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indow13 (Edelweiss )標題 [爆卦] 大家都沒有發現科技偵查法已經公告了嗎時間 Sun Sep 13 14:47:29 2020
https://www.moj.gov.tw/cp-23-135507-95667-001.html
現行的監聽,是要檢察官向法官提出申請,許可後才可以執行。
以現在公告的科技偵查法,第三、第四、第五條
只要檢察官同意,就可以直接監聽了。
整個超級侵犯人權。檢察官就是要辦案成功才能升遷,不可能不同意開立監聽票。
為什麼大家都沒有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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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mama56: 民進黨: 沒有犯法幹嘛怕 咦1F 09/13 14:47
噓 arickal: 你誰阿 怕打手槍被人家聽到嗎5F 09/13 14:48
→ jenchieh5: 不犯法何必害怕呢 這好像聽了幾十年了7F 09/13 14:48
推 g10: 怕什麼 一般人沒影響 反倒是15F 09/13 14:49
→ StylishTrade: 就是檢察官想聽的 結果自己同意就可以 XDDDDDDDDDDD17F 09/13 14:49
→ venomsoul: 嘻嘻,終於可以合法做我每天在做的事情18F 09/13 14:49
→ StylishTrade: 世界級笑話吧 自己監督自己 XDDDDDDDDDDDDDDDd22F 09/13 14:50
→ Workforme: 那句馬囧講的時候被罵的要死 哈哈哈 換人用就ok了23F 09/13 14:50
推 lwdlovecwl: 館長這種買兇殺人案,抓不到幕後老大,是應該修正25F 09/13 14:50
→ popopal: 好事 終於可以搞死舔共了26F 09/13 14:51
推 lastphil: 監督政敵韭菜用的 黨權貴學柯總召兒說手機不見就好了27F 09/13 14:51
推 q3824k: 跟中國無縫接軌30F 09/13 14:52
→ nikewang: 這法案不只監視GPS 連你的雲端空間及帳號全可以搜索31F 09/13 14:53
→ turbomons: 當乖順良民 別擋到有黨證的財路 懂得歌功頌德 沒事兒32F 09/13 14:53
→ guanaco: 一切都是為了抗中保台抓共諜33F 09/13 14:53
→ nikewang: 以PTT為例 以前是調帳號資料而已 將來可以連你的站內信全都要35F 09/13 14:54
推 bird526: 難怪有一堆錄音檔,原來是合法錄音37F 09/13 14:54
→ worshipA: 非隱私空間沒看到嗎= = 通保法跟隱私空間還是法官保留39F 09/13 14:55
都已經自己核發自己要用的武器了,誰來判定非"隱私空間" ????
※ 編輯: window13 (123.195.44.127 臺灣), 09/13/2020 14:57:16
→ balberith: 先不說草案不一定通過,第三條那個就是把跟監做規範吧43F 09/13 14:58
推 echomica: 這個草案有爭議 但你講的345條跟現在的監聽根本不一樣46F 09/13 14:58
推 StylishTrade: 這個國家沒救了 XDDDDDDDDDDDDDDDDDDDDDD47F 09/13 14:58
→ Henrique: 是不是隱私空間就是未來法庭攻防決定啊54F 09/13 14:59
推 Tetrapod666: 第四條的空中偵查 說明也有寫到對基本權干預應再行特58F 09/13 15:00
→ turbomons: 結果現在搞成台灣最有人權的是殺人犯59F 09/13 15:00
→ jk01: 合法水門案,就在台灣法律60F 09/13 15:01
→ iPolo3: 哇靠這種草案不知是哪個厲害學者提出來的62F 09/13 15:01
推 niko0202: 沒事兒 相信黨 相信國家 綠共一定會保佑我們的63F 09/13 15:01
→ balberith: 其實你仔細想想第三條的事現在能不能做,檢調懷疑某人犯罪派人跟監查探算不算違法?64F 09/13 15:01
噓 philmaru: 笑死 你是不是以為公告就生效68F 09/13 15:03
請看草案第28條
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實施。
→ StylishTrade: 東廠公公說了算 你今天檢察官自己同意就可以監聽
這不是東廠 甚麼才是東廠 XDDDDDDDDDDDDDDDDDDD70F 09/13 15:03
※ 編輯: window13 (123.195.44.127 臺灣), 09/13/2020 15:05:27
→ StylishTrade: ============大明王朝來了==============72F 09/13 15:05
推 Fice: 台灣人根本毋掛意家己个自由73F 09/13 15:05
→ balberith: 你所認為的監聽就算這通過了還是法院保留
別鬧了,那條是立院三讀總統公告才算數74F 09/13 15:05
噓 echomica: .................連進立院三讀都還沒為什麼會生效啊?76F 09/13 15:07
噓 CyanMask: 這個東西叫做草案不是嗎...77F 09/13 15:08
噓 coon182: 天啊,有野生的法盲78F 09/13 15:08
噓 echomica: 結果只是個會查法務部網站的法盲XDDDDDDD79F 09/13 15:09
噓 worshipA: 公布是指立院三讀後經總統公布好嗎...天啊80F 09/13 15:09
→ worshipA: 連條文都只挑自己想看得看了
這法的爭議根本不是這篇講的東西82F 09/13 15:10
→ balberith: 現在的進度就法務部公告說他要提這個草案而已...84F 09/13 15:10
推 error123: 標題下這麼聳動,原來是草案!85F 09/13 15:10
噓 mpcyl: 那是草案 連立法院都還沒送86F 09/13 15:11
噓 k23: 蔡逼八87F 09/13 15:12
→ CyanMask: 唉還是要宣導一下,雖然大家普遍的很不相信立委,但一個法律尤其是這種跟訴訟直接相關的立法都要經過很長還有被各界批評的程序,光法律界就會一堆人出來電了,大家還是靜待之後的狀況89F 09/13 15:13
噓 mpcyl: 還引什麼28條XD 每部法律最後一條都嘛是規定何時生效 而且那個公布是總統公布94F 09/13 15:14
噓 philmaru: 國高中公民課拜託好好上....96F 09/13 15:15
→ echomica: 我比較好奇的是法案也沒說要監聽line skype的樣子 看起98F 09/13 15:20
噓 iPolo3: 好喔 覺清99F 09/13 15:20
→ echomica: 來還是只能暴力破解而已吧 新聞還寫得好像line可以監聽100F 09/13 15:20
噓 Hscyin: 草案= =101F 09/13 15:25
推 atgo1207: 檢察官也會怕死 不會隨便核好嗎102F 09/13 15:35
→ Housetobe …
→ Housetobe: 沒有犯法何必怕 心中有台灣價值支持政府忠貞愛黨 何必105F 09/13 15:46
→ jy75123: 哇 自己監督自己107F 09/13 15:51
推 artan814: 帶風向前拜託先多讀點書,先從瞭解草案是什麼開始。113F 09/13 16:26
推 richjf: 黨有鄭立委肯定過 當年就想通過網路審查法案了116F 09/13 17:38
→ evaal: 台灣的檢察系統就是棒,正義的化身,毫無漏洞,完全不像流氓,一點弊端都不會有,先進的要死118F 09/13 17:43
噓 mstar: 「草案」
要帶風向也專業一點121F 09/13 20:22
噓 frank86317: 笑死人 要帶風向可以 連字都看不懂 可憐123F 09/13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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