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臺灣的選舉特別愛抹黑?你從未知道的抹黑內幕 2016/01/12
文 / 周偉航(人渣文本)
臺灣的選舉特別愛抹黑?
抹黑,就是無中生有,或是把別人的案子硬搞在對手頭上。
公民們通常希望政治人物選舉時能多講政見,或是談一些比較正面的故事,儘量不要攻擊對手。那為什麼抹黑還是臺灣選舉的基本款之一呢?
抹黑的「優點」
之所以採用抹黑,主要的原因是成本非常低廉。只要一個記者會,甚至上節目、在網路放話,就可以重創對手,比起辯論會等大規模作戰來說,成本最低而效果最大。
第二個原因是「塗顏色很容易,但清乾淨很困難」。澄清是最難的一件事,因為人通常都只會聽自己想聽的話 ,你抹黑某甲是笨蛋,某甲可能要花很多時間算一題微積分,才能證明他不是笨蛋。是以澄清的成本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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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 抹黑打掉的票可能是中間選民,中間選民的特性是不信任任何政治人物,所以他們對於抹黑的內容會特別在意,因而影響選舉投票意願。 蔡英文在宇昌案中所流失的選票,主要就是這一塊。
綜合以上「優點」,雖然 抹黑在道德上「想都不用想一定是錯的」,但對候選人來說都是種「甜美的誘惑」,所以這是很難消除的選舉作戰模式。只是抹黑要操作到好,非常的困難,甚至一不小心火就可能燒回自己身上。
抹黑與快攻只有一線之隔。柯文哲競選臺北市長時期,對手就用了很多快攻戰術,就效果面來看,都是失敗的,反而重創自身選情。這幾波攻勢非常凌亂,沒有系統,看來都是沒完全準備好,有三分證據就先開槍,開槍後才去補七分資料。但這七分往往還沒補上,就被柯陣營反打臉到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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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快攻戰術真正做出名堂的,是過往的邱毅,他在打扁時期往往抓沒幾分證據就出手,只要十個打中一個大條的,百姓就會認為他是揭弊達人,會忽略他打成空包彈的例子。
所以重點在於你要在亂槍中打到一、兩個案子,才會有效。而國民黨打柯文哲時,前後開了十幾槍,一槍都沒中,那當然,你自己的候選人就會完蛋了。
名嘴開砲
最常見的抹黑方法是由名嘴和民代提出質疑,這些質疑可能只有一些口語爆料,而沒有太多文圖證據。 不過,因為名嘴和民代的口條通常不錯,可以把很小的事情講得很像一回事,所以往往有很好的媒體效果。
如果最後一直都沒有直接證據跟上,當然就算是「純抹黑」了,但攻擊者可能一開始就是為抹而抹,本來就不打算追資料,或是想靠著抹黑來「釣」資料,放話後看有沒有深喉嚨想提供真正的「好料」。
此外,名嘴和民代有較多的曝光機會,召開記者會,肯來的記者也較多,就算沒有證據,主流媒體也願意刊登,所以透過名嘴或政治人物出手,也就等於透過主流媒體出手。
雖然很多名嘴已經被告翻天了,但還是會一直看到很多名嘴在放話,代表這真是「太好賺」的一條路線。可以想見的是,他們之後鐵定會繼續放話,記者還是會繼續照登。
有些候選人還會去「買」一些重要名嘴,將他們當作陣地外圍的砲手,也就是「側翼」。我曾在上節目時聽名嘴私下聊天,才得知某名嘴甚至收過特定陣營「一輛車」的厚禮。
網路戰
另一種放話法是透過新興的臉書社群,或在批踢踢操作風向。 你要在這些新媒體中放話,就一定要掌握其運作的模式與鄉民的語言。但批踢踢鄉民非常精,普通的「做夢文」(說自己夢到候選人某個案子或八卦)不見得能帶動討論,甚至會被對手負責帶風向的網軍立刻蓋掉。最好要有可信的網路名人作為擔保或聯絡人,才有辦法讓議題發展下去。
網路另一個特性是抹黑的很快,反擊也很快,抹黑一小時之後,對手就可能揮出反擊拳。 傳統媒體一般要半天才會有具體的回應出來,但網路幾乎可以做到即時回應,所以攻防轉換會瞬間發生,要投入很多人力注意延續狀況,以免自己的局反而被對手利用。
黑函
提到「傳統媒體」,很多人會想起傳統的巷弄放話,也就是「菜市場歐巴桑」在傳的謠言。現在歐巴桑的溝通也已經轉進到網路世界,婆婆媽媽放話轉變以?LINE?來傳遞,那就又回到網路抹黑的層次。
巷弄放話的「精緻版」是「黑函」。黑函就是不具名的攻擊文宣,過去是真的會印成信,寄到每個選民家裡,現在大家最常看到的就是?LINE?黑函了。
有時具名文宣的也算是黑函,比如說寫了名字也根本不知道是誰的小團體,又或是從小黨發出來,內容卻「非常勁爆,顯然資訊一定來自對手內部」的文宣。 就算那個小黨主張是自己發的,但他們明顯不會知道這種事,也不具有這種程度的製作能力,我們一般也認定那是黑函。
抹黑如棋
抹黑並不是開一槍就跑,而是像下棋一樣,要擬定後續戰術,甚至到十幾步之後:你攻一步,人家可能會守,也可能會快速反擊。當別人快速進行反擊時,你要如何繼續施壓,讓對手反擊失效,接著再多咬他一口,或是故意示弱,誘敵深入後,再一舉把敵人全軍拖下水。
我聽過最猛的例子,是 A 得到競爭對手 B 的外遇資訊後,反而是先找人來抹黑自己有外遇(當然自己沒有),等 B 見獵心喜也跳下來咬 A,把 A 罵成豬頭時,A 才出來澄清完全是誤會一場,然後反咬 B 自己才有外遇。這種「計中計」其實在鄉鎮市級的小選舉很常見(特別是關於賄選的抹黑),大選舉反而少見。
還有種抹黑手段, 是透過敵對陣營的候選人來進行抹黑,抹黑的對象是跟自己同一黨的候選人。
之所以會「自相殘殺」,可能是此選區提名太多同黨同志,為了搶有限的當選名額,只能想辦法排除同黨候選人中比較弱的。主導攻擊者甚至會提供內部資訊給敵對陣營去發揮。比如說綠的提供「內參資料」給藍的,那這個藍的候選人就會全力去咬掉另一個綠的候選人,這樣其他綠的就能分到比較多票。
我也聽過還有競選總部會資助貧困的敵對政黨,包下對方的行銷費用。為什麼要這樣做?
第一種狀況,是希望透過兩黨衝突來拉抬自己聲勢,所以花錢讓對手來亂咬自己,因為是「咬假的」,打不會痛,就可以拉抬自己聲勢。而收了錢的「小幫手」聲勢也會上升,最後說不定兩人有機會一起當選,因此也樂得配合。
第二種狀況,就是養一個「和自己不同顏色的候選人」來咬「和自己同顏色的」,這就是會「咬真的」,殺到刀刀見骨了。
當然,你計劃的是一種狀況,但「被養的那個人」做出來,也有可能是另一種狀況:因為他也被你同黨的買通了。
計中計中計,這種選舉人生太累了,還是奉勸各位社會賢達要多積陰德,少抹一點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