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解獨派論述:(僅供参考)
1.「台灣定位」:
歷史事實,二戰日本放棄台灣統治權,日本無須說歸屬誰,是因台灣在清朝{馬關條約}就割給日本(如同“產權轉移”),屬日本國土,是美國在太平洋戰役打敗日本取得的戰領地(非大陸區塊戰役),不屬中國領土,算美國佔領的日本領土,只是後來美國讓國民黨撤退來台代管,總之台灣非屬中華民國收復的失地。
2.「中華民國」獨立屬“華獨”(外來中國政權,包含外省中國人),須修憲切割大陸領土,對獨派只是過程上先求台灣民主自由不被共產專制統治的暫允,終極目標實踐是{建設台灣.創造實力.才有機會},去除外來政權,完成本土政權建國。
3.「正名制憲」:
依據真實論辯,去除外來政權,完成本土政權的台灣建國,實現台灣為正常化國家。
二.獨派的實踐過程:
1.「獨派之創黨」基本是“維護台灣安全.創造人民福祉.厚植台灣實力”。
2.「獨派黨推展」基本是“確立合理主張.督促國力提升.兩岸鄰國交流”。
3.「獨派黨實踐」基本是“吸納理念認同.厚實台獨條件.完成台獨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