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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ika
台灣 09-17 08:59
為什麼不是強姦犯都判死?為什麼不是黑社會、流氓、無賴通通判死,
為什麼不是犯法的官員要全部處死?為什麼不是舔共賣國的必須處死?
怎麼合法臨停都也得死?政府不是有劃黃線、臨停卸貨停車格可以臨停?
就算是違規臨停,
政府不規劃合理停車的都市計畫,為什麼這麼針對人民?
臨停肇事,也是也分責任、過失的,在整條馬路都紅線,
有臨停需要,讓家人下車後把車開走,無明顯妨礙交通,
也不是靠近轉彎處,被酒駕的撞,就這樣也該死?
有這麼嚴重?比強姦、殺人、綁架、強盜、賣毒、知法犯法、賣國還要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