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110269 ()標題 [新聞] 父陳屍租屋處害毫宅變凶宅 19歲兒判賠房時間 Mon Nov 9 11:12:29 2020
中時新聞網
張國欽
父陳屍租屋處害毫宅變凶宅 19歲兒判賠房東300萬
新竹縣一名黃姓男子,3年前在租屋處輕生,致陳姓房東的房子貶值369萬元,憤而訴請建
商、管理公司及黃男的19歲兒子,須連帶賠償300萬元。新竹地院認為,建商與管理公無
需負責,但黃男的兒子須在繼承父親遺產範圍內,給付陳男300萬元,可上訴。
據了解,陳男2017年6月間,以1600多萬元在新竹買了一棟全新豪華別墅,後來交由租賃
管理公司,以月租6500元將房子租給37歲黃男,豈料黃男卻在2018年12月間被發現在屋內
輕生,導致房價貶損369萬7116元,氣得向建商、租賃公司及黃男兒子連帶賠償300萬元。
據《自由時報》報導,黃男的兒子年僅19歲,父親身故後已花了5、60萬元喪葬費,僅繼
承2萬1千元存款及1輛機車,實在無力負擔陳男請求。
新竹地院認為,黃男以背於善良風俗方式,致使陳男利益受到損害,應負侵權賠償責任,
死亡後應由繼承人在遺產範圍內負賠償責任,判黃男兒應給付陳男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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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lof: 結果繼承範圍內只有兩萬多塊跟機車一部2F 11/09 11:13
推 brella: 大法庭要不要統一見解啊3F 11/09 11:13
推 VIP: 月租6500?7F 11/09 11:14
→ cloud3455: 記得現在沒去特別申請的話,就是限定繼承了,繼承多少9F 11/09 11:14
→ cloud3455: 就只賠多少,因為以前有小小孩背上千萬債務的事12F 11/09 11:14
→ Ryo5566: 點進去看好像惡靈古堡..13F 11/09 11:15
→ ppp509: 一千多萬透天叫豪宅?14F 11/09 11:15
→ abyssa1: 全新豪華別墅月租6500?是只租一個房間嗎?16F 11/09 11:15
推 vincentMus: 你各位阿,沒錢買房連燒炭自殺的資格都沒有啊18F 11/09 11:15
推 paintfor: 1600萬的房子租金6500?這就算變兇宅也會有人想租的。20F 11/09 11:16
→ cloud3455: 人出事了,慌亂成一團,沒時間精力去想那些了,外人看21F 11/09 11:16
推 kimo9823: 其實房東很衰吧 不過兒子也是可憐人22F 11/09 11:16
→ cloud3455: 來很簡單的事,事到自己時慌了亂了也是常見的事23F 11/09 11:16
推 Ryo5566: 看其他家報導是只租2樓一間套房24F 11/09 11:17
→ cloud3455: 這要怪法官也沒道理,法律上你不拋棄繼承就是限定繼承27F 11/09 11:18
推 p2p8ppp: 也可以看成先從爸爸的財產扣多少錢 再傳給兒子 很合理阿29F 11/09 11:20
推 GTR34: 法官也留了拋棄的空間給你 你不拋棄就是智障31F 11/09 11:21
→ cwh0105: 遺產就21000 拿那些去賠就行了啊33F 11/09 11:22
推 bla: 拋棄繼承就好了34F 11/09 11:23
→ jeans1020: 現在已經是限定繼承了 就沒遺產拿而已 反正本來就沒36F 11/09 11:25
推 bigmao: 遺產21000拿去賠,賠完沒錢法律上就沒有辦法再多請求了38F 11/09 11:26
推 IronMan555: 拋棄是知道的人,19如果發生這些事,又不知,不意外39F 11/09 11:26
噓 douxid: 拋棄要想好喔,改天突然發現父親留下上億家產,就好笑了。40F 11/09 11:26
噓 dsfrf: 判賠沒鳥用辣,直接拋棄繼承你房東半毛錢都拿不到。人家好歹也是用生命打房捏41F 11/09 11:30
推 max60209: 自殺不幸債留子孫...唉唉43F 11/09 11:30
→ dsfrf: 並且現在都馬是限定繼承原則了,除非nmsl不然也只是兒子被告阿。叫你媽限定繼承就好46F 11/09 11:31
→ dsfrf: 並且兒子實拿兩萬一跟一台機車,笑你房東拿不到半毛錢。49F 11/09 11:33
推 HayaSan: 限定繼承不用擔心啦51F 11/09 11:38
→ akway: 19歲就負債300萬52F 11/09 11:38
推 lpbrother: 用生命打房
1600 萬豪宅貶值 369萬 這個貶值的價格怎麼算的54F 11/09 11:46
→ KIOA: 拋棄繼承就解決了啊57F 11/09 11:52
→ ass499: 月付6500請人管理豪宅58F 11/09 11:53
推 smelly: 房東的權益不可少59F 11/09 11:55
→ smelly: 房東可是不能承擔任何風險的呢61F 11/09 11:56
噓 fenway18: 放棄繼承就好了啊, 要繼承又不要債務?65F 11/09 12:02
噓 ssyuyu: 白髮人送黑髮人就很可憐了,要再逼死人嗎69F 11/09 12:17
推 sid3: 垃圾房客70F 11/09 12:18
推 k1400: 租金6500/月? 房子在那裡?山上嗎?71F 11/09 12:22
噓 lemon81824: 為啥要幫房東維持房價
應該說為啥要補償房價損失72F 11/09 12:33
推 XD9527XD: 這法官真的笑死人 逼兒子跟著自殺?還是逼他殺房東?76F 11/09 12:46
→ ulamong: 1600多萬全新豪華別墅 月租6500元?77F 11/09 13:06
噓 MilkerMdot: 如果有人想要多花300多萬買,法官會判房東給死者兒子錢嗎? 又沒有實質損失 還能要人賠錢78F 11/09 13:11
→ ASEVE: 凶宅在交易市場上會受到汙名減損,同大樓同樓層的房屋會想用相同價格買凶宅?81F 11/09 13:29
推 jokywolf: 判賠?陪多少都沒差,反正限定繼承,房東很慘83F 11/09 13:32
推 louis13: 現在不是都限定繼承了嗎 以兒子的狀況 就算沒拋棄繼承 最多也是賠幾萬塊而已(現金2萬多+機車殘值)87F 11/0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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