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taristocrat ( ><> ● <>< )標題 [新聞] 載妹飆144公里把人撞下6米高架橋慘死 男時間 Sat Jan 26 22:00:23 2019
載妹飆144公里把人撞下6米高架橋慘死 男子判刑1年半
蘋果日報 出版時間:2019/01/26 18:00
86快速道路發生翻車事故,一輛車翻落下方道路,另一輛則車頭毀損。資料照片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126/1507925/
台南市一名楊姓男子前年9月初駕駛轎車,搭載女性友人,沿台86線快速道路歸仁往關廟
路段,因恍神未注意車前狀況,以時速144公里從右後方追撞鄭姓男子車輛,導致對方連
人帶車墜落約6公尺下方平面道路,當場死亡。台南地院認為,車禍主因是楊男高速飆車
,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一審判決書指出,被告楊姓男子(42歲)前年9月2日上午7時48分駕駛轎車,搭載徐姓女
友人(36歲),沿台南市歸仁區台86線高架快速道路東向車道行駛,行經東向15.4公里處
時,因恍神未注意車前狀況,在限速90公里路段,以每小時144公里速度發生車禍。
楊男從中右後方直接追撞鄭姓男子(38歲)駕駛轎車,鄭男車輛在86快速道路歸仁往關廟
方向約15公里開始擦撞,疑似打橫後翻落6公尺下方的平面道路,快速道路上沿線掉落部
分車體零件,一片凌亂,鄭男轎車翻落路面後,車底朝天,後方輪胎破裂,鄭男救出時因
顱骨骨折併顱內出血,當場死亡。
死者母親在法庭上主張,楊男狂飆的殺人行為害死她的兒子,死者家屬也懷疑楊男為了規
避賠償責任,車禍發生後離婚,把房子過戶給前妻,做出脫產行為。
楊男承認超速,辯稱是恍神沒有注意車前狀況,不是故意追撞。楊男車禍發生前已和前妻
商議離婚,也因車禍發生時有女性乘客,前妻懷疑他外遇,提早辦理離婚。房子原本就是
前妻名下,並不是蓄意脫產。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楊男以時速144公里造成車禍,符合一般人認為的「狂飆」行徑,過
失情節重大,不應輕判。至於死者家屬認為被告脫產部分,依常理判斷,被告的說法雖然
過度巧合,但是存在著可能性,在沒有確切證據證明被告說謊前,法官無法認定被告離婚
是出於脫產的目的。(辛啟松/台南報導)
警方調查車禍原因。資料照片
死者母親到場認屍痛哭失聲,場面哀戚。資料照片
車輛摔落後底盤朝天,男駕駛當場死亡。資料照片
死亡車禍示意圖。資料照片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126/1507925/
備註: 過失致死鬼島最高判兩年 日本這樣好像要關個15年
補充2017.09.02 的行車紀錄器 蘋果日報 2017/09/02 20:42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902/119557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bbYELlAkOE 車主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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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printer1: 要判死刑吧這個 幹你娘咧扯
廢死團體 幹你娘啦10F 01/26 22:03
→ tokeep: 過失致死最高就兩年阿13F 01/26 22:04
推 torahiko: 撞死人一年 台灣殺人真輕鬆15F 01/26 22:04
→ torahiko: 想殺人直接開車撞下去 反正過失致死一年半 呵呵19F 01/26 22:04
噓 kdy: 未超速撞死人才是過失,144公里撞死人就是殺人,法官腦袋裝20F 01/26 22:05
※ 編輯: taristocrat (106.105.173.21), 01/26/2019 22:06:12
推 kmshy: 1年半 優質22F 01/26 22:05
推 johnli: 可上訴 1年半還可以再減23F 01/26 22:06
噓 abram: 法律視人命如草芥 莫過於此26F 01/26 22:06
→ abram: 全台灣最該死的不是政治人物 而是這些法官31F 01/26 22:07
→ creepy: 快速道路開到144 那個路這麼爛32F 01/26 22:08
→ gjcl6: 垃圾 一年半好意思33F 01/26 22:08
推 ynd: 無神能勿逞神技34F 01/26 22:10
→ FuySenk: 幹你娘 一年半操你媽35F 01/26 22:10
→ littlepogi: 這種case都可以判過失致死 絕對不是法的問題 是人40F 01/26 22:12
→ Mei5566: 哈哈哈,四輪,自己要會閃違規啊41F 01/26 22:12
推 Jaroz: 死一人判一年半 鬼島殺人天堂45F 01/26 22:12
推 popo889: 日本最近一個案例好像判16年48F 01/26 22:13
推 re340: 文組50F 01/26 22:13
→ tw2000: 以後想殺人的知道該怎麼做了吧!51F 01/26 22:13
→ kakajava: 超速一筆罰款,龜速一條命,歡迎到台灣52F 01/26 22:13
→ Dethklok …
→ Dethklok: 撞死老百姓判刑1年半,撞死律師訟棍求處死刑? ? ?53F 01/26 22:14
推 clamperni: 法官也太好笑了吧 這麼明顯脫產看不起來54F 01/26 22:14
推 sid3: 民進黨司法改革 過失殺人一年半56F 01/26 22:15
噓 KillerG: 四輪不會超速 一定重機害的58F 01/26 22:16
→ sid3: 在台灣殺人根本沒什麼大不了 剁成肉醬也不會死刑59F 01/26 22:16
推 sorrywow: 1年6個月? 8+9出來打人啦60F 01/26 22:17
推 Leo4891: "情節重大,不應輕判" 結果法官判1年半 笑死人61F 01/26 22:17
→ sid3: 法官沒知覺 不覺得殺人判一年半哪裡不對嗎62F 01/26 22:18
推 wailman: 一年半也太扯...QQ63F 01/26 22:19
推 JingP: 幹超衰的 從背後飛來橫禍 想躲都躲不掉64F 01/26 22:19
噓 whyooo: 這法官有沒有拿錢?66F 01/26 22:21
推 zhalao: 小學一定成績優異68F 01/26 22:21
噓 h1123: 重判一年半70F 01/26 22:22
噓 douxid: 不是撞死法律人還好啦72F 01/26 22:24
→ AdeWo: 鬼島真的不是叫假的 殺人判一年多 什麼鳥法律?76F 01/26 22:24
噓 cp3bg32: 靠邀144是怎麼開的 當電玩賽車78F 01/26 22:26
噓 KKirin: 網路上查得到判決書 這篇是真的是判一年六個月 誇張80F 01/26 22:27
→ Israfil: 嗆法官沒有用 只能去把這個法律改了 不然再幾次都一樣81F 01/26 22:28
推 xex999: 1年半 扯83F 01/26 22:28
推 s955346: 家屬拿不到錢囉~~~ 半年後又是好漢一條86F 01/26 22:30
→ ncca: 才一年多,太扯92F 01/26 22:35
噓 luckysummer: 吐槽點太多,除了判決外,144也可以開成這樣是會開車嗎?93F 01/26 22:37
推 s207072s: 1年半,用最低工資高點的數字*18不就能顧到殺手95F 01/26 22:37
推 vipgk2002: 才一年半!?我要是受害者家屬就等著他出來撞死他..96F 01/26 22:37
推 bbc0217: 法官:不應輕判 判決:一年6個月 笑死97F 01/26 22:37
推 lasd: 幹,這什麼爛法律,立委是沒看到嗎?100F 01/26 22:40
推 g9122xj: 最高就兩年向選區立委要求加重吧101F 01/26 22:40
→ qaz223gy: 要是有人故意撞死法官就好了 會不會只判一年半?102F 01/26 22:41
推 comestai: 超速撞死人判1年半 綠燈撞死闖紅燈的判6個月 好棒棒!103F 01/26 22:43
→ eemail: 重罰3萬的概念106F 01/26 22:45
推 fly3434: 這樣關1年半?三小垃圾法律107F 01/26 22:48
推 matlab1106: 上次那個撞死法律人的就很慘 差真多...108F 01/26 22:51
推 svcc: 真便宜 可以多撞幾個109F 01/26 22:52
噓 swcb978: 幹~ 鬼島不意外~ 判官腦X嗎?110F 01/26 22:52
噓 keyman2: 法官:無法認定離婚是出於脫產之目的111F 01/26 22:52
推 DeaGoo: 上限該修一下了吧113F 01/26 22:53
噓 iphyf: 1年6月我有無看錯!台灣人命真不值錢115F 01/26 22:59
推 s8624032: 撞死他媽的狗法官會被判多久??119F 01/26 23:05
噓 False: 所以說吧 私刑沒用但法官更沒用 要廢先廢法官122F 01/26 23:09
噓 jj782995: 真的只能用過失致死判,過失致死的刑責就是這樣,不然你叫立法院修法阿123F 01/26 23:11
推 bjqs0827: 還好我不是法盲 法官真英明125F 01/26 23:11
→ jj782995: 司法院不能修法不知道嗎,一群87126F 01/26 23:12
→ jj782995: 刁民整天檢討錯人,都看沒有...128F 01/26 23:12
推 xu3720: 一年半...人命不值錢...130F 01/26 23:14
→ stlinman: 開車殺人,公道價1年半!131F 01/26 23:14
→ jj782995: 我看一堆人連立法院跟司法院都分不清楚,還想檢討司法,傻眼132F 01/26 23:14
噓 Arsitaka: 過失致死最重也只能判兩年135F 01/26 23:17
推 ccufcc: 我覺得犯意不重要136F 01/26 23:17
→ Arsitaka: 不推動修法什麼也解決不了137F 01/26 23:17
→ PINKs: 到底,法官到底懂不懂 這種算是蓄意殺人吧138F 01/26 23:18
推 IloveV: 要法院可以照主觀或輿論判...立法委員乾脆廢掉立法權轉司法院處理好了,反正鄉民只要求立委服務跟質詢,立法不要求141F 01/26 23:19
噓 lml99: 林北當兵也一年半143F 01/26 23:19
推 jj782995: 所以他一定是被仇家追殺吧,特定人士的故意犯144F 01/26 23:20
→ Arsitaka: 這樣大家以後超速就殺人未遂囉145F 01/26 23:20
→ jj782995: 講都很簡單,用自己的大腦當證據,結果都無腦146F 01/26 23:20
→ shuhao233: 鄉民搞個法案啊,喝500c.c啤酒,連闖兩個紅燈,開車用手機.超速20km/h是故意148F 01/26 23:21
→ Arsitaka: 以後記得抽到國民法官不要縮R150F 01/26 23:21
→ jj782995: 請問一下,你們這群有腦的一定知道他是故意要撞死他的,深仇大恨的故事你們一定都知道,快爆卦阿?151F 01/26 23:21
推 JITER: 檢察官的問題吧!如果檢察官用過失致死起訴,法官最多也只能判2年啊153F 01/26 23:23
推 yanni999: 爽快啊!在台灣殺人就是爽快啊!155F 01/26 23:24
噓 LPCbaimlly: 前面嘴法官的是法盲是不是,過失殺人是檢察官提的,這最重也就判兩年,該背鍋的是立法者158F 01/26 23:26
推 yuxiang: 用過失...唉鬼島法160F 01/26 23:27
推 fit8590: 副駕抓錯排檔桿的下場161F 01/26 23:28
推 delta0521: 日本判那麼久是蓄意才以殺人罪看待162F 01/26 23:29
→ jj782995: 以機率來說過失致死100%成罪,殺人罪可能50%看辯論不一定成,而且被脫罪的機率很高,但過失致死他一定跑不了,立法者應該提高過失致死的上下限169F 01/26 23:37
推 ADEMAIN: 台男各種寶真的過很爽172F 01/26 23:37
噓 clapton: 台灣的立委 何時改善174F 01/26 23:39
推 jj782995: 樓上又在司法了...2年判無罪1.6有差很多嗎
2年判1.6已經達到80%了還想怎樣...180F 01/26 23:41
噓 FUNYUN: 我日你媽的一年 台灣法律狗幹懶183F 01/26 23:45
噓 jitaomef: 呵呵律師費出庭費 請上訴囉184F 01/26 23:45
→ FUNYUN: 90開144 這不是過失 是蓄意殺人 這法官收多少186F 01/26 23:46
推 Alook: 買罵法官的是智障嗎 過失致死罪最重就兩年187F 01/26 23:48
噓 cliff40203: 這是蓄意謀殺吧,哪是過失致死,檢察官在幹嘛189F 01/26 23:49
→ jj782995: 蓄意謀殺到底是什麼啦......幹懶得說了191F 01/26 23:51
噓 Alook: 蓄意謀殺是什麼組合 你把法條當培樂多是不是193F 01/26 23:52
噓 charro: 一年半????????????194F 01/26 23:54
推 smmaot: 法官採信?? 這就是案發後脫產195F 01/26 23:56
噓 rahit: 這他媽才叫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吧197F 01/26 23:57
噓 Neo123: 這什麼垃圾判決???幹198F 01/26 23:58
推 gta1994: 在台灣人命好廉價199F 01/27 00:00
推 k82817: 撞死人不到兩年啊 ㄏㄏ200F 01/27 00:01
推 yehmd: 一年半後繼續飆車真棒棒204F 01/27 00:07
推 Refauth: "過失"!?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205F 01/27 00:10
推 h040683: 開車殺人一年六個月 幹你的爛法律206F 01/27 00:14
噓 sce987: 乾肥死團體屁事 明顯該罷免法治人員吧208F 01/27 00:15
推 xsexyx: 脫產 一年!!209F 01/27 00:16
推 bobocats: 公共危險跟過失致死結果的形成具有關聯性的,應該要加重處罰才對211F 01/27 00:17
噓 a72737363: 車版一堆垃圾要人時速上限加10都不要擋內線好給牠們這樣開213F 01/27 00:23
推 diiky: 科科,台灣司法215F 01/27 00:24
推 kkboy: 一年半,飆仔飆起來216F 01/27 00:25
→ togmogo: 真輕鬆才一年半 比當兩年兵還短217F 01/27 00:26
噓 jamison04: 哈哈哈再嘴台灣私刑啊 一堆垃圾法匠誰信啊219F 01/27 00:27
推 impaul: 什麼時候修法呀?222F 01/27 00:34
推 mm06: 法律遠遠不夠用224F 01/27 00:37
噓 Blunt: 1年呵呵227F 01/27 00:41
推 awj32jo: 台灣的立委真的很好當耶 當不用做事228F 01/27 00:41
推 LAURANCE: 144km/h.....230F 01/27 00:42
噓 sing60905: 在台灣如果想殺仇人 開車行兇真的是很划算的投資232F 01/27 00:43
→ Antia691: 我如果是受害者家屬 會等肇事者有後代日子幸福時 綁走他妻兒 視訊虐殺給他 觀賞後再自殺233F 01/27 00:44
推 gofun: 台灣司法真是搞笑235F 01/27 00:45
噓 iambugz: 乾你的立法委員在幹嘛236F 01/27 00:45
推 sing60905: 不要在砍人開槍了 開車這麼棒 蹲個一年多就出來了237F 01/27 00:45
推 y30048: 最重兩年,法官判一年半。 請修法238F 01/27 00:45
→ sing60905: 這種短刑期的 在監獄還能當公差 當外役隊239F 01/27 00:46
噓 roy1123: 殺人真的很簡單欸 才一年呵呵240F 01/27 00:46
→ sing60905: 比一般受刑人還要有更多的空間跟自由241F 01/27 00:46
→ roy1123: 誰給我一百萬好了 這樣很賺242F 01/27 00:47
推 cmid05: 幹真是太扯了252F 01/27 01:18
噓 yaiwuyi: 鄉民的法律觀念讓人作嘔254F 01/27 01:26
噓 ponzixd: 兩年哈,難過高速公路還是一堆垃圾飆仔255F 01/27 01:30
推 popig: 鬼島司法最新力作259F 01/27 01:42
→ a989876: 在台灣殺個人真容易260F 01/27 01:44
噓 hbfu: 這判刑......263F 01/27 02:00
噓 chaobii: 修法!!!!!!!!!!264F 01/27 02:08
噓 acd88001: 台灣法律是想怎樣 修法好嗎267F 01/27 02:25
噓 FadOut: 哈哈哈哈哈哈,一年半,以後要殺人
開車撞下去就對了,養一群廢物立委,可悲271F 01/27 02:46
推 faker007: 被鏟下高架慘死判一年半 可以這很台灣273F 01/27 02:50
※ 編輯: taristocrat (106.105.173.21), 01/27/2019 03:10:36
推 gin10791: 進去一年半 跟當兵沒什麼兩樣 晃一下就出來了 一點矯正的目的都沒有276F 01/27 03:46
推 Toris: 然後不到一年就假釋 淦282F 01/27 06:47
噓 payneblue: 太輕了吧 一條人命2年不到?到底是人的問題還是法的問題?283F 01/27 07:19
噓 a40494: 一堆連法條都不看的 過失致死最多就是兩年 還怪法官輕判 是要法官枉法裁判?
打棒球不小心暴投砸死打者 投手是不是也要判死刑啊?
這裡的重點是法的刑度而不是事實認定好嗎 這單純就是法的力度不符合社會期待285F 01/27 07:26
推 vencil: 1年半 台灣的法律體系....290F 01/27 07:51
噓 ashero: 一年半脫產293F 01/27 08:20
推 ahaha777: 法官最偉大 賤民乖乖聽話就好294F 01/27 08:32
推 AUwalker: 致死脫產判一年半 啊不就相信司法295F 01/27 08:47
推 akay08: 在中華台北殺人很簡單,一台糞四輪就可以了296F 01/27 09:08
→ taristocrat: 洪(嫌)曾表示愧疚,並抄寫心經、地藏經,但始終否認有殺人犯意,並一再歸咎給兩名被害人,難認有悔意,因此判處死刑。301F 01/27 09:28
推 diiky: 台灣司法,科科304F 01/27 09:55
噓 atheistleo: 別再怪法官了好不好 法官也只能依法判刑
有問題的是這個法條吧305F 01/27 10:05
推 donoh183: 一年半... 台灣司法真垃圾307F 01/27 10:10
噓 heaven2783: 低能法官:他有哭哭,屬可教化,重判1年半,> __<308F 01/27 10:18
推 rainbow321: 哇靠 以後殺人就這樣殺就好 筆記
法律人:法盲鄉民 閉嘴
法條就這樣寫啊 看不懂中文嗎310F 01/27 10:56
推 joy024: 樓上完美示範看不懂罪刑法定313F 01/27 11:02
推 szuning13: 我記得這件事,肇事者還說他沒有開很快318F 01/27 11:27
推 chuchumio: 一年半...以後還是都坐大眾交通工具吧......319F 01/27 12:09
→ almondchoco: 這種根本不叫"過失致死"了吧 高速飆車耶 應該修法320F 01/27 12:24
噓 abcccbbs: 幹 殺人為啥只判一年半 這法律是不是有問題啊 該修法了321F 01/27 12:34
推 Arsitaka: 如果說 能夠證明他飆車致生公共交通往來危險就可以用185條判刑
第二項有加重結果犯 無期到7年以上 符合鄉民法感
但今天情形可能沒到如此嚴重
開車撞妻子律師是以開車方法為殺人 是故意
飆車你很難證明對撞的那個人有殺人意思 頂多就是過失
重點就是 我國過失致死法定刑太低 結果一群人不修法反而罵法官
先去找你家的立委好ㄇ322F 01/27 12:55
推 chunfo: 台灣價值331F 01/27 13:19
推 gani2e: 人渣...332F 01/27 13:21
噓 ss88812: 超爽 如果是法律人 保底無期徒刑333F 01/27 13:23
推 uless: 惡意違規的判一年半 前面一被闖紅燈騎士自撞撞死 硬是被判5%肇責判5個月335F 01/27 13:24
推 skang75: 日本這週一個蓄意撞死重機騎士的殺人罪16年337F 01/27 13:27
推 seabox: 交通的公共危險罪最高改成車裂示眾就好了342F 01/27 13:31
→ angellll: 這是這種垃圾法官讓超速酒駕滿街跑343F 01/27 13:31
噓 liquidbox: 正常人開四輪沒差,垃圾開四輪亂殺人社會還是超包容344F 01/27 13:32
推 seabox: 超速 闖紅燈 酒駕撞死人都用公共危險罪處理
公共危險罪最高車裂示眾 甚麼事都解決了
還在吵有意無意 有無過失 根本好笑345F 01/27 13:33
推 smallz: 這樣才一年半 祝福法官全家出門不會出車禍遇死劫348F 01/27 13:35
噓 hy1221: 一年6個月??349F 01/27 13:36
推 kiyoe: 依中華民國刑法第276條第1項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死者350F 01/27 13:47
推 Addidas: 276條應該加法276-1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處五年以下355F 01/27 16:03
推 pp0769: 害死人只需判一年半...就服這律師和法官358F 01/27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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