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turbomons (Τ/taʊ/)標題 [問卦] 該不該限制戀童癖患者的職業?時間 Wed Sep 2 13:47:21 2020
戀童癖是種病態
屬於一種疾病
ICD-10
DSM-IV-TR
都將其歸類於一種病理狀態
這邊要強調
戀童癖跟同性戀本質上不同
同性戀是性取向不是病態
性取向因人而異很正常
但戀童則是完全不正常
好奇查了一下有沒有辦法用科學方式檢驗出來
查到這一段
戀童癖屬於「性慾倒錯」,患有「戀童癖」的人,一部分是無法正常建立與成年異性個體
的情感聯繫的,甚至在面對成年異性時,具有明顯的勃起障礙。
醫學研究上現在經常會用到的一種檢測方法,是在實驗對象面前播放不同年齡段異性或者
同性個體的裸體圖片,通過實驗對象佩戴的陰莖體積描述器或者激素水平監測儀器,來判
斷他們對不同圖片的勃起反應,進而由這些反應,來初步判斷該對象是否戀童癖患者。
換句話說,學界認為,一部分戀童癖,只有面對兒童(或兒童色情相關的內容),才會產
生性衝動。成年的異性乃至同性,他們沒有任何興趣。
不過有原則必有例外
有些戀童癖也能跟異性正常發生性行為
所以才會有父親性侵未成年兒女的案件
總之
戀童癖是種病得治
而且由於在某些環境條件下是有危害的
譬如當老師的就會對學生起歹念進而動手
所以想必也要隔離開來
因此大家覺得該不該對戀童癖立法做出職業限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27.128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Jp7koc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9025646.A.CA6.html
※ 同主題文章:
[問卦] 該不該限制戀童癖患者的職業?
09-02 13:47 turbomons
有喔?
→ ghgn: 五樓戀甲癖 在gaybar當肛門舒壓師3F 09/02 13:48
推 KangSuat: 面對成年異性時,具有明顯的勃起障礙XDDDDDDDDDDDDD4F 09/02 13:48
推 antonny: 一律讓他們去長照服務5F 09/02 13:49
應該是戀童癖 正常男同這種性取向應該是找成年人
推 knight77: 話說成年和未成年看到都會勃算戀童癖嗎?9F 09/02 13:49
推 if2: 都快當上美國總統了11F 09/02 13:49
推 DON3000: 他說同姓戀是取向正常 那戀童為啥就是不正常12F 09/02 13:50
醫學界是這樣界定的
我是能理解
因為生物跟性成熟的個體發生性行為才有用
而生物對未成熟個體進行性行為對其是有害的
噓 drice: 是不是看到女性會勃起就是會對女性有危害?16F 09/02 13:52
→ applez: 為何這麼怕戀童? 一群恐童18F 09/02 13:52
推 spector66: 當然該阿 不然計程車司機是被限制心酸的嗎19F 09/02 13:52
→ seuil: 美國被發現戀童癖超嚴重 台灣可教化20F 09/02 13:52
→ drice: 不是戀童也是會誘姦下藥成年女性呀21F 09/02 13:52
噓 Fice: 戀童者若是無犯罪,你管伊欲戀啥23F 09/02 13:53
推 swgun: 我同意職業限制但你怎麼知道是病態不是性取向24F 09/02 13:54
ICD-10 國際疾病分類
DSM-IV-TR 精神疾病的診斷和統計手冊
歸類的
推 ymuit: 推要限制..他們本來視幼童為性對象25F 09/02 13:54
→ ymuit: 持反對意見的鄉民 你們的小孩 如果有這樣的老師教 ok嗎?!28F 09/02 13:55
→ swgun: 我問你 你把偽國昌照片放在甲甲面前他們硬不起來算不算生34F 09/02 13:55
※ 編輯: turbomons (36.231.127.128 臺灣), 09/02/2020 13:56:47
→ swgun: 病35F 09/02 13:55
→ ymuit: 0618大...你說差不多 你問嫌犯 為何用騙36F 09/02 13:56
推 SSglamr: 看到偽娘照片勃起一律槍殺37F 09/02 13:56
→ paulabxz123: 當然這也是隨時代演變啦 像孫大砲那年代 人死的早 所以找蘿莉很正常39F 09/02 13:56
噓 drice: 那醫學界怎麼認定同性戀是不是病?標準一直在變41F 09/02 13:56
→ ymuit: 美國有些戀童傾向做犯法再犯的機率很高
你去查美歐..有些因這樣而殺不少..怎麼說42F 09/02 13:57
噓 Fice: 醫學界以早嘛共同性戀當做病,定義是會改得44F 09/02 13:57
噓 drice: 強姦幼童的是有戀童傾向的強姦犯,不要把有戀童傾向的全部當強姦犯好嗎?47F 09/02 13:58
→ ymuit: 只能說你們沒經過兒童期間遭人性騷擾 不會同情被害人吧49F 09/02 13:59
推 DON3000: 我覺得用有害與否界定"正常"很奇怪50F 09/02 13:59
→ ymuit: 同性戀是兩個成人之間的..但戀童不是這樣54F 09/02 14:00
對 這是重點
生理發育 心智年齡上
對幼童都是種侵害
→ ymuit: 有戀童傾向的鄉民看到推文 會知道以後找男童55F 09/02 14:01
推 DON3000: 先講罪犯是怎樣 再說戀童全是罪犯 最後開始預言 好厲害56F 09/02 14:02
噓 drice: 然後你要不要查查各國的合法結婚年齡?歐美看地區還有15歲57F 09/02 14:03
推 MrSherlock: 除非有實質犯罪,不然現在沒有根據去判人戀童癖58F 09/02 14:03
→ drice: ,有些國家甚至12甚至更小,那些結婚的是不是該死一死了?60F 09/02 14:03
沒有到那麼嚴重
我不是說要把戀童的都抓起來隔離
只是希望校園中不要讓有戀童癖的成人有機會
→ ymuit: 樓上..你真的是好命 我以前有過被陌生伯伯摸一下 覺得不舒61F 09/02 14:03
推 zucca: 推62F 09/02 14:03
→ ymuit: 服 好像在九歲左右 摸一下身體的下部份..你們懂嗎63F 09/02 14:04
→ DON3000: 未雨綢繆是吧? 把沒犯罪過的人用罪犯標準看待 不錯64F 09/02 14:04
推 skyhal: 都快當美國總統了65F 09/02 14:04
→ DON3000: 你以為全世界就你被摸過? 好稀奇 好偉大 好可憐喔~66F 09/02 14:06
噓 drice: 聽起來跟女拳人士被強姦然後把所有男性當強姦犯有87%像67F 09/02 14:06
推 ymuit: 樓上..問你 你知不知道 有戀童傾向的保全在大樓工作 但期間對大樓某住戶的一對兄弟進行性犯罪的..你猜後來如何68F 09/02 14:06
→ DON3000: 不要讓校園的有機會 就是把他們當作犯罪預備軍嘛 是吧70F 09/02 14:08
對於有疾病的當然是抱予同情
但是有些疾病發作起來是不受控會傷害人的
兒童是國家民族幼苗 特別予以呵護
我認為很合情合理
→ ymuit: DON大 你好像沒回答我..我告訴你 最後某住戶報警 上法庭 再71F 09/02 14:09
→ DON3000: 那麼是不是也要限制他們不能住在有小孩家庭的旁邊72F 09/02 14:09
→ ymuit: 後來..某住戶自殺身亡 留一封遺書說對不起一對兒子..73F 09/02 14:09
※ 編輯: turbomons (36.231.127.128 臺灣), 09/02/2020 14:11:29
→ ymuit: 我是說真人真事 有上新聞 做保全已經有前科 上述的是他再犯74F 09/02 14:10
推 BeNative: 14歲嚴格來說不算戀童 12歲開始發育 14歲可能性成熟75F 09/02 14:10
→ DON3000: 我沒打算回答你的鳥話 不過只是一直講罪犯的事情罷了
那些沒動手過的就活該那一竿子打翻 這種邏輯懶得理76F 09/02 14:10
→ ymuit: 的..他目前坐牢 但不知道會什麼時候被放78F 09/02 14:10
→ drice: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如果那對兄弟成年了是不是要說同性戀很危險,會強姦同性的?79F 09/02 14:11
→ ymuit: DON 你要不要回答 他們為何做犯罪 最後毀了很多家庭81F 09/02 14:11
推 michaelwu: 醫學上沒有覺得生物對同性別起反應要危害喔?82F 09/02 14:11
噓 Fice: 法律是無罪推定。戀童者若是無犯罪,是按怎愛予限制?83F 09/02 14:12
→ ymuit: dri..小兄弟是唸國小 但他們唯一的親人死了..他們怎辦?!84F 09/02 14:12
推 tony20095: 沒犯罪就預先假設別人一定會犯罪要限制是怎樣?85F 09/02 14:12
→ DON3000: 如果你有點腦看過原po說啥 他不是講犯罪後是否該限制
而是要超前部署 首先把沒犯罪的當罪犯已經很有問題了
再來要怎麼挑? 一個一個問 一個一個測?86F 09/02 14:12
→ Tiphareth: 這種人敢接進我小孩我一定會抓狂...89F 09/02 14:12
→ drice: 強姦犯也很容易再犯罪,所以你把有戀童又同性戀傾向的強姦91F 09/02 14:13
→ Fice: 想欲限制無犯罪个人个自由,我看才是有病个人92F 09/02 14:13
→ drice: 犯轉換成戀童or同性戀都是容易再犯罪的強姦犯嗎?93F 09/02 14:13
噓 todao: 有戀童癖的gay也是病啊94F 09/02 14:13
→ DON3000: 這種消費憾事來宣導"寧可錯殺一百"的行為實在不可取95F 09/02 14:13
→ todao: 專門找小男生性騷或性侵不是病嗎96F 09/02 14:14
推 nightfish: 那個爛實驗和理論可以完美的換成同性戀,卻不同結論?97F 09/02 14:14
推 BeNative: 有戀童癖傾向跟 真的會去犯罪的是兩回事吧98F 09/02 14:16
推 DON3000: 你還好意思說我不回答 你自己對於我講的都無視
成天自己講自己的 想用那些案例騙取同情心 噁心至極99F 09/02 14:16
→ nightfish: 人類性成熟是很早的,你是說初潮來就不算戀童嗎101F 09/02 14:17
噓 drice: 就有人把群集裡的一小群人當成整個群集都會這樣呀102F 09/02 14:17
推 tony20095: 戀童跟同性戀根本一樣 只是在法律上一個能做一個不能103F 09/02 14:17
→ drice: 要不要想想之前的同性戀大遊行有幾個來亂的,就有人加油添105F 09/02 14:18
噓 poggssi: 靠話語霸權迫害不同喜好的人,可恥。你要講疾病?以前同106F 09/02 14:18
推 BeNative: 原po的理論就是 去侵犯性未成熟的個體沒意義啊 但是 1107F 09/02 14:18
→ poggssi: 性戀也被當疾病你知道嗎?108F 09/02 14:19
→ drice: 醋成整個同性戀群都很亂109F 09/02 14:19
→ BeNative: 2歲以上性成熟了吧 你要不要重新定義一下 兒童是幾歲110F 09/02 14:19
→ tony20095: 要限制戀童工作,要不要也限制甲甲不能進男廁算了?111F 09/02 14:19
噓 drice: 生理成熟的話我建議初潮來過跟精通過都算生理成年行嗎?112F 09/02 14:20
→ lesterc: 台灣跟本不嚴重 老美比較可怕113F 09/02 14:21
推 DON3000: 疾病發作? 我很懷疑你對戀童癖的理解到底到什麼地方114F 09/02 14:22
我不是專業人員
所以理解大多是從網路
心理學家有大量分析 說這種是後天心理發展障礙疾病
醫學界也有各種診斷跟治療方法
在大腦結構與分析中也存在一些長期研究的數據
這些你都可以搜尋的到
推 BeNative: 性成熟就有一個客觀標準擺在那邊 我不知道有什麼好吵116F 09/02 14:23
→ DON3000: 嘛 算了 現在普遍觀念就是只要一個人犯罪 那群人就是死好我也懶得計較 你覺得可行 就發起公投立法 我等你117F 09/02 14:23
推 tony20095: 戀童現在就跟以前的同性戀一樣 還沒被普世接受而已119F 09/02 14:25
戀童癖跟同性戀相比
因為對象是相對弱勢的幼童
我是比較傾向站在保護弱勢方的觀點
不否認會侵害到戀童癖患者的人權
但是要我選擇的話
我會希望戀童癖要碼接受治療
要碼就別進入校園了
推 a1ibooda: 推文有人氣噗噗讓我覺得好可怕...121F 09/02 14:28
→ DON3000: 限制一個人基本權 這種違反民主的東西還不生氣 比較可怕122F 09/02 14:30
→ YuzanJhang: 啊年齡定義幾歲以下?幹誰不喜歡香香的JK
一堆漫畫小說就算不是R18在歐
美也被視為CP,在亞洲根本大家爽看,這樣誰來定義?123F 09/02 14:32
→ drice: 我想想,當年同性戀也有各種專家做各種研究說是後天形成的,也有各種不人道治療法126F 09/02 14:35
推 Neve5566: 我覺得合理,大家應該也不會想搭盲人朋友開的車128F 09/02 14:35
→ YuzanJhang: 現在歐美對日本動漫只要是主觀上看起來年輕的就Ban
根本就是壓迫創作自由129F 09/02 14:36
→ nightfish: 盲人開車是什麼爛比喻,這是禁止想喝酒的人考駕照132F 09/02 14:38
※ 編輯: turbomons (36.231.127.128 臺灣), 09/02/2020 14:45:00
噓 RRADA: 都長毛了還算三洨戀童癖,你國文程度不太好喔?134F 09/02 14:42
→ nightfish: 專家的話不能盡信...酸鹼體質發明者都判刑了
原來是來佈教的,邏輯說太多真是煞風景,抱歉135F 09/02 14:44
推 DON3000: 好 你的想法我知道了 那你是要繼續在這篇文挑推文回話
還是趕緊發起連署 號召跟你有同樣想法的人來改變社會?137F 09/02 14:49
→ aeoleron: 性犯罪者本來就應該要有限制 司法改革科科141F 09/02 15:05
→ Mei5566: 誰說是病??歧視仔143F 09/02 15:21
推 burger13784: 疾病的定義都人自己訂的,同性戀之前也是被歸類疾病戀童本身沒問題啊,重點是不要去傷害孩童,異性戀也常有強姦案件144F 09/02 15:25
推 kokoro1793: 原po的想法應該比較接近禁止酒精中毒者考駕照吧
喜歡喝酒超愛喝跟無法控制自己喝酒衝動還是有點不同147F 09/02 16:10
最重要的還是想突顯幼童的弱勢
在面對成人是相當脆弱毫無防備的
思想與觀念也很容易被誘導塑造甚至是強加上去刻意扭曲
這些傷害都是影響一輩子的
而且大家應該都清楚
老師對於小孩是多麼權威的存在
這種權威甚至有時會超過父母家長
→ nightfish: 緩刑的性侵犯帶著電子腳鐐也禁止靠近學校,不夠嗎?
有性騷擾法律就是聘及終身不得聘任,不夠嗎?
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149F 09/02 16:29
推 green001: 有特定前科的人,不可以服公職,大樓管理員和老師153F 09/02 16:38
噓 SORAChung: 所以這年頭沒犯罪者也可以先判決了154F 09/02 16:52
不是犯罪判決 而是增加教師資格門檻
講法可以是從事教職應心理健全
噓 SORAChung: 打著正義的旗號逼迫沒犯罪的人犧牲是很噁心的事156F 09/02 16:54
少子化加劇
孩童對國家來說越顯珍貴
感謝戀童癖患者犧牲國中小學教職工作權
遠離校園 保護國家幼苗 也保護自己避免衝動越矩
噓 drice: 噓你一個犧牲自己保護自己避免衝動越矩,別自己克制不住衝動就當成所有人都不能克制衝動158F 09/02 17:09
我知道你是站在你朋友的立場
對學生有性衝動但是可以克制的代課老師對吧
你有你的立場我尊重
但是我站在保護弱勢幼童的立場
就是主觀上希望戀童癖不要進入校園接觸孩童
※ 編輯: turbomons (36.231.127.128 臺灣), 09/02/2020 17:13:35
推 HayaSan: 已有犯罪事實的的確需要限制職業160F 09/02 21:09
推 dddddd: 覺得精神鑑定出來就可以162F 09/02 2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