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標題 [新聞] 二線二星警官未報備到港澳卅三次丟工作 時間 Sat Sep 5 10:06:02 2020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黃佳琳
3.完整新聞標題:二線二星警官未報備到港澳卅三次丟工作 法院撤銷免職處分
4.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82348
5.完整新聞內文:109-09-05
高市刑警大隊「勵德專案」查出二線二星張姓警務員自一○六年至一○八年三月間,未依
規定事先申請赴港澳多達卅三次,高市警局去年依違反規定將他免職,張姓警官不服提起
行政訴訟,法官認為違反比例原則,撤銷免職處分。
警政署為掌握各警察機關所屬員工相關動態,早年即訂頒「勵德專案工作實施要點」,防
止敵方間諜滲透吸收警察人員,影響機關安全,刑大張姓警務員接受調查時稱只是出國到
港澳旅遊,市警局也未查出涉有職務上相關之不法,但仍被依違反「警察機關辦理員警非
因公出國及赴大陸港澳地區作業規定」停職。
張員也曾在一○七年十二月七日下午四點,未完成請假手續,向單位主管填載聲稱要去警
察局領取核銷獎金收據,卻被督察室查出他於當天下午四點六分在小港機場出境查驗櫃枱
完成查驗手續,搭乘下午五點的班機飛往香港,事後張員被告知差勤異常,他補填一點五
小時的假單,被警局依偽造文書送辦,但檢方偵結處分不起訴。
張姓警務員接受警方內部調查時坦言,他未申請赴港澳旅遊,但否認有任何不法,也沒有
到澳門賭場;半年內兩位疼他的阿嬤相繼過世,心情低落,家人鼓勵他出國走走,因不想
讓人知道他的情況,才沒報備,去港、澳只是旅遊散心,有時喝個小酒舒緩心情。
不過,市警局開會後,以「媒體大篇幅之負面報導」,作為認定張員影響警譽的理由,進
行做出免職處分,張不服申訴被駁回後,再提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院審理時,法官認
為,員警違反出國申請許可規定情節重大者,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八條第三款規定只能
記一大過,市警局做出免職處分,適用法規顯有違誤,因此判決撤銷張的免職處分,可上
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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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ck525: 也太頻繁 怪怪4F 09/05 10:07
推 richjohn: 開除的理由是媒體有報,這個一定被法官打槍的阿10F 09/05 10:09
噓 sing60905: 笑死 心情是有多差 去散心 八成是去洗錢11F 09/05 10:09
推 flux: 去了33次才查到喔12F 09/05 10:10
→ Motor: 女票口嗎13F 09/05 10:10
噓 scum5566: 2年33次 一個月去1~2次 只是去散心? 你跟我豪小15F 09/05 10:10
推 AUwalker: 去港澳散心 最好是有這麼好玩厚17F 09/05 10:12
→ birdy590: 港澳雖然近 旅費也便宜不到哪裡去
這裡面絕對有鬼 只是難證明而已18F 09/05 10:12
推 lasd: 一定有鬼,33次欸21F 09/05 10:15
→ z810638: 說去撐香港不就沒事了26F 09/05 10:19
→ joinptt: 2年33次去港澳散心喝小酒?真的很難相信?還是去葷外情?27F 09/05 10:19
噓 iamok329: 法官是台灣社會最大亂源 比8+9還亂28F 09/05 10:19
→ js52666: 找NPC而已啦 沒事ㄦ 灣灣少見愛多怪29F 09/05 10:19
推 cth0204: 去玩沒錯呀!玩的是不同的 哈哈30F 09/05 10:20
推 idolman: 每個月至少一次 是有這麼好玩喔31F 09/05 10:20
→ zsp9081a: ???? 這理由 能相信也厲害了32F 09/05 10:23
→ neoa01 …
→ neoa01: 可能台灣觀光太差了吧?33F 09/05 10:23
→ zszsdd: 這種不守規定的沒處罰,顯得守規定的人像白癡34F 09/05 10:24
推 kpier2: 那就記33隻大過,免職他十次37F 09/05 10:25
→ zszsdd: 通常越不規矩的人在公家職場越過越爽41F 09/05 10:26
推 azopper: 攝護腺按摩 錯了嗎42F 09/05 10:27
推 hihimen: 出國本來就沒什麼問題,除非你找到對價關系43F 09/05 10:30
推 centra: 薪水都不夠付44F 09/05 10:32
→ ev331: 警察薪水可以付吧 一個月去一到兩次
搞不好去嫖45F 09/05 10:33
推 kilof: 只能記大過一次 阿你直接給他免職XDD47F 09/05 10:35
噓 yzlin2002: 違反規定還可以撤銷處分,那把法規也廢除,法院直接關門好了48F 09/05 10:37
推 KMTGG: 香港機票便宜的要死 廉航來回三千就有了 跟坐高鐵差不多
警察薪水哪有可能付不起 八成去澳門賭啦52F 09/05 10:42
推 david213: 法院也是找不到其他洗錢或違法證據啊 不然怎可能撤銷54F 09/05 10:43
→ KMTGG: 不然就香港一樓一鳳 豆干厝的價錢 小模的等級
一堆年輕奶大大陸妹才4、500港幣55F 09/05 10:43
推 ASUSboy: 奶嘴法官不意外啦 這次數根本不符合常理58F 09/05 10:49
推 mackulkov: 這個調查局一定有在跟啦 只是還沒掌握罪證吧59F 09/05 10:53
推 Bastain: 同一個地方去三十多次?60F 09/05 11:00
→ evaal: 支持直接沒收護照,這樣就是中國 學我們了61F 09/05 11:05
推 locdan: 賭場,要不然就香港跑單幫啊62F 09/05 11:06
→ cx3373: 台灣有這種警察和這種法官難怪台灣說是犯罪天堂也不為過64F 09/05 11:20
→ ziso: 難怪台灣一堆間諜XD 這種事情記過就當沒事了
以後也不用報備了阿 反正只是記過這種簡單處分而已65F 09/05 11:22
推 dick929: 兩年內去了33次?而且只去港澳?72F 09/05 11:36
推 dick929: 又沒有禁止你去,只不過報備一下都做不到?74F 09/05 11:38
噓 p1227426: 有鬼 你要有證據呀 蒐集證據再判呀75F 09/05 11:41
推 jimhall: 可能抓不到證據,只能辦小條的,應該有更大的案子的嫌疑,只是定不了罪77F 09/05 11:58
推 mytoychiu: 2年33次 但阿嬤是半年內死的耶?騙鬼喔79F 09/05 12:13
推 joey11121: 二線二星警察原來有這麼多錢出國
錢哪來的?80F 09/05 12:14
推 fj73309: 嫖 賭 毒 洗錢 情資販售?83F 09/05 12:52
推 gn00152097: 兩年33次XD
警察單位照規定去港澳就是要報備,你沒報備管你是去幹嘛的本來就該處分84F 09/05 13:06
噓 a828203: 調查局不查一下嗎?87F 09/05 13:11
推 yust: 恐龍.....88F 09/05 13:12
推 birdy590: 機票便宜但是過夜貴啊 一天來回更可疑89F 09/05 13:13
推 tlsg2: 如果吸收了法院會說....?關我譬誓?90F 09/05 13:51
推 reil: 軍公教寬容度就是比天高93F 09/05 14:35
推 ultraccs: 法院太扯了 30多次還不能撤職 怎麼不講 一罪一罰 可以記30多次大過94F 09/05 14:49
推 daye2012: 一次一大過,30支大過也可以免職啊, 這個法官真是天才98F 09/05 15:21
→ gourmand: 沒查到收錢證據光就出國這點處罰別人本來就不合理 搞不好是去找小三這樣國家也要管喔?100F 09/0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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