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H1N1virus (H1N1)標題 [新聞] 南港廢棄商場性侵勒死女模還棄屍 凶嫌程時間 Thu Oct 15 16:10:06 2020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937969
南港廢棄商場性侵勒死女模還棄屍 凶嫌程宇確定逃死
2020-10-15 16:01 聯合報 /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男子程宇3年前在南港廢棄商場性侵陳姓女模,事後擔心事跡敗露勒斃陳女棄屍,他被逮
後瞎扯梁姓女友也涉案仍被識破,一、二審均依強制性交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
身;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程宇(26歲,原名高廷宇)2013年曾4度和幼女性交,衛生局通知他接受身心治療和輔導
教育,但他都未依規定時間報到;程宇有多項前科,2016年曾攜女伴到酒店住宿,持偽造
信用卡支付費用,期間在餐廳吃飯、向飯店租借筆記型電腦,隨即不見蹤影,讓酒店損失
近10萬元;另約在網咖認識的友人吃燒烤,借用友人iPhone未歸還。
程宇2016年12月先以支付模特兒拍攝費用為由性侵一名女子,當時女子被帶到廢棄、沒有
光線的商場,程以手指強摳她陰道。女子擔心性命不保,說「生理期來了」,程改要求「
打手槍」。
程宇食髓知味,他2017年3月1日以邀約陳姓女模拍宣傳照為由,帶女模進入南港某廢棄商
場,用手掐住脖子後性侵得逞,擔心事跡敗露,拆下背包的背帶勒斃陳女,再拖到地下室
隔間棄屍。案發後,程胡扯梁姓女友也涉案,檢方認為他難以教化,出監後可能再犯,且
犯後嫁禍他人,完全不知悔悟,求處死刑。
一審認為,程宇為滿足性慾計畫性侵女模,犯後因女模尖叫,擔心事跡敗露,動手殺害女
模,事屬突發,且緊勒脖子使女模窒息身亡,手段非特別殘暴;程雖有許多辯解,但「畏
罪」是人之常情,不能以此認為他窮凶極惡,並指死刑是剝奪他人生命,判決應謹慎而處
程無期徒刑。
二審委託嘉義大學朱惠瑛助理教授作司法心理鑑定報告,探討程的人格發展史、成長發展
歷程、犯罪動機,結論認為程宇在高度外控的環境及監督的環境中,可減少侵害他人的機
會、降低攻擊慾望。
二審認為,因2009年制定兩公約施行法,其中公政公約第6條第2款明定要犯「情節最重大
犯罪」才能科處死刑,而程宇罪行不是「情節最重大犯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並無不當
,因此駁回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檢方、程宇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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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ywow: 殺一個人很難死刑吧?3F 10/15 16:10
推 BlackBass: 幹 還要支付他在牢裡的生命
直接讓他器捐好嗎?4F 10/15 16:10
推 xuein: 關鍵字,法官認為非情節重大~我暈了!6F 10/15 16:11
→ kobest …
推 kobest: 這真的是綠共政績 吸毒砍人都無罪了7F 10/15 16:11
推 syldsk: 法官就都不要生女兒8F 10/15 16:11
推 ericugly: 小菸司法改革成功 政績+110F 10/15 16:11
推 eko112: 來看看13年左右會不會假釋 XD13F 10/15 16:12
推 Isveia: 當然逃死啊,哪一次沒有逃死?犯罪天堂可不是浪得虛名。zz20F 10/15 16:12
→ zwxyzxxx …
噓 zwxyzxxx: 我就不懂了這種累犯的為啥 可以讓他趴趴走21F 10/15 16:12
推 kelon: 在台灣殺人沒無罪就不錯了 不過一審那段實在太瞎了24F 10/15 16:12
推 YLTYY: 一審在供三小26F 10/15 16:13
→ lwamp …
推 lwamp: 小英又一次成功保護殺人犯人權 小英政績+129F 10/15 16:13
→ kaodio: dpp德政31F 10/15 16:13
→ aisitelu: 有多項前科 奇怪 那之前都教化失敗 沒人有責任?32F 10/15 16:13
推 trapt: 超扯33F 10/15 16:13
噓 bastet729: 4度和幼女性交?台灣真的犯人天堂欸 這種垃圾可以死刑34F 10/15 16:14
→ YLTYY: (づ′・ω・)づ什麼才是情節最重大犯罪35F 10/15 16:14
→ bastet729: 了嗎?
可憐這次仇女宅沒得嘴價錢沒談好了......36F 10/15 16:14
→ aisitelu: 第一次犯罪說可教化就算了 一堆前科的 還在可教化43F 10/15 16:14
→ vowpool: 全力幫加害人辯護欸 那些法官45F 10/15 16:15
推 Ppqp: 這個出來沒再犯 我樓下一百樓通通請雞排47F 10/15 16:16
推 lats: 連續犯不同的案不算重大,筆記50F 10/15 16:16
→ kivan00: 緊勒脖子使女模窒息身亡,手段非特別殘暴51F 10/15 16:16
噓 a7788783: 四度與幼女性交,是蘿莉控啊?還是欲求不滿?53F 10/15 16:16
推 yymeow: 兩公約施行法當年立院亂立法的,現在可以廢掉嗎??55F 10/15 16:17
→ Brucetk: 這種出來也是禍害,死一百次都不夠56F 10/15 16:17
→ kivan00: 有沒有哪種殺人方式才叫殘暴的八卦?57F 10/15 16:17
噓 akway: 又是兩公約58F 10/15 16:17
推 Aqqqa: 修復性司法???60F 10/15 16:17
→ mxr: 民進黨執政 犯罪仔保證62F 10/15 16:17
推 TZUKI: 小英又補了一個破洞 真讚64F 10/15 16:18
推 k1400: ————經典失智列車————66F 10/15 16:18
→ gtab: 在不嚴格管控 是想把台灣印度化嗎? 又強暴又殺人的67F 10/15 16:18
噓 phoenixhong: ...且緊勒脖子使女模窒息身亡,手段非特別殘暴;程雖有許多辯解,但「畏罪」是人之常情,不能以此認為68F 10/15 16:19
推 jaim: 817的理想國度70F 10/15 16:19
噓 a20351: 性侵殺人不是情節最重大犯罪 台灣殺1.2個人都不會被判死75F 10/15 16:20
推 rockyegg: 又不是殺法律人 怎麼可能死刑勒77F 10/15 16:20
推 Laurara: 這男的長得很猥瑣還能騙到一堆正妹78F 10/15 16:20
噓 Primk: 高度外控的環境及監督的環境中,可減少侵害... 誰做? 幹79F 10/15 16:20
→ phoenixhong: 嗯嗯,性侵殺人非窮兇極惡...幹你娘的台灣司法真棒啊!81F 10/15 16:21
推 qmaper: 受害者死了就沒人權84F 10/15 16:22
噓 whizz: 兩公約乾台灣屁事 幹86F 10/15 16:22
推 tkhunter: 要性侵殺害法官女兒才會情節重大87F 10/15 16:22
推 zebra7: 希望哪天殺到法官家人 一定很好笑89F 10/15 16:23
→ neoa01 …
推 neoa01: 殺人發生在小英民進黨執政時,然後審判又是小英司改時,92F 10/15 16:24
→ neoa01 …
→ neoa01: 哀難怪好人不長命,壞人得不到應有的懲罰(爐渣案亦同)94F 10/15 16:24
推 Shin722: 司法改革非常成功 小菸政績+198F 10/15 16:25
噓 lesnaree2: 情節重大到底是什麼 現在是人治社會吧99F 10/15 16:26
推 joe00477: 台灣殺一個人真的不會死刑100F 10/15 16:26
噓 phoenixhong: 所以人家女兒養這麼大,被人渣計畫性侵後殺害,你法104F 10/15 16:26
→ s10112 …
噓 s10112: 可惜沒吸毒 不然就無罪了105F 10/15 16:26
→ phoenixhong: 官跟我說這畏罪人之常情?我幹你娘的也只是情緒激動106F 10/15 16:26
推 fly3434: 幹 關個幾年又出來繼續殺人?107F 10/15 16:27
噓 trillian: 法匠:性侵勒死棄屍 非情節重大 明年必考題了嗎111F 10/15 16:27
→ trillian: 難怪說殺一個非法律人的話 不會被判死 真的是笑話114F 10/15 16:28
推 Zeroyeu: 不意外到心寒了,司法改革就是個笑話115F 10/15 16:28
推 medlife0830: 法律是保護有錢人跟受刑人的 受害者是死人不受法律保護116F 10/15 16:28
噓 bluesky2: 呵呵 這關個十幾年之後 出來繼續性侵殺人 爽118F 10/15 16:28
→ trillian: 司法改革應該改的是偵查技巧 蒐證的嚴謹性 不是改革刑度119F 10/15 16:28
→ bluesky2: 鬼島的法律就是可笑 殺一個人不會判死 無期徒刑不是121F 10/15 16:29
→ Nevhir: 性侵殺人 而且還是預謀的 竟然還能逃死123F 10/15 16:29
→ trillian: 現在D黨上台,各種自由心證下的量刑,越來越匪夷所思124F 10/15 16:29
→ bluesky2: 真的無期 關十幾年就出獄了
我看哪天丟個一百萬出來 派個人去性侵法官女兒 再殺死125F 10/15 16:29
推 sunwt: 干KP啥事?3年前的台北市長是…跟你講了也聽不懂喇~127F 10/15 16:30
→ trillian: 而且台灣的無期徒刑也是笑話,假無期129F 10/15 16:31
→ bluesky2: 要抓法官的女兒也不是什麼難事130F 10/15 16:31
推 jassda: 洨鷹的死法改革好棒134F 10/15 16:33
噓 circum: 兩公約讚讚讚 台灣入聯指日可待啦135F 10/15 16:34
推 knnney: 經典失智列車,一堆人跟著記者編故事鍵盤辦案,還一堆人跑到人家臉書亂136F 10/15 16:34
推 veryGY: 再度驗證殺一個不會死 穩138F 10/15 16:35
推 RAY1203: 司法改革 台灣價值!139F 10/15 16:35
推 ebeta: 台灣法官又不意外,小菸的司法改革就是廢死啊143F 10/15 16:38
推 zold: 法官, 不意外。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144F 10/15 16:38
噓 mrfreud: 朱惠瑛助理教授 你各位記住了 以後再犯找她負責145F 10/15 16:38
推 mihono: 犯罪天堂146F 10/15 16:39
→ rngji: 可教化不意外148F 10/15 16:40
推 fix78: 可以無罪確定了啦150F 10/15 16:40
噓 windowdoor: 性侵慣犯 最終性侵殺人 =無期徒刑 台灣司法好棒151F 10/15 16:42
噓 a6444long: 垃圾人渣低能賤畜直接斃了好嘛?幹152F 10/15 16:43
推 kenco: 817對不起受害者153F 10/15 16:43
噓 claretcider: 幹...被姦殺的如果是法官女兒 看他會不會判可教化 這如果出來又會再害死人155F 10/15 16:45
推 yongsyuan: 4度和幼女性交....死刑好嗎?157F 10/15 16:46
→ asdf70044: 這出來200%會再犯罪 看誰家女兒倒楣158F 10/15 16:46
推 ABA0525: 謝謝小英又保護殺人犯 感恩小英160F 10/15 16:47
推 Leoreo: 小菸政績+1 司改終於有成效了161F 10/15 16:47
推 TR55: 以台灣司法 算判很重了164F 10/15 16:47
推 tttt0204: 讚讚讚 台灣法官沒有讓我失望過165F 10/15 16:47
→ asdf70044: 4度搞幼女 接著殺人 可教化大成功呢166F 10/15 16:48
推 Dovahkiin: 國民黨法官:啊被害又不是我女兒,可教化! 幾年假釋出來!再犯我國民黨檢調法匠律師廢死反覆再審訴訟才有油水賺!跟電器用品一樣,幾年就壞了再犯,才能不斷消費購買一樣!168F 10/15 16:49
推 Tencc: 哈哈哈哈哈哈哈 讚啦 台灣的司法171F 10/15 16:49
→ Dovahkiin: 不斷消費 新被害者,把餅做大,才有油水,養活法律自己人!172F 10/15 16:49
→ ssccg: 殺一個非法律人就不是最重大,公定價了啦173F 10/15 16:49
→ Dovahkiin: 堅持加害者人權!保障加害者再犯權!興訟謀生!廢死㊣奧義174F 10/15 16:49
→ mow1982: 廢死,可教化,人權,精神疾病,緩刑,假釋175F 10/15 16:49
噓 LeonBolton: 死改會:誰說我們沒做事?!這不是又一個逃死了176F 10/15 16:51
→ iam0718: 多項前科的可教化殺人性侵犯 法律人心地善良給推177F 10/15 16:52
→ scottandk: 現在法官應該各黨派都有吧...而且DPP不是主張廢死?179F 10/15 16:52
→ iam0718: 哪個在監獄那環境不是降低所有慾望的 有出來的機率耶180F 10/15 16:52
噓 chrisk0613: 台灣認證 強姦殺人不算行為重大 碰到法律人才會自動判死刑185F 10/15 16:58
推 s9623452: 真棒呦 鄉民發現不用判死紛紛都跑去殺人188F 10/15 16:59
→ mt0542281: 馬路每天都有人開車殺人 這還好ㄅ190F 10/15 17:04
推 bazkrkr: 法官會有報應被車撞死全家192F 10/15 17:07
→ awaken: 八卦阿宅又犯罪了193F 10/15 17:08
推 bq99: 幹你法官
操你馬的他殺人有考慮嗎
你判他死考量個屁194F 10/15 17:11
推 NgJovi: 出來記得找嘉義大學朱惠瑛助理教授當面答謝一下198F 10/15 17:13
推 ADEMAIN: 首抽台男真的超爽的 當人渣也沒差200F 10/15 17:14
推 stillcolor: 未依規定時間報到,然後有做什麼嗎?幹
判刑是一回事,後續沒有強致力有個屌用203F 10/15 17:18
推 narratager: 司法一定會給殺人犯一個公道,因為死了就不會有選票205F 10/15 17:20
推 tikowm: 肏你媽屄的!每個都畏罪就能逃死刑的概念?206F 10/15 17:20
噓 hikari22: 我直接說了,垃圾法官,有種告我207F 10/15 17:21
噓 f7226456may: 緊勒脖子使女模窒息身亡 手段非特別殘暴
恐龍法官經典名言211F 10/15 17:24
推 tbes: 台灣的司法真的好耶!213F 10/15 17:25
→ duduhow: 是不是只有殺法律人才是情節重大阿215F 10/15 17:29
推 yeh0427: 可教化啦 哪次不可教化216F 10/15 17:31
推 Anda: 「高度外控的環境及監督的環境中」政府有能力提供這環境?218F 10/15 17:32
推 buslover: 政府連 讓人民免於恐懼 的環境都搞不出來了 還能做什麼?222F 10/15 17:34
推 Eclipsis: 能食髓知味再次侵犯死者並殺害 這叫畏罪後失手?224F 10/15 17:35
推 Goog1e: 司法改革226F 10/15 17:38
噓 wajolihi: 台灣司法制度真的要改辣!227F 10/15 17:40
推 TOEY: 又是台灣司法的勝利(笑),這些法官再繼續當自由心證法匠,總有一天會跑出一堆私刑者代替他們230F 10/15 17:41
推 wate5566: 不是姦殺法官女兒都能逃死 合理233F 10/15 17:43
噓 m7532005: 檢察官求處死刑 法官卻不讓他死唷 呵呵讚讚讚234F 10/15 17:44
噓 aitela: 台灣就沒參加兩公約,法官你再掰嘛!236F 10/15 17:48
推 ADEMAIN: 噁男監獄才多吧 關兩年就假釋出來的一堆238F 10/15 17:49
推 y30048: 代表之前跟幼女性交後列管根本沒用啊243F 10/15 17:53
推 eayterrr: 想想也是 畢竟不是殺到法律人 當然不是情節最重大犯罪244F 10/15 17:55
噓 suhaw: 又死人了 柯文哲又不下台負責245F 10/15 17:57
推 panhoho: 勒死人不算窮兇極惡246F 10/15 17:58
噓 sotbc: 好棒的法官248F 10/15 18:00
→ lin916677: 那些司法官真的是吃屎的,難怪鬼島一堆殺人犯!操!!249F 10/15 18:01
推 catvsdog: 廢死聯盟大勝利 小菸司法改革政績+1250F 10/15 18:03
噓 BonKang: 小菸政績+1,又救了一個殺人魔252F 10/15 18:14
推 dodowawa: 還要特別殘暴就對了,下一階段叫非常特別嗎? 真的笑了253F 10/15 18:19
→ gogoro8: 這種不用永久隔絕?民進黨的司法改革蒸蚌,幹你娘255F 10/15 18:23
噓 rock0747: 真的是很棒,符合社會的期待256F 10/15 18:31
→ timcools: 台女擁有值得更好的 小菸政績+1260F 10/15 18:36
推 sxcv: 勒斃非特別殘暴非重大犯罪,畏罪殺人是人之常情,法官讚讚261F 10/15 18:39
噓 Pluto17: 性侵菜桶 會怎麼判?262F 10/15 18:44
推 kenned: 幹 什麼叫兇殘 殺法官才叫兇殘吧 畏罪叫人之常情 幹
幹 乾脆叫人性本惡 案最叫人之常情吧 幹 怎麼高度外控264F 10/15 18:51
推 wayaba: 印度姦殺犯想移民台灣啊 犯罪之島 聞名世界266F 10/15 18:54
→ u8814032: 高院找一個助理教授做鑑定,這樣就能採納作為判決依據,真的傻眼267F 10/15 18:56
推 jader: 前科累累啊...270F 10/15 18:57
→ whitelady: 法官對於這些殺人犯還真是有大愛耶271F 10/15 18:58
推 adapt: 記得梁女超慘272F 10/15 18:58
噓 hlb5828: 讚哦,小英政績又+1275F 10/15 19:02
推 dg7158: 所以說到底是那個智障讓垃圾兩公約入法的278F 10/15 19:12
推 Refauth: 台灣人喜歡生小孩給這些人強姦後殺掉 真是世界最奇怪人種279F 10/15 19:12
噓 gaykou: 逃什麼逃,不是無罪就不叫逃286F 10/15 19:30
噓 jenhaoliao: 台灣司法 就是笑話!
民眾都對法官 沒信心287F 10/15 19:31
噓 yujin: 幹你娘司法 這不叫非常殘暴是什麼 幹290F 10/15 19:37
噓 smallz: 小英政績291F 10/15 19:41
推 yangnana: 真的只殺一個不會判死刑 ?292F 10/15 19:47
推 nicky51: 這就是社會保護網293F 10/15 19:53
噓 q22w: 「緊勒脖子使女模窒息身亡,手段非特別殘暴」
幹 直接勒死人叫非特別殘暴?幹你的法官294F 10/15 19:55
噓 x59403050: 幹你的沒判死漸漸麻木了,以後周遭發生這種事也會無感慢慢接受嗎297F 10/15 20:03
噓 cyjack: 司法改革 真是天大笑話299F 10/15 20:04
→ justboa: 人權是給活著的人,看誰不爽先殺再說300F 10/15 20:13
→ zoin: 被牽拖成共犯的超衰..台灣就被害人沒人權啦 一堆減刑理由..301F 10/15 20:16
噓 JeffMnO4: 緊勒脖子使女模窒息身亡,手段非特別殘暴???
法官要不要也去被勒一下
勒死是甲狀軟骨跟C形軟骨都骨折斷裂,很痛苦的死法你跟我說這叫非特別殘暴?302F 10/15 20:24
推 Mood10207: chihchuan專業法律人出來吠幾聲啊,幹!
嗆我法盲306F 10/15 20:26
推 Centerpan: 小菸司改政績+1 看放出來誰倒楣308F 10/15 20:38
噓 junnn: 菸黨 司改大成功310F 10/15 20:44
推 lazybr: 是氣死被害人家屬312F 10/15 20:57
推 kemmok: dpp全面執政,廢死保證。317F 10/15 21:22
噓 ck237: 畏罪是人之常情....318F 10/15 21:23
噓 feyuyu: 要花錢養他一輩子,真該死的人渣319F 10/15 21:24
噓 clapton: 垃圾民進黨國會過半多久了?? 垃圾安全網連小燈泡都騙!!323F 10/15 21:37
推 tingtingya: 累犯害死人!司法還不改革嗎?
看到生氣!太多案例了324F 10/15 21:39
→ icexyz: 這種結果看多真的麻痺了326F 10/15 21:45
噓 User0: 法官下18層地獄328F 10/15 21:47
推 CTUST: 多項前科且累犯 無期其實也才25年
分屍乳頭冰起來、屍塊焚燒都非殘暴了,強制性交勒死算非殘暴329F 10/15 21:54
噓 fv: 說出這種話的法官會有報應332F 10/15 22:03
→ sjr500: 又鬼扯啥兩公約333F 10/15 22:07
→ twoboy: 器捐這個想法很好336F 10/15 22:31
噓 arisisu: 扯啥小人之常情?340F 10/16 00:10
噓 asidy: 公約,共你媽的約,跟環保一樣都是自慰341F 10/16 00:51
推 m6cs: 你有台灣價值嗎?法盲342F 10/16 01:07
噓 winpig07: 勒死不是特別殘暴?先姦後殺犯罪情節也非最重大?我連吐槽都懶了346F 10/16 02:25
推 z3728: 這樣都沒死 法官真是該死348F 10/16 02:36
推 icyhacker: 台灣司法真的是無可藥救的廢物存在?349F 10/16 03:17
推 Xiaolu0104: 綠共執政好爽 殺人關10多年就可以出來了 犯罪者感到幸福351F 10/16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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