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XXXXLINDA ()標題 [新聞] 3個月後出現行車記錄影像 網友熱議汽車駕時間 Fri Oct 23 04:48:27 2020
3個月後出現行車記錄影像 網友熱議汽車駕駛該不該賠
2020-10-21 16:39 聯合報 / 記者林昭彰/新北即時報導
車禍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橋頭7月20日發生一起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導致直行上橋汽車閃避不及
撞上,造成婦人全身多處骨折的車禍。事隔3個月後,近日有1段行車記錄器影像被貼上網
,引發網友熱議:假使行人違規是車禍主要肇因,汽車駕駛該不該賠償?
這起車禍發生在星期一的下午4時45分,當時天空間歇下著雨,時間正好是準備下班即將
進入交通尖峰時段,1名59歲陳姓婦人在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前方,也就是重新橋往新
莊方向的橋頭位置,突然小跑步違規橫越馬路。
結果因為右前側被其他車輛擋住視線,當時20歲謝姓男子駕駛轎車行駛在內側車道直行準
備上橋,根本沒看見有行人在不該出現的地方竄出來,煞車反應不及,直接把婦人撞得彈
飛起來再重重摔下,當場躺地不起。
陳婦隨後被救護車送往台北馬偕醫院救治,檢查出左半邊身體和手、腳都有多處骨折。
三重警分局交通分隊長姚志翰說明,陳婦明顯違規,當場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78條1項3
款,行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跨越安全島),罰款300元。由於車禍發生當時,現場
沒有監視器,一時也沒調到其他用路人的行車記錄器,警方採證、查訪附近民眾之後,將
資料送交行車事故鑑定會判定肇責。
經過3個月時間治療,陳婦已逐漸康復,目前雙方並未提告,賠償事宜由保險公司協調處
理中。
https://bit.ly/3dNFnCC
婦人在橋頭違規穿越馬路。記者林昭彰/翻攝
https://bit.ly/34joRXS
行車記錄器影像昨天被貼上網,引發網友熱議:假使行人違規是車禍主要肇因,汽車駕駛
該不該賠償?圖/翻攝臉書
https://bit.ly/3jk2bej
汽車急煞反應不及,直接把婦人撞得彈飛起來再重重摔下。圖/翻攝臉書
https://bit.ly/37yFMrA
車禍發生當時天空間歇下著雨。記者林昭彰/翻攝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952927
影片:
https://bit.ly/34nOhUy
https://www.instagram.com/p/CGpfzdYHhU8/?igshid=1wimvpv8ydbju
看起來蠻像路人故意去撞車的啦
怕捏!看到車還停在內線車道不動= =真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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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loodruru: 就來自殺的阿 她走上中內車道的時候 車子已經要過去了然後看都不看的跑到內車道 不是來自殺的是什麼?5F 10/23 05:03
推 pxndx: 撞到下錯位置的時空旅人7F 10/23 05:18
推 myyalga: 主張信賴交通規則,主張已盡力避免,不賠!
前提,車子沒超過這個路段的最高速限。
本就不該賠償,賠了就是害了我們這些遵守交通規則的用路人,幫了馬路三寶!10F 10/23 05:42
→ joinptt: 看來還是得賠,上橋時開加速,而且的確沒注意路況19F 10/23 06:40
推 riker729: 萬用詞: 應注意未注意啊!20F 10/23 06:48
→ tabrisPTT: 三寶連過馬路都這麼危險,還是別出門吧23F 10/23 07:32
→ pubao: 直接撞死可能還賠比較少26F 10/23 07:45
推 krodang: 沒超速的話就不該賠吧 前面沒車又上橋 加速很正常27F 10/23 07:47
推 denniss: 還煞的住,表示車速應該還好,幫車主QQ31F 10/23 08:47
推 firecrest: ㄟ不是啊 一堆車開過來還要跑步過2個車道+1個機車道32F 10/23 09:00
推 frank111: 不是自殺,是三寶老人的日常,保險保滿就對了35F 10/23 09:32
噓 morgan0: 這個如果罰駕駛,以後紅綠燈都當參考用就好38F 10/23 10:03
推 wei5566: 又是不受規則的歐巴桑,撞死算了39F 10/23 10:23
推 bhh0026: 沒斑馬線就不應該有人 很合理的判斷41F 10/23 10:53
推 LionD: 這真的不要命欸 怎會出現在那種地方42F 10/23 11:10
噓 kobe7610: 家屬還有臉提賠償喔 果然一家人都是垃圾 幹你娘43F 10/23 11:38
推 foxey: 雙方都未提告還算有良心給推 那種大概很難算能注意但法匠..搞不好為了建立不凡形象能做出什麼奇葩心證還很難說44F 10/23 11:39
推 chang564: 沒互告就是行人責任最大~有互告就看法官怎麼判了46F 10/23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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