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瑜和媒體、網路又成功炒作一波,政治上是零分,但事實上,並非媒體、網路炒作這樣:
1.陸配子女在馬時代早就可以來台:
一、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23條第2款及第24條規定之未成年子女、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23條規定申請在臺長期居留之未滿18歲子女,得依下列規定申請入學:
(一)申請就讀與其學歷相銜接之國民中、小學者,應向其在臺住所所在地之學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由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至在臺住所學區或鄰近學區學校;其擬就讀私立學校者,應附學校同意入學證明。
(二)申請就讀與其學歷相銜接之高級中等學校者,向其擬就讀學校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出申請,比照臺灣地區學生參加學校轉(入)學甄試,達錄取標準,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採增額方式錄取;其增加之名額,以各校各年級轉(入)學名額百分之一為限,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
二、大陸配偶之大陸未成年親生子女來臺停(居)留期間在臺就學入學之名額係採取增額錄取的方式,不占原各校之招生名額,並不會排擠臺灣學生的權益
2.陸委會此舉,是要補足當初禁止中國籍來台引發的問題,是否要順應民怨,這就是政治的判斷。
這些人本來在馬時代就已經在台灣就學生活,陸委會也並非說『探親』,在台灣就讀生活的人回來叫探親?他們持的是長期探親或居留證,事實上就是就學和生活,並非探親,中文的探親是短期訪視,他們本來就在這裡就學居留,並非探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