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osc
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談話才構成犯罪,對吧!!
那出於公眾利益目的,錄大巨蛋喬蛋過程,請問哪裡無故,哪裡違法??
同理可証,當初錄促轉會談話也是出於公眾利益,同樣不違法。
過去壹傳媒派記者採訪幼稚園並偷偷錄音,被採訪的園長發現以後就怒而提告妨害秘密。法官認為,雖然記者偷錄音構成竊錄的行為、很不對,但是記者是為了揭露不良企業違反勞基法的事實,這樣的目的具有公益性、正當性,因此判記者無罪。
以這個案例來推,錄大巨蛋喬蛋哪裡不具備公益性與正當性?難道大巨蛋處理可以用密室交易,見不得人的方法處理?
柯粉別因為牽涉到柯文哲就一味護航,請問你們認為大巨蛋談判過程不該讓民眾知道嗎?這事情不涉及公眾利益嗎?如果你們不講道理盲目為柯文哲護航,那很快就會墮落到與韓粉同一等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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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sc
怪了,沒看到是柯文哲先說「韓國瑜還在懷疑他被竊聽,台北市政府很明白的被竊聽」、「我先要求妳回答,這錄音檔是誰給你的?我台北市政府是讓你竊聽的嗎?」
明明就是柯文哲把議題第一時間導向竊聽,後面才在吵竊聽吧!這個議題重點就在放水與否,沒錯啊!那柯文哲生甚麼氣?扯竊聽幹嘛?針對事情回答不就好了。
更可笑的,這又干英粉.韓粉屁事?我看到的是柯粉拼命在幫柯文哲護航而已啊!!
難道難道難道....那個8F的chaosc不是5F的chaosc ???? 還是說 剛剛你chaosc不能代表現在的chaosc ???? 有大大能解釋一下嗎,我不是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