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olmtw (olmtw)標題 [新聞] 拒酒測還被酒駕現行犯逮捕 2罰33萬3000元時間 Mon Sep 14 08:08:1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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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酒測還被酒駕現行犯逮捕 2罰33萬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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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4 08:02 聯合報 / 記者范榮達/苗栗即時報導
苗栗縣江姓男子今年1月間酒駕,現場拒酒測挨罰鍰18萬元,舉發警員再依現行犯逮捕,
酒測值0.71,公共危險罪被判5個月徒刑,易科罰金15萬3000元,他認為1事2罰,33萬
3000元罰太重了,提起行政訴訟,苗栗地方法院調查拒測及酒駕並非同一行為,行政、刑
事處罰迥異,最近判決駁回江男之訴。
判決書指出,江男1月月15日晚上6點35分,未戴安全帽騎機車在苗栗縣大湖鄉民族路、和
平路口處,員警攔下盤查,發現他散發酒味,交談中他坦承喝酒,卻不配合酒測,警方當
場告知拒測將面臨機車移置保管、罰鍰18萬元、吊照、3年內不得考照,及道路安全講習
處分,江男仍堅持拒絕酒測。
員警當晚7點15分列印「受測者拒測酒測單」,江男當場簽名,警方依掣單告發,再依警
政署頒訂「取締酒駕拒測處理作業程序」,判斷他吐氣可能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客觀
情況足認不能安全駕駛,逮捕現行犯,帶回派出所,晚上7點23分酒測,吐氣酒精濃度每
公升0.71毫克,另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江男不服拒絕酒測的處分,提起行政訴訟,他主張事件發生時,他全力配合,可是不知道
怎麼會罰款這麼重,不符合比例原則,第1條拒絕酒測罰18萬元,第2條罰酒駕15萬3000元
,應以兩害取其輕,不能1行為2罰,聲明撤銷原處分。
判決書說,江男拒絕酒測的行政處罰,與因酒後駕車,測得呼氣酒精濃度超標,所犯公共
危險罪而受的刑事處罰,態樣迥異,違背的法律規定不同,保護法益有別,因此難以認為
是同一行為,因此分別處罰,沒有行政罰法1事不2罰的問題,駁回江男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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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iacp: 酒精中毒會傷腦哦?明明兩罪怎麼會理解成一罪?2F 09/14 08:11
推 Jyery: 警察懂玩3F 09/14 08:11
推 wennai: 不酒駕就沒事了5F 09/14 08:13
推 Luwan: 死好6F 09/14 08:15
→ Abruptly: 依照台灣的人尿性,應該要控告進口商害他喝醉。9F 09/14 08:22
推 Jaroz: 33萬換別人一條命 划算啦11F 09/14 08:27
推 gotta: 警察好猛喔!12F 09/14 08:27
→ p20162: 這種根本不會繳辣 皮皮又屁13F 09/14 08:32
推 domago: 客觀認為酒駕有爭議 畢竟無儀器檢測14F 09/14 08:41
→ domago: 逮捕後酒測與前行為拒酒測罰單衝突
如能客觀酒駕逮捕 何須拒測罰單?16F 09/14 08:42
→ stevetang010: 政署頒訂「取締酒駕拒測處理作業程序」,判斷他吐氣可能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客觀
情況足認不能安全駕駛,逮捕現行犯,帶回派出所,晚上7點23分酒測,吐氣酒精濃度每
公升0.71毫克,另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內文不是有嗎18F 09/14 08:47
推 longlonglong: 這人無照騎車被抓拒測...後來想想不對 自己回去警局補測...真的是喝ㄎㄧㄤ了
苗栗地院 109年度交字第47號 真的笑死24F 09/14 08:51
推 scholaray: 應該是標準惱羞 所以一開始拒測哈哈27F 09/14 08:56
推 HAHAHUNG: 這種人爛命一條沒錢繳罰單啦28F 09/14 08:59
推 dnek: 以為拒測最大,結果被警察罰了拒測再送辦公共危險xDDD
一看就想賴錢,但比較輕的是易科罰金,沒錢就是關賴不掉,才想到掰一事二罰賴掉刑罰再擺爛不繳罰鍰,想的真美XD29F 09/14 09:06
推 xk1a4u: 水啦,總算有個正常法官了35F 09/14 10:21
推 foxey: 這個法官讚 洗刷法匠惡名37F 09/14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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