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Q123:
千萬不要單獨或跟一堆男生因為你不知對方是人還是畜生
反正那麼亂死一個人可以推給死阿共或是港黑警反正先散布是它們就好一堆人沒證據的就認為是阿共或港警』
不知道你有沒有徹底瞭解事情發生始末,如果沒有鬼,為什麼港警沒有家屬同意就直接火化?
一個漂亮的小女生,背後一定有家屬,會有一堆周遭的朋友,這位女生在發生事情前夕與周遭朋友聯繫非常正常,突然失去聯繫人消失後過幾天就赤裸浮在香港灣裡。
如果照你的神理論,是同行者犯案,或拿來黑警,是不是「不火化」保留證據,才是最好反擊你所謂的抹黑者最好方法?
那為何在沒有家屬同意下快速火化?你能不能解釋一下你的神邏輯之於快速火化之間的關係?
還是只要是港警作的任何事,都是對的?這幾天港警(懷疑是武警或公安混進去,因為手法與中國武警一模一樣)被指控性侵害抗議者,男女都有,並且指證歷歷,這些港警已不是你認識的港警,是一堆中國來的禽獸混入進去,把他們所作所為帶入香港的垃圾。
摸摸自己的良心,如果自己的家屬被如此對待後沒經過同意馬上火化,在台灣保證炸鍋變成天大新聞,那為何港警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