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qqmaybenot (qq)標題 [新聞] 醫療法修法擬醫師除罪化 消基會痛批本末時間 Tue Dec 26 17:09:33 2017
醫療法修法擬醫師除罪化 消基會痛批本末倒置
中時
2017年12月26日 11:31 中時 洪安怡、郭吉銓
《醫療法》第82條修法黨團協商結論出爐,消基會痛批修法本末倒置,大幅降低醫療機構
的民事責任,且無助於改善目前醫界濫訴的現況,2項附帶決議也是毫無效力的假議題,
新法一旦通過恐爆發大量民怨,嚴正呼籲切勿草率通過修法。
現行《醫療法》第82條規定,「醫療業務之施行,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醫療機構及
其醫事人員因執行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但由於
醫界不斷呼籲讓醫師除罪化,避免醫師在處置醫療行為時做出「防衛性醫療」,爭議多年
的《醫療法》第82條修正案,終於在上月從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進入黨團協商。
近期黨團協商結論出爐,修正為「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
,以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醫療事故者,負損害
賠償責任。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致病人死傷者,以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
且顯然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醫療事故者為限,負刑事責任」。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認為,醫師跟醫院是僱傭關係,應該讓醫師安心全力醫治病患,讓醫
院負擔最後賠償責任,始屬公平,但這次修法把醫療機構降低,讓醫療機構有「合理臨床
專業裁量」的模糊空間,而所謂合理臨床專業裁量不外乎就是人力、進藥、設備,而一旦
大幅減輕醫療機構的民事責任,怎還能期望醫療機構會補足人力,來減緩醫界過勞血汗的
問題?
消基會指出,依律師黃鈺媖和教授楊秀儀在2015年所做的「病人醫療糾紛解決途徑實證研
究」,僅13.5%的病患會採取民事訴訟;採刑事訴訟者更只有7.9%;而教授陳榮基、吳
俊穎在1999年及2009年調查,病人撤回或放棄者42.3~42%,自行和解或透過第三者調解
者達42~34.9%,司法訴訟僅占15.7~23.1%,並無醫界所強調必須修法理由的「病患濫訴
」情事,醫界大聲疾呼的濫訴情況,恐言過其實。
此外,消基會以法務部(2012)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醫師業務過失致死案件終結件數及偵
結情形的統計數據,2012年6月底前的起訴率為3.1%、2011年11.4%、2010年為6.6%、
2009年為8.3%、2008年為11.3%,5年的過失致死起訴率低於10%,且這些案件包括醫美
領域,並非完全是救人救命的五大科。
此外,此修法有2項附帶決議,指出醫療行為刑事責任限縮與病人權利保障脫鉤,要求衛
福部將醫事爭議處理法制草案於下會期送至立院,醫事爭議調解法制化草案於今年底前送
至行政院,以確保病家權益。
「所謂附帶決議毫無效益,根本就是假議題」,游開雄痛批,這種脫鈎處理的方式,無法
取信於消費大眾,必然升高醫病對立情勢,建議應配套併同修法,將「醫療糾紛賠償機制
」和「醫療爭議處理法制」優先立法,才能有效降低醫療事故的訟源。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226002584-260405
醫療法修法擬醫師除罪化 消基會痛批本末倒置 - 中時電子報
《醫療法》第82條修法黨團協商結論出爐,消基會痛批修法本末倒置,大幅降低醫療機構的民事責任,且無助於改善目前醫界濫訴的現況,2項附帶決議也是毫無效力的假議題,新法一旦通過恐爆發大量民怨,嚴正呼籲切勿草率通過修法。現行《醫療法》第82條規定,「醫療業務之施行,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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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cp109: 除罪化很好1F 12/26 17:10
推 DaiRiT: 除罪化跟民事賠償是兩回事吧3F 12/26 17:12
推 goal56: 醫生很了不起的 一般人命賤 死了也不能害到醫生好嗎6F 12/26 17:16
推 indium111: 起訴率10%還不嚴重嗎? 黑道被起訴的機率都沒那麼高8F 12/26 17:18
推 hosen: 台灣是以刑求償,沒有刑事責任,民事告贏也只是一張紙
要求償?自己去找對方的財產9F 12/26 17:19
推 SSSONIC: 1反正惡搞到沒人要去高風險的科別 就等中國醫生來了11F 12/26 17:20
→ hosen: 那就引進中國的醫生,笑你醫界不敢啦12F 12/26 17:21
推 goal56: 引進很好啊 支持13F 12/26 17:27
推 iceroy: 就讓你過勞醫死人不用負責就是15F 12/26 17:38
推 mightymouse: 除罪化是為了避免防衛性醫療,又不是除罪化醫生就不用賠錢,鄉民們腦袋可以多用16F 12/26 17:39
推 Lorazin: 當年肩難產適用消保法就是惡搞的根源18F 12/26 17:40
→ mightymouse: 對我來說除不除罪我沒意見啦,反正法律怎麼對待我我就怎麼做事就這麼簡單19F 12/26 17:41
推 DaiRiT: 誰說民事告贏沒刑事責任不用賠償?21F 12/26 17:42
噓 shiriri: 這個會毫無公信力可言了22F 12/26 17:43
→ swgun: 太誇張了 醫生是神嗎 都不能用刑法辦23F 12/26 17:44
推 DaiRiT: 醫師又不是存心想害死病人 為啥不能除罪?24F 12/26 17:44
→ swgun: 刑法是沒有過失致死嗎 什麼叫沒故意害死人25F 12/26 17:45
→ DaiRiT: 正當執行業務也要被定罪 可笑至極26F 12/26 17:45
→ swgun: 刑法又不是只處罰故意犯罪 失智列車又要開出來囉27F 12/26 17:46
→ DaiRiT: 真正的業務過失少之又少好嗎wwww
不然怎麼變成濫訴?28F 12/26 17:47
推 swgun: 你正當執行業務怕法院審判嗎 奇怪 非要除罪化不可30F 12/26 17:47
→ DaiRiT: 自己去查醫療訴訟來看啊XDDD31F 12/26 17:48
→ swgun: 真正的業務過失少之又少那你除罪化幹嗎 我們國家通姦太多法院辦不完才主張除罪化好嗎32F 12/26 17:48
推 NKUHT: 如果除罪化 以後遇到亂看的 要找誰負責?34F 12/26 17:49
→ DaiRiT: 就是有非真正的業務過失被定罪啊35F 12/26 17:49
→ swgun: 反正醫界早就官官相護到爆炸 一被告就先扯濫訴36F 12/26 17:49
→ DaiRiT: 笑死 怎麼不去查醫療訴訟內容?37F 12/26 17:50
→ swgun: 就跟阿扁一樣言必稱政治迫害 不是很意外啦38F 12/26 17:50
推 Lorazin: 問題出在以刑逼民免裁判費 傻了才不 刑事39F 12/26 17:50
→ swgun: 我隨便就可以找醫療訴訟案件打你臉了40F 12/26 17:50
→ DaiRiT: 我知道的更多wwww41F 12/26 17:51
→ Lorazin: 以刑逼民 傻了才不告刑事 那麼起訴率定罪率當然低42F 12/26 17:51
→ DaiRiT: 我知道某個以前當過法官 現在是某醫院的法律顧問43F 12/26 17:52
→ luben: 在台灣,司法官就是神~~~完全不會有業務過失 有臉說醫奴?44F 12/26 17:52
推 blueneverdie: 護理人員可一起嗎 ?病人的小命大部份時間都是在護理人員手上耶46F 12/26 17:52
→ DaiRiT: 一樣學法 但是他醫學常識好太多了wwww48F 12/26 17:52
→ swgun: 除罪化之後 當事人父母要怎麼去舉證 這個案子醫審會說無過49F 12/26 17:53
→ DaiRiT: 拜託 拿這個說打我臉XDDDDD
根本做球給人殺50F 12/26 17:53
→ luben: 台灣就是是心證無敵,看心情推翻醫審會,醫奴當然怕得要死52F 12/26 17:53
→ swgun: 失 你敢信?不必拉某某救援啦 收醫院的錢會講啥真話53F 12/26 17:53
推 NKUHT: 我覺得還是不要除罪好 已經領比平常人多蠻多的薪水 應也要承擔真的出現過失而害到病人的風險54F 12/26 17:54
→ swgun: 照八次超音波沒發現沒過失 被告說病人濫訴56F 12/26 17:54
推 cvn21: 應該設立獨立的醫療糾紛基金會處理,像是藥害救濟一樣,不然藥害救濟每次都要一起處理醫療糾紛,獨立且強制由所有醫57F 12/26 17:55
→ swgun: 醫生真的hen棒 指考比別人高分 就可以當神了 法律不能處罰59F 12/26 17:55
→ cvn21: 院合資的的財團法人不是很好嗎?60F 12/26 17:55
→ luben: 司法官才是神啦 都可以指導醫學教授怎麼醫病人,還不夠神嗎61F 12/26 17:56
→ luben: 有人不懂level 1跟2的差別,硬要說別人有過失,沒辦法64F 12/26 17:59
→ DaiRiT: level 1看到問題才會用到level2 去看
而且超音波是切平面去看的 你以為是立體?65F 12/26 18:00
噓 HorseWing: 紅明顯,除罪化是指不能用刑事來讓民眾亂起訴後檢察官67F 12/26 18:01
推 NKUHT: 如果自己的家人真的遇到不會看的、亂看的 想上法院結果人家68F 12/26 18:01
→ HorseWing: 會接手,所以民眾都不用負責任,最常見都是以刑事來逼69F 12/26 18:01
→ NKUHT: 說你濫訴 心裡一定很不好受70F 12/26 18:01
→ HorseWing: 民事和解拿錢,除罪化後如果真的覺得醫師有疏失還是可72F 12/26 18:01
噓 tisen: 我現在只覺得要導入服務評量,由其是護理師73F 12/26 18:02
→ DaiRiT: 還是要每個病人來一律開level 2?
那要不要頭痛每個病人來都照CT?75F 12/26 18:02
→ DaiRiT: 就說是做球給人殺還自以為打臉78F 12/26 18:03
→ luben: 站在民眾立場,健保應該給付高層次阿~ 反正台灣醫療資源無限79F 12/26 18:03
推 happytiger: 把剪刀跟紗布留在肚子裡面 這算不算醫療疏失?
即使醫師不是故意的 醫師也沒責任嗎?80F 12/26 18:03
→ luben: 只是不能以刑逼民而已就森7782F 12/26 18:06
推 DaiRiT: 如果去過臨床就知道,器械跟紗布是護理師在數在確認的www台灣有把剪刀留在病人體內的例子嗎 剛剛查是沒看過
更正 沒看到83F 12/26 18:09
推 happytiger: 醫生自己把器械、砂布留在肚子卻要怪護士沒清點86F 12/26 18:11
推 DaiRiT: 我有怪護士沒清點?88F 12/26 18:12
→ FantasyNova: 跟醫生因為過失致人於死 都是一樣的情況
每個職業都適用89F 12/26 18:12
→ happytiger: 各行各業執業所造成生命的損失 都會有刑事責任背負
j為何醫生可以例外 而且起訴跟定罪本來就兩碼事91F 12/26 18:13
→ FantasyNova: 重點是怎麼區別過失行為 醫生要戰的是自己人醫審會計程車司機也可以說 乘客自己坐上車來 要死啦
馬路高風險阿 會被車撞死阿
業務過失致死又不是一條針對醫生訂出來的法律...93F 12/26 18:14
推 DaiRiT: 沒有說醫師沒責任啊 但為何是刑事責任?
醫療是整個團隊做事 像是紗布留在體內就定罪醫師?
計程車是一整群人開一台車載乘客?97F 12/26 18:16
→ FantasyNova: 誰都需要替自己執業過程的「不小心」致人與死負責。100F 12/26 18:17
→ FantasyNova: 那所有執業的過失致人與死 都會跳出來說 除刑事責任102F 12/26 18:17
→ happytiger: 如果敗訴定罪 不就是其他醫生認定也有醫療疏失103F 12/26 18:18
→ FantasyNova: 高空鋪磚頭的職業因為過失把手上磚頭掉落砸死人
不也是適用同一條法律104F 12/26 18:19
→ tisen: 死人的話當然是刑事責任啊,跟你開車不小心有人衝出來被你撞死一樣106F 12/26 18:20
推 silentence: 因為你已經知道結果才在那馬後砲啊 zzzz108F 12/26 18:20
→ luben: 不用騙人了,法官有權力不採取醫審會的判斷,何時會"依據"?109F 12/26 18:20
推 DaiRiT: 高空撲磚頭業務又不是在跟死神拉扯救人110F 12/26 18:20
→ luben: 是看法官心情.法官高興就推翻,不高興也可以推翻,到底誰神?111F 12/26 18:21
→ DaiRiT: 計程車是在跟死神搏鬥把客人載出地獄?113F 12/26 18:21
→ silentence: 法官就拿來當作你應注意未注意來判 爽的咧115F 12/26 18:22
→ DaiRiT: 醫師本業業務本來就觸及生死問題,拿觸及生命的過失和其他行業類比不恰當116F 12/26 18:22
→ tisen: 看下來是連責任釐清都有問題就在喊除罪化118F 12/26 18:22
→ DaiRiT: 那一個病人來沒符合guideline照CT檢查 結果死了 醫師有無121F 12/26 18:23
→ ybiou291: 重點是濫訴 倒果為因的結果就是覺得自己失去平反的權利122F 12/26 18:23
→ happytiger: 但是如果是明顯造就殺人過失 這一條不就是無敵條款126F 12/26 18:24
→ DaiRiT: 什麼是業務過失 你能定義嗎 法律上的業務過失本來就一堆127F 12/26 18:24
→ tisen: 事實上都麼知道臨床會有狀況多半就是護理師與實習醫師的照129F 12/26 18:24
→ tisen: 護問題131F 12/26 18:24
→ tisen: 其次是整個醫療體系效率低落134F 12/26 18:25
→ DaiRiT: 模糊地帶 拿法律的業務過失一些沒真正過失的都變成有過135F 12/26 18:25
推 swgun: 卷證給我的話我一樣可以挑疏失挑得你不要不要的 少在那用136F 12/26 18:25
→ swgun: 醫學術語嚇人了 講這些的目的就是保護白色巨塔138F 12/26 18:25
→ happytiger: 我認同FantasyNova 過失責任的歸屬 主章139F 12/26 18:25
→ silentence: 老是用後面的結果去看前面 神醫人人都可當啦140F 12/26 18:25
→ tisen: 護理師不敢處理,問實習的值班醫師,值班醫師問主治,主治沒回應,拖
追跟就底,健保拿掉就沒這些鳥事141F 12/26 18:26
推 DaiRiT: 我前面說過了 醫師本業業務本來就觸及生死問題,拿觸覺生命的過失問題來定罪是不恰當的 而且沒人說沒責任 民事責任難道不是責任?144F 12/26 18:32
推 happytiger: 那應該朝過失責任的歸屬去處理 而不是去刑化處理147F 12/26 18:34
→ tisen: 死人觸犯刑事責任,不是醫療領域才有啊
去刑化跟本沒意義148F 12/26 18:34
推 DaiRiT: 醫師定罪更沒意義
定罪的目的跟意義在哪?150F 12/26 18:35
→ tisen: 或許該討論的點是在於為什麼死人必須得抗刑事的緣由
扛152F 12/26 18:36
推 DaiRiT: 一個好端端的人路過被磚頭砸死比較有問題154F 12/26 18:37
→ tisen: 我不覺得。會沒意義,要弄死你真的很簡單155F 12/26 18:38
→ DaiRiT: 一個是病人有死亡風險醫師執行業務156F 12/26 18:38
→ tisen: 沙林注射到爽,先讓你水腫,再給你利尿,再補給你氯化鈉和鉀157F 12/26 18:39
推 DaiRiT: 不是病人扛刑事啊 是根本不是刑事問題啊
病人就不要去醫院 不去醫院自己就死了 誰扛刑事
誰會亂注射?159F 12/26 18:39
→ tisen: 現在都有簽切結,去刑化幹麼162F 12/26 18:40
→ DaiRiT: 拿不實際的問題來套163F 12/26 18:40
→ tisen: 標準流程你說不實際,我看了也是笑笑164F 12/26 18:42
推 DaiRiT: 什麼標準流程?
XDDD
醫療的處置都是要有合理理由才能開立 視情況去做權衡
有時候要脫水 有時候要給水 什麼標準流程?165F 12/26 18:42
→ tisen: 對啊,就是這樣,你說的沒錯,所以怕死人刑責幹麻169F 12/26 18:45
→ DaiRiT: 你告訴我你寫那一句是哪來的標準流程170F 12/26 18:45
→ tisen: 你可以先告訴我上面流程會不會怕死人171F 12/26 18:49
推 DaiRiT: 什麼意思?172F 12/26 18:49
→ tisen: 不怕?不覺得會死,那你想去什麼邢化173F 12/26 18:50
→ DaiRiT: 沒頭沒尾的 也沒說是什麼原因什麼underlying dz給那樣處置我怎麼知道?174F 12/26 18:50
推 swgun: 我建議不要只醫療除罪 應該把辦理政府採購貪污的 詐領健保的醫生也都一併除罪化 反正醫生是神處罰神沒意義嘛176F 12/26 18:51
→ DaiRiT: 突然跳出一句然後說是標準流程(黑人問號
詐領保險又不是同樣的問題wwww
滑坡太好玩了是吧178F 12/26 18:51
推 speed678: 我也贊同是過失責任歸屬的問題,討論去刑化根本劃錯重181F 12/26 18:52
→ swgun: 這些都是病人濫訴 司法濫權 我指考分數那麼高怎麼會有錯182F 12/26 18:52
→ swgun: 你法官分數有我高嗎憑什麼審判我 你來醫看看 再辦我以後沒醫生醫你了 以後我們都出國 看哪來的醫生184F 12/26 18:53
推 DaiRiT: level 1&2搞清楚再來吧 哈哈哈
做球給人殺這輩子看過很多次186F 12/26 18:53
推 swgun: 你做球給我殺成這樣 還以為自己有嘴贏哦188F 12/26 18:55
→ DaiRiT: level 1&2????
以後去醫院可能要健保給付人人做完所有檢查套餐了
套餐吃飽飽
笑死人啦 哈哈哈哈哈189F 12/26 18:56
→ tisen: 都照規定流程走,死人你以為3,4就不會死人嗎
多推了打一半的字
你已為3,4就不會死人嗎193F 12/26 18:57
→ tisen: 你的問題主要還是在為何死人得揹刑事責任197F 12/26 19:00
推 DaiRiT: 什麼是3 4?198F 12/26 19:03
→ tisen: Level 3,4199F 12/26 19:04
推 DaiRiT: 所以呢?科學和醫學有其極限性 會死人就是刑事問題?
沒有人說 level 3 4不死人啊
任何醫療處置都有能力所及與能力之外的地方
刑責狀況下 有防衛性醫療 法律上站得住腳 問題是這是民眾該得到的醫療?
不至於醫師跑光光啦 但是就演變成防衛性醫療200F 12/26 19:06
→ DaiRiT: 法規怎麼說就怎麼做 手冊上怎麼說我就怎麼做 別人告我就拿出條文207F 12/26 19:14
→ Hawky: 村醫生210F 12/26 19:15
→ DaiRiT: 什麼都照guidline走法律上沒問題但真的沒問題嗎?211F 12/26 19:15
→ tisen: 你既然都照指示走了,被起訴又不代表一定有罪,所以去刑幹麼212F 12/26 19:25
噓 vykxtoz: 紅明顯,我是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認真看內文啦,不過消基會的意思大略是指「過失」仍應付賠償責任(新修法只有故意跟重大過失需付刑、民責任),但是這個賠償是由「醫院」負擔而不是「醫生」214F 12/26 19:26
→ tisen: 濫訴跟去刑本就是兩回事218F 12/26 19:26
推 DaiRiT: 有刑事責任風險所以才出現防衛性醫療219F 12/26 19:29
噓 terminator3: 顱內壓那個案子之後,每個神外的病人都自費兩萬裝了,鄉怨好棒棒,浪費醫療資源220F 12/26 19:29
→ DaiRiT: 不去刑繼續防衛性醫療ok啊
這才是本末倒置222F 12/26 19:29
噓 kop5236: 又是圖利醫院的法 這個資進黨真的是夠了225F 12/26 19:30
→ tisen: 不管去不去刑化都會有防衛性醫療好嗎226F 12/26 19:30
→ tisen: 可不只Ct 喔,哈哈
健保還一直寬下去,鳥事會變少才有鬼
然後再順便喊血汗,看了都快笑死228F 12/26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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