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tello (妳高興就好~)標題 [問卦] 把人犯引渡給馬來西亞不就好了?時間 Sun Nov 1 11:31:26 2020
既可以不讓法官為難判不判死 讓那些佛教徒法官繼續逍遙
又能做外交上的操作 看看連我國國民都可以送外國審判喔,以台灣特殊的政治地位什麼都做的出來喔
還能讓兇手享受完全人道的制裁,讓被害家屬感受台灣的誠摯歉意
鄉民也可以回家了繼續追小模屁股之類的蠢新聞了,皆大歡喜不好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X00TDB.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167.149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dYmGqC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4201488.A.D0C.html
推 Yude0109: 馬來人不想要吧? 被害人加害人都不是馬來人3F 11/01 11:32
推 YLTYY: (づ′・ω・)づ好4F 11/01 11:32
推 Dinenger: 台灣膝蓋軟到連南島國家都要跪了喔8F 11/01 11:33
推 ZXCWS: 屬地9F 11/01 11:33
→ Dinenger: 自己國家的法律跟司法裁判權都不要了10F 11/01 11:34
推 nextpage: 他是在台灣本地犯案,即便我們跟馬有司法互助,但這能構成引渡條件嗎?11F 11/01 11:34
→ nextpage: 在台灣本地重判這個人渣才能雙贏14F 11/01 11:35
推 sppmg: 想法+1,但要看法律規定,不然這跟送中有什麼差?15F 11/01 11:35
→ Howard61313: 至於不要法律...對啊,我們有死刑跟無期卻不用,這就是不要啊16F 11/01 11:35
推 Dinenger: 要不要送中好了 那邊肯定死刑
國際普遍還是承認一中原則 送中合情合理18F 11/01 11:36
推 nextpage: 這個事件的發生,讓台灣司法有死刑不判的荒謬,推上國際舞台讓世人笑話21F 11/01 11:37
推 poemgod: 引渡到中國不是更好嗎?沒人敢犯罪24F 11/01 11:37
→ Dinenger: 喜歡讓出去 中華民國跟人民共和國也有點關係 還很深厚25F 11/01 11:38
推 dantezero: 該不會因為思覺失調或可教化關個十幾年就放出來,在台27F 11/01 11:39
噓 XXXXBANG: 犯罪地在台灣 你送到馬來西亞幹嘛32F 11/01 11:39
→ Dinenger: 送中條例你不知道...?
跟中國有毛關係的罪犯都可以送到中國
你不是很希望台灣放棄裁判權 讓有資格審的地方判嗎33F 11/01 11:40
推 yata4547: 蔡母豬罩的罪犯 說引渡就引渡 不給蔡母豬面子36F 11/01 11:41
→ Howard61313: 你根本就沒搞懂重點,就算中華民國是中國,引渡也是從你的中國送出去,方向跟送中完全顛倒好嗎37F 11/01 11:41
→ max52001: 情感上當然好 現實就是不會 以後各國吵著要接回去43F 11/01 11:44
推 GLUESTICK: 馬來西亞人會說馬來西亞華人不是馬來西亞人45F 11/01 11:45
推 Dinenger: 你一直鼓吹台灣法律無用 到底妳想怎樣嘛= =46F 11/01 11:45
→ Howard61313: 你還是下去好了,鼓吹的內容不是無用都能被你讀錯XD不是法律無用,而是有法律卻不好好去用47F 11/01 11:47
→ Dinenger: 拐這麼多彎甚至連引渡都覺得不錯 就是為了這個啊51F 11/01 11:49
推 a11111a4210: 馬來人歧視馬華是肉眼可見的程度大概就像百年前歧視黑人那種程度52F 11/01 11:49
推 Dinenger: 不是吧 我在比喻同意引渡就跟同意送中差不多56F 11/01 11:51
→ Howard61313: 引渡不好啊,只是另一個方案的結果可能更爛
對,而你這個比喻很鳥57F 11/01 11:51
→ Dinenger: 你為了反駁覺得引渡更能重判 就一直反駁了59F 11/01 11:52
→ Dinenger: 你快去其他系列文吧
這篇結束你贏了,嫌犯連重判更近一步了64F 11/01 11:55
→ wawolo: 等你變馬來西亞台灣省就可以了阿66F 11/01 11:56
→ Dinenger: 你大獲全勝 正義離伸張越來越近 開不開心67F 11/01 11:56
→ wawolo: 本國人在本國犯案 送去外國受審?連米國都沒那麼狂69F 11/01 11:57
→ Howard61313: 現在這個棘手的情勢本來就很狂沒錯,把犯人留在國內審判是保證絕對合乎國際法原則的,但結果可能跟沒罰差不了多少
或者說呢,我們國內把他重判一頓,這樣其實比引渡什麼的好太多了70F 11/01 11:59
→ armay: 讚歐,直接石刑75F 11/01 12:01
→ superpkt: 犯罪地跟犯罪人都是台灣人,在屬地主義跟屬人主義下,基本上沒辦法送馬來西亞77F 11/01 12:02
→ k1400: 好79F 11/01 12:03
推 obdv: 你這樣 法官要如何證明台灣法律就是廢呢80F 11/01 12:04
噓 ctw01: 有點常識好嗎82F 11/01 12:05
推 dick929: 很簡單吧~只要馬來西亞承認台灣的政府,我們就把人犯引渡去馬國受審~看是要絞刑砲刑犬刑都隨便他們85F 11/01 12:09
噓 yannjiunlin: 你肯定不隻馬來人聽這件事情都在暗爽~華裔在馬沒地位87F 11/01 12:09
噓 coimbra: 犯罪地在台灣,犯罪者是台灣人,送馬來西亞斷案?有事嗎?哪一國的司法權願意自我閹割的91F 11/01 12:25
→ WWIII: 馬華就是當地邊緣人 沒人在乎93F 11/01 12:40
推 badruid: 那乾脆台灣判一次再大馬判一次更好95F 11/01 12:55
→ Howard61313: 無故引渡犯人當然是閹割法律,但留著犯人卻從輕發落,算不算是閹割法律?96F 11/01 13:07
→ devilsky: 不會判死啦 不管民意多沸騰102F 11/01 13:17
噓 YOLOO: 當臺灣法律塑膠?103F 11/01 13:22
噓 coaka: 腦袋很重要~104F 11/01 13:32
噓 zardmih: 你是不是沒讀書?106F 11/01 13:46
推 dragonjj: 屬地法律 看在哪邊犯案 我也想送回大馬!107F 11/01 1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