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是我亂插花,不過這不會改變你對現行體制認知的不足,你講的是理想化的未來,而我前面提出的是目前當下的法治制度,你並未能反駁"陸委會有權能阻止任何人前往中國"的說法,而將話題引導至此為中華民國憲法的缺失,這在我看來才是你對理想與現實混淆不清.若說問題的根源是因中華民國憲法不能有效的約束行政單位更是荒誕無稽,憲法本身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不會對行政法有至於施行細則相關的條例,若有行政法牴觸憲法的疑義,則可聲請大法官釋憲.而你跳過了這段不提,只直接下結論說這就是中華民國憲法的不足之處,而甚至說台灣就是受困在這部中華民國憲法裡,就更是可笑,若中華民國憲法果真如此一無是處,為何DPP還需要提出憲法修正案,直接宣布廢除現有憲法改制新中華民國憲法不就好了,反正泛藍也只是怕你丟掉中華民國這個不合身的框架,若然以DPP現在所說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就是中華民國而論,又有何不可?實際上DPP就是自欺欺人,跟你的說法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