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jojoshing (☁龍☺抬☺頭☺☁☁)標題 [新聞] 6天吃40張檢舉罰單!警政署擬明年宣布輕時間 Mon Dec 11 00:12:48 2017
1.媒體來源:自由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6天吃40張檢舉罰單!警政署擬明年宣布輕微違規可否勸導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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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整新聞內文:
大部分民眾都不樂見到交通罰單,據媒體報導,桃園有位民眾被檢舉魔人盯上,6天內就
吃上40張罰單,先前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有條提案,認為輕微交通違規可用勸導方式取代罰
單,政府排定該提案將於2018年1月7日正式回覆。
根據《TVBS》報導,桃園一位在自家門口違規停車的民眾,被每2小時就進行檢舉的檢舉
魔人盯上,不到一星期收到40張罰單,市警局交通隊會依照收到的照片數逕行舉發,讓受
罰民眾相當困擾,有其他民眾表示「檢舉的人滿無聊的」、「第一次違規可勸導就好」,
但有民眾持相反意見,認為「不要違規就不會有人檢舉」。
2017年9月27日有民眾在網路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提案指出,「交通開罰應修法回歸執法單
位取締,經民眾舉發者應採勸導通知,非逕行開罰」,提案兩天內就獲得5222名民眾覆議
通過,交通部於同年11月27日回應指出,現行法令已有規定情節輕微的交通違規事件,在
未嚴重危害交通秩序、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勸導代替開罰,對此提案已發函警政署,民眾
檢舉的交通違規案件適用該行政法。
但交通部提到,民眾舉發案件的情節輕重依然交付警察機關認定,因此對於違規情節輕微
的舉發案件,是否都要寄送勸導通知單,排定警政署於107年1月7日對外正式說明,但檢
舉魔人希望,政府能夠清楚告知「勸導幾次要開罰」,否則「還要我們檢舉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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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s902131: 民進黨執政 品質保證
吱吱崩潰XDDDDDDDDD1F 12/11 00:13
推 awashharp: 犯罪次數太多,那就減少開罰次數,真是有夠聰明4F 12/11 00:13
噓 ellychen: 警察路上巡邏看到違規都直接無視了, 講什麼勸導7F 12/11 00:14
噓 Ximcra: 交通部不敢擔責任 又推給警察9F 12/11 00:15
噓 kloc: 女大生中和雙載發生擦撞 20歲女因違停車輛遭他車輾爆頭亡11F 12/11 00:15
噓 dudee: 警察路上巡邏看到違規都直接無視了, 講什麼勸導+10012F 12/11 00:15
噓 nego1121: 法條明列的東西要嘛修法要嘛開罰,不然立法個刁13F 12/11 00:15
推 RWAllenL: 我突然理解DPP司法改革的邏輯了 就是廢掉法律只勸導
然後靠慣老闆和台灣鯛自律14F 12/11 00:16
→ IHD: 學健保的吧? 那樂觀其成啊 有交錢的是大爺 不是嗎?16F 12/11 00:16
噓 OIAA: 鄉愿18F 12/11 00:17
噓 dudee: 以前熱門違規路口假日警察還會站崗一下,後來久久不見,才19F 12/11 00:17
→ dudee: 知道那路口店家應該是背景有力21F 12/11 00:17
噓 a856445: 勸你媽幹,人治社會?滾去中國好嗎垃圾23F 12/11 00:18
推 akway: 說真的 如果辦公投 應該會過 台灣人是鄉愚的24F 12/11 00:22
噓 soarling: 謙卑謙卑再謙卑 勸導勸導再勸導 好棒棒 幹 法治當兒戲25F 12/11 00:24
噓 huang0508: 情節輕微勸導就好 那害死人要用殺人罪判嗎26F 12/11 00:25
噓 prkfcpr: 幹拎娘 罰單40張都沒用了還勸導?28F 12/11 00:26
→ gta1999: 好啊改阿 保證以後市區變停車場31F 12/11 00:27
噓 jiyucola: 看來以後違規第一句話~啊~是不會勸導喔~剛喝酒而已啦34F 12/11 00:29
噓 starport: 警政署真那麼做 乾脆整部法廢掉算了35F 12/11 00:29
噓 kenndy: 落實鬼島犯罪天堂,廢死廢法41F 12/11 00:36
推 sid300: 檢舉已經被某些摩人搞到失去意義了 違規不是立即性的傷害42F 12/11 00:37
→ sid300: 何況法律不該是為罰而罰 一堆法忙以為檢舉懲罰就是對的44F 12/11 00:37
→ sking: 勸導無用啦~倒是覺得如果同一天同一地點同一違規事項~開一45F 12/11 00:38
→ menshuei: 我是認為如果檢舉可以在兩個小時內成案並將處罰通知送達46F 12/11 00:39
→ sking: 張就可以了~讓當事人知道後再犯再罰47F 12/11 00:39
→ sid300: 如果勸導無用再處罰 好的制度被一些檢舉魔人搞爛
2個小時檢舉一次是心裡有問題吧 也沒請車主把車開走50F 12/11 00:39
→ kenro: 操你媽的52F 12/11 00:41
→ sid300: 很多違規都可以限期改善 這就只是為檢舉而檢舉而已53F 12/11 00:41
噓 gta1999: 哪裡不能停都不知道駕照怎考的54F 12/11 00:42
→ poopllll: 怎不是如此密集針對性的檢舉疑似妨礙行動秘密罪嫌的概念55F 12/11 00:43
推 ultra5566: 車主違規停車如果有留電話,找得到人,通常也不會被檢56F 12/11 00:44
噓 speed364: 法規拿來幹麻的,拿去燒掉啊!57F 12/11 00:45
→ sad0soul: 草泥馬的 這樣法規訂出來衝三小59F 12/11 00:49
噓 ifay: 向下沈淪 幹 民進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63F 12/11 00:56
噓 houting: 頂多只能接受一天內只罰一次 不接受只規勸而不開罰64F 12/11 00:57
噓 lazo: 國民黨時期還有一點點法治,民進黨已經完全人治了,悲哀69F 12/11 01:12
噓 keria: 有違規不罰是鼓勵違規吧!?真是亂搞的政策!跟同婚法一樣71F 12/11 01:21
噓 ihashi: 開單的效果都不佳了,只勸導誰要鳥你?何況只有警察能勸導73F 12/11 01:28
噓 Arodz: 白痴 應該要罰到他把車賣掉為止 這種人根本就不該擁有車輛74F 12/11 01:30
噓 Temasek: 5222名智障違規魔人75F 12/11 01:38
→ lulocke: 勸導你媽 勸會有用的人不會六天一直犯法76F 12/11 02:31
噓 zhalao: 他媽的勸導用上次那女醫大生就不會死了啦,執法效率?78F 12/11 03:25
噓 Hans2479: 鬼島垃圾政府只會檢討提出問題的人 不意外80F 12/11 03:51
推 blue999: 違規太多 所以減少開罰 這啥神邏輯82F 12/11 03:58
→ The5F: 沒注意出國回來發現破產就好笑了84F 12/11 04:12
噓 a856445: 違規就違規還什麼檢舉魔人,這什麼邏輯?不違規很難?85F 12/11 04:18
→ taco20: 這種熱色 不如直接槍斃好了86F 12/11 04:22
噓 arcysaint: 勸導驅離之後三分鐘回來讓你繼續停?最好不罰你會怕啦,怎不怪政府停車位規劃太少?87F 12/11 04:23
噓 romeie06: 改成每多一張 加50% 無上限好了89F 12/11 04:33
推 leolivein: 我比較好奇八卦板上的人都沒違停過?92F 12/11 04:54
噓 bndan: 呵呵..不意外 XD 有對稱的民意支持垃圾違停.未來被違停害死的也不算冤啦..這就是人民素養極差之民主國家的日常 (攤手93F 12/11 04:57
噓 huamin: 勸個鬼啦幹。沒車位就不要買車啦。幹
幹X媽的警政署是哪個智障做成這種決定?滾啦。幹。垃圾95F 12/11 04:58
噓 teddy72: 台灣人會聽你規勸才有鬼勒97F 12/11 05:40
噓 mureka: 跟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有異曲同工之妙啊99F 12/11 05:48
噓 hy23: 那蓋監獄還要法官判徒刑太麻煩,犯罪也用勸導就好?100F 12/11 06:20
噓 ALENDA: 罰錢都不怕輕微勸導誰理你101F 12/11 06:29
推 rs2016: 等死人才會處理的概念102F 12/11 06:34
推 asstitle: 大家都上線變聖人 下線就在幹自己上線在罵的事
老實說天天騎車開車的人誰沒違停過的104F 12/11 06:38
→ asstitle: 當然被罰就認了 只是看一堆人酸違停成這樣就覺得很好笑107F 12/11 06:41
→ nzj: 罰40張?黑道打人都沒在賠錢的 違規的比流氓揍人的罪還重110F 12/11 06:51
噓 xxxg00w0: 現在是把守法的都當白痴?鄉愿成這樣 跟拎杯說這叫法治111F 12/11 06:52
噓 f124: ........幹你娘
好爽喔 什麼都勸導要法律幹麻114F 12/11 07:11
推 otter: 不愧是賴皮 滿滿的台南經驗116F 12/11 07:12
噓 wds824: 哈哈哈,那多殺幾個人就可以無罪了~ 台灣就是保護「犯罪者」的天堂。117F 12/11 07:13
→ nixon: 強姦女童可否先行勤導119F 12/11 07:27
→ w76530: 司改正義!謝謝dpp121F 12/11 07:30
噓 olddadwind: 違規不罰訂相關法令幹嘛 廢一廢算了 跟勞基法有87分像123F 12/11 07:30
噓 pink770624: 出事死的不是他家的人才在那邊定義輕微規嗎?政府腦子124F 12/11 07:36
噓 Tatami4931: 台灣交通爛就是政府許可的,最後會自食惡果126F 12/11 07:43
→ startiger …
噓 startiger: 果然都是低水準的人才會支持的政黨130F 12/11 07:55
噓 FUNYUN: 嗎的 這三小!131F 12/11 07:59
噓 alaroom: 死幾個人了還不懂?違停是在叫三小134F 12/11 08:17
噓 REVERSI: 呵呵,我一位成大朋友被開紅線停車。還po臉書說不知道紅線不能聽,而且全台南都這樣停。素質堪憂136F 12/11 08:20
噓 Hans2479: 台灣不愧是垃圾一堆的違規天堂138F 12/11 08:20
噓 sysant: 勸導有用?哪40張怎麼來的?143F 12/11 08:35
噓 wei70812: 勸導拿水果刀揮舞 拜託不要殺人喲144F 12/11 08:39
噓 homgor: 塞林涼勸導有用話還被開40次147F 12/11 08:47
噓 radiokey: 不違規何來的罰單?
乾脆廢掉法律好了148F 12/11 08:47
噓 PPTAlex: 這不就跟慣老闆說的~過勞是原本就有病有異曲同工之妙152F 12/11 09:00
噓 chiangww: 怎樣是輕微?要勸導幾次?154F 12/11 09:19
→ swhb: 開40次沒用 政府應該要想辦法拖吊 而不是乾脆不開 現在是什麼法律都比照勞基法就對了155F 12/11 09:21
噓 augustues: 所以輕度違規就不是違規?可以一直違規?158F 12/11 09:24
噓 keric7: 爛貨一堆160F 12/11 09:37
推 YuChanChung: 罰單一張一張來繼續違停是錯,一次來40張,罰款變40倍我不信鄉民們自己不跳腳162F 12/11 09:58
噓 GARIGI: 幹這就是台灣警察,跟上次幫酒駕自殺說話的警察那邏輯有99%像165F 12/11 10:13
推 twoway: 警政署還在蠻荒時代,有程式不寫,搞這種人治判斷。地方警察怎麼搞關係的不知道?168F 12/11 10:23
噓 mengche: 這法令一出,警察就能做人情吃案了170F 12/11 10:39
噓 jatt: 那乾脆違停免罰修法算了。171F 12/11 11:01
噓 ihfreud: 犯罪天堂資金黨讚讚讚172F 12/11 11:31
推 snew1209: 法律是參考用的,台灣領先全世界173F 12/11 11:59
噓 aooa: 我來174F 12/11 12:13
噓 skywinner: Dpp執政真的很讚 人家萬惡的kmt還不敢這麼明目張膽175F 12/11 12:14
噓 todo0222: 以後酒駕輕微超標的要不要也一起開勸導單算了?
強姦犯說他們只是輕微的碰觸,這樣要不要開勸導單?176F 12/11 12:14
噓 skywinner: 而且輕微的定義是什麼 認識dpp民代或條ㄚ咖嗎178F 12/11 12:16
推 abobstar: 以後殺人的還要分凶器種類不同來判刑嗎 幹179F 12/11 12:29
噓 scamprandy: 高屏溪以南殺人無罪 濁水溪以南無王法 現在是要?180F 12/11 12:29
推 seabox: 酒駕一堆 建議也勸導就好182F 12/11 12:29
噓 dodoning: 不要違規就不會罰錢 這觀念是不懂是不是184F 12/11 12:37
噓 snap007: 警察這麼垃圾,被人看不起剛好而已186F 12/11 12:46
噓 IronWolf: 一直有人在那邊放誰沒違規過的大絕 如果照這種理論 那是不是以後輕微刑事案件也用勸導算了 大家可能曾經犯過罪只是被抓到的人比較衰 並不是其他人的人品比較好187F 12/11 12:48
噓 skywinner: 黨工帶警察垃圾 也沒辦法掩飾dpp跟dpper的無恥雜碎啦191F 12/11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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