08:12
推 kk0220: 報導說1年多前網路上就全部刪除了46F 06/20 08:13
→ tomcatbbs: 2007年的名單 2016年才發現?47F 06/20 08:14
推 kinghtt: 應該是2007年的案例拿來做教學簡報吧?48F 06/20 08:15
推 NODINO: 文中不是台北市嗎?樓上?49F 06/20 08:16
噓 delta0521: 記者要爆的是名單外洩這件事情又不是名單內容50F 06/20 08:17
→ aaaba: 柯p下台53F 06/20 08:24
推 laukun: 柯P 你醫生你踹共56F 06/20 08:25
推 swgun: 哇靠這包有點大 不過名單現在多很多了吧2007到現在60F 06/20 08:28
噓 immmy: 支持記者公佈...想看記者被關!!!61F 06/20 08:29
推 LA24: 官耶63F 06/20 08:29
推 akway: 壞事民進黨 好事柯文哲 當然叫中央負責66F 06/20 08:32
推 Kreen: 這政府跟中國有 87% 類似= =71F 06/20 08:38
→ avogadro13: 2007年當時才剛修法吧 在之前又沒有說要保密
順道一提 2015年 愛滋病患者才納入健保給付72F 06/20 08:39
→ genovis: 強姦犯.殺人犯等作奸犯科的人都可以報了,這些垃圾更要報74F 06/20 08:41
推 winiS: 這樣還想要退休年金??76F 06/20 08:43
→ evevt: 身為記者這種事也不該報吧77F 06/20 08:44
→ winiS: 有外洩的事實該報吧= =? 掩耳盜鈴?78F 06/20 08:45
→ tatata: 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病
但是隱私名單流到公共平台 這沒懲處說不過去79F 06/20 08:45
推 MacOSX10: 本來就應該公開的吧 移動式生化兵器耶82F 06/20 08:48
推 s130350: 柯p不不用出來負責嗎XD84F 06/20 08:51
推 leinru: 猜猜甲甲有幾個85F 06/20 08:51
噓 CCben: 這種公務員還敢反年改,沒要你國賠算不錯了86F 06/20 08:53
→ cuka: 嘔嘔嘔嘔嘔嘔嘔嘔89F 06/20 08:57
推 doluir: 名單是醫院放的 記者報導這件事 居然要抓記者?是反串嗎90F 06/20 08:57
推 este1a: 外洩很好,應該記功91F 06/20 08:58
推 yudofu: 為什麼感冒怕人知道?92F 06/20 09:01
推 LiaoooSave1: 台灣真正的蛀蟲就是那些老公務員,不處理牠們,上面民選的首長怎麼換都沒用93F 06/20 09:02
推 Moratti: 台北市只有3千名嗎 這麼少96F 06/20 09:05
推 bosch: 甲名單98F 06/20 09:07
推 wate5566: 阿不是小感冒 你他媽還怕人知道?99F 06/20 09:08
推 candh: 沒有是非的八卦版100F 06/20 09:09
→ ksxo: 只要有一人犯錯 所有公務員都不能領退休金 總統也該下台
2007年 總統確實也被關過了...101F 06/20 09:10
推 g1254501: 不是洨感冒而已?感冒怕人知道?103F 06/20 09:12
推 chith: 樓下支援可以幫我上馬賽克嗎107F 06/20 09:22
噓 airva: 不就小感冒嗎?有什麼好遮掩的?109F 06/20 09:24
推 vespar: 要補助就要公布名單啦 看誰在耗費社會資源110F 06/20 09:25
推 kiergh: 這個報出來感覺很多人會家破人亡 不酸了111F 06/20 09:26
→ lyt40: 是要懲處什麼??會有這樣的情況,就表示業務太忙了,連努117F 06/20 09:32
→ chrysanthi: 公文是不准報導這件事,還是不准報導名單內容 記者也不說清楚118F 06/20 09:32
推 solsol: 小感冒而已 有什麼不能說的?120F 06/20 09:33
噓 hat13201: 我也想知道名單,但是不能公佈的原因可能就跟霉體老是挖出當事人祖宗十八代的那種感覺很像?121F 06/20 09:37
推 usoko: 記者本來就不該報 媒體倫理又跑到哪裡去啦?
檢察官也該做事了吧 外洩病人病情不犯法嗎130F 06/20 09:47
推 tom282f3: 留言要急著加值台灣價值的人也太多了吧
外洩資料的機關恐嚇報導的公司 竟然還有人喊讚?132F 06/20 09:50
→ nekoares: 什麼嚇記者,啊法律規定不能報的東西就是不能報啊
但失職官員的究責不可以少134F 06/20 09:51
噓 candh: 沒有是非的八卦版139F 06/20 09:53
→ vadryna: 醫學進步跟官員沒有關係140F 06/20 09:54
推 Mcyle: 好厲害哦我的臺141F 06/20 09:55
→ rupcj8: 全台最大區域網路上線啦143F 06/20 09:56
推 zeanmar: 當然是不能見光...有些人並不是亂搞得病的 被性侵的呢?145F 06/20 09:58
→ zeanmar: 另一辦外遇結果回家傳給自己的呢?不是所有愛滋病患都是某類人吧...別跟中國一樣民粹好嗎148F 06/20 09:59
→ aska521: 我弱智無法分辨鬼島的政客和黑道的差別150F 06/20 09:59
推 LargeLanPa: 外流單位的確要負責 但媒體公布個資名單也太扯153F 06/20 10:03
推 u987: 可以發放現金懲處嗎?154F 06/20 10:07
推 FLCH: 爆爆爆記者翻身唯一機會155F 06/20 10:07
推 zero11995: 大家快分享喔裡面有玩咖認識的就趕快笑他哈哈哈156F 06/20 10:07
推 dnkofe: 老實說有名單確實不該報,但要求記者去說明太不合理了157F 06/20 10:08
推 s130350: 支持所有傳染疾病都公開名單158F 06/20 10:13
推 losecontral: 2007年開始,2016年發現緊急處理,然後媒體2018年選前發這個新聞,媒體顏色色彩濃厚161F 06/20 10:14
→ lili300: 本來就不能報啊 想整個防疫工作毀掉嗎?163F 06/20 10:14
推 tom282f3: 人家是要報名單外洩 又不是報名單
今天認同名單外洩不能報的人
明天是不是就認同不利政府的言論不能報了啊?167F 06/20 10:18
推 gogo3333: 健保不該給付的,這些愛桶的甲170F 06/20 10:22
推 p20162: 官不夠大 壓不下來 哈哈哈哈171F 06/20 10:22
推 CTUST: 不洩漏名單,說他們有外洩事實並試圖吃案瀆職就好
那個科員報一下啊,讓他們自己切割吃刑事訴訟啊177F 06/20 10:31
推 thankmilk: 這串推文不就彰顯保密的必要嗎XD179F 06/20 10:39
噓 coiico: 記者耶 說你恐嚇就是恐嚇180F 06/20 10:42
推 raxes: 推文好可怕 嚇到吃手手181F 06/20 10:42
→ coiico: 突然間 記者的屎又能吃了183F 06/20 10:43
推 gametv: 不過就小感冒名單而已,幹嘛動作這麼大184F 06/20 10:45
→ nrxadsl: 小高帽名單應該已經備載下來了185F 06/20 10:46
推 noname78531: 就官員的錯啊 不過不能報就是不能報啊 硬要報的話就是白目189F 06/20 10:55
推 edman008ptt: 你有殘疾會希望人一直講嗎? 很多人生活上明明碰不到 卻不斷幸災樂禍冷嘲熱諷耶 水準到底在哪?191F 06/20 10:55
推 color3258: 會得這種病還不是因為亂搞來的嗎~而且吸毒失神亂搞也很多耶194F 06/20 10:56
噓 ksjr: 衛福部197F 06/20 10:59
→ dodo577: 本來就該公開,有危險性又拿人民的錢
健保會垮真的的原因是這些人198F 06/20 11:04
推 jo4: 根本作公德 有良心得公務員已經不多了200F 06/20 11:05
推 amos30627: 名單記者報了 就違法了 他只能報外洩202F 06/20 11:17
推 kevin190: 記者:民眾有知的權利,難道不能頭條公布AIDS名單嗎?204F 06/20 11:22
→ Tawara: 什麼嚇記者 記者拿到名單會做什麼鳥事才可怕吧==205F 06/20 11:24
推 hjchangg: 記者說國安層級掩蓋 當時的總統是菜206F 06/20 11:26
推 chungj: 應該要訂公眾保護法的 把這些都公佈210F 06/20 11:34
→ TClover: 這帳一定有人會算在柯頭上,怕。212F 06/20 11:44
噓 chean1020: AIDS有專法保護病人隱私權,跟其他病情隱私等級不同,因為社會大眾多有仇視或污名化,記者有種試試,一定被法辦
而且就算不是愛滋,也是有法律保障要保密,這是隱私問題,不能輕易侵犯的213F 06/20 11:46
推 lbowlbow: 就算是一般病患的就診紀錄也不是能給你亂報的東西…218F 06/20 11:53
噓 chean1020: 而且愛滋病有少數屬於器捐 血捐等非性交與吸毒管道感染,但是愛滋患者絕多數選擇以其他不明原因申報為傳染途徑,這些人也怕被社會大眾貼上濫交 吸毒標籤,說要公布名單的,毫無考慮過這少數人的情境
白癡民眾自以為聰明,好像以為考上的人們都是白癡一樣,有種考上提案要廢除病人隱私,去說服一群真正有專業的人們啊,白癡民眾219F 06/20 11:54
推 SYOUNG: 愛死病患者本應要加註在所有證件上,有任何接觸前都要先給人看過,以免禍害他人226F 06/20 11:56
噓 chean1020: 對於白癡民眾我就只希望不要整天沒看官網衛教資料就整天打來問打來檢舉,反正會有什麼智障發言我也不意外就是了,也不會有考上進來發表那些天兵言論一天228F 06/20 11:58
推 SYOUNG: 說人白痴的自己先照鏡子
為了少數人可能不被貼標籤,罔顧更多無辜的人可能受害,自以為是好人,風險責任別人扛。你真他X好棒棒
標記的方法可以修正改進,但絕不是因為可能誤傷少數人就不做232F 06/20 12:05
噓 chean1020: 爽啊,快考上發表你的言論啊,只能在這該該叫也叫你們能耐,我就歧視有正常腦子的智障,就是可悲,呵呵237F 06/20 12:07
噓 chean1020: 記得在考試要是考出相關題目,寫上想要廢除病人隱私權益法,到時公布分數讓我笑笑240F 06/20 12:09
→ aa1052026 …
→ aa1052026: 支持所有傳染疾病患者病歷公諸於世 BY PTT243F 06/20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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