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問你什麼叫為罷工而罷工? 罷工是最後的手段,他們協商多久才走到這一步?
2017年4月以來雙方進行20多次協商才走到這一步,你有關心過嗎?
然後說他們是為罷工而罷工,別當巨嬰了,好嗎?
傷害群眾? 罷工就是要造成不便啊,你要空氣罷工嗎?你被傷害你去找長榮啊。
每逢罷工,要求薪資福利提升的員工,爭取權益成了「貪婪」,
真正貪婪的資方,人們卻對之臣服,自願為奴。
貪婪的定義隨人而定,「發大財、搞經濟」難道就不是「貪婪」嗎?
人們可以隨著政客起舞琅琅上口,
一個轉身卻指責他人要求加薪(合理範圍連發財都談不上)是罪不可赦的貪婪。
眼紅每次勞權的抗爭,這豈不是:「我過得很差,你憑什麼過得比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