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又藏在細節中,一堆人又被騙了
當然啦
我也很不爽民進黨這種玩法的模式
可是真的要依法論法
是這樣的嗎?
外交人員的《駐外機構組織通則》第7條 「對外加銜」
請看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2月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10002289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13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1年2月16日行政院院授研 綜字第1012260218號令發布定自101年9月1日施行)
2.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2381號令修正公布第5條 、第8條及第13條;增訂第11條之1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20180613 修正的是 第5條 、第8條及第13條;增訂第11條之1條文
並沒有第7條
最好是民進黨執政後
我也很不爽民進黨這種玩法的模式
就沒修第7條,玩個屁法...
鍵盤大律師?我看是鍵盤風向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