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enny1300175 (蘇湖)標題 [新聞] 被韓粉霸凌竟告不成!罷韓正妹傻眼全因這4字:太離譜可笑時間 Fri Oct 9 15:47:3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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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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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記者署名: 廖俐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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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整新聞標題: 被韓粉霸凌竟告不成!罷韓正妹傻眼全因這4字:太離譜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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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一名蔡姓正妹去年7月到高雄旅遊,卻意外遭到韓粉嗆聲,因而引發一連串的網路霸
凌,甚至威脅到其家人,蔡女最後決定將這些訊息截圖提告。今(8)日蔡女透露,自己
收到不起訴書,內容竟稱蔡女屬於「公眾人物」,應該接受較高的言論自由標準檢驗,這
樣的結果讓她超級傻眼,氣得在臉書發文,受訪時更怒批「太離譜了!」
https://i.imgur.com/PIXSwqI.jpg
▲女學生遭辱罵,在當時引起軒然大波。(圖/資料照)
事情要回溯到2019年7月,當時只是到罷韓知名的廣德家購買香蕉煎餅,蔡女竟遭到一名
女韓粉辱罵「去死!」影片曝光後引發關注,蔡女卻因此遭到一連串的網路霸凌,讓她感
到相當無奈,最後在資深媒體人王瑞德等人的協助下,最後決定收集這些酸民的網路留言
,提告妨害名譽。
https://i.imgur.com/QJYdeVK.jpg
▲▼女學生怒告酸民。(圖/翻攝自蔡女臉書)
https://i.imgur.com/VNgyjcF.jpg
經歷了這些風風雨雨,蔡女之後在網上報喜,稱自己換個角度想,「沒有遇到這些事,我
沒有這麼精彩的人生,不會遇到那麼多這麼好的人,再次感謝王瑞德當時的幫助,到現在
也會通知我,跟我說明狀況,讓我覺得我不是無助的。」蔡女更開始奮發準備健身比賽,
在去年底拿到了健身比賽冠軍,覺得人生充滿驚喜,未來會繼續努力。
https://i.imgur.com/3DqLf5l.jpg
https://i.imgur.com/NfWKN1u.jpg
▲▼檢方認為,蔡女參加過比賽、臉書追蹤多,應屬於公眾人物。(圖/翻攝自蔡女臉書
)
但沒想到,在提告1年多後,近日蔡女收到不起訴書,理由竟是因為她是「公眾人物」,
內容寫道「然自告訴人(蔡女)之個人臉書網頁觀之,其上有2萬5320人追蹤中,告訴人
並曾在2019IFBB ASIS Pro比基尼青少年組獲得冠軍,而其於本署檢察官偵訊後將傳票上
傳臉書之網路貼文,旋即有1.3萬人按讚、2078則留言,有告訴人之網頁資料可參,顯見
告訴人應屬公眾人物,而應接受較高之言論自由標準檢視。」
https://i.imgur.com/Nl5GyWS.jpg
▲▼不起訴書曝光。(圖/蔡女授權提供)
https://i.imgur.com/fqzRpET.jpg
蔡女收到不起訴書後相當傻眼,對於被判斷為「公眾人物」感到十分不理解,表示「真厲
害欸,這些罵人的人是7月罵我,卻能夠知道我12月會比賽?連我都是臨時決定要比的。
難道你各位是先知?」
《三立新聞網》訪問蔡女,她表示,「很離譜跟可笑!」表示案發當時她才高中畢業1個
月,「然後過了好幾個月才說我是公眾人物,根本邏輯不通,差太多了!」、「我現在算
一個健身教練,喜歡運動而已。」
蔡女也透露,在她提告之後,沒有任何一個人向她道歉,就連當初罵她「去死」的楊姓女
韓粉也沒有道歉。
至於下一步,蔡女表示,現在先開26人的庭,其他還在等通知。
https://i.imgur.com/Hr3xDZO.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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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了這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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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51.56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W1MLWd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2229653.A.827.html
推 mxr: 小英的司法改革政績3F 10/09 15:48
推 Ectel: 各位,看到兩萬人以上追蹤的可以隨便罵喔,除了某顏色以外7F 10/09 15:50
推 hosen: 法院認證9F 10/09 15:50
推 xxxg00w0: 這不起訴太凹了吧...事情發生當下當事人根本路人而已13F 10/09 15:50
推 Lorazin: 沒邏輯啊 之前罵金小刀那個誰反而有罪14F 10/09 15:50
→ mxr: 難怪焦糖葛格沒在怕的 喊水會凍結 XD16F 10/09 15:50
→ zold: 法官 唉19F 10/09 15:51
→ Lorazin: 樓上樓下全部都是公眾人物20F 10/09 15:51
推 ariot: 法官都恐龍又一樁24F 10/09 15:51
※ 編輯: kenny1300175 (118.166.151.56 臺灣), 10/09/2020 15:52:17
→ xxxg00w0: 這個真的搓太河蟹了吧...30F 10/09 15:52
→ Lorazin: 想起來了 馮光遠 罵金埔聰31F 10/09 15:52
推 r85270607: 等等 所以說一開始不要公開 就不會被認為是公眾人物?35F 10/09 15:52
推 cs09312: 1萬人追蹤都能是網美了 2萬很大咖了內37F 10/09 15:52
→ devidevi: 有開臉書露臉就算公眾人物了阿38F 10/09 15:53
推 Tattoo: 真的是恐龍法官39F 10/09 15:53
推 Lorazin: 不起訴 可以提自訴44F 10/09 15:53
推 LuckJohn: 嗆法官恐龍真的會被判輸,不要以身試法45F 10/09 15:53
推 eric999: 知道司改推不動的原因了吧。台灣的司法界是國民黨黨國體52F 10/09 15:54
推 FUBAR: 看過她IG 身材真的練得很好54F 10/09 15:54
推 Fice: 法律人會曉穿梭時空,厲害59F 10/09 15:54
→ eko112: 她不是公眾人物吧…這判決真的怪60F 10/09 15:55
→ eric999: 太多法官檢察官忠黨愛國了65F 10/09 15:55
噓 hbk20491: 他是事後才大量追蹤的 發生當下根本平民啊 這法官根本有鬼68F 10/09 15:56
推 orfan: 法官也屬公眾人物吧 駡法官結果就不一樣了73F 10/09 15:56
推 abcgo: 交付審判啊。74F 10/09 15:56
→ KCKCLIN: = =檢察官辣 若罵上過媒體的檢察官廢物垃圾應該直接被...77F 10/09 15:57
推 mxr: 菸粉低能就是在這 肥皂芳那個就變法院認證了 北七到有剩79F 10/09 15:57
推 scum5566: 娘子 快出來看恐龍拿張飛打岳飛啊80F 10/09 15:57
→ KCKCLIN: 或者如果說該檢察官最好發生意外之類的不知道會死多慘81F 10/09 15:57
推 fishouse: 公眾人物就可以罵趕羚羊老其邁?82F 10/09 15:57
推 Zeroyeu: 司法改革就是一場笑話83F 10/09 15:57
推 flyqoo: 炒新聞想紅啦 哈哈84F 10/09 15:57
推 asdf70044: 爽 早就說過現在DPP領導下 已經是加害社會了87F 10/09 15:58
→ eric999: 直接嗆要殺蔡英文的都判沒罪了93F 10/09 15:58
推 tedium: 法院認證......94F 10/09 15:58
→ zoin: 不服應該只能聲請再議QQ 10天內95F 10/09 15:58
→ asdf70044: 反正現在犯罪最大辣 你受害者早該自行吸收 嘻嘻98F 10/09 15:59
噓 btpo: 這扯過頭了吧 他哪門子公眾人物100F 10/09 16:00
推 wolver: 有問題嗎?10萬就能上中山,2萬的確是可以算公眾人物了101F 10/09 16:00
→ KCKCLIN: 檢察官很大機率是O粉103F 10/09 16:00
→ KCKCLIN: 被肥皂芳告還道歉的鄉民表示105F 10/09 16:00
→ KCKCLIN: 有沒有覺得自己白白...108F 10/09 16:01
推 williamsc: 她被罵的時候是公眾人物???那是被罵後吧109F 10/09 16:01
→ eric999: 館長顏色不對啊。罵果凍的被郭董告也是被判罰錢。只要常常看司法新聞,你很難沒有台灣司法界有在故意對幹的感覺110F 10/09 16:01
→ btpo: 如果罵的是法官還檢察官最好會這樣判112F 10/09 16:01
推 Aggro: 焦糖解套了(?)115F 10/09 16:01
→ eko112: 檢察官時間觀念是不是怪怪的XD116F 10/09 16:01
噓 taidocky: 低能檢察官 八成也是韓粉118F 10/09 16:01
噓 guesswhen: 被垃圾檢察官雷過,就想偷懶而已有夠渣119F 10/09 16:01
噓 Szss: 內地憲表示120F 10/09 16:02
→ bkebke: 比基尼健美是之後的事 也可以是"公眾人物"的理由?121F 10/09 16:02
→ KCKCLIN: 有死亡筆記本優先肅清投過強盜強暴虐殺舔共黨的和此水準122F 10/09 16:02
推 Qvovo: 笑了123F 10/09 16:02
噓 MK47: 低能檢查官 台灣的司法制度根本搞笑124F 10/09 16:02
→ eko112: 7月被罵 拿9月的比賽文說她公眾人物 ?126F 10/09 16:02
→ eric999: 犯罪哪有最大,你要看顏色好嗎…反藍差不多一定輸。127F 10/09 16:02
→ keane9112: 可笑的司法 難過越來越被人看不起 可憐哦128F 10/09 16:02
→ wawolo: 2萬/23xx萬的知名度 叫公眾人物 xd129F 10/09 16:03
→ eko112: 12月比賽才對131F 10/09 16:03
→ eric999: 說妳是公眾人物 妳就是公眾人物啦。雖然走在路上沒人認133F 10/09 16:04
推 HuntBear: 她是被罵了才變得出名,檢察官的邏輯這麼差,是怎麼考134F 10/09 16:04
推 gibson72: 以後有臉書的就是公眾人物是嘛?135F 10/09 16:04
噓 sshwann: 無關顏色 這論點真的太扯了吧 = = 檢方??140F 10/09 16:04
推 btpo: 突然想到之前有鄉民被告 開庭開一半檢察官才發現找錯人了143F 10/09 16:04
→ wawolo: 以後想罵人 就烙人追蹤 破兩萬就可以開罵惹144F 10/09 16:04
→ bkebke: 照這個理論 未成年犯罪 判決那天成人的話 就不是未成年啊145F 10/09 16:04
推 bluu: 不相信司法不是沒理由的= =146F 10/09 16:04
推 sheepxo: 時間先後錯置 天能看太多?147F 10/09 16:04
噓 Fz: 低能檢察官 文組邏輯果然垃圾149F 10/09 16:04
→ btpo: 我都想那位檢察官是智障嗎150F 10/09 16:05
→ btpo: 不然開庭前案件都沒在看嗎152F 10/09 16:05
推 mocca000: 是怎麼判出來的?!太震撼了?154F 10/09 16:05
→ eric999: 我一直以為起碼要納豆那種等級才叫公眾人物。155F 10/09 16:05
噓 williamsc: 用事後po文讚數回推行為時的身分沒問題嗎158F 10/09 16:05
推 KCKCLIN: 這樣PTT發過文的提告會說少說十萬鄉民看過=公眾人物?XD159F 10/09 16:05
噓 guast: 這檢察官的國考是用雞腿換的嗎?160F 10/09 16:06
→ KCKCLIN: 蔡英文你的司改勒164F 10/09 16:06
→ guanaco: 居然有人敢罵她......166F 10/09 16:06
推 seemoon2000: 很多IG正妹 只是長得正也沒在經營 追蹤就破1萬了 這167F 10/09 16:06
→ eric999: 看吧,亂亂判剛好被人藉案打綠,這個操作真是騷。168F 10/09 16:06
噓 Szss: 是不是可以幹譙內地憲沒事了172F 10/09 16:06
→ seemoon2000: 樣也會被歸類成公眾人物 而且她是被罵上新聞才紅的173F 10/09 16:06
推 CMPunk: 等等法匠又要翻判決書嗆大家法盲嘍174F 10/09 16:07
推 ludoren: 連起訴都沒有說是法官的在搞笑嗎175F 10/09 16:07
推 dsfrf: 噗哈哈 ,再去買殭屍流量阿猴該。177F 10/09 16:07
推 solsol: 一萬就是網紅了 嘻嘻178F 10/09 16:07
推 meto: 判有罪就罵言論自由呢,不判就改罵司法改革呢。尚書科憨粉~179F 10/09 16:07
→ likeshit: 內地憲不是公眾人物? 館長怎麼輸的181F 10/09 16:08
→ KCKCLIN: 這種水準去幫地球減壓剛好而已 別害人了182F 10/09 16:08
→ silentence: 而且論斷的理由還是事發之後的事情吧 笑死人183F 10/09 16:08
→ CMPunk: 這個根本倒因為果的判決185F 10/09 16:08
推 xavier08: 恐龍法官快出來讓我看看妳長怎麼樣187F 10/09 16:08
推 gglong: 踢皮球 踢得 太誇張188F 10/09 16:08
→ eric999: 深藍法官判殺媽媽的渾蛋沒罪。藍色網民:蔡英文該死,司189F 10/09 16:08
→ eric999: 改改到哪裡去了。191F 10/09 16:08
噓 jay111101: 一堆智障法盲喔~~都沒起訴是關法官屁事喔.....192F 10/09 16:08
噓 JotaroKaga: 敗類檢察官,原告被韓粉罵的時候根本只是個路人193F 10/09 16:09
推 dm03: 以後罵完人如果被告 記得花錢找人去關注對方臉書或IG194F 10/09 16:09
推 bryant780417: 可悲至極的檢察官 一個女生站在那就公眾人物喔 柯韓粉又要高潮了196F 10/09 16:10
推 cka: 這判決好扯203F 10/09 16:11
推 qqqzz: 垃圾司法204F 10/09 16:11
→ mxr: 菸粉開始貼檢察官標籤了 果然是解決有問題的人 XD205F 10/09 16:11
→ bseiqwkbk: 我本來不認識她的…現在還是不認識…
聲請再議吧206F 10/09 16:11
→ wawolo: 按追蹤不等於知道那個人是誰 尤其是一堆露奶的208F 10/09 16:12
推 steelheart3: 笑死 沒那個時間多數人根本不知道 檢查官自己算不算公眾人物210F 10/09 16:12
→ joinme191: 這太拗了吧。她被罵當下根本沒什麼人認識她吧。用後來的小有知名度來判斷先前的辱罵當下是公眾人物。這邏輯212F 10/09 16:12
推 gyman978: 臥槽 她在被霸凌之後才紅起來的 霸凌的時候她才普通高中214F 10/09 16:13
推 xiahself: 恐龍鄉民 法官檢察官傻傻分不清楚218F 10/09 16:13
噓 scum5566: 就算有兩萬追蹤的油吐伯也不是每個人都知道219F 10/09 16:14
推 todao: 根本沒聽過這女的,而且她也不是政治人物223F 10/09 16:14
噓 hhhhh11: 明明就是被罵完才變公眾人物的 法官可以有點基本邏輯嗎224F 10/09 16:15
推 zakijudelo: 現在才知道檢察官為了減少工作量多會吃案了吧!225F 10/09 16:15
推 ccucwc: 公眾人物三小啦!?226F 10/09 16:15
噓 b90022790: 台灣司法就是個大笑話 哈哈哈哈哈227F 10/09 16:16
→ jixiang: 她是被告後才出名的,根本倒果為因…228F 10/09 16:16
推 gibson72: 藍綠名嘴互罵 有些提告毀謗還成功哩 這法官標準?229F 10/09 16:16
→ jay111101: 公眾人物本來就不是看知名度....231F 10/09 16:17
→ b43681477: 笑別人恐龍法官 結果自己連法官檢察官都搞不清楚232F 10/09 16:17
推 chrislai: 這告不成 那red應該也要不起訴才對啊234F 10/09 16:18
噓 ccunii: 恐龍很多欸爛237F 10/09 16:19
推 gibson72: 靠 原來是檢察官 坐等法官判決239F 10/09 16:19
推 Safrian: 不溯及既往這個高中公民就學到了不是嗎?
這到底是三小240F 10/09 16:19
推 wjonz0102: 館長說過公眾人物被罵會被判可受公評的事實,偉哉法律243F 10/09 16:20
推 LoserLee: 鬼島法官邏輯死去也可以去死了==245F 10/09 16:21
推 lovejamwu: 我記得她被罵好像不是公眾人物啊...246F 10/09 16:21
推 seemoon2000: 嚴格來說就算現在都不是公眾人物 追蹤2萬算什公眾人249F 10/09 16:22
→ lovejamwu: 台灣法匠也她媽的太多了吧.這法官八成是韓粉.255F 10/09 16:23
推 f731227: 法院的法官大多數本來就不值得尊敬256F 10/09 16:23
推 Tawara: 檢察官邏輯不意外 笑死257F 10/09 16:23
噓 Lynn1122: 明明就是檢察官 嘴法官的有夠丟臉259F 10/09 16:24
→ Tawara: 以後大家可以盡量罵囉260F 10/09 16:24
→ Leon0810 …
噓 Leon0810: 一堆法盲在檢討法官耶XDDD 還說這是判決XDDD264F 10/09 16:25
推 btpo: [不起訴]三字這麼明顯 還在嘴法官 看清楚再酸拉265F 10/09 16:25
推 babuza: 我連她的名字是什麼都不知道,這樣算公眾人物?268F 10/09 16:26
→ WeGoYuSheng: 她在被去死韓粉霸凌前,她有廣為人知嗎?檢方這什麼丟臉的邏輯?271F 10/09 16:26
→ Leon0810 …
噓 Leon0810: 一堆法盲在檢討法官耶XDDD 還說這是判決XDDD273F 10/09 16:26
推 greatface: 干法官屁事?不起訴是檢察官作的吧274F 10/09 16:27
噓 minoru04: 那上過電視轉播的484也算公眾人物啊275F 10/09 16:27
推 sdamel: 我FB有500多個詐騙帳號加好友,我也是公眾人物279F 10/09 16:27
→ rebai: 檢察官真墮落281F 10/09 16:28
噓 collet: 檢察官是韓粉嗎?也被罵看看啊檢察官也是公眾人物啊285F 10/09 16:29
噓 buneng: 這是恐龍檢察官啦,別搞錯了286F 10/09 16:29
推 ImCPM: 法律人被瞧不起真的怪不了別人288F 10/09 16:30
推 claireboa: 誇張 她憑什麼被辱罵?兩萬粉絲參加比賽就沒名譽了喔291F 10/09 16:30
推 rockest: 這不就是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嗎293F 10/09 16:32
→ smallox: 這法官邏輯有問題嗎?她被罵時不是公眾人物啊295F 10/09 16:32
推 sunwit: 台灣司法真是個笑話296F 10/09 16:33
噓 s9321312: 爽 繼續支持冥噤黨啊 哈哈哈哈哈298F 10/09 16:33
→ conanhide: 這兩年,韓家把台灣鬧的天翻地覆,真的太辛苦了299F 10/09 16:33
推 oiolo: 蠻漂亮的 然後健美好猛啊302F 10/09 16:34
推 carl578: 法官,KMT,傻傻分不清楚?303F 10/09 16:35
推 chocopie: 那我們也可以罵楊姓女韓粉了嗎?
新聞閱覽量多,她也算是公眾人物了吧304F 10/09 16:35
噓 milk7054: 好了啦,公認的菸粉別鬧了309F 10/09 16:36
推 jaceda: 不起訴三洨..罵公眾人物被判刑的案例也一堆吧,直接不起訴?316F 10/09 16:36
推 NLNG: 司法笑話,XD! 這女生算公眾人物啃 我暈了317F 10/09 16:36
推 liocorno: 綠色革命還未成功 同志能須努力318F 10/09 16:37
→ fantacliff: 不意外啊那群書蟲人生道理人情世故都是從書學來的 智320F 10/09 16:37
推 hanslins: 恐龍法官,但正妹好像.........321F 10/09 16:37
推 dou0228: 所以 20000 以上的?322F 10/09 16:37
→ ludoren: 法官,檢察官,傻傻分不清楚?325F 10/09 16:38
推 a032100: 這法官太誇張了吧 那只要FB IG幾百幾千追蹤不也公眾人物326F 10/09 16:38
→ hanslins: 應該是恐龍檢查官,可以自訴嗎?327F 10/09 16:38
→ a032100: 了? 是樣看的嗎 普通人根本不知道他誰328F 10/09 16:38
推 u8814032: 檢這種不起訴的理由,真的無言330F 10/09 16:39
推 grayplace: 難怪司法不被人民信任,真的要再自己進修法律了,不然332F 10/09 16:40
推 thatear: RED不是信誓旦旦說得很有把握?333F 10/09 16:40
推 amare1015: 好多菸粉快氣死的那種 看了好好玩 哈哈哈XDDDDDDDDDD335F 10/09 16:40
推 tacol: 笑死 恐龍法官336F 10/09 16:41
→ amare1015: 好了啦 乖乖欣賞這妹子的身材 練得很不錯啊 hehe337F 10/09 16:41
推 loking: 罵佛地魔就會被告,兩套標準喔339F 10/09 16:41
→ akway: 法院果然國民黨開的340F 10/09 16:41
推 lolikung: 不對啊,所以很多人追蹤的就可以讓人罵喔?341F 10/09 16:42
→ horking: 說妳公眾就公眾 下去好嗎342F 10/09 16:42
噓 klyuch: 這檢察官笑死人,被罵之前誰知道這個人?他又不是女明星,345F 10/09 16:42
推 g9122xj: 這個檢察官其實有在兼占卜師吧346F 10/09 16:42
→ klyuch: 憑什麼要受大眾評議辱罵347F 10/09 16:42
推 btpo: 還再酸菸粉 哪天遇到就不意要哭348F 10/09 16:42
推 steven89185: 喔喔所以公眾人物就可以被各種霸凌威脅,有夠棒的啦349F 10/09 16:42
推 lo0945: 法官也能隨意被辱罵吧 畢竟判決書這麼多人看過351F 10/09 16:43
推 tttggg: 準備上訴吧352F 10/09 16:43
推 jiayuan: 再努力一點就可以去唸中山了吧 為她加油355F 10/09 16:43
→ lo0945: *檢察官356F 10/09 16:44
推 richjf: 台灣價值的先知358F 10/09 16:44
→ btpo: 如果今天是法官被罵 檢察官最好敢寫不起訴361F 10/09 16:44
推 randy061: 是台灣法官智障,每次判決都有公告,那也算公眾人物,應可接受眾評362F 10/09 16:44
噓 ga624641: 法律系分數在怎麼高都還是文組 文組呵呵368F 10/09 16:45
推 joliegwen: 提出這個論點的檢察官也是公眾人物了370F 10/09 16:46
推 kurt1234: 法律是保護弱者,還是保護懂法律的??371F 10/09 16:46
推 ZBeta: 這算公眾人物啊?372F 10/09 16:46
推 bandee: 這檢察官出名了,那大家可以開始放心罵這檢查官是白癡了? 嘻嘻嘻373F 10/09 16:46
→ ZBeta: 那這檢察官也算公眾人物了吧377F 10/09 16:47
推 iMANIA: 同理 法官現在也紅了 也成了公眾人物 所以也可開始公審了378F 10/09 16:47
推 smpian: 去死 算少言論自由保障之內嗎? 4%5毛6畜去死379F 10/09 16:47
推 MisuzuXD: 罵的當下根本路人好嗎 我才不信他被罵的時候有人知道他382F 10/09 16:47
推 gunies1111: 柯韓粉繼續噓綠共 忽視司法一直深藍的事實384F 10/09 16:48
推 AAsoon: 檢察官的時間軸出了什麼問題?385F 10/09 16:48
噓 s891050: 原來可以隨意罵公眾人物去死 (筆記386F 10/09 16:48
噓 fade11: 法院哪個寫的直接公開姓名,讓他變公眾人物一下啊389F 10/09 16:49
推 TBBTsfan: 我都不知道要先笑這新聞還是笑留言的恐龍法官390F 10/09 16:49
噓 hygen: 未來人法官?391F 10/09 16:49
推 chong17: 刑法是處罰行為當時,當時誰知道她啊?公眾人物?WTF394F 10/09 16:50
推 EZX: 哈哈哈哈 台灣司法真的都是笑話,法律系畢業都是白癡396F 10/09 16:50
噓 cimo764: 喜韓兒法官不意外397F 10/09 16:50
噓 Kamelie: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398F 10/09 16:51
→ EZX: 文組真的都是智障399F 10/09 16:51
→ hygen: 更正,是未來人檢察官,根本偷懶400F 10/09 16:51
推 mark130121: 法官也是公眾人物啊…你各位知道該怎麼做了406F 10/09 16:52
噓 GodsRevival: 藍蛆法官從以前留下來很多,不幸就會遇上。他們怎不死絕407F 10/09 16:52
推 afking: 確實挺凹的,這看起來可以告贏410F 10/09 16:53
→ bhshin: 悲哀韓粉 拖累台灣的垃圾411F 10/09 16:53
推 morning9: 那時她哪是公眾人物,智障判決412F 10/09 16:53
推 s13140709: 但罵人的時候她哪裡是公眾人物xd415F 10/09 16:54
推 jojo87: 韓粉法官?XD416F 10/09 16:54
→ th11yh23 …
推 th11yh23: 很少罵法官??這篇新聞從頭到尾都沒有法官出現ㄟ417F 10/09 16:54
推 ttping: 提再議了啦421F 10/09 16:55
推 ChrisHeat: 那吳宗憲告成的案件是不是要重審??423F 10/09 16:55
推 lin7345: 所以果凍不算公眾人物囉?425F 10/09 16:56
噓 bobyhsu: 笑死 7月罵人 然後過一年追蹤滿兩萬決定不起訴429F 10/09 16:57
推 jenkl: 哈哈哈哈哈430F 10/09 16:58
推 gunfighter: 檢察官:幹 告16個 你是整被告 還是整我 不給起訴431F 10/09 16:58
推 k2890206: 跟台灣法官講邏輯?台灣最該整頓的就是法官434F 10/09 16:59
推 Windk610i: 法盲眼睛記得張開 分一下檢座跟法官437F 10/09 16:59
推 g3sg1: 說個笑話 司法改革 藍綠都一樣438F 10/09 16:59
推 salqv: 法官意思是隨便一個網紅被罵都不能告?439F 10/09 17:00
噓 Nerv: 台灣檢察官,哈440F 10/09 17:01
推 threelittle: 你各位啊,每個都有IG.FB自媒體,你們都是公眾人物441F 10/09 17:01
推 CFfisher: 可是不是一堆公眾人物也會告人嗎?442F 10/09 17:01
推 QhenQi: 去你的垃圾法官 死恐龍444F 10/09 17:01
推 hw1: 上新聞後就是公眾人物啦 你各位法盲懂了沒445F 10/09 17:02
推 Acity: 照這標準,只要有上新聞的事件全部都該無罪446F 10/09 17:02
推 blargelp: 笑死 檢察官應該超過50歲了吧447F 10/09 17:02
推 KOKEY: 可以合法罵公眾人物“去死"了448F 10/09 17:02
推 antibody27: 哇草這樣叫公眾人物?檢察官的長官在幹嘛?這樣給過?449F 10/09 17:02
推 su72amd: 那PTT文章有爆文算不算公眾人物,PTT上站人數這麼高450F 10/09 17:03
→ cchh179: 那為什麼館長會被吳宗憲告?454F 10/09 17:03
推 Acity: 罵人之後想辦法上新聞即可獲得免死金牌455F 10/09 17:04
推 hw1: 犀利檢座熱身中 準備笑法盲457F 10/09 17:04
推 leawweikeng: 所以我們可以罵總統 去死 因為她是公眾人物 而沒罪嗎458F 10/09 17:04
推 luten: 真的很扯459F 10/09 17:04
噓 huhu0830: 法院都認證了還上來討拍?463F 10/09 17:06
噓 bite: 哪個爛法官把名字公布啦!素質真爛欸466F 10/09 17:06
噓 libur: 我敢說這個法官肯定有問題,時間順序都不懂。467F 10/09 17:06
推 chong17: 指法官,有什麼錯?檢察官就是廣義的法官啊!同一個司訓473F 10/09 17:07
推 gunfighter: 找兩個罵最狠的告 說不定檢察官就同意了 16個太多了474F 10/09 17:07
推 j63190: 2萬粉絲的就可以隨便罵了,反正法官也不起訴477F 10/09 17:07
→ th11yh23 …
推 th11yh23: 檢察官是廣義的法官XDDD哪個異世界轉生來的479F 10/09 17:08
推 IRPT001: 這種錯時的鳥事我也遇過 真滴睜眼說瞎話480F 10/09 17:08
推 jizzby3sec: 公布檢察官姓名啦 讓他接受較高之言論自由標準檢視481F 10/09 17:08
推 taco13: 法院認證追蹤人數2萬以上盡量罵483F 10/09 17:09
噓 edhuang: 這是什麼白癡邏輯487F 10/09 17:10
推 ccm0916: 一堆網紅都說自己公眾人物488F 10/09 17:10
→ yniori: 這檢察官根本低能~法盲吧檢察官!489F 10/09 17:10
推 bar1005: 等 那為什麼 館長被吳宗憲告成功?490F 10/09 17:10
噓 huhu0830: 公眾人物不可以公審那八卦罵韓國瑜是不是都可以告?這本來就該這樣判491F 10/09 17:10
推 drmactt: 先追蹤檢察官IG再罵噢, 不然告死你各位法盲!493F 10/09 17:11
推 signm: 他是不是變胖了494F 10/09 17:11
→ edhuang: 真的沒救了 時序都可以硬凹 智障邏輯495F 10/09 17:11
噓 lolwtfnow: 法官 檢察官分一下好ㄇ 連罵都罵錯就不要怪人笑法盲497F 10/09 17:12
噓 sanshin: 幹 公眾人物死好活該?499F 10/09 17:12
推 repast: 這檢察官呵呵500F 10/09 17:12
→ drmactt: 台灣司法,搞笑不斷501F 10/09 17:12
噓 Leo4891: 這檢察官是智障吧 參加個比賽就是公眾人物???502F 10/09 17:12
噓 edhuang: 她被罵“去死”欸 這是“較高之言論自由”嗎 幹他媽當人503F 10/09 17:13
→ Leo4891: 如果韓粉不認識這位事主 沒知名度還算啥公眾人物504F 10/09 17:13
推 Zack5813: 希望這標準他媽一直延用下去!請去死吧!!幹506F 10/09 17:14
推 skuderic: 台灣司法就是笑話 一直都是 嘻嘻 然後所謂司法改革一直沒下文 整天出來這種離譜判決 有夠讚507F 10/09 17:14
推 md3q6e: 為啥公眾人物的權力可以任意被侵犯?510F 10/09 17:16
噓 Qpera: 菸粉氣氣氣511F 10/09 17:16
噓 edhuang: 還有啊 這公眾人物的認定是三小 你說了算是吧513F 10/09 17:17
推 drmactt: 法界IG 兩萬追蹤被罵告不成的找他,噢不對一定告得成514F 10/09 17:17
→ md3q6e: 言論自由標準還能浮動 我的老天鵝515F 10/09 17:18
→ md3q6e: 之前有這樣的判例過嗎?518F 10/09 17:18
→ ilanalan: 館長駡吳宗憲就被罰款,原來吳不是公眾人物520F 10/09 17:18
推 seavon: 這陣子判決都蠻扯522F 10/09 17:18
推 CBING: 台灣法律系出來的都是笑話523F 10/09 17:19
噓 edhuang: 不要笑死人好嗎 時序錯誤還一堆例子可以打臉524F 10/09 17:19
→ md3q6e: 這明明就是在說牌子不夠大 給我吞吧525F 10/09 17:19
→ ilanalan: 大家也可以駡焦糖嗎,因為他十萬了526F 10/09 17:19
推 philein: 哈哈哈哈哈 那館長為什麼被告成功啊?527F 10/09 17:19
噓 d8731400: 當時她是誰沒幾個人知道吧!這什麼鳥判決......530F 10/09 17:19
推 twlicn: 因為罷免罷完了 選舉選完了啊 摸摸頭快下去ㄅ531F 10/09 17:20
→ md3q6e: 連新聞都只有「台中一名蔡姓正妹」全名都沒有
公眾人物的標準到底是啥啦XD533F 10/09 17:20
噓 oneIneed: 司法官跟法官不一樣好嗎? 法盲還硬凹535F 10/09 17:20
推 TaichungC: 吳宗憲的讚不是更多,還能告人啊?536F 10/09 17:21
推 rowi: 這法官………537F 10/09 17:21
→ drmactt: 不想成案而已,有權勢的名人還告不成嗎? 隨便解釋又不會有事539F 10/09 17:21
推 iamfenixsc: 公眾人物也不能被這樣罵去死好嗎...這判決?541F 10/09 17:21
→ Leo4891: 真的 沒名沒姓 檢察官還睜眼說瞎話唬爛公眾人物545F 10/09 17:22
噓 twlicn: 等等啊到底乾法官屁事 文盲嗎546F 10/09 17:22
→ starwish00: 無言,事情沒爆發前,受害者跟本路人,說她是公眾人物547F 10/09 17:22
推 hw1: 檢察官:我沒有兩萬讚 罵我準備被我告 嘻嘻549F 10/09 17:23
→ icui4cu: 這身材,一般男人有辦法駕馭嗎?550F 10/09 17:23
推 TaichungC: 網路上2.5萬讚的矽膠破麻不少欸,韓檢啊 現在是不是可以羞辱他們了?553F 10/09 17:24
推 d8731400: 就算公眾人物 這樣罵也不能吧 法院都KMT的喔556F 10/09 17:24
噓 kramer: 爛死了 館長罵吳是有事欸 這邊都公眾人物558F 10/09 17:25
推 saddog: 她明明是因為這事情才一堆色狼追蹤
檢察官真的廠廠559F 10/09 17:25
噓 lpb: 這次法官是無辜的,是垃圾檢察官!!!561F 10/09 17:25
推 tony22725385: 追蹤暴增跟比賽得獎都是之後才發生的 到底哪個低能法官判這種超時空判決562F 10/09 17:25
推 j1932041: 你要說比過賽之後爆紅我接受564F 10/09 17:26
→ j1932041: 但客觀來說你被批評前就已經練得不錯
也有相當的關注量了,又不是用黑魔法
才一夕變女神566F 10/09 17:26
推 coffee112: 我實在是看不懂台灣的法律了....570F 10/09 17:26
噓 rmoira: 原來恐龍法官都是韓粉574F 10/09 17:27
噓 fenllo: 智障法官575F 10/09 17:28
推 TaichungC: 韓粉的智商是能多高?當司法恐龍意外嗎?576F 10/09 17:28
噓 edhuang: 再噓一次智障邏輯 漏洞一堆578F 10/09 17:28
噓 woula: 法官邏輯笑死580F 10/09 17:29
推 Lupin97: 檢察官的不起訴啦,這件案子連法院都沒進去過=.=582F 10/09 17:30
推 marksky: 不是人,不享有權利583F 10/09 17:30
→ ilanalan: 她被罵時絕對不是公眾人物,事後追蹤人才多584F 10/09 17:30
推 Ichneumon: 不是要以辱罵當時為準?法匠這麼低能?585F 10/09 17:30
噓 cloudm: 檢察官是雞腿換來的嗎586F 10/09 17:30
推 Jarden: 說好的司法改革就是個笑話589F 10/09 17:31
推 s860134: 笑死 不起訴是檢察官590F 10/09 17:31
推 chong17: 刑法是處罰行為當時,當時女生又不是公眾人物。592F 10/09 17:31
噓 bluelikeme: 私人糾紛關公眾身份屁事喔……
連爛咖蜈都告得成這個跟我說不起訴www593F 10/09 17:31
推 Enfys: ????傻眼596F 10/09 17:32
噓 areett: 哪位檢察官~是想被817萬出征膩?597F 10/09 17:32
推 md3q6e: 這監察院現在可以投訴吧598F 10/09 17:32
噓 Ryushuier: 檢察官 我不是公眾人物 罵我就起訴你們601F 10/09 17:36
推 F299: 台灣司法 笑死人603F 10/09 17:36
推 abyepi: 臺灣司法果然是笑話605F 10/09 17:37
推 suifong: 台灣人民信賴台灣司法,讚!606F 10/09 17:37
噓 job5786: 這篇至少釣出10個以上連不起訴處分跟法官沒關係都不知道的人608F 10/09 17:38
推 lakeisland: 綠畜崩潰,整天用台灣價值檢討人,被法院打臉,可憐啊612F 10/09 17:39
噓 Iluvatar: 所以可以任意咒罵公眾人物?學習了615F 10/09 17:39
推 tomdyer: 如果真的是這原因,這法官顯然不適任,應加速汰除616F 10/09 17:39
推 bring777: 所以大家下架國民黨就對了617F 10/09 17:40
→ job5786: 要罵之前好歹對制度有最粗淺的理解好嗎…不起訴是檢察官618F 10/09 17:40
推 chong17: 指法官,有什麼錯?檢察官就是廣義的法官啊!同一個司訓619F 10/09 17:40
→ job5786: 下的這連高中生都知道620F 10/09 17:40
→ job5786: 檢察官只有保障跟法官一樣 職權差了十萬八千里622F 10/09 17:42
→ loby1234: 很顯然民進黨政府就是希望留住韓粉跟草包繼續在國民黨623F 10/09 17:42
推 x58420: 司法改革+1624F 10/09 17:42
→ rickyiu: 這個檢察官需要被評鑑一下628F 10/09 17:43
推 zhtsai: 外國辱罵藝人都會被起訴了,台灣法律呵呵..630F 10/09 17:43
推 Thragna: 可以開罵了 反正不起訴634F 10/09 17:45
推 RAY1203: 小英司法改革政績+1,連死韓粉到逃過一劫 肏637F 10/09 17:45
推 nrxadsl: 哈哈哈哈,法院認證639F 10/09 17:45
推 capcombio: 市長都換人了 who care?642F 10/09 17:45
→ cloud3455: 所以我看這個人追蹤數多就能去罵他幹你娘643F 10/09 17:46
推 JayceYen: 台灣法官不意外 廢物低能兒644F 10/09 17:46
推 gaym19: 這檢察官厲害了 公眾人物就能被隨便咒罵的概念645F 10/09 17:46
→ seal998: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651F 10/09 17:48
推 qppqqp: 含糞法官果然厲害了653F 10/09 17:49
推 zxcqwe: 笑死我國司法654F 10/09 17:50
推 eyck: 笑死655F 10/09 17:50
→ newgpx: 沒上新聞前誰認識她?公眾人物? 法官白癡吧658F 10/09 17:51
推 Syd: 很凹659F 10/09 17:51
推 mono5566: 法院幫你認證了 要不要去念中山研?665F 10/09 17:52
→ ishadow: 台灣法官真的很好笑666F 10/09 17:52
推 CPUTammy: 公眾人物應能接受批評,所以...罵人之後,說他公眾人物就行了呀!大不了找垃圾網軍去追蹤是不是也解套???667F 10/09 17:52
→ V9911014: 這些唸法知法 並且以法為職業的人不知道他們離社會期待越來越遠了嗎671F 10/09 17:53
→ CPUTammy: 不要說法官啦!不起訴是檢察官的事情,都還沒送審到法官674F 10/09 17:53
推 drmactt: 國家保障下的可悲判決678F 10/09 17:54
噓 KevinOConnor: 八卦水準不是一向自視甚高嗎??不是看不起Dcard FB嗎怎麼連不起訴處分是檢察官給的都不知道? 還罵法官?681F 10/09 17:54
推 troy911: 那政治人物被罵也不能提告喔,不然就是雙標仔,對吧?683F 10/09 17:56
推 sunluna: 鬼島法律真的是笑話耶684F 10/09 17:56
噓 louisxxiii: 這樣叫做公眾人物,那吳宗憲跟館長那件怎麼算,686F 10/09 17:56
推 lionling: 原來公眾人物可以罵去死阿~好像懂啥了687F 10/09 17:57
噓 NX9999: 蛤?身材怎麼變這樣= =688F 10/09 17:57
→ sunluna: 鬼島法律標準就是 有幾位法官就有幾種標準689F 10/09 17:57
推 kiv9137: 檢查官這個邏輯很符合韓粉思維,給推690F 10/09 17:57
推 V9911014: 所以我是說那些 唸法 知法691F 10/09 17:57
噓 areett: 檢察官這樣能去法務部檢舉瀆職嗎 呵?692F 10/09 17:57
推 devicer: 這樣就算公眾人物?694F 10/09 17:57
→ tqaz: 哈哈,砝棺教大家可以盡量罵公眾人物喔695F 10/09 17:57
噓 Asorvia: 法匠到底收多少?696F 10/09 17:57
推 seedroy: 哈哈,韓已經倒了,你的利益who care697F 10/09 17:57
推 kiergh: 操你媽的司法狗官698F 10/09 17:58
推 TobyH4cker: 以後要嗆人就先買一萬追蹤 檢察官認證的公眾人物700F 10/09 17:58
推 nutrino: 笑死惹 檢察官認證701F 10/09 17:58
推 Straw14: 正妹總該給她一份人權套餐了吧703F 10/09 17:59
噓 Audien: 低能司法704F 10/09 17:59
推 Laminor: 怎想出這樣凹的呀,太扯…705F 10/09 17:59
推 keyman2: 樂透有買有希望...阿原來是司法判決706F 10/09 17:59
→ Syffence: 重新定義公眾人物 有開臉書IG的都是了709F 10/09 17:59
噓 r0ck123: 爛死了 什麼爛檢察官710F 10/09 18:00
噓 qnLove: 這一套標準不就是綠共蟑螂哥哥自己搞出來的 自作孽夕鶴711F 10/09 18:01
推 Matz: 台灣司法真的笑話713F 10/09 18:02
推 DANANPA: 韓粉檢察官素質真的低715F 10/09 18:03
推 Mues: 腦袋裝屎啊不起訴書716F 10/09 18:03
噓 daredwolf: 看吧,花錢請律師去告,以台灣的法律環境根本浪費錢去養一些XX,自己動手比較乾脆721F 10/09 18:07
推 HodorDragon: 笑了...公眾人物 你各位要記得這判例啊 以後被告能用723F 10/09 18:07
推 helloman: 不對啊 那之前老吳被館長罵 館長怎麼有事 哈哈727F 10/09 18:08
噓 dodo577: 遇到垃圾韓粉法官733F 10/09 18:12
推 ks2384im: 呵呵以後要罵誰先把他捧成公眾人物
照理說公眾人物也不能罵去死吧 這判決沒問題嗎736F 10/09 18:13
推 jupei: 法官智障嗎738F 10/09 18:14
推 suntw: 幹你娘垃圾檢查官,這種顛倒黑白的話都說出來739F 10/09 18:14
→ fix78: 韓粉法官742F 10/09 18:16
噓 Tr3vyy: 台灣司法最大問題就是檢察官啊 都說多久了743F 10/09 18:16
推 hiimjack: 笑死 這檢察官腦袋真的有問題745F 10/09 18:18
噓 a55770: 炒新聞想紅,法院幫你啦,在炒一波747F 10/09 18:19
噓 StoneMan: 這判是啥小 她被罵的當下根本路人750F 10/09 18:20
推 Tawara: 潮爽der 以後網路罵人被告 先把對方弄成公眾人物就無罪了751F 10/09 18:20
推 V9911014: 沒錯啦不過小心阿當我們在笑這些的時候用詞要注意
要不然改天就會有東西要來找人752F 10/09 18:20
推 ja3260: 公三小啦 冠軍跟粉絲都被罵之後的事情吧754F 10/09 18:21
→ V9911014: 然後很無奈的是檢察官的薪水福利可能高過這篇文底下留言的多數鄉民的薪水所得756F 10/09 18:22
推 AHAAA: 傻眼,恐龍法官762F 10/09 18:24
推 V9911014: 公眾人物,因為被認為,有錢,有勢,往往在司法上站有優勢,司法為政治服務,國際上的名言,在台灣也不會例外!763F 10/09 18:24
→ Citer: 法官是不是也韓粉?766F 10/09 18:26
推 slat: 重新定義公眾人物767F 10/09 18:26
推 golttt: 有夠法匠774F 10/09 18:28
噓 poloo9: 垃圾法官775F 10/09 18:28
推 all0624: 沒事 至少韓導已經去賺他的錢了 迫害台灣的力道少了許多780F 10/09 18:31
推 psow123: 不起訴是在耍什麼智障781F 10/09 18:32
噓 butywater: 國家機器應該動一動,教育一下這個檢察官782F 10/09 18:32
推 simon315tw: 所以公眾人物可以罵到什麼程度,三字經可以嗎?被罵完去比賽也算公眾人物囉,幫三寶開粉專算不算公眾人物783F 10/09 18:32
推 redyi: 在座各位都是公眾人物785F 10/09 18:33
推 ks2384im: 這樣以前例子對比罵人很容易雙標的結果不要挑戰法官789F 10/09 18:35
推 ccekw807: 韓粉法官,公眾人物要有更高標準791F 10/09 18:35
推 fragmentwing: 開罵之後鬧上新聞就沒事了?話說之前有個兩情相悅的檢察官也是堅持告到底 怎麼這個就輕輕放過793F 10/09 18:38
→ raku: 那時候她怎樣都不算公眾人物吧,現在也只是稍微有上過1~2次新796F 10/09 18:39
噓 TWkiller: 無聊,韓支持者好歹有500萬,遇到很正常797F 10/09 18:39
→ raku: 聞的一般人...798F 10/09 18:39
推 Juder: 檢察官太會凹了吧,韓粉?799F 10/09 18:39
推 d8731400: 幹 韓粉KMTer檢察官800F 10/09 18:39
推 zien0223: 我罵了你讓你上報你就是公眾人物 法官腦子進水了嗎801F 10/09 18:39
推 Sajhnne: 法官總是能讓我有驚喜802F 10/09 18:40
→ z2wen …
推 z2wen: 小英政績+1803F 10/09 18:40
→ trywish: 那時不算啦,不過她是刻意上傳讓大家評論的,所以反面也算可受公評的言論自由保護裡面。加上這件事讓她增加很多809F 10/09 18:42
→ trywish: 粉絲,所以標準就提高了,看說法應該是這樣。如果對方裝812F 10/09 18:44
→ trywish: 的很可憐,結果應該會不一樣。814F 10/09 18:44
→ trywish: 當然如果是人身攻擊部分,我覺得應該是能告,單純攻擊她816F 10/09 18:44
推 reenwit: 難怪果凍吃草,舔盤子。還能告人817F 10/09 18:45
→ trywish: 本人那類,但如果批評她的行為,這類應該會不起訴。818F 10/09 18:45
噓 hahaha42: 台灣司法真的是一流的笑點耶820F 10/09 18:47
→ trywish: 不過我猜啦,檢察官那邊應該是不高興她拿這件事貼上FB出名,所以才刻意說他是公眾人物,反正你想出頭,就讓你出821F 10/09 18:47
推 GodEyes: 王瑞德比她還像公眾人物,人家靠告韓粉告到渡假升級823F 10/09 18:47
→ guepard: 去死不是評論是恐嚇吧824F 10/09 18:48
→ trywish: 頭,但這樣你就必須以更高標準來看待。825F 10/09 18:48
推 YCC28: 小英政績+1827F 10/09 18:49
推 foxey: 韓粉嗎? 這樣也能說是公眾人物...828F 10/09 18:49
推 Blazeleo819: 不是啊,問題是案發當下她也不是公眾人物啊,法官是邏輯有問題?837F 10/09 18:53
噓 Goldentoad: 台灣司法哈哈哈哈哈哈上有恐龍法官下有垃圾檢察官839F 10/09 18:55
推 potatobb: 所以以後粉絲人數超過兩萬(未來)就可以亂罵囉!840F 10/09 18:55
→ Blazeleo819: 啊是憑什麼不能出來講?那她被人身攻擊是活該就是了?
台灣司法保護加害人真的是第一名的841F 10/09 18:56
推 Ecdysozoa: 這樣駡果凍的判賠是怎樣 果凍不是公眾人物?844F 10/09 18:58
噓 zoo0602: 檢察官在幹什麼?幫法官認定是否屬於公眾人物?846F 10/09 18:58
推 blakwoods: 法律果然不是我們多數人可以理解的847F 10/09 18:58
推 TBBT1: 檢察官可能抄其他份的不起訴書啦848F 10/09 18:58
→ iqeqicq: 公眾人物應限定政治人物、大企業家、藝人849F 10/09 19:00
→ iqeqicq: 黨政軍高層、職業運動員等具公開行程者853F 10/09 19:01
推 lairx: 這樣叫公眾人物?854F 10/09 19:01
→ iqeqicq: 而且妳可以聲請再議855F 10/09 19:02
→ qama: "有臉書,就是公眾人物囉~ 叫你阿嬤來講囉(錯棚"858F 10/09 19:04
推 u155247: 台灣社會縱容文組橫行的下場862F 10/09 19:07
推 aaron999: 台灣司法需要大改革!!!864F 10/09 19:07
推 SYOUNG: 韓粉就是毒瘤865F 10/09 19:08
→ rial: 檢察官真的太離譜了,她當實不算公眾人物,就算現在也不算!866F 10/09 19:11
→ rial: 而且公眾人物難道就可以被公然侮辱?恐嚇?868F 10/09 19:12
噓 chengmei: 被罵的當下是公眾人物膩 傻眼869F 10/09 19:13
推 rial: 被罵時,台灣有幾個人認識她啊?她是被罵後上新聞才有比較多人知道她。但他也不算公眾人物。871F 10/09 19:14
推 S780122: 司法改革真是笑話876F 10/09 19:15
推 candh: 傻眼878F 10/09 19:16
噓 aitela: 法院、警察、國軍一堆黨國垃圾,吃喝靠大家的稅金880F 10/09 19:19
噓 cakin: 三小檢察官881F 10/09 19:19
推 TFnight: 公眾人物可以亂罵????884F 10/09 19:24
推 jaywall: 重新定義公眾人物。885F 10/09 19:24
→ seraph01: 那我覺得檢察官才算公眾人物886F 10/09 19:25
推 Dan1026: 幹你涼的低能法官死全家890F 10/09 19:26
推 will1205: 垃圾蚵韓糞繼續說法院綠色開的 笑死892F 10/09 19:27
→ ohrring: 反觀肌肉仔嘴一堆公眾人物被吉到賠錢哈哈893F 10/09 19:28
推 xkiller1900: 笑死人,不起訴,讓人看笑話的哦
人格毀滅即使是公眾人物也可以告唉897F 10/09 19:29
推 whface: 法官的自由心證還真好笑901F 10/09 19:31
推 gin10791: 被自己最愛的主子搞了不知道有甚麼感覺902F 10/09 19:31
推 nicejelly: 欸不是,是先到2萬才被罵還是先被罵才紅的?904F 10/09 19:32
噓 jkreg: 什麼爛判決913F 10/09 19:43
推 xoy232: 優質法官不容質疑啊 優質915F 10/09 19:47
噓 jenoren: 跟風報導並罵法官噓判決的是有多無知?原波請更正你荒謬的備註,這是不起訴處分書,不是判決!916F 10/09 19:47
推 mftd: 檢察官有些都在秀下限啦。想要脫罪或定罪什麼狗屁文書都寫得出來922F 10/09 19:53
推 k4120: 檢察官是不是韓粉924F 10/09 19:55
噓 jenoren: 告訴人接受不起訴處分書,不服於十日內得聲請再議。
自己權利消極不爭取,事後再來公審意見與自己分歧的檢察官,這行為很不可取。926F 10/09 19:57
推 juyac11: 確實是公眾人物,吞下去929F 10/09 19:57
推 nuturewind: 題外話,為什麼健身練練,屁股都會練成哈登最愛的size…931F 10/09 19:58
噓 yuncat: 檢查官一定4韓粉933F 10/09 20:01
→ walinama: 台灣法律也流行穿越呢~真der棒935F 10/09 20:03
噓 amury: 哇靠。這樣也行?936F 10/09 20:04
推 ccchenny: 不是被罵之後才變「公眾人物」?937F 10/09 20:04
噓 iuexeyz: 司法改革,哈哈哈哈939F 10/09 20:04
噓 q20136: 台灣司法941F 10/09 20:05
推 comicboy37: 這不起訴真的夠瞎 還有不是法官是檢察官吧942F 10/09 20:05
推 yzmk: 倒果為因的神邏輯啊944F 10/09 20:08
噓 zucca: 檢察官很藍946F 10/09 20:09
推 knik119: 法官,什麼叫公眾人物?947F 10/09 20:10
推 providence: 比較好奇 "去死" 是屬於什麼批評RrR948F 10/09 20:10
噓 jenoren: 請記者平衡報導一下不起訴書的全文,不要只有擷圖。949F 10/09 20:11
推 yaieki: 她被罵才爆紅的 檢察官就認為是公眾人物不起訴 笑死那以後所有妨害名譽的都別起訴了都會被新聞鬧成爆紅啊951F 10/09 20:13
推 peter5140: 被罵的時候還是學生耶,台灣司法真搞笑955F 10/09 20:16
→ fcz973: 就算是公眾人物,跟當時被罵的情境根本無關啊957F 10/09 20:17
推 oldlake: 所以486告人告假的?958F 10/09 20:17
噓 a22530722: 還我韓國瑜!!!!!!!!!!!!!!!!!!!!!!!!!!!!!!!!!!!!!!!!!959F 10/09 20:20
→ passersK: 各位注意喔,2萬以上的追蹤的盡量罵法官說沒事960F 10/09 20:21
噓 craymond: 哈哈哈
這篇感覺斷章取義 先看全貌再評論964F 10/09 20:28
推 darkbbyy: 在這搜尋不起訴就知道台灣監察官也是沒救了968F 10/09 20:34
→ monkeydog119 …
推 monkeydog119: 洪移 也罵呀969F 10/09 20:35
→ monkeydog119: [url=http://imgur.com/9AjMzye]http://i.imgur.com/9AjMzye.jpg[/url]
噓 time3Q: 明明蔡女就是跟那被設計的楊姓韓粉互嗆 自己也是不理性阿971F 10/09 20:36
推 cbstgb: 說實在 還蠻扯的973F 10/09 20:39
推 Aya710: 霸完了,誰理你977F 10/09 20:47
→ yarnt: 這個公眾人物的標準會不會也太低了979F 10/09 20:54
推 aigame: 台灣的法律人遲早要得諾貝爾物理學獎證明平行時空確實存983F 10/09 20:58
→ feng0312s: 不意外反正這種案子檢察官自由心證全看檢察官心情的判決不知道哪裡可信986F 10/09 20:59
推 J7viHH: 這什麼爛判決991F 10/09 21:13
→ doki38: 不起訴書是檢察官做的啦!992F 10/09 21:14
推 mercinana: 誇張欸~有那麼多判例在前這樣還不起訴!993F 10/09 21:15
推 chennylee809: 以後嘴砲被告先幫對方買2萬讚就不起訴了
檢察官跟法官混久了 腦也破了嗎?994F 10/09 21:15
噓 anendfox: 當時沒那麼多人認識啊幹 這三小996F 10/09 21:18
推 ayuhb: 之前那些被吳宗憲告的QQ997F 10/09 21:19
噓 wes905: 恐龍法官998F 10/09 21:22
推 CTUST: 檢察官也是能和諧就和諧 路跑詐欺也是不起訴 幹你娘死全家999F 10/09 21:24
噓 YummyMcGee: 胯下有洞就是正妹是不是!?
記者是不是剛退伍啊1000F 10/09 21:24
推 kuyfd456: 以後被罵的都是公眾人物,可受公評1002F 10/09 21:27
→ Asucks: 完全不認同這法官1003F 10/09 21:34
噓 imhere: 內文不是寫檢察官了 法盲又智障惹1004F 10/09 21:35
推 bizer: 科科,這些當youtuber 愛後面批評的都有代價的1006F 10/09 21:43
噓 v2266514: 以後只要幫人買粉絲按讚,就可以隨便罵囉1008F 10/09 21:43
→ Ruri2: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身分不同就有差別待遇?1011F 10/09 21:49
→ ghostxx: 再加個7萬5就能當碩士了,加油1014F 10/09 21:52
推 sammoon: 2萬多根本連ig網美都不如 是算捨公眾人物1015F 10/09 21:52
→ homeaoi: who care1017F 10/09 21:54
推 zardmih: 蔡女事發當時應該不是公眾人物吧?不過司法體系內就一堆黨國餘孽啊 有恐龍法官也不意外啦..1020F 10/09 21:58
→ Freeven: 哇操 一個學生這樣叫做公眾人物,檢察官到底腦袋裝什麼1027F 10/09 22:13
推 everOrz: 台灣法律系是不是其實是古生物復育系?1029F 10/09 22:14
推 sismiku: 笑死,以後都可以罵惹1030F 10/09 22:14
噓 ange09: 檢察官啦==鄉民的常識真可憐1032F 10/09 22:21
推 danieo: 司法內賊1033F 10/09 22:25
推 agow: 檢察官'`法官,傻傻分不清1035F 10/09 22:28
推 fablife: 參加過比賽就是公眾人物啦?真神奇1036F 10/09 22:30
噓 carryton: 有台灣價值,醜女也變正妹1039F 10/09 22:35
推 israelii: 2萬粉絲 可以保送中山大學研究所了1040F 10/09 22:35
推 yuio14508: 留言真的一堆法盲 難怪訟棍這麼好賺1042F 10/09 22:40
推 Windk610i: 真的 訟棍專門電這些不識字的白癡法盲1045F 10/09 22:49
推 a6m7: 法官韓粉?!1049F 10/09 22:56
推 newland: 所以標準是臉書有2萬5320人追蹤=公眾人物 ==1050F 10/09 22:58
推 lusheep: 啥小,這樣也可以?1051F 10/09 22:58
推 ray0808: 沒看過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嗎,現在就讓你各位見識見識1054F 10/09 23:09
→ JacobSu: 被罵才紅的不是嗎?1057F 10/09 23:17
推 dinn: 扯 應該以案發當下條件來看是否是公眾人物吧?1059F 10/09 23:20
推 coaka: 三小1061F 10/09 23:27
噓 s51007john: 所以上電視的名嘴就可以告喔 公三小垃圾話1067F 10/09 23:38
推 OgOl: 所以可以罵公眾人物了嗎?1068F 10/09 23:40
推 achen1016: 法官名字要不要公佈啊?竟然可受公評之事,是不是辱罵他也可以接受?1070F 10/09 23:50
推 a3eimyy: 所以公眾人物就活該被罵無法可管?法官腦子裝屎嗎1072F 10/09 23:50
推 henn: 那個屁股阿 啊撕1073F 10/09 23:56
推 Windk610i: 法官名字一直都有在公佈啊 真的很搞笑...就你們沒去查而已啊1074F 10/10 00:03
推 c357416: 這種邏輯也能考上檢察官喔1076F 10/10 00:05
噓 chanceiam: 檢察官真好笑,這樣可以領國家多少啊?1078F 10/10 00:08
噓 BMHSEA: 幹你娘智障檢察官 職位買來的?1079F 10/10 00:12
噓 acatking98: 我是覺得先去把法官和檢查官搞清楚再來談司法改革啦1080F 10/10 00:12
噓 qqqlll666: 這種留言也要告人 根本訟棍一個 還一堆人推 沒跟他討訴訟過程產生的成本已經很好了
如果這種程度留言也起訴 這篇罵檢察官等著收傳票吧
公眾人物重點是她到底有沒有拿他的名氣去牟利 跟追蹤有啥關係1081F 10/10 00:20
推 b6byc: 公眾人物??
邏輯亂七八糟1086F 10/10 00:31
推 ringal: 什麼樣的政府有什麼樣的法院 慘啊1088F 10/10 00:32
推 whaleu6: 不起訴書是檢方寫的!檢方!檢察官!不是法官啦1090F 10/10 00:32
噓 gaara: 這叫恐龍檢察官 台灣的司法品質堪憂啊1093F 10/10 00:37
推 a76i: 台灣司法界真的他媽一群智障1094F 10/10 00:39
推 l6333133: 小英德政 司法改革成功1096F 10/10 00:40
推 holysea: 這檢察官是韓粉吧,公眾人物要告也是告的成啊1101F 10/10 00:53
噓 newest: 鬼島司法垃圾品質1105F 10/10 01:29
推 fv: 說個笑話 台灣司法1107F 10/10 01:46
推 wtmjs: 這三小…是被霸凌後,追蹤人數才飆升的吧,被霸凌的當下哪是公眾人物。恐龍法官耶!1108F 10/10 01:47
→ fv: 笑人分不清檢座跟法官的 你一試是過了沒啊 呸1110F 10/10 01:47
→ wtmjs: 看錯,是恐龍檢座。1111F 10/10 01:48
推 homer0403: 這麼簡單的案子還要檢察官調查一年才能決定起不起訴???1112F 10/10 02:17
推 gting: 這檢察官是韓粉嗎1113F 10/10 02:18
推 bbcocomo: 法院內很多恐龍法官都是紅通通的共諜啊啊啊啊啊啊啊~
一定要推行「國民法官」這個法案!!
不能容忍這些垃圾恐龍法官來決定人家的生死!!
由類似陪審團制的國民法官們來做判決, 才是真正的公平正義!!1114F 10/10 02:43
推 fishfi: 好喔,公眾人物駡爆1121F 10/10 03:18
→ wanscur: 到底有誰是告贏的?以後隨便咒罵到爽就好啦!1125F 10/10 04:41
推 shathy: 台灣從警察到法官每個都在秀下限欸1126F 10/10 05:35
推 Andebull: 倒果為因,這厲害了判決@@1127F 10/10 06:01
推 onlydwade: 所以那死韓粉也算公眾人物了 可以合法罵她了?1128F 10/10 06:36
推 ahmae: 法院認證1129F 10/10 07:20
噓 hltbebo: 檢察官真的很棒1132F 10/10 09:08
噓 jenoren: 【適逢雙十國慶來個紅色煙火喜氣】原波你錯誤的備註「判決」什麼時候更正為「不起訴處分書」
不要誤導板友,發文後不理好嗎?1133F 10/10 09:22
→ mingxian: 參加比賽那張照片是江敏不是她吧?1136F 10/10 10:26
噓 jake255121: 這段說帖是哪個低能兒想出來的?自己快點承認1140F 10/1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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