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weat992001 (小樽)標題 [新聞] 殺「小燈泡」符合減刑要件?凶手當庭:我時間 Tue Jan 29 12:05:2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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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殺「小燈泡」符合減刑要件?凶手當庭:我有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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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整新聞內文:
王姓男子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一、二審都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以高院相關論述理由不備、理由矛盾、未盡調查證據職責等理由,發回更審。高院上午行準備程序,王當庭說「我有精神病,應符合刑法19條(減刑要件)」。
2016年3月28日,「小燈泡」和媽媽王婉諭出門,她當時騎著滑步車,王(36歲)突然靠近,抓住「小燈泡」的頭,拿剁刀往頸部砍殺,媽媽急喊「救命」。王稱自己是「堯帝」、「四川皇帝」,認為殺了女童就會有女人投懷送抱,幫他傳宗接代。
王的律師團表示,王承認犯罪,而他有思覺失調症病史,有刑法第19條之二適用,進而影響如何量刑、包含刑前、刑後監護處分應在審酌;而王的病症也是犯案的主要動機,請法院調查思覺失調症與犯罪事實的關係。
在偵查、一審階段,榮總醫師劉英杰、慈濟大學教授陳若璋分別做過精神鑑定、心理衡鑑。刑法第19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若因這原因而減低辨識行為違法能力,也得減輕其刑。王的律師認為,要認定是否適用該條文,不是醫師的專業,但劉英杰在士院交互詰問時回答了這個問題,踰越分際。
高院今更審時,王的律師再度以劉英杰「踰越分際」而主張鑑定無證據能力,還質疑陳若璋在訪談王時所使用的HCR-20量表是否具備專業適格。
王的律師團也提出多名法學教授的名單,聲請由他們提出對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有關一般性意見對我國的效力,提供法律意見,甚至想請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院長楊添圍為被告刑精神鑑定,並對過去的鑑定為鑑定審查。
檢察官強力反對,還指出某些辯方提出的法律學者根本只是「象牙塔裡的學術資格」,辯方提出對矯正機構有研究的學者,檢方也認為他只是「協同」不是主持人,專業度有疑義。針對辯方想找總統府人權委員會委員來提供法律意見,檢察官也認為根本是侵犯審判核心,沒有送司法鑑定的必要。
告訴代理人丁穩勝表示,辯方想排除劉英杰的鑑定,卻沒說明證據排除法則的法律依據,這只是證明力的問題,而一審認為王姓凶手沒有辨識能力與控制力欠缺的問題,只是因兩公約與人權事務委員會報告而直接認定無法處死刑;原二審法官則是直接認定王有精神疾病而判無期徒刑,遭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希望更審能進一步釐清兩公約等和刑法19條的競合與適用。
告訴人也希望更審不要耗費在無謂的法律研究上。法官諭知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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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etallicat: 沒女生要跟他交往 可見台女造成這個兇手精神失常4F 01/29 12:06
推 ra9999: 他如此用心諷刺台灣司法,精神病患殺人不會被判死7F 01/29 12:07
→ ra9999: 不覺得該賞他個痛快,給他100次死刑嗎9F 01/29 12:07
推 MBAR: 阿中最佳榜樣10F 01/29 12:08
推 Whitening: 挖賽,連條號都會背,你跟我說你有精神病????12F 01/29 12:08
推 zerowingtw: 放心~~~只要民進黨在~~你這兇手就有逃掉的機會13F 01/29 12:08
推 chiyuan: 通常有神經病應該是覺得正常人才是神經病,他剛好相反14F 01/29 12:09
→ Dia149: 阿不是不怕死15F 01/29 12:09
噓 douxid: 有教化可能。 我幫法官想好結論了。17F 01/29 12:09
→ scum5566: 水啦,這是標準的SOP;犯案之後說自己是神經病18F 01/29 12:09
噓 m50205811: 鞭刑鞭子抽下去就知道是真瘋還是假瘋19F 01/29 12:10
推 headcase: 贊成無罪 以提升人權 文組法官加油20F 01/29 12:10
推 iamtan: 精神病不會承認自己有精神病21F 01/29 12:11
推 ezratay: 知道要脫罪代表沒精神病,他可以判死刑了。結案23F 01/29 12:11
推 zerowingtw: 放心啦~~~~~民進黨廢死捏~~~~~時代廢死捏
等下歐盟或是哪個綠畜會幫忙說話喔~~~~~鳩咪24F 01/29 12:11
噓 jack5228: 馬的 趕快判無罪喔 法官藐視人權嗎?27F 01/29 12:16
推 westhaown: 不是死法律人都可教化 垃圾法律變相鼓勵殺人犯28F 01/29 12:17
推 tikowm: 精神病對國家是重大威脅及負擔,政府應正視此問題29F 01/29 12:17
噓 t81511270: 就垃圾人權團體阿 精神病應該集中管理31F 01/29 12:18
→ eebear: 有民進黨跟時代力量在,這些人永遠都有人幫忙說話!而可32F 01/29 12:18
唉...沒判死就算了 執政到現在執行死刑還掛0
→ eebear: 憐的小孩子只能期盼他們早日投胎了!33F 01/29 12:18
※ 編輯: sweat992001 (123.241.239.251), 01/29/2019 12:20:21
→ haha98: 家長那種態度 剛好而已35F 01/29 12:19
→ becareful: 太可惡!精神病就關到精神病院治療阿38F 01/29 12:23
噓 a103232: 殺小孩直接唯一死刑好嗎?39F 01/29 12:25
→ otld: 法官:恩 那就輕判41F 01/29 12:26
→ chunfo: 精神病為什麼就要減刑45F 01/29 12:35
→ enock11: 叫學者帶回去領養教育
精神病 重新投胎不很好?46F 01/29 12:36
推 laigary: 醫師跟教授鑑定都不準,我說有就是有48F 01/29 12:37
推 widec: 精神病就不用關到死嗎51F 01/29 12:39
→ darkholy: 精神病殺小孩就是要槍斃治療才有效啊52F 01/29 12:40
→ Ruid: 一定是可教化又有悔意,二十五年有期53F 01/29 12:40
噓 ivstitia: 精神病不一定不會承認自己有精神病 不懂不要亂講54F 01/29 12:41
→ darkholy: 就讓兇手接受槍決治療法不好嗎?55F 01/29 12:41
推 Chengwow: 我他媽也知道你有啊 重點是精神病自己表明自己精神病真的很精神病的精神病61F 01/29 12:45
噓 whiteseyes: 去年打掉一個殺人魔李宏基 你說沒執行?
死刑判決又是民進黨判的?65F 01/29 12:49
噓 Jin63916: 法官:太聰明了,知道精神病是免死金牌,人才不宜判死69F 01/29 12:51
推 Irelia56: “精神病不是傷害別人的理由”70F 01/29 12:51
推 mudee: 真的有精神病的不承認自己有 沒精神病的說自己有來脫罪73F 01/29 12:55
→ biosee: 趕羚羊草支擺的孔龍法官74F 01/29 12:56
推 smalltwo: 說自己有精神病的肯定沒有精神病75F 01/29 12:57
推 murmur168: 之前說知道有病但就是不吃藥,父親也說不要吃那位?76F 01/29 12:57
推 sid3: 民進黨的人權至大77F 01/29 12:58
推 Fice: 到底憑什麼精神病能減刑?犯的罪一樣,刑責卻能較輕79F 01/29 12:59
推 koyuri: 真的有精神病的人是不會承認自己有的~會說自己是瘋子的都80F 01/29 12:59
→ Fice: 有精神病那是你的事,傷害到別人就該受相同處罰81F 01/29 13:00
→ koyuri: 是想脫罪的!希望他出來後殺的下一個小孩是法官或廢死的82F 01/29 13:00
推 sookie: 台灣法律
日常83F 01/29 13:02
推 lashi: 可以當場吃大便,證明自己真的神經病85F 01/29 13:02
推 Freeven: 大家要抄下來,精神病做壞事可以減刑86F 01/29 13:02
→ demangel: 神經病殺人沒事?強姦有沒有事?89F 01/29 13:05
噓 Moratti: 精神病哪有這麼聰明90F 01/29 13:05
→ qmaper: 連當街斬首小孩都不用死 台灣鬼島92F 01/29 13:14
→ bluu: 會傷人的精神病本來就該被毀滅95F 01/29 13:23
噓 darkMood: 神經病應該直接死刑,給他們快點重新再來的機會96F 01/29 13:26
噓 mow1982: 精神疾病更該殺,幹,當附身服無敵星星97F 01/29 13:29
推 wassabi: 留著他要幹嘛 沒給社會貢獻就算了 造成一堆麻煩負擔101F 01/29 13:46
推 iam0718: 幫補血 留著他才能諷刺台灣法律人102F 01/29 13:54
推 Scor: 22條軍規適用嗎?103F 01/29 13:56
推 zero00072: 合理,動物園的獅子咬人無罪,但沒把他關起來的有罪。所有精神病患是否該以動物來視之,就看這廝造化了。104F 01/29 14:14
推 tostcamp: 共犯就是:不負責任的社會文化
問卦:在台灣「精神病酒駕殺人」是不是無敵的?106F 01/29 14:24
噓 bcmaple: 神經病才更應該殺 留在社會上又沒有產值108F 01/29 14:30
→ dddc: 殺掉 自稱有精神病的代表有病蓄意109F 01/29 14:32
推 tokyoto: 會察覺自己有病的人其實沒病吧111F 01/29 14:39
推 xsexyx: 燈泡媽媽不是也覺得可教化嗎?112F 01/29 14:42
→ L9C4iO: 外省人族群就是能沒事113F 01/29 14:56
噓 abcte: 法官:自由心證天下無敵 超爽der^_^115F 01/29 15:02
推 lockgaap: 謀殺小孩直接死刑不過份吧117F 01/29 15:38
噓 Galm: 看到沒有,直接出來講我有精神病 看樣他也懂XD118F 01/29 16:12
推 myyalga: 精神病殺一般人:可憫恕!
精神病殺法官:操,直接死刑!119F 01/29 17:07
→ ULSHAN: 我如果是小燈泡家長,一定也幹他娘砍他頭122F 01/30 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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