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afin (沙皇)標題 [新聞] 女遭撿屍 清醒後竟答應再戰時間 Sun Apr 22 07:02:42 2018
蘋果
女遭撿屍 清醒後竟答應再戰
第1次未經同意 上醫院檢傷告性侵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我的身體由我作主!台北市一名女子,上月與男性友人餐敘被灌
醉,事後遭對方撿屍性侵,女子醒後質問男方:「在我意識不清醒時做這種事,你與李宗
瑞有何不同?」沒想到男子厚顏地說:「現在清醒了,那可以炒飯嗎?」女子竟答應第2
次性行為,而且在2次性愛結束後到醫院檢傷,控第1次性行為非自主意願,提告男子性侵
。
撿屍後對話示意圖女子被灌醉遭男子撿屍帶回,女怒斥:「如果要炒飯,要在我清醒時,
我才同意」,男子反問:「現在清醒了就可以炒飯嗎?」女子竟然同意。
被害女子小芳(27歲、化名)為了增加第二專長,上月到補習班學外語,因而認識邱姓男
子(32歲),邱男日前邀約小芳到北市東區一家高檔西餐廳用餐,席間點了一瓶白酒,微
醺後再追加一瓶紅酒,女子因不勝酒力醉倒,邱男帶至飯店性侵。
批劣行如李宗瑞
隔天凌晨,小芳恢復清醒,發現一絲不掛,床單有嘔吐物,邱男竟壓在她身上,氣得推開
邱男痛斥:「在我意識不清醒時做這種事,你與李宗瑞有何不同?」
捍衛身體自主權
邱男啞口無言,小芳又說:「如果要炒飯,要我清醒時,我才同意」,邱男反問:「現在
清醒了就可炒飯嗎?」小芳竟然同意。
小芳認為,第1次性行為是在她不同意的情況下發生,就是性侵,第2次經過她同意,所以
不算性侵,為了捍衛身體自主權,小芳先到醫院驗傷,再至警局提告,警方傳喚邱男,訊
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
律師:首次聽聞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表示,撿屍男子意圖利用設計好的圈套,讓女子喝醉酒,或以
藥物使其喪失抵抗力,事後還因對方沒反抗,認定女子同意性交,這種顛倒是非的行徑十
分惡劣,主張法律應對撿屍性侵加重處罰。
律師陳志揚表示,他是第一次聽聞這種案件,可能女子想捍衛自主意願,第一次若在她不
清醒且未同意的情況下性交,恐構成性侵。
律師廖芳萱則說,酒醉後撿屍涉犯乘機性交罪,可處3至10年有期徒刑,奉勸酒後男歡女
愛最好問清楚,以免事後吃上官司。
遇性侵自保之道
◎避免激怒加害人,伺機逃跑至安全處
◎遭性侵後保持現場,保存沾有精液的保險套、衛生紙
◎勿淋浴、更衣、刷牙、如廁,以利採證
◎盡量記下歹徒身體特徵,或搭乘的交通工具及逃逸方向
◎撥打婦幼專線113或110報案,盡快到醫院檢查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422/37993424
做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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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CZEMA: 有舒服 有也賠償 新思維 新高度 按件計酬8F 04/22 07:05
推 cattgirl: 每插一下 就要問 一罪一罰14F 04/22 07:06
推 m931642: 真是卡樂逼,卡樂創新意17F 04/22 07:07
推 Dinenger: 一碼歸一碼,邏輯清晰,優秀18F 04/22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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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tgirl: 法官:合併判決有期徒刑578年20F 04/22 07:07
推 henkyu: ㄊㄞˊ女94狂24F 04/22 07:08
推 MEVIUS: 台女意外嗎26F 04/22 07:09
→ Safin: 請問第二次男方可以反告女方嗎?27F 04/22 07:09
→ asdfgh0920: 第二次炒飯後去驗傷告第一次性侵 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31F 04/22 07:10
→ cpc21478: 挺合理的理由 誰叫男的要同意第二次32F 04/22 07:10
推 stonys: 我倒是覺得還蠻合理的啊35F 04/22 07:10
→ novastar: 看也知道是女方設計好的圈套 男方還自己為成功
買一送一的觀念?37F 04/22 07:12
→ Mike9: 沒錯啊39F 04/22 07:13
→ novastar: 第2專長就學約喝酒 沒醉也裝醉看哪個傻子會上就可以告了40F 04/22 07:14
推 NgJovi: 好像也挺有道理的42F 04/22 07:17
推 kming327: 一定是台女 連東南亞也不會這樣44F 04/22 07:18
→ scores: 問題是驗出來的傷 怎麼知道是第一次 還是第二次造成了46F 04/22 07:20
→ lolic: 臭母豬48F 04/22 07:25
推 eqer: 邏輯正確49F 04/22 07:26
推 Malpais: 這個女的太聰明了我酸不下去52F 04/22 07:27
推 kyoukai: 邏輯正確給推...咦?53F 04/22 07:27
推 myyalga: 符合台女防衛機制:爽時 ,推定無罪 ;不爽時 ,擬定有罪。第一次沒有讓台女感覺到 ,台女當然會覺得不爽 ,有罪確定 。第二次台女有爽到 ,可能會無罪 。台男真的要做好服務 ,別再怪台女了 ,技術要練到家 。55F 04/22 07:30
→ scores: 法官 后功底前過 無罪釋放59F 04/22 07:31
推 LuMya: 一定很帥62F 04/22 07:34
推 WuDhar: 拿別人東西有講是借沒講是偷啊,邏輯正確64F 04/22 07:35
推 whitecow: 誰性侵誰都搞不清楚了
台女愛財取之有68F 04/22 07:38
推 mokumi: 就真的有趁酒醉偷幹 關防衛機制什麼事 沒被告是人家心情好 遇到想告的能說什麼 又沒人拿槍逼你幹 不要趁人昏迷亂來不就好了 這種不是那種半推半就事後告性侵的 作行不良被告剛好70F 04/22 07:40
推 a032100: 邏輯都聊出來了 可以77F 04/22 07:44
推 jior: 我怎麼沒想到!!!82F 04/22 07:48
推 kiyoe: 趁倫家沒有意識的時候偷幹倫家 不能只有你爽到啊 你有考慮87F 04/22 07:50
噓 saidon: 邏輯正確ㄉ母豬還是母豬88F 04/22 07:51
→ kiyoe: 女森的感受嗎90F 04/22 07:51
推 minron: 男渣 告的好91F 04/22 07:51
推 vaulter: 這是頭版頭了吧哈哈92F 04/22 07:51
推 s080014: 性侵跟願意本來就不同97F 04/22 07:55
推 cklovework: 愛撫再插比較不會被告
所以鼓勵錄影存證的意思98F 04/22 07:55
→ scum5566: #metoo到台灣一整個走鍾,變成母豬爽完就告的工具107F 04/22 08:01
推 happydo: 以後每進出一次都要問一下109F 04/22 08:02
推 Syoshinsya: 邏輯上是沒問題的,夫妻違背意願也可告性侵啊110F 04/22 08:03
推 KMSNY: 邏輯都出來了112F 04/22 08:05
→ Mian1997: 怕第一次驗不出傷,所以再來一次弄出傷痕來113F 04/22 08:05
→ wasabia: 第一次沒感覺,第二次感覺不好,所以告了。115F 04/22 08:08
推 k33536: 說到做到好女孩兒119F 04/22 08:12
噓 matto: 還以為是司法特考考題 幹 超智障120F 04/22 08:16
推 zeanmar: 照這道理來說是沒錯啦...
只是還是覺得怪怪的www126F 04/22 08:20
→ yolasiku …
→ yolasiku: newhander:八卦都仇女喇 還不快護航 呵呵135F 04/22 08:31
推 RAY1203: 八樓實在是太完美的註解了。按件計酬138F 04/22 08:32
→ ppnow: 我的身體由我做主,哈哈哈144F 04/22 08:36
推 steve1012: 上面在那邊喊什麼明朝劍快笑死 會不會比喻啊145F 04/22 08:37
推 Dolphtw: 換做是八卦鄉民 鄉民會怎麼做呢146F 04/22 08:38
噓 kimgordon: 一堆人邏輯不好 淫蕩不代表你能趁酒醉時幹她152F 04/22 08:42
→ wingl: 長見聞了155F 04/22 08:43
噓 Lorazin: 問題這驗傷是驗哪次160F 04/22 08:49
推 Beetch: 第一次沒清醒 沒爽到la162F 04/22 08:50
推 bignew614: 有女性板友在嗎? 幫忙分析一下。163F 04/22 08:50
推 ks3290: 創意行銷喔XDD165F 04/22 08:51
推 eboss: 如果要炒飯,要我清醒時,我才同意
樓下現在清醒嗎?166F 04/22 08:52
推 DaGarn: 一插一罰171F 04/22 08:54
推 asd25: XDDDDDD172F 04/22 08:55
推 a8989332: 完了 以後要先搖醒她 確認可做再做173F 04/22 08:55
推 tim8177414: 台女以後在路上喊強姦,我看應該沒人信了。
活該 垃圾台女174F 04/22 08:55
推 devidevi: 同意就不是性侵,不同意就是性侵,如此而已..
台男要記得以後要先問女方同不同意176F 04/22 08:56
推 Sylpha: 這很合理啊 這女的邏輯正確 台男犯賤第一次撿屍性侵人家被告活該XD178F 04/22 08:57
推 ddev: 女李宗瑞不允許"被李宗瑞"181F 04/22 08:58
噓 yuyi0504: 母X真的可以無下限呀,這樣要告什麼?為了錢嗎?182F 04/22 08:59
推 pray: +1183F 04/22 09:00
推 Gary21: 我是覺得邏輯滿正確185F 04/22 09:02
推 nalaculan: 邏輯清晰,告性侵是告第一次,又不是告第二次,支持186F 04/22 09:02
噓 Jsayta: 不要丟臉好嗎………187F 04/22 09:03
推 jaywall: 清醒的時候表現不好。189F 04/22 09:04
→ nalaculan: 講究合理論述的八卦鄉民,怎麼看到性別就換風向了190F 04/22 09:04
噓 vicki780214: 不管後面有無合意 前面撿屍性侵還是犯罪好嗎 八卦也太多人邏輯有問題191F 04/22 09:05
推 Lans1002: ............195F 04/22 09:06
推 qqdin83: 這台女爽吃又想通通拿,厲害196F 04/22 09:07
推 zhangweil: 給你兩次機會了 還沒讓人滿意 被告應該197F 04/22 09:08
推 ryohgi: 正確啊,第一次的確是犯罪,這女的挺清醒的201F 04/22 09:11
推 wate5566: 爽完再告 男森要好好保護自己QQ202F 04/22 09:13
推 Suboy: 好像也對捏203F 04/22 09:13
推 j900414: 哈哈 有吃又有抓205F 04/22 09:14
噓 Lans1002: 一堆人在那邊酸別人邏輯你們邏輯也有問題 做第二次證據都被破壞了是能告第一次三小....211F 04/22 09:17
推 peter0603: ???????????????????????213F 04/22 09:18
推 AHDAN123: 過沒幾天就會 事後越想越不對了214F 04/22 09:18
推 annishot: 仇女台男邏輯錯誤又不能就事論事,臉腫腫 T T218F 04/22 09:21
推 JustaJunk: 當然可以告,告不告得成是另一回事,搞不好就是嚇嚇這台男219F 04/22 09:22
推 reallove: 告下去也不可能在一起了 第二次到底是?222F 04/22 09:24
推 diiky: ……223F 04/22 09:25
推 UCboy: 男的技術太好想多吃一次吧225F 04/22 09:27
噓 njunju: 我挺這個台女邏輯正確226F 04/22 09:27
噓 JQK2: 幹這樣誰敢做愛啊,哪一天台女不爽就說其中一次並非願意的227F 04/22 09:27
→ JQK2: 來告性侵,根本教壞小孩229F 04/22 09:27
推 choosin: 邏輯合理 不過要怎檢驗第一次的傷啊@@230F 04/22 09:28
推 zeumax: 沒問題啊!確實就是沒經同意就算性侵231F 04/22 09:28
推 RLH: 很特別的思考邏輯232F 04/22 09:28
→ linceass: 仇男台女沒甚麼邏輯 連仙人跳都當防禦機制233F 04/22 09:29
噓 JQK2: 意思是女友想報復或不爽就告男友曾經的一次做愛是性侵這樣可234F 04/22 09:29
推 CDing: 很合理啊235F 04/22 09:29
→ JQK2: 似乎可行236F 04/22 09:30
噓 hstf: 這女的一定是法律系的 不過男生錯在先237F 04/22 09:30
推 gan: 學到法律知識了240F 04/22 09:33
推 oqq: 這才是真女權。241F 04/22 09:33
推 linus: 邏輯清楚, 推!245F 04/22 09:34
推 tntrock: 女的邏輯正確不得不給推247F 04/22 09:35
推 sion1993: 瑞哥還會造福社會大眾好不好 懶覺比雞腿哦?251F 04/22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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