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aoos (卡歐思)標題 [新聞] 有趣!撿流浪貓養2年被告侵占 檢察官要時間 Mon Oct 16 20:55:57 2017
有趣!撿流浪貓養2年被告侵占 檢察官要貓到庭認主人
2017-10-16 19:50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台北市黃姓女子撿到一隻未植入晶片的流浪貓,將貓帶回悉心照料,未料飼養2年後,一名
陳姓女子自稱原飼主,拿出多張貓咪照片佐證,要求她還貓咪。黃拒絕後被依侵占罪嫌提告
,士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但高檢署檢察官認為證據不完備,應讓貓在黃、陳兩人間做選擇
,讓貓自行辨認主人,發回地檢署續查。黃稱,貓患有貓愛滋病(貓免疫缺陷病毒),免疫
力下降,不適合到公共場所,檢察官仍難認黃有侵占犯意,予以不起訴處分。
黃女2014年底在士林區撿到一隻米克斯貓,發現貓身上沒有項圈,也帶去動物醫院掃描確認
沒有晶片,認定是流浪貓,便帶回家悉心照料,多次帶去動物醫院治療疾病,並取名「帽帽
」。
黃飼養9個月後,帶帽帽至動物醫院,替貓植入晶片並登記為飼主。未料,黃2016年接獲消
息,一名陳姓女子表明貓咪是她所飼養的,名叫「MIA」,2年前走失遍尋不著,直到友人在
臉書上看到照片,才驚覺貓被黃女撿走。
據了解,陳以訊息感謝黃細心照料貓咪,也很驚訝貓還活著,提供多張貓咪照片,佐證是貓
咪的原飼主,希望黃歸還愛貓。黃則認為,貓咪照片多人可以取得,無法證明陳就是原飼主
,不願意還貓,最後被依侵占罪嫌告上法院。
士林地檢署認為,黃撿到貓發現沒有晶片、項圈,依常理推斷是無人飼養的流浪貓,飼養9
個月才做寵物登記,沒有侵占犯意,今年4月處分不起訴。陳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檢察官
則認為證據不完善,以應讓貓咪到庭辨認誰是主人,在黃、陳之間做出選擇為理由,發回續
查。
陳則指出,她已飼養MIA近7年,2014年10月6日走失,當時沒有為貓植入晶片,直到去年11
月友人在臉書上看到黃分享照片,才得知走失的貓在黃經營的寵物店內。
黃辯稱,當初發現貓咪已經生病、受傷,帶貓去看獸醫並無掃描到晶片,也未戴項圈,才認
定貓只是一般流浪貓。她稱,飼養帽帽花費超過5萬元,若證實貓真正為陳所有,陳付清費
用後,她就願意還貓。另檢察官問及是否能帶貓到庭,黃則稱,因貓患有貓愛滋病,免疫力
下降不適合帶至公共場所,因罹病的貓到公開場所會緊張,免疫力下降病毒會危及貓的肝和
腎。
檢察官認為,依據動物醫院病歷紀錄、寵物登記證等資料,確認黃撿到貓時未掃描到晶片,
飼養9個月後才以飼主身分做寵物登記,另當時貓咪未戴項圈,也未有失主出面尋找,黃善
心收留貓咪並妥善照料,難認有侵占犯意,再予以不起訴處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760459?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73.186
※ 文章代碼(AID): #1PvAnXPf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8158561.A.669.html
推 em4: 結果貓咪認為兩位都不是2F 10/16 20:56
→ winu: 檢察官北七喔,貓就是主人啊4F 10/16 20:56
→ winu: 是來認奴的吧6F 10/16 20:56
→ winu: 黃還可以向飼主主張無因管理勒10F 10/16 20:58
推 OAzenO: 這刑事無罪吧 但民事有得吵11F 10/16 20:58
推 CMPunk: 自己養了七年不植入晶片15F 10/16 20:59
噓 s01714: 台女隨時都想告人賺錢20F 10/16 21:00
→ PONANZA: 檢察官一定沒養過貓21F 10/16 21:00
→ k44754 …
→ k44754: 檢察官是87喔22F 10/16 21:01
→ alessia: 且現任飼主的做法是對的,不應該帶已患病的貓至公共場所23F 10/16 21:01
推 OOQ: 都取名MIA了 就當成真的MIA吧24F 10/16 21:01
→ foxtse: 貓不認人的 一堆白癡25F 10/16 21:01
噓 lazyming: 是主人去確認奴隸(不過主人有很多奴隸 臭了嗎)26F 10/16 21:02
噓 coon182: 喵星人:這群人類腦袋是裝什麼28F 10/16 21:02
推 gangs: 愛他就植晶片啊 不植在那邊吵別人侵佔34F 10/16 21:06
→ shonbig: 檢察官是認真的喔讓貓決定35F 10/16 21:08
推 scott032: 沒晶片是在那邊歡三小 真有臉告人耶36F 10/16 21:08
→ PaseIsGOOD: 這種智商也能當公務員喔 那我應該可以治國了37F 10/16 21:08
→ gangs: 黃女帶去植晶片顯然願意對貓負責 貓應該要判給他39F 10/16 21:09
推 BF109Pilot: 都叫Missing In Action了 當然MIA40F 10/16 21:09
噓 GalLe5566: 檢察官是智障嗎? 貓就不認主的阿...42F 10/16 21:11
推 MGCHU: 貓咪就是主人啊啊啊43F 10/16 21:11
推 xxxg00w0: 養7年不植晶片 人家悉心照顧花錢了才來找到?
付錢就能領回去 那幹嘛不付?45F 10/16 21:13
噓 DASHOCK: 這也可以告 弄丟寵物先重罰49F 10/16 21:15
推 bightv19018: 白癡檢察官,貓只有奴才沒有主人
養這麼久不弄晶片的最垃圾53F 10/16 21:19
推 cms6384: 先告原飼主遺棄罪 死刑!!!55F 10/16 21:23
推 dans: 米貓帶到公共場所只會跑走吧,難道說跑走是不認主人56F 10/16 21:23
推 kid725: 這法官是所羅門對吧57F 10/16 21:24
推 Juder: 這檢察官是別府法官轉任的是嗎?XDDDD58F 10/16 21:24
推 wolve: 滴血認親阿59F 10/16 21:25
推 gn7722: 包青天審案60F 10/16 21:26
推 ohlong: 顧到跑掉怪人家囉?真的妳養的還會回去啦61F 10/16 21:27
→ dan5120: 中間7個月有心找也會貼傳單吧62F 10/16 21:29
推 sank: 五萬醫療費都不肯出63F 10/16 21:31
推 rejo: 養7年不去植晶片,你跟我說你有多愛貓!有沒有搞錯64F 10/16 21:32
推 runningcow: 檢察官應當場拿藤條打貓,看那個女子先流淚說貓不是我的,就能判定誰是真正的主人65F 10/16 21:32
→ peiring: 兩年了貓還會認得主人嗎?68F 10/16 21:36
推 after1: 北七 主人是沒帶項圈那個啦69F 10/16 21:37
推 JamieWu: 高檢署智障不意外 我個人也撿過沒有晶片的貓回家 最後也被要去要回 幹 自己的貓都不能照顧 養什麼寵物70F 10/16 21:38
噓 reppoc: 噓標題不有趣72F 10/16 21:39
噓 DevilCool: 低能高檢屬,原告都不用舉證貓是他的是三小74F 10/16 21:44
推 be5566: 想用所羅門王那招吧76F 10/16 21:56
噓 S890127: 想學王牌大律師的鸚鵡喔77F 10/16 21:58
推 saiulbb: 靠北喔 這不是王牌大律師劇情嗎幹78F 10/16 21:59
→ winiS: 結果貓睡他的,只好法官帶回家79F 10/16 22:00
推 tlsg2: 養了七年還沒晶片...83F 10/16 22:15
推 rhox: 應該是請貓咪到庭認奴隸86F 10/16 22:24
推 TinWay: 檢察官智障嗎???87F 10/16 22:31
推 beermug: 一隻貓平均有7個鏟屎官,這不是常識嗎?89F 10/16 23:15
推 aiguo: 古美門的鸚鵡官司90F 10/16 23:27
噓 darkMood: 辯主人???? 哪來的白痴啊,又不是狗,操。92F 10/16 23:32
推 bident: 其實付5萬就能帶回他的貓了,表示原飼主不願付這筆費用94F 10/16 23:51
→ ks007: 養七年不用晶片...96F 10/16 23:59
推 labulato: 就是有這種老鼠屎才讓大眾覺得檢察官都是智障97F 10/17 00:07
推 Workshy: 高檢檢察官水準真高98F 10/17 00:54
推 dudee: 付5萬就能帶回貓,原飼主不願付+1,加上養7年不植入晶片99F 10/17 01:50
推 chichung: 沒晶片又愛滋 好意思要回去100F 10/17 07: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