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ext66 (暗夜)標題 [新聞] 你說了算?幸福盟:公投大於憲法時間 Fri Nov 30 16:36:31 2018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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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了算?幸福盟:婚姻就是一男一女 公投大於憲法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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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選綁公投,其中由幸福盟提出的第10、11、12案公投都過關。行政院昨討論以另訂專法
方式回應公投結果。下一代幸福聯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今強調,通過的公投第10案是「
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第12案「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
別二人經營」,因此專法應以「婚姻」以外的形式訂定,若專法採「同性婚姻法」則違反
公投第10案、第12案,他另強調,依據奧地利法學家凱爾森(Hans Kelsen)的法規範階
層論,公投是國民主權的展現,法律位階高於憲法也高於大法官解釋。
游信義今在臉書PO文表示:「婚姻」已定義為「一男一女」,因此我反對所謂「同性婚姻
」專法,規範用語、內容或其他形式均須討論!但他的PO文遭網友正反意見灌爆。網友甚
至質疑游信義在臉書所寫「公投是國民主權的最高展現,位階高於憲法」,直言大吃一驚
,直呼不敢相信東海大學法律系的游信義怎麼會說出這種話。
游信義今接受《蘋果》受訪強調,他們提的三個公投案都通過,以通過的公投內文很明確
是寫「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
別二人經營」,也因此專法必須是用「婚姻」以外的形式來定義,因為「婚姻」的定義已
在公投第10案被定義了,若政府的專法採用「同性婚姻法」,違反公投結果,他強調幸福
盟這次提公投的目的,就是要守住婚姻的定義,屆時他們會針對政府提出的專法版本或內
容,再提出建議。
針對網友質疑「公投是國民主權的最高展現,位階高於憲法」,游信義更強調,依據奧地
利法學家凱爾森的法規範階層論,公投是國民主權的展現,法律位階確實高於憲法也高於
大法官解釋。他進一步解釋,依據凱爾森的法規範階層論,憲法之上還有「憲法基本原理
原則」,也就是如何制定憲法的原理原則,憲法保障人民權利,因此憲法的主體是人民,
公投則是國民主權的最高展現,是直接的民意表達,公投是國民總意志最新民意展現,所
以公投高於憲法也高於大法官釋憲。(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1130/147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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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發動
「你是否同意,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所認定之所有不當黨產變現後按比例平均發放予所有
人民」公投
「你是否同意,我國資產淨值超過一百億之所有國民,其超過一百億之部分充公並按比例
平均發放予所有人民」公投
「你是否同意,廢除所有現行年金規範,將所有年金基金全數按比例平均發還所有人民」
公投
反正公投高於憲法,怎麼可以規定甚麼可以公投甚麼不能公投呢,也高於保障私有財產原
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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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新聞] 你說了算?幸福盟:公投大於憲法
11-30 16:36 ext66.
推 jajujo: 好 聖經最大1F 11/30 16:36
噓 hosen: 滑坡滑起來2F 11/30 16:37
推 polanco: 厲害了 公投大於憲法3F 11/30 16:38
噓 cerwvk: 公投大於憲法5F 11/30 16:38
→ Leo4891: 公投大於憲法 那要大法官幹嘛 笑死人 以後都公投定生死7F 11/30 16:38
推 g801109g: 聖經最大 耶穌是台灣國父 首都是耶路撒冷8F 11/30 16:39
推 pinhanpaul: 那你應該先辦一個「公投是否大於憲法」的公投啊11F 11/30 16:39
→ jajujo: 滑坡始祖就反同啊 同婚通過大家都會變同性戀14F 11/30 16:39
噓 gz: 低能基督徒15F 11/30 16:39
噓 oidkk: 並沒有16F 11/30 16:39
推 STi2011: XDDDDDDDDDDDDD18F 11/30 16:39
推 alonelykid: 這傻逼不知道公投有限制不然公投不要繳稅多好20F 11/30 16:39
推 yyc2008: 本板一堆法匠 只學個皮毛的 恐怕大法官叫他們吃屎也甘願21F 11/30 16:39
噓 LeftCorner: 公投均分有錢人財產,大於憲法財產權,投起來23F 11/30 16:40
推 ameko34: 人民公投要恢復帝制,都可以,當然大於憲法24F 11/30 16:40
→ yyc2008: 這群人不在乎大法官有沒有越權 只要寫在解釋文裡 那群人25F 11/30 16:40
→ Leo4891: 公投的法源基礎叫做公投法就是法律 你跟我說大於憲法??26F 11/30 16:40
→ yyc2008: 云亦云的半瓶水都奉為圭臬 所以如果大法官在解釋文說屎很27F 11/30 16:40
→ tactics2100: 因為每次釋憲 結果並不會每次相同 如果是由基督徒或穆斯林大法官釋憲就沒那麼容易過28F 11/30 16:41
推 a0813: 現在就是故意講「我都沒有讀書一定考得很爛」來分散其他人31F 11/30 16:41
→ yyc2008: 好吃 有人像我反對拒絕 那群人還會攻擊我們 說屎明明好吃32F 11/30 16:41
→ a0813: 注意力吧33F 11/30 16:41
→ poco0960: 民意>憲法???難怪舔咱們中國台北人沒事兒34F 11/30 16:42
噓 Asbtt: 丟臉!35F 11/30 16:42
推 lst77: 建議提出要不要繳納稅金的公投36F 11/30 16:42
噓 sulin209: 不可以"同性婚姻法",那"同志結婚法"可以嗎37F 11/30 16:42
推 KKsail: 所以不支持,就是異端邪說,要火燒異教徒39F 11/30 16:42
→ polanco: 我覺得等大法官在解釋文裡寫屎很好吃你再來擔心這個問題40F 11/30 16:42
→ gz: 公投禁絕基督教好了 低能基督徒41F 11/30 16:42
→ yyc2008: 今天只是因為少數垃圾大法官越權 超越憲法立意自我解釋42F 11/30 16:43
→ lst77: 建議提出每日發放消費卷公投43F 11/30 16:43
→ yyc2008: 那群屎徒就趕快聚眾拍手叫好 就不要哪天大法官改了立場45F 11/30 16:43
推 Leo4891: ok阿 先推動有錢人財產充公公投 反正違憲沒差啦46F 11/30 16:43
推 ilw4e: 公投又不是法拿來比誰大誰小不是莫名其妙49F 11/30 16:43
噓 cerwvk: 建議公投 不用負擔國民應盡之責任. 超想要的.51F 11/30 16:43
→ yyc2008: 哪層樓水準這麼低 也不看看公投有哪些議題不能開 但是很53F 11/30 16:44
→ cerwvk: 大於憲法耶, 這一定要公投的啦.54F 11/30 16:44
→ yyc2008: 遺憾 同昏的就是可以開56F 11/30 16:44
→ yyc2008: 所以我說這種雜碎大法官制度 根本不應該留著 要拼 有種說58F 11/30 16:44
推 seraph67: 有錢領耶,本來就是人民納稅錢,還給人民有什麼不好,我會同意的。59F 11/30 16:45
推 kurtsgm: 趕快去組革命軍啦 (哈欠)61F 11/30 16:45
→ Leo4891: 建議辦理殺人強姦無罪公投 強者生存就算違憲也ok的62F 11/30 16:45
→ yyc2008: 服全民 否則就不要搞這種爛招數 靠幾個人幫同志升天63F 11/30 16:45
推 lst77: 建議提出年滿20歲男女強制配對結婚公投 一堆魯宅一定同意66F 11/30 16:46
是不是真的很多人高中公民不及格啊?
而且專法公投明明也過了。
※ 編輯: ext66 (36.237.30.14), 11/30/2018 16:48:22
推 japan428: 好想知道他憲法跟法理學是上誰的課67F 11/30 16:46
→ ilw4e: 公投完根據民意立的才叫法,那個跟憲法才有位階差68F 11/30 16:46
→ japan428: 他這種說法不能說從沒有學者主張過,但不是kelsen69F 11/30 16:47
→ tomzakeru: 乾脆公投解散這個廢組織,可能還真的會過72F 11/30 16:48
照這邏輯,發動解散中華民國政府公投好像也不是不行?
※ 編輯: ext66 (36.237.30.14), 11/30/2018 16:49:16
推 kurtsgm: 憲法不合意就想要廢掉大法官制度 這不就民粹嗎 XDDDDDDD民粹吼 就是這種沒唸書 然後喊得比誰還大聲的74F 11/30 16:49
護家盟覺得公投可以 bypass 掉一切,憲法都擋不住
公投法的限制又算個毛?
推 ozakiinptt: 好慘 東海法律系 ..... 最好笑的是 坐在旁的的立委吧77F 11/30 16:50
※ 編輯: ext66 (36.237.30.14), 11/30/2018 16:52:21
推 cerwvk: 公投: 正妹一定跟肥宅結婚. 超想過的啦.82F 11/30 16:53
噓 pandaboy: 這種吃相...真夠丟臉的了84F 11/30 16:55
推 luckymore: 公投大於憲法,就來投要不要把基督教趕出台灣,會過喔不騙你85F 11/30 16:55
→ RCFLNS: 大於憲法的就公投制憲而已啊,不然現在的公投哪個不是在憲法規定下運作的89F 11/30 16:57
推 tomzakeru: 講這麼多,要推翻就革命不然就移民阿XD92F 11/30 16:58
→ sober716: 應該先去改公民課本啦 把公投效力>>憲法寫進去^_____<93F 11/30 16:58
噓 Newschool: 天啊..........台灣有這種人真的好慘喔95F 11/30 16:58
推 LeftCorner: 不服就去革命!(沒想到有非台獨被罵這句的時刻)99F 11/30 16:59
→ tomzakeru: 因為沒有任何方法反同,所以各種無理取鬧跟小孩一樣100F 11/30 16:59
→ pink02: 支持韓導選主席!趕走馬連吳習近平103F 11/30 17:01
噓 quatre00: 那個某yy一直攻擊大法官是怎樣? 15個大法官意見比不過一個東海法律?104F 11/30 17:01
推 CALLING: 這明明就是扮豬吃老虎 這句話不管藍綠都信得不要不要的110F 11/30 17:09
→ qq3092: 我陰經最大111F 11/30 17:09
噓 op511: 看不下去 別再秀下限了112F 11/30 17:10
→ haohaobobo: 大法官說死刑違憲 我看一堆鄉民就支持這個理論了113F 11/30 17:10
→ CALLING: 他們從現在就開始洗腦公投最大了 還在嘲笑他們?114F 11/30 17:10
→ haohaobobo: 大法官說死刑違憲 鄉民肯定說大法官算什麼 所以不要再雙重標準了
大法官若解釋死刑違憲當然也是低於公投 這才是有法學素養的人 前後一貫的邏輯115F 11/30 17:11
推 cerwvk: 轉移話題第一名. 變死刑了.120F 11/30 17:17
→ haohaobobo: 不是轉移焦點 是雙重標準的經不起檢驗啊 要有一貫立場啊121F 11/30 17:18
推 cerwvk: 平等權->生命權. 此外這個並無釋憲. 拿一個沒有釋憲的來說真不愧是...
公投大於憲法, 我想公投不用繳稅, 這個肯定要公投的啦.124F 11/30 17:20
噓 haohaobobo: 身為台灣人 只想正名制憲 因為中華民國的憲法不適合台灣人 中華民國的大法官滾回大陸做解釋吧128F 11/30 17:26
→ cerwvk: 由樓上來解釋如何?130F 11/30 17:29
推 soxgo: 東海法律系教公法的教授都該撞牆!131F 11/30 17:30
→ soxgo: 游信義這水準,東海法律能畢業?133F 11/30 17:32
推 cerwvk: 哈, 唯一憲法解釋者, 只是宣告水桶, 太小題大作了.
應該請各大媒體宣布, 以後憲法只能由你解釋不是很威?
你就出名了耶, 全國最有權勢的人.
你要不要寫信給各大媒體, 宣布你的正當性?135F 11/30 17:33
→ haohaobobo: 正名制憲才是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 台灣國就是不要同性結婚139F 11/30 17:35
推 afu4869: 游信義到底要顛倒是非到什麼程度啦141F 11/30 17:35
→ cerwvk: 在這邊發表你的高論沒用的啦, 寫信給各大媒體比較有用.142F 11/30 17:35
→ haohaobobo: 捍衛中華民國憲法的 可以和9.2一起搬去大陸住唷143F 11/30 17:35
→ cerwvk: 你就成為全國唯一能解釋憲法的人, 超級威的.144F 11/30 17:36
→ afu4869: 游信義*1000 vs 我國大法官 就算這樣大法官都樂勝好嗎?145F 11/30 17:36
→ krthree: 公投大於憲法。那什麼都公投就好了。還要政府做啥146F 11/30 17:36
→ afu4869: 真的是噁心至極 太噁心了147F 11/30 17:37
→ haohaobobo: c大不要這樣說推文的啦 這樣不好啦 幹嘛要他們去寫信啊148F 11/30 17:37
→ afu4869: 為了達到目的 司法憲政體制都該閃邊150F 11/30 17:37
→ haohaobobo: 大法官說了就算嗎 難道大法官說吃屎就吃 唉 這就是台灣人長期受壓迫而喪失自主性的展現吧152F 11/30 17:39
推 cerwvk: 台灣就靠你了, 憲法唯一解釋者. 趕快寫信給各大媒體吧.154F 11/30 17:41
→ cerwvk: 等你的新聞. 見證台灣最威的歷史.156F 11/30 17:41
推 Szss: 咱也想發動公投修理狂G157F 11/30 17:42
推 kerkerlu: 萌萌不意外,教徒心中聖經>公投>憲法158F 11/30 17:42
推 Gedu: 等等有人公投屠殺同性戀怎麼辦?159F 11/30 17:43
推 soxgo: 我覺得hao先生揭竿起義才有辦法...161F 11/30 17:46
噓 imagewind: 信了基督教果真會變白癡 ^^!!!164F 11/30 17:49
推 MimoPile: 東海法律教出這種學生 建議東海廢系165F 11/30 17:52
推 icar: 不想了解,不過真能公投違憲議題,那問題出在中選會167F 11/30 17:57
推 msbdhdfceb: 中選會隸屬行政院,真的違憲也不能怎麼樣吧?168F 11/30 17:58
推 immercury: 這些人到底是哪國公民阿??..聖經國還是台灣??171F 11/30 18:15
噓 kentshi: 到底是多沒下限的團體173F 11/30 18:16
推 child1991: 公投 智商低於100的通通去切腹174F 11/30 18:18
噓 coon182: yyc護家盟崩潰175F 11/30 18:18
噓 after1: 我三案投兩票同意票. 但我還是要說幸福盟不要講這種丟臉的話176F 11/30 18:21
推 mc929: 公投沒人發1e大家說好不好
每人179F 11/30 18:31
噓 coimbra: 公投最好大於憲法啦,那我要改成共產體制行不行?我要蓄182F 11/30 18:48
→ coimbra: 奴行不行?我要全民抗稅行不行?你們的中華民國憲法是自助餐唷?184F 11/30 18:48
推 tuanlin: 他這樣還能繼續教書嗎186F 11/30 18:48
噓 vagr8: 並沒有 智障盟192F 11/30 19:01
噓 kkb512sk: 是阿公投大於憲法,幸福盟男的殺掉女的強X196F 11/30 19:03
推 cmcmcmcm2: 哈哈哈啊 這些人真的沒下限 太狂了198F 11/30 19:04
噓 Syffence: 一個外國文組的理論 > 多數本地人民不敢反對的剛性憲法這憲法不是台灣人民自己立的 想想還真有幾分道理200F 11/30 19:23
噓 wsjerry: 讀法律讀到這種程度....204F 11/30 19:36
噓 vm03vm03: 公投投票根本不嚴謹還敢大聲206F 11/30 19:41
→ figgy: 「婚姻」兩個字只有幸福盟的人有解釋權207F 11/30 19:47
噓 crossworld: 難怪挺同沒過會這麼不爽 因為對面是一群智障211F 11/30 20:19
噓 Ruid: 公投>憲法的話那你們就直接公投趕走他們,憲法也無法管212F 11/30 20:35
→ joinptt: 公投以後不准公投213F 11/30 21:01
→ louic: 難怪考不上律師214F 11/30 21:17
→ Auslayer: 人類寫的法律都是誰會解釋誰就對 憲法是制憲代表定的217F 11/30 22:06
→ Auslayer: 制憲代表是選舉產生 請問這是不是不算數219F 11/30 22:06
推 zero00072: 公投買得起賓利的都要給其他人錢,還不通過?
公投凡不講臺灣話的都滾出臺灣還不通過?220F 11/30 22:19
噓 a5401920: 只能說天大的笑話,那公投也可以不用遵守公投法啊==222F 11/30 22:36
噓 Zenta: 請搞懂公投法跟憲法的意義好嗎…230F 12/01 01:08
推 ltou: 支持先辦一個公投是否大於憲法的公投XDDD232F 12/01 01:30
推 yeangigi: 我們不是民主國家啊,當然民意的直接展現當然不會是最大朕不給你的,你不能要
民意不如黨意,黨意不如朕意,公投只是選舉工具而已啦233F 12/01 01:44
噓 dragonsea2: 我們來公投把郭台銘的財產分給大家如何
反正過半同意就可以霸凌少數啊236F 12/01 04:55
推 rao1009: 公投大於憲法?共三小240F 12/01 15:03
推 kouta: 八卦鄉民水準差不多就這樣242F 12/02 14:33
噓 UenoJoe: 想聽的就拿國外比,呵呵。243F 12/02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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