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akuraYui (櫻花蝦)標題 [新聞] 過斑馬線遭撞飛!桃園男「腦漿外露、脊椎時間 Tue Nov 10 12:16:3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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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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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斑馬線遭撞飛!桃園男「腦漿外露、脊椎變形」慘死…超速男下場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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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戴若涵/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37歲周姓男子2019年7月間開車行經中壢區延平路與中美路口時,超速撞上當時
正在過馬路的陳姓行人,導致對方當場腦漿外露、脊椎變形,雖經緊急送醫搶救,但仍不
幸身亡。事後周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月,可上訴。
根據檢警調查,周男2019年7月21日凌晨4時52分許,開車沿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往桃園方
向行駛,行經延平路與中美路口時,不僅超速行駛,還沒有注意車前狀況、禮讓行人,當
場撞飛正在斑馬線上過馬路的陳姓男子,造成對方右臉深撕裂傷,顏面骨變形併腦漿外漏
、脊椎變形、胸腔變形併左右側氣胸、軀幹及四肢多處擦傷等傷害。
警消人員獲報到場處理,隨即將陳男送醫,但陳男到院前已失去生命跡象,經搶救過後,
仍因外傷性休克於當日凌晨5時15分宣告不治。周男在警詢及偵查中坦承犯行,檢方依照
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將周男判處有期徒刑8月,全
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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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輪凶器殺人
8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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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VgXGZbD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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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ella …
→ brella: 柯粉開車不管別人死活1F 11/10 12:16
推 lasd: 撞死人只判8個月,偉哉台灣司法4F 11/10 12:17
推 wemee: 樓下撞死人只被判入監開肛任人爽一天 結果自願加時7F 11/10 12:19
推 kauosong: 應該是有和解才只判八個月吧!8F 11/10 12:19
→ seabox: 笑死 這種關80年都覺得太輕10F 11/10 12:20
推 bla: 那個路口有紅綠燈啊,應該是凌晨就亂開吧11F 11/10 12:20
推 brass: 好的,我們繼續檢討重機12F 11/10 12:21
推 botnet: 再不讓阿!你這輩子毀了16F 11/10 12:22
推 JC910: 8個月很重耶!台灣還有沒有人權可言阿?17F 11/10 12:22
→ ApAzusa126: 聽起來報案是他、也坦承犯行,如果又跟家屬和解,8個月差不多18F 11/10 12:23
推 PPPGGG: 8個月......難怪有錢人想怎樣玩就怎樣玩21F 11/10 12:24
推 t52101t: 超速撞死人八個月可上訴 台灣啊..22F 11/10 12:24
→ ApAzusa126: 至於過失致死不要說什麼幻想80年,連8年都判不到23F 11/10 12:24
推 kausan: 不超速撞到就不會死嗎?32F 11/10 12:26
推 hu6111: 殺人8個月???民進黨下台!33F 11/10 12:27
推 sid3: 過馬路要確定沒車再過 你撞不贏汽車的34F 11/10 12:27
噓 sfalco: 8個月....35F 11/10 12:28
噓 nildog: 過失致死罪,刑法規定最重就5年,應該修法增加「重大過失致死」37F 11/10 12:28
推 gino321: 8個月? 這個比拿刀殺人還輕39F 11/10 12:29
噓 hipmyhop: 台灣法官法院立法院真的可以收一收41F 11/10 12:29
噓 newti: 8個月....46F 11/10 12:30
→ nildog: 法律規定上限就5年,不管是多麼惡劣的過失,立委應該修法了啦~49F 11/10 12:31
推 ptt95784: 爆腦漿的形容詞是「外露」嗎52F 11/10 12:32
推 TyuzuChou: 所以關四個月就可以假釋出獄了
一條人命就這麼便宜53F 11/10 12:32
噓 newyanew: 幹你娘 8個月 法官怎不被撞看看55F 11/10 12:32
→ roger4767: 喝酒吸毒開車思覺失調,鬼島合法殺人手段真多56F 11/10 12:33
噓 BangSaint: 幹你娘 行人過馬路撞上去明明就故意致死57F 11/10 12:33
推 rLks02: 撞死行人關8個月啦 立法院讚讚讚58F 11/10 12:34
→ BangSaint: 判你媽過失 操 經過斑馬線不放慢與殺人無異
故意殺人59F 11/10 12:34
噓 starport: 撞成肉泥都沒人給你討公道 幸福台灣62F 11/10 12:35
推 mmchen: 才8個月…難怪有黨證的議員還逍遙法外63F 11/10 12:35
推 otohina: 四輪仔:都是重機不讓的錯65F 11/10 12:36
→ loveapple33: 敢在違規天堂桃園走路就是不要命啊,當個聰明的用了人好嗎?67F 11/10 12:37
推 inshadow: 之前就有討論 開車撞死人判超輕 所以要殺人最好...69F 11/10 12:38
推 kps1247: 所以在台灣開車殺人cp值很高欸72F 11/10 12:38
噓 arbee: 不死刑欸 恐龍法官73F 11/10 12:39
噓 cvit: 這樣才八個月。。以後要殺一個人知道怎麼做了吧74F 11/10 12:39
推 matlab1106: 結果死了一個東南亞女的就道歉 台灣人命賤啊75F 11/10 12:39
推 rapnose: 才八個月,好輕。是因為是過失致死嗎?77F 11/10 12:40
噓 arbee: 為什麼過世致死不能判死刑? 有人可以解釋法官的邏輯嗎78F 11/10 12:41
推 rs2016: 這國家根本殺人天堂無誤......80F 11/10 12:41
→ arbee: 一樣是殺人 故意過失哪有差 一命償一命才對吧81F 11/10 12:41
→ Mood310400: 這位置很怪吧 也沒斑馬線 如果是前面路口 那應該有紅綠燈? Y82F 11/10 12:42
→ rs2016: 好險本肥仔不會出門84F 11/10 12:42
推 nildog: 法律就這樣規定,過失致死沒死刑,去問問立法委員吧~85F 11/10 12:42
推 cbstgb: 說個笑話 司法改革 操86F 11/10 12:44
噓 hw1: 才8個月 你在開玩笑嗎90F 11/10 12:45
→ cbstgb: 難怪一堆人罰不怕91F 11/10 12:45
噓 arbee: 為什麼上次撞死律師的被重判 邏輯在哪93F 11/10 12:46
→ chunfo: 法律人真的很愛殺人犯94F 11/10 12:46
推 lousen0068: 水啦 這就是我要的判決 法律人:閉嘴啦死法盲沒唸書廢物 讚啦96F 11/10 12:47
噓 okichan: 當個聰明用路人很難?98F 11/10 12:47
推 menshuei: 是說過馬路要看路,不然就算法律幫你也是享受不到啊。99F 11/10 12:47
推 Absioute: 一條人命值八個月 恩恩 這很行102F 11/10 12:49
噓 arbee: 一摸一樣的案子 撞死法律人就重判 太扯了103F 11/10 12:49
推 nyancatt: 撞死人都能當議員了 你們再靠北三小104F 11/10 12:51
推 ludoren: 看判決書根本沒有跟家屬達成和解,如果有和解就緩刑了105F 11/10 12:52
推 spirit119: 才八個月? 可能恐龍噸位大都不會被撞106F 11/10 12:52
推 TomChu: 八個月 哈哈哈108F 11/10 12:52
→ spirit119: 還想推給立院 立院早就修法從2年以下升到5年以下了109F 11/10 12:52
→ tearness …
推 tearness: Finish Him !!110F 11/10 12:54
→ hw1: 沒修也可以判到兩年 判八個月你在跟我說是立法問題?111F 11/10 12:55
推 jewish123: 八個月 人死還可以不用付大筆醫藥費112F 11/10 12:56
噓 arbee: 五年也是恐龍 還不是關一下就出來了 學不會教訓啦115F 11/10 12:56
噓 hw1: 法匠有guts就自己承擔恐龍罵名啦 不要在那不想負責只想當上帝118F 11/10 12:57
→ hw1: 然後叫法匠判死又在那邊說我不是上帝120F 11/10 12:58
推 djviva: 過失致死? 該不會死者闖紅燈吧....??123F 11/10 13:00
→ dslite: 才8個月 李宗瑞好冤啊126F 11/10 13:03
噓 SULAjardin: 開車殺人只關8個月? 所以說砍人、開槍的都笨蛋...127F 11/10 13:04
噓 zerotry: 八個月 幹 大家有仇家的過馬路要小心128F 11/10 13:06
推 abacada: 超速這應該是不確定故意吧132F 11/10 13:07
→ job5786: 如果初犯+自首 過失致死這樣判很正常好不好 如果跟家屬和解都會給緩刑133F 11/10 13:08
噓 f860506: 隔壁婦產科醫生鑑定無醫療過失賠2100萬135F 11/10 13:09
→ job5786: 殺人跟過失致死 刑度是完全翻幾倍的 不要混為一談137F 11/10 13:10
噓 LionD: 8個月?138F 11/10 13:10
推 scott032: 八個月就當放暑假吧 開車撞死人乾脆除罪化好了143F 11/10 13:12
→ rainbow321: 生命捍衛路權啊 笑死 撞死你也關不了多久啦144F 11/10 13:12
→ rainbow321: 撞死法律人死刑 撞死一般人8個月 這邏輯100分
有判刑應該沒有和解金啦149F 11/10 13:13
→ labell: 吸毒太多問題151F 11/10 13:14
推 jader: 我有看錯嗎...8個月?152F 11/10 13:17
噓 jezz9740: 我可以用8個月來換一個法律人嗎153F 11/10 13:17
推 Rsew: 這樣對館長開槍滿傻的 有駕照就行了155F 11/10 13:18
推 pizzafan: 法律這麼判輕 投過國民黨的都推了一把....157F 11/10 13:20
→ justboa: 乾脆判入獄8秒就好了! 幹158F 11/10 13:22
噓 yasopp: 八個月?160F 11/10 13:22
推 newinnovate: 撞死人只判蹲八個月蹲四個月就可以出來,不愧是鬼島162F 11/10 13:24
推 j32072: 犯罪天堂 太棒了163F 11/10 13:26
噓 mioaria: 人命四個月 哈哈 真棒阿164F 11/10 13:30
→ Golu: 划算的交易165F 11/10 13:30
推 soarman: 如果超速太多,你左右看十次也避不過167F 11/10 13:31
噓 async: 台灣交通死一堆人,連外國人都知道的台灣之光168F 11/10 13:33
噓 TimeEngine: 8個月…蟑螂大讚小英政府的司法改革,太成功!170F 11/10 13:34
→ TimeEngine: 喔不對! 蟑螂還是先罵柯文哲,看1樓就知道!172F 11/10 13:36
→ TimeEngine: 我又錯了…1樓罵的是柯粉,這邏輯太難懂了175F 11/10 13:38
推 roof479: 8個月 大家知道買兇怎麼買了吧176F 11/10 13:40
推 chatte: 撞死人只判8個月真是台灣笑話= =177F 11/10 13:41
推 fit8590: 讓人慘死 只判八月,然後殺人的幾年出來.178F 11/10 13:43
噓 DA3921999: 八個月,想放兩個暑假是不是該開車去找法律人了179F 11/10 13:43
噓 cljen: 人命真沒價值181F 11/10 13:45
推 wryyyyyyyy: 台北也一堆不會讓行人的 四輪素質全台一樣爛183F 11/10 13:46
→ diiky: 4輪殺人才8個月,難怪現在4輪四處亂殺人185F 11/10 13:51
推 Blue6: 重判八月XD187F 11/10 13:59
推 fzrpower: 早說過刑法應該廢掉,判刑全看和解誠意,有錢人最棒了..未成年都可以幹完全身而退,這裡跟本蘿莉控的理想國度192F 11/10 14:05
推 wate5566: 如果鄭捷當初是開車殺人 現在早就假釋了195F 11/10 14:09
噓 senils: 幹 八個月要吃洨嗎?垃圾法律196F 11/10 14:11
→ holygoner: 開車撞人的 cp值最高, 臺灣真讚197F 11/10 14:11
噓 enemyli: 殺人八個月 法匠人真的值得為自己驕傲200F 11/10 14:12
推 ltw89104: 超讚 人權鬼島名不虛傳 真的很棒202F 11/10 14:17
噓 t88002: 台灣人真的可悲 一堆低能弱智203F 11/10 14:18
推 lizardc1: 這就是我投民進黨的理由 讚拉204F 11/10 14:20
推 IB1SA: R.I.P. 聰明用路人205F 11/10 14:22
→ stvc: 小英政績啦206F 11/10 14:24
→ ZAXUS: 超速撞死人才8個月?????208F 11/10 14:28
推 mq778: 人民就好欺負啊,亂判也不會怎麼樣,欺負人民當然才是王道209F 11/10 14:31
噓 gilolo: 以後要殺人只要開車把對方撞死就好了211F 11/10 14:34
推 golttt: 這樣判8個月212F 11/10 14:37
推 Resheph: 原來是撞人安全網214F 11/10 14:40
噓 bcmaple: 8個月?? 蔡英文的優質司法改革 蔡英文政績+1215F 11/10 14:42
推 tsukasa107: 當年鄭捷爸媽買台車給他 他關32個月就出來了217F 11/10 14:57
噓 mouz: 重機不意外,上路就是飆,還想上國道?
喔是可以上國道的四輪,沒事,社會觀感佳素質高219F 11/10 15:03
噓 YOAOY: 幹 垃圾政府 變相鼓勵用車子殺人221F 11/10 15:03
噓 sawaman: 8個月...鬼島法律真的很可悲222F 11/10 15:06
推 a72737363: 日本人知道台灣撞人腦漿外流只要8個月大概不敢來了223F 11/10 15:17
推 dahIia: 買車可以通勤又可以殺人 CP值破表226F 11/10 15:26
→ applewarm: 這怎麼回事?感覺還有很多細節沒寫出來?228F 11/10 15:42
→ Irelia56: 四輪仔能不能一天別撞死人啊?229F 11/10 15:47
推 iphyf: 違規撞死人只判8個月,偉哉小英司改230F 11/10 15:57
推 icexyz: 以後殺人開車就好了,自動幫你降刑233F 11/10 16:15
推 JAY711230: 幹妳娘敗類垃圾恐龍司法,路上飆車撞死人判8個月喔236F 11/10 16:44
推 lulumii: 8個月 一直撞直爽237F 11/10 16:46
推 cchh179: 超跑炸隧道那個也就1年2個月 要期待台灣法官什麼238F 11/10 16:48
→ dehler: 資本主義239F 11/10 16:52
推 ph4586: 看民進黨做的好事!243F 11/10 17:10
推 ccufcc: 就像當兵一樣八個月很快就過去244F 11/10 17:19
噓 firehuk: 韓賜村好像更輕?
喔 還沒判246F 11/10 17:26
→ xhung: 判刑8月 幹248F 11/10 17:33
→ s01068111: 說個笑話 台灣法官判八個月 呵呵
然後又有垃圾八卦台男要酸法盲 真的笑死人252F 11/10 17:54
→ Juder: 重機還想上國道啊蛤256F 11/10 18:09
推 chungj: 法官小心一點你的權力也是人民給的257F 11/10 18:12
噓 chang564: 才8月?能不能修法加重最低刑度?除非和解才能降低刑度259F 11/10 18:17
→ drmactt: 台灣司法產出的高 CP 值殺人武器,只要不承認幾乎不會判定有犯意265F 11/10 19:26
推 kemmok: 民進黨:司法改革成功267F 11/10 19:39
噓 yihao: 怒269F 11/10 20:46
噓 liam0621: 人命8個月 讚啦 台灣司法270F 11/10 20:48
推 jeff0801: 撞死人只要八個月,台灣人命就是賤271F 11/10 20:52
→ kenmore: 死在斑馬線上,外國人一定覺得誇張274F 11/10 21:37
推 guepard: 最多五年結果判八個月275F 11/10 22:06
噓 clapton: 社會安全網每項零分 民進黨全面執政四年 不修法 零作為277F 11/10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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