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uper830827 (股市阿屎伯)標題 [新聞] 謀害老闆伴屍7天 法官竟判無罪時間 Sun Mar 11 19:05:14 2018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一條命欸!謀害老闆伴屍7天 法官竟判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林姓工人被控殺害老闆後劫財、伴屍7天,法官以欠缺直接證據判無罪,檢方以「一
條人命欸、法官都幫被告著想」、判決違背經驗和論理法則聲請上訴。
檢警調查,林姓男子(46歲)因吸毒、積欠房租,去年8月10日遭曾姓老闆怒斥「你不用
做了、月底前搬走」,他氣得徒手悶摀老闆口鼻致死,劫走3千元,反綁四肢將屍體藏在
屋內7天,被依強盜殺人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林姓男子否認作案,法醫作證指死者體內未驗出酒精、安眠藥,推測可能在
入睡遭人用柔軟、面積大的枕頭棉被悶住,才沒在口鼻留下挫傷。
法院認為,「他殺」是法醫鑑定後做出的結論並非最後結果,死者也可能因糖尿病休克死
亡,直接推論遭他殺嫌速斷,以無直接證據,判林無罪。
「法院都幫被告想好了,誰來幫死者想一想」,檢方上訴開宗明義表示。提出包括法院沒
調查死者為何被反綁、嫌犯事發後在住戶詢問「塑膠袋裡裝什麼時」說「是垃圾」,後來
馬上用一塊帆布掩蓋,住戶聞到屍臭味時,他灑香水遮掩。
檢方還指出,死者是像綁山豬一樣被反綁,怎麼可能是糖尿病自然死亡,而林姓男子故布
疑陣、湮滅跡證、一路說謊被戮破,法官還以「被告沒據實陳述的義務」幫他解釋,檢方
覺得法官「太單純」,判決顯不合理。
曾姓老闆遭殺害後,四肢被反綁裝進布袋,藏在林姓工人住處倉庫內7天。記者曾健祐/
翻攝
曾姓老闆遭殺害後,四肢被反綁裝進布袋,藏在林工人住處倉庫內7天。記者曾健祐/翻攝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23709
5.備註:
殺人無罪
台灣法官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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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fGrjvV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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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nife5566: 所以法官是覺得糖尿病的症狀是四肢反綁4F 03/11 19:06
→ linceass: 你看他伴屍七天 足以證明他有悔意5F 03/11 19:06
→ kivan00: 一審無罪 二審無罪 三審就國賠了吧 XD9F 03/11 19:06
推 chunfo: 過黑水溝 殺人無罪10F 03/11 19:07
推 pytzog: 死者把自己四肢被反綁之後裝進布袋 可見死意堅決11F 03/11 19:07
→ linceass: 說不定是糖尿病發太痛苦 才好心幫老闆綁起來12F 03/11 19:07
噓 dans: 法匠:課本就教無罪推定嘛!你還想人家怎麼判 (扭13F 03/11 19:07
→ jinx5566: 以後犯罪者要拜法官,有拜有保庇14F 03/11 19:07
→ darknote: 乾脆學中國說自殺會自砍二十幾刀算了15F 03/11 19:07
→ chunfo: 不過要記得帶法官去腳底按摩16F 03/11 19:07
推 gohow: 台灣法官正常發揮17F 03/11 19:08
→ kivan00: 死者COSPLAY山豬後不小心死亡 可見是自殺18F 03/11 19:08
→ tim1112: 伴屍七天顯見感情深厚良心未泯 微罪不舉19F 03/11 19:08
→ Atwo: 不太懂 死因這種東西不是很明確的嗎21F 03/11 19:08
→ cerwvk: 沒認清住鬼島, 是誰的責任?22F 03/11 19:08
推 pokiman: 以後殺人改現行犯才能定罪好了23F 03/11 19:08
→ chunfo: 沒殺到法律人 無罪25F 03/11 19:09
推 kenyun: 天才法官 以後不用殺人 綁起來等他自己餓死就不是殺人了26F 03/11 19:09
→ Atwo: 是糖尿病休克死 還是外力悶死 法醫沒辦法分?28F 03/11 19:09
※ 編輯: super830827 (180.217.181.47), 03/11/2018 19:10:02
推 billy56: 沒殺法律人 當然無罪29F 03/11 19:10
→ blackone979: 法官的意思是他有綁人 但是致死原因不一定是因為被綁30F 03/11 19:10
→ SuperUp: 乾脆說沒喝水渴死的好了 ^^31F 03/11 19:11
→ chunfo: 希望有正義使者出現把全台的法律人殺光34F 03/11 19:11
推 AdomiZA: 對 菸害防制法就是現行才判 殺人判決應效仿其精神35F 03/11 19:11
→ Newtype: 法官真愛犯罪人 ^^36F 03/11 19:11
推 funkD: 這什麼鬼37F 03/11 19:11
→ bulidau: 沒有證據都是推測的,這樣判有罪的話法官才恐龍39F 03/11 19:12
推 cerwvk: 徒手悶摀老闆口鼻致死 也可能因糖尿病休克?????
搞得我好亂, 這是鬼島特有邏輯嗎?41F 03/11 19:12
推 darknote: 糖尿病併發死亡法醫查不出來 倒是法官查出了 真他媽神奇45F 03/11 19:13
推 yuee: 法官是認為死者知道自己得糖尿病會休克死掉,所以先把自己綁46F 03/11 19:13
推 knife5566: 法醫鑑定都他殺了 法官連法醫都不信 只信自己憑空幻想47F 03/11 19:13
→ yuee: 起來嗎?48F 03/11 19:13
→ dly: 大犯罪時代來臨,快跟上這波趨勢喔,在這裡殺人酒駕都沒關係49F 03/11 19:14
推 pokiman: 落日殺神殺手說我沒殺他是他中了一槍後從樓上掉下來才死50F 03/11 19:14
→ Newtype: 還以為是宋世傑裡面那個縣官勒 哈 根本差不多程度51F 03/11 19:14
推 Dannyx: 法官比法醫大 沒有驗屍就能知道死因52F 03/11 19:14
→ EllaElla: 問題在檢察官 為啥會"欠缺直接證據"啊?53F 03/11 19:14
→ Atwo: 現在的鑑識技術不會沒辦法區分死因吧 休克還是窒息死54F 03/11 19:14
→ yuee: 死者還要高難度幾乎人類不可能做到的--把自己四肢反綁55F 03/11 19:14
→ chunfo: 法律大便不用再護航了 你們早就信用破產了56F 03/11 19:15
推 wtf426: 死的不是律師啦 大家可以回家了57F 03/11 19:15
推 DTFS: 這樣判的法官都不怕死者來找嗎??58F 03/11 19:15
推 autokey: 這不是他殺什麼才是他殺!?59F 03/11 19:16
推 EllaElla: 是否為糖尿病導致休克的部分 法醫其實也可以說明60F 03/11 19:16
推 kenyun: 殺學妹肥宅真可憐 當初姦屍完綁起來伴屍七天就不算殺人了61F 03/11 19:16
→ EllaElla: (我親眼看過糖尿病休克死亡的屍體 有明顯特徵)62F 03/11 19:17
推 hichung: 死者是律師法官 一定馬上改口說證據確鑿 法律人躲起來了63F 03/11 19:17
→ chunfo: 法律人死掉大家只會鼓掌叫好而已65F 03/11 19:18
→ EllaElla: 不過都聲請"上訴"了 也可能翻案 這法官抓去檢討好了67F 03/11 19:18
推 cerwvk: 肯定不是法律人 + 1.68F 03/11 19:18
噓 silentence: 糖尿病死意堅決 自己反綁 還交代員工要藏好69F 03/11 19:18
推 hichung: 怎麼還不出來噓法盲 你們不懂法律?70F 03/11 19:18
推 FK56: 犯罪天堂鬼島法官你敢嘴?71F 03/11 19:19
噓 m21423: 垃圾資進黨73F 03/11 19:19
推 pokiman: 就算他死於疾病兇手綑綁捂嘴都沒任何刑責?74F 03/11 19:20
噓 windwang: 「法院認為,「他殺」是法醫鑑定後做出的結論並非最後結果,死者也可能因糖尿病休克死亡,直接推論遭他殺嫌速76F 03/11 19:20
→ Atwo: 跟法不法匠法盲沒什麼關係耶 為什麼法官可以不採法醫說法?78F 03/11 19:20
→ windwang: 斷,以無直接證據,判林無罪。」 只有我看不懂這在工三小嗎?79F 03/11 19:20
→ Atwo: 法醫自己也沒辦法百分百肯定死因?81F 03/11 19:21
推 jimhall: 記者才腦殘,法官都說人不是他殺了,要報導也要中立一点探討為什麼有可能是他殺的82F 03/11 19:21
推 pokiman: 法官還以「被告沒據實陳述的義務」幫他解釋真棒84F 03/11 19:22
→ jimhall: 爭議的點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他殺的,結果記者自己劈頭就說86F 03/11 19:22
→ SuperUp: 這篇的意思是 把法官綁起來放到死,不算殺人 這樣嗎?87F 03/11 19:22
→ jimhall: 認人是他殺的,如果這麼沒爭議,就不用寫這篇了88F 03/11 19:23
推 hichung: 哇靠 好兇啊 法律人出來嗆你們不懂了 領錢亂搞都不會臉紅的89F 03/11 19:23
推 NDSLite: 太扯,公布法官名字91F 03/11 19:23
→ kivan00: 同理可證 把人綁的像肉粽一樣丟在地上 潑灑汽油 讓受害者92F 03/11 19:23
→ orginally: 哇靠 我說是你殺的就是你殺的 誰理你阿94F 03/11 19:24
推 pokiman: 報導都說嫌犯行兇過程了還有什麼疑問嗎95F 03/11 19:24
推 cerwvk: 綁山豬一樣被反綁 法律人出現了?????97F 03/11 19:24
→ kivan00: 掙扎到起火後 是自殺98F 03/11 19:24
→ cerwvk: 沒想到現在自殺, 都是高難度技巧. 太神了.99F 03/11 19:25
→ Atwo: 這記者是在犯罪現場吧 都知道犯案過程手法了100F 03/11 19:25
→ scores: 法官:是他自己有病 原來這招不只在勞基法有用101F 03/11 19:25
→ orginally: 把直接就是他殺的證據拿出來不就得了102F 03/11 19:25
推 pokiman: 過程是檢察官說的沒看內文?103F 03/11 19:25
推 feywen: 被告沒有據實陳述的義務?要不要查查法官帳戶105F 03/11 19:26
→ cerwvk: 法律人在推文中出現? 還是高級反串?107F 03/11 19:26
推 pokiman: 用這邏輯把法官吊在懸崖10天死亡這樣應該不算殺人108F 03/11 19:27
噓 x0003: 納稅養這種法官 還不如稅金拿去蓋公廁109F 03/11 19:27
→ scores: 法官:張無忌當初裝在布袋裡神功大成 所以裝布袋不等於死啊111F 03/11 19:28
推 alans: 檢察官是因為隨便都可以定罪嗎?112F 03/11 19:29
推 sid300: 法官:死者是停止呼吸才死113F 03/11 19:29
推 eterbless: 法官是收了被告辯護律師什麼好處 這也太扯115F 03/11 19:31
→ SuperUp: 感謝法官提供殺人無罪的好方法 嘻117F 03/11 19:34
→ scores: 某宮主:我灌水泥消波快 死因也是水泥過敏休克 我沒有殺他119F 03/11 19:35
噓 kilof: 當檢察官真是太爽了 話隨便說還有人會拍手120F 03/11 19:36
→ boringuy: 檢察官都愛便宜行事,還以為現在能像過去亂辦案121F 03/11 19:37
推 cc2k: 又是桃園法官?122F 03/11 19:38
噓 enemyli: 說法匠法律系還會7pupu笑死 法匠還不承認123F 03/11 19:39
推 wwvvkai: 因為受害者不是律師 當然無罪125F 03/11 19:39
推 umaihsin: 看推文就知道一堆法盲被新聞帶風向了128F 03/11 19:47
推 sunluna: 鬼島幾時才能開放陪審制...130F 03/11 19:48
→ sunluna: 司法權力被一群小圈圈人士佔據 根本沒有公平可言133F 03/11 19:49
推 yata4547: 這些罪犯真的要感謝垃圾蔡英文137F 03/11 19:56
推 lianhua: 還笑中國身中多刀自殺 台灣法律XDDD138F 03/11 19:58
→ lianhua: 按照某些人的講法 沒看到都只是推測不能算證據惹140F 03/11 20:00
噓 toshbio: 今天如果死的是法官 就不會這樣判了141F 03/11 20:02
→ lianhua: 有動機 行為怪異 反綁還伴屍 都不能算直接證據
也有證人 嫌犯各種說謊被戳破 到底怎樣才算直接證據阿XD法醫驗屍都不算 以後辦案要觀落陰紀錄器有畫面才算吧142F 03/11 20:02
推 okiayu: 法醫鑑定他殺不可信…要不要乾脆廢掉法醫這職務?反正都不可信啊146F 03/11 20:10
推 asdf70044: 不是法律人當然無罪阿,搞不懂賤民在悲憤3小= =?149F 03/11 20:12
推 newstyle: 法官怎麼那麼像是加害者的辯護律師150F 03/11 20:15
推 norder: 台灣法官自由心證天下無敵,連基本常識和法醫專業都丟一邊151F 03/11 20:15
推 misu2718: 真是殺對人了,只要不是殺律師不1人或平常人4人以上,法匠都幫你脫死刑,讚152F 03/11 20:16
→ aero021: 但是在法院前開車把律師撞死 就一定得死了 沒得商量154F 03/11 20:17
推 norder: 法匠:人家很會讀書考試才能考上法官,所以判決一定是正確的156F 03/11 20:20
噓 SeTeVen: 肯定不是殺法律人158F 03/11 20:22
噓 sincere77: 恐龍鄉民好棒棒,看新聞辦案就能比法官還犀利159F 03/11 20:24
推 firecrest: 如果法官不信這是他殺那也是很屌了161F 03/11 20:26
噓 togs: 以為在看國外新聞163F 03/11 20:28
噓 chris0701: 不好意思 法官跟檢察官相比 我比較信法官165F 03/11 20:32
推 deathsong: 桃園地院 碰過的都說讚 沒付給司法黃牛一箱根本別想贏166F 03/11 20:33
噓 s925407: 沒有直接證據是要判什麼?真的當法官會通靈喔?167F 03/11 20:35
噓 kkkaq123: 沒有直接證據 有罪不是好像是就是168F 03/11 20:40
噓 sawa88101: 每次都怪法官幹嘛,明明有可能是檢方偷懶不找證據,以169F 03/11 20:40
推 g9122xj: 真的是恐龍欸,侏儸紀世界170F 03/11 20:40
推 jazz5566: 這年頭檢方自己廢就找媒體業配嗎 真夠爛174F 03/11 20:48
噓 mt0481: 終於到了連殺人都可以無罪的時候了...175F 03/11 20:49
噓 keelpie: 這法官是他媽收了多少錢?這麼垃圾!180F 03/11 21:03
→ zhalao: 四肢反綁明顯就自殺,不懂的不要亂182F 03/11 21:04
推 fago: 台灣法官就是一群垃圾.... 你拿他沒有任何辦法183F 03/11 21:05
噓 AInnor: 智障 糖尿病患者把自己反綁很正常好嗎186F 03/11 21:09
推 Tawara: 這是怎樣, 法官是低能, 還是法官是兇手的老爸啊==190F 03/11 21:20
推 op111925: 可能法官的媽媽當初就是四肢反綁自殺的吧, 法盲大驚小怪191F 03/11 21:21
噓 x168o: 檢方自己沒舉證好還帶風向喔195F 03/11 21:27
推 leokind: 不是法律人 當然無罪啊196F 03/11 21:28
推 james0318tw: 死的不是法律人 沒關係啦 台灣的法官真有人情味 讚讚200F 03/11 21:39
推 pccheni: 這樣讓人懷疑法官不知收了多少錢?202F 03/11 21:46
推 after1: 四肢反綁死於意外 這法官很棒204F 03/11 21:50
推 beelezbub: 舉證責任吃屎啦,出張嘴說話法官採信就能判有罪了205F 03/11 21:53
推 Shermie: 法官:嗯嗯,死者不是認識的,ok,無罪206F 03/11 22:02
推 gihunter: 照這樣講不就死者要員工把自己綁起來然後裝進布袋??207F 03/11 22:06
→ nyami: 當年鄭捷有點背景搞不好也免死209F 03/11 22:11
推 natckool: 誰來管一管法官,來個非法正義也可以210F 03/11 22:15
推 cbr0627: 法官腦袋是不是該檢查了214F 03/11 22:33
推 dudee: 看來是 四肢反綁 和人死了 是2件事 要分開看215F 03/11 22:40
→ stta: 老闆自己綁的啦!217F 03/11 22:52
推 honda0327: 我如果綁一個人要他吐錢結果他糖尿病休克掛了 檢察官拿強盜殺人罪辦我 法官覺得沒有直接證據人是我殺的 那219F 03/11 23:12
→ honda0327: 法官當然是只能判強盜殺人這條無罪啊 法官又不能自己改成拿別條來辦 只能怪檢察官自己沒拿出證據用對罪名222F 03/11 23:13
推 Rinehot: 這種等級的案子連證據都找不到 根本科科224F 03/11 23:15
推 honda0327: 再說 有沒有證據看得出來是悶口鼻窒息死要再看法醫報告225F 03/11 23:15
→ honda0327: 應該蠻好判斷的 報導卻只有寫可能 糖尿病也只是法官舉227F 03/11 23:15
推 ZBeta: 不是他殺的看到死人不會報警反而裝垃圾袋?228F 03/11 23:16
噓 demonik: 法律人:什麼是法醫?229F 03/11 23:16
推 honda0327: 例而已 鑑定他殺也要看有沒有證據力 報告拿出來看能不能讓恐龍採信啊 我綁了他結果他跌倒撞到頭掛了也可以鑑定是鈍器重擊致死咧230F 03/11 23:19
→ icepet0015: 可是樓上,綁人是否為導致頭部撞擊的主因?233F 03/11 23:22
推 honda0327: 是一堆恐龍法官沒錯啦 啊隨便丟個垃圾證據出來就要你吞二三十年徒刑的垃圾檢座也不少啊 你拉出來的屎叫恐龍一定要吃啊? 阿如果不是主因咧 我隨便舉個例子你也吃...234F 03/11 23:23
噓 TommyHil: 恐龍法官叫什麼名字沒報出來238F 03/11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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