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8樓那個片子,看完只記得有人刷油漆,可愛的小朋友,檯燈,就降樣,是在講啥完全不記得,而且不會讓人想去看第二遍,不知道這樣的廣告花多少錢,真的令人相當之好奇,回歸宣傳政令的廣告本質,不就是應該要吸引人的眼球,並讓人記住嗎,用傳統的方式根本既花錢又無法讓人記住什麼,找其他人來跟網紅拍好了,若知名度不夠,人家連看都不想看,知名度高的,收費又貴,阿北本人知名度高又不用錢,拍出的廣告讓大家會想看且主動分享,還會記住內容,這有什麼不好的,藍綠自己無法花小錢達大效益,是有什麼好吵的,根本酸葡萄心態,聰明一點的中立和無黨籍議員,在阿北"敵人要少朋友要多"的觀念下,就會想辦法搭阿北一起跟網紅合作,來省經費跟增加自己曝光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