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Gamblers5566 (gambler)標題 [新聞] 驚見妻傳訊羞喊「不能一直很大力會死掉」時間 Sun Aug 23 17:01:0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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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
2.記者署名: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驚見妻傳訊羞喊「不能一直很大力會死掉」 人夫崩潰提告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名潘姓男子,明知易姓女同事已婚,卻與對方發生婚外情,
易女的丈夫查看妻子對話紀錄時,赫見妻子與潘男留下如「不能一直很大力,
我真的會死掉」、「如果一整天都不出門,一直做愛。你會反感嗎」等煽情對話紀錄,
於是怒控2人妨害家庭,刑事部分因證據不足,因此判2人無罪,
民事部分則判2人應連帶賠償20萬元。
判決指出,易女與丈夫結婚8年,育有一子,卻在前年間與同公司潘姓男同事發生婚外情,
前年6月10日,丈夫查看妻子手機時,發現妻子與潘男留下「沒看過妳那麼淫蕩,
那麼想要的樣子」、「妳上次被X到一直發抖,水一直流到大腿上」、
「你是不是很想跟我做一整天」、「不能一直很大力,我真的會死掉」、
「如果一整天都不出門,一直做愛。你會反感嗎」等大量煽情對話紀錄,
於是怒控2人妨害家庭,並求償3百萬元。
易女挨告後否認犯行,辯稱潘男是在跟他開玩笑,所以他才會用很誇張的方式來回答,
2人之間並沒有怎麼樣;而潘男則稱,把易女當作性幻想對象,而易女對此接受度高,
並有所回應,2人透過電話自慰,不方便打電話時才會傳遞訊息,
儘管對話內容露骨也的確不妥,但並不足以證明2人有通姦。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在證據不足之下,只能帶著遺憾、
帶著對犯罪被害人難以交代的重擔以及真相永難釐清的無力感,作出無罪判決。
但不代表本院肯認2 人行為。
民事部分,法官則認為2人行為已逾越一般社交行為的不正常往來關係,
已非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範圍,明顯侵害徐男的配偶全,
但徐男所請求的3百萬精神撫慰金過高,經考量後,認為2人賠償20萬元為適當。
全案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01492
6.備註:
洨智:綠皮卡就決定是你了
綠皮卡:不能一直很大力會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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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arness …
噓 tearness: 下賤偷情狗男女建議直接拿刀砍死4F 08/23 17:02
推 proprome: 如果一整天都不出門,一直做愛5F 08/23 17:03
推 ubcs: 簽名檔正確6F 08/23 17:03
噓 C13H16ClNO: 抓姦要抓在床 這苦主似乎沒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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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ywish: 刑事不是除罪化了?用哪條告?30F 08/23 17:17
推 ymuit: 現在可以告民事 像妨害家庭 但沒有刑事哦32F 08/23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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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5894143: 民事那個是侵犯人格權不是妨礙家庭34F 08/23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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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sraelii: 判決書還特別寫 不認同此作為47F 08/23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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