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dcard56 (清新優質的狄卡使用者<3)標題 [新聞] 告洪秀柱誹謗卻敗訴 黃國昌:判決太扯一時間 Thu Nov 30 19:19:13 2017
國民黨前主席洪秀柱今年4月受訪時說,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支持日本核食進口、毒品除罪化,黃國昌認為洪所言不實,自訴控告洪秀柱誹謗,台北地院今判洪秀柱無罪,但仍可上訴。對此,洪秀柱晚間發表新聞稿表示,法院判決黃國昌敗訴,這是「還了一個公道」。
洪秀柱表示,一切的理由都在法院判決書中寫得非常清楚,任何一個政治人物都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她自己身為公眾人物,也不知道被人告了多少次,有時心裡覺得很冤枉。在台灣,法官為了保護言論自由、讓公共政策有可受討論的空間,這些訴訟在所難免。政治人物對選民的承諾是要被公開檢驗的,且當時受訪所回應的內容並非無的放矢,可受公評,法官才會判決黃國昌敗訴。
對於媒體詢問有關黃國昌罷免案,洪秀柱表示,每個人認知各有不同,罷免是實踐民主制度的一部份,最後還要看當地選民的抉擇,若黃國昌被罷免成功,「我們也哀矜勿喜。」被罷免對黃國昌是挫折,但更警惕政治人物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對選民的承諾,更不可輕易忘記。
黃國昌今則表示,對此判決無法接受,莫名其妙,把他沒講過的話塞到他的嘴裡,比台北地院一審判馬英九無罪還扯,在所有可公開查詢到的資料中,他何時主張過可以進口核食?就算是可受公評之事也應該有界線,洪秀柱是中國國民黨前黨主席,可以這樣抹黑嗎?「沒辦法接受、一定上訴。」(王家俊、余祥/台北報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71130/125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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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ma306: 法學專家吃法院的虧,氣普普5F 11/30 19:20
推 vincentkuo: 台北地院真的有很大問題 從馬到洪 法官都跳下來變成被告律師7F 11/30 19:21
→ hiimjack: 這個案子洪秀柱把黃國昌沒說過的話塞到他嘴巴裡 法院居然說黃國昌還有容忍義務 是可忍孰不可忍11F 11/30 19:22
推 yang0623: 所以現在法院誰開的? 該不會是資進黨開的吧 哈哈哈13F 11/30 19:22
推 cerberi: 那個我可以說法官是配合違法的人嗎 善意提醒嘛15F 11/30 19:23
推 popy8789: 台灣司法果然自助餐 專挑有利的講
司法自助餐7pupu16F 11/30 19:23
推 SiFox: 不改成陪審團制,這種判決還會層出不窮18F 11/30 19:25
→ toddy5401: 判決很扯 造謠肯定跟可受公評質疑是兩件事情20F 11/30 19:26
→ fuhaho: 司法改革也是重頭戲21F 11/30 19:27
→ SiFox: 對了!舊司法體制推的是參審制,不是陪審團制…別被騙了22F 11/30 19:27
推 winiS: 台灣司法像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樣 習慣吧23F 11/30 19:27
推 aaagang: 哈,是認證什麼XD24F 11/30 19:27
推 ohrring: 新名詞「有容忍義務」。真ㄊㄇ扯29F 11/30 19:34
→ CenaC …
→ CenaC: 黃國昌何不趁這新聞表達一下立場 反對核食 反對毒品除罪化31F 11/30 19:37
→ CenaC: 法院認證黃國昌「配合民進黨諸多違法亂紀的言行」
噓 andersontom: 樓上 如果你真相信法院 那請問法院有說dpp違法亂紀?33F 11/30 19:41
推 camera08: 這法官真的很扯 全部內容都自由心證 扯爆了
因為是黨主席所以有容忍義務 啊幹 洪秀柱之前也是黨主席為什麼洪秀柱就可以亂造謠 到底是法官還是被告律師R37F 11/30 19:45
推 darkage: 司法的確需要陪審制40F 11/30 19:47
推 lazo: 就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吧42F 11/30 19:49
→ CanChange: 判決理由:黃國昌是立法委員、是立法院第三大政黨黨主席,有很大的政治影響力,比一般人
更容易使用媒體來澄清不實的指控,對於監督他的言論,也應有較高度的容忍義務。43F 11/30 19:49
推 samonella: 有容忍義務是什麼鬼?? 合理懷疑這法官肯定收了錢。51F 11/30 20:09
推 shi0520: 覺青和柯粉:是DPP要惡搞國昌老師54F 11/30 20:18
噓 jaguars33: 法官不是古代關起門來說的算 判決書是要公布讓人檢視的56F 11/30 20:25
推 tom1990: 上訴 媽的為什麼不公布法官是誰58F 11/30 20:29
噓 hiokchi: 法院認證: 雖然被告胡說八道, 因為黃是黨主席活該被抹黑判決理由翻譯成白話文就是這樣嘛59F 11/30 20:39
推 darkholy: 屎粒昌粉要開始肉搜法官了,昌粉果然都是群XX61F 11/30 20:44
→ yutakasnow: 作秀昌才扯 法院不是民進黨開的 怎麼你被背叛就是我扯67F 11/30 21:38
推 hqu: 這就說明了法官違法判決。無法可管。 變神不是人了。69F 11/30 21:45
推 secutor145: 聯合報內容看起來是說 講他支持毒品除罪化這點不會損害名譽 支持核食進口因為言論具公益性而適用311條免責?71F 11/30 21:54
推 after1: 判決書拿來75F 11/30 22:22
推 viviya: 支持就支持 不敢承認嗎76F 11/30 22:43
推 shinway: 法官認為第三大黨黨主席的份量>>>>>第二大黨前黨主席??78F 11/30 23:33
噓 roveralex: 台灣法院認證?法院被全民認證毫無公正性才是真的79F 12/01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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