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ilentknight (清純男)標題 [新聞] 華山分屍案改判免死 高院再解釋理由:帶時間 Wed Apr 8 19:13:48 2020
華山分屍案改判免死 高院再解釋理由:帶警方找屍塊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477455?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犯下華山性侵分屍案的射箭教練陳伯謙,一審遭處死刑,但台灣高等法院以陳「曾經」自
首為由,將他減為無期徒刑,高姓女死者父親聽聞結果不可置信,批評「判決不公不義」
。判決遭立委質疑是為廢死「超前部屬」,高院今天上午11點多發聲明稿澄清是因符合自
首要件才減刑,但聲明稿隨即撤下,但下午3點又重新上架,指陳有「帶警方尋獲屍塊」
。
本案一審時,第一線辦案的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忠孝東路派出所所長林俊燁證述,清查陳
社交關係,發現男女關係複雜,甚至破案前婚外產子,早鎖定陳,前年6月17日勸陳認罪
時,陳眼神慌張、身體冒汗,破案無關自首。
今天下午高院再度對外說明,指陳伯謙「自首供出犯罪經過及棄屍地點,並帶同警方尋獲
屍塊,使原無積極證據之警方得以明確偵辦」,陳因自首而取得有利的量刑因子,就屬極
刑之罪,量刑上「未可忽視而不予斟酌仍處以與原審相同之極刑」,因此依刑法第62條前
段規定,改判無期徒刑。高院強調,這是合議庭對具體個案,依證據認定事實、適用法律
所為的審判。
華山分屍案高院的合議庭成員包括審判長陳筱珮、陪席法官陳玉雲、受命法官邱滋杉。
對於高院一再指警察「無客觀證據可指向被告犯案」、「使原無積極證據之警方得以明確
偵辦」,警方也不服氣。辦案人員指出,當初調查時就和家屬說「人死了」,連搜救犬也
有反應,搜救犬教官指被害人應該在「野居草堂」草屋內遇害。
高父不平地說,陳伯謙只承認偷竊、分屍,不承認性侵與殺人,責任全推給身分不詳的「
Eric」犯案,結果高院判決與法庭審理無關,「說陳伯謙符合自首,司法正義已死」。
林俊燁在台北地院作證時表示,2018年6月3日高女家屬到派出所請求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
,警方調閱華山草原周遭所有監視器畫面,只有拍到高女在5月31日下午以步行進入草原
,家屬說有去華山草原查訪,陳伯謙告知高女有去草堂,並將物品放在裡頭,陳還向家屬
說她之後就去參加其他的講座,並在6月1日凌晨3點時向他說會再回來拿東西。
林說,經檢查,高女沒有參加陳所說的講座,6月中旬時,死者家屬有請搜救犬去華山草
原周遭找尋,搜救犬的反應是高女已經遇害,遇害地點就在草堂裡面,他判斷陳的說詞確
實可疑。陳曾經留給高父一張名片,名片的地址是在文山區的劍道協會,家屬也沒有發現
到她有出現在劍道協會;警方也查證高女不可能出現在苗栗的「彩虹協會」,警方在網路
上發現有一個女子的留言,女子自稱是陳的女友並且懷孕了,陳對女子置之不理。
林俊燁證稱,他當時與高女家屬討論案情有兩種可能,第一是高女遭性侵,她可能不知道
要怎麼面對家人,所以陳先找個地方安置,第二是陳「已經殺害高女」。北院認定陳伯謙
雖坦承部分犯行,但他既未在為警發覺他為犯罪嫌疑人之前就說,即與刑法自首要件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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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你選那一個姿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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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mama56: 法盲不要再來找我們高級法律人的碴了6F 04/08 19:14
推 fp737: 可澆花 , 沒事的10F 04/08 19:14
→ vanadiu: 太扯了......扯爆了 喪心病狂11F 04/08 19:15
→ fp737: 只要學會澆花 . 問題不大12F 04/08 19:15
噓 HowieH: 閉嘴都比較好 講這什麼屁14F 04/08 19:15
→ widec: 高院法官拼命找藉口不要判死刑17F 04/08 19:16
噓 A80211ab: 靠腰 這不是犯人都該做的?18F 04/08 19:16
→ smilemiz: 臺灣司法大進步! 再一次成功捍衛及鼓勵犯罪殺人 ^_<21F 04/08 19:16
噓 SRNOB: 法官怕死24F 04/08 19:16
→ A80211ab: 法官阿 不想好好判案就滾好嗎29F 04/08 19:16
→ widec: 這是法官邱滋杉決定的 還是審判長陳筱珮決定的?31F 04/08 19:17
噓 JONES0816: 懂得操作法律就是正義好嗎 不懂閉嘴吧32F 04/08 19:17
→ hmcedamon: 在這國家當惡人真不錯 總是找得到優點34F 04/08 19:17
推 swgun: 法盲不準罵法官啦 你有人家專業嗎35F 04/08 19:17
→ hcn368: ..................36F 04/08 19:17
噓 fight789: 真心覺得 不想判死 就直接講 這啥鳥理由啊,只會讓人37F 04/08 19:17
噓 GetMoney: 快記下大官偷教你各位爭取免死的秘訣cc38F 04/08 19:17
→ larusa: 法官根本不想判死 多說無益41F 04/08 19:18
→ swgun: 鍵盤刑法大師講得一審法官都白癡的樣子42F 04/08 19:18
→ widec: 審判長陳筱珮有卦44F 04/08 19:18
噓 mandm: 這樣就免死!45F 04/08 19:18
噓 trylin: 機掰咧XDDD49F 04/08 19:20
推 baboosh: 說個笑話 台灣法官50F 04/08 19:20
推 Hall: 偵訊不認性侵殺人 推給不存在的Eric 然後說他自首 我操你法官咧51F 04/08 19:20
推 aweara: 殺人還"分屍"還沒死刑 有夠扯))))))))))))))))))))))))))53F 04/08 19:20
→ hmcedamon: 嗯 是可以不帶找喔 警察自己想辦法55F 04/08 19:20
噓 Mradult: 最可惡的還是沒簽聯絡簿57F 04/08 19:21
噓 zien0223: 如果他不帶你們去找一樣不敢判死啦59F 04/08 19:21
→ fight789: 之前陳揮文說法官不判死刑是怕鬼,我現在真的有點相信!61F 04/08 19:21
噓 sustainer123: 幹你娘 殺律師那個還有幫忙叫救護車咧
什麼時候才要換殺律師那個的公道?65F 04/08 19:22
噓 GetMoney: 拜託~廢死還在爭免死~現在法院都主動找藉口判免死了cc68F 04/08 19:22
→ aweara: 殺人沒死刑勉強可以接受 但是多加一個分屍還沒死刑?69F 04/08 19:22
噓 MEOWWW: 沒辦法啊 死刑就已經是極刑了 只能判給最殘忍的 不然不同等級的犯罪都一樣死刑嗎?71F 04/08 19:23
→ ifyoutry: 這案子他不是一直堅持人不是他殺的不肯認罪嗎?73F 04/08 19:23
→ widec: 這位審判長還在庭上叫PTT鄉民不准稱中國 要稱大陸74F 04/08 19:23
→ hoanbeh …
推 hoanbeh: 這判決沒錯 法律實務本來就是有一點理由就可以不用判死刑78F 04/08 19:25
推 hihi29: 蔡母豬司改有成79F 04/08 19:25
噓 GetMoney: 髮關:你各位低端臭嘴再靠北呀,到時一個一個拉進來辦cc81F 04/08 19:25
推 Hall: 不承認殺人又怎麼為殺人自首 邏輯智商有問題可以當上法官?82F 04/08 19:25
推 asdf70044: 殺越狠破壞屍體越嚴重 越受法律人跟廢死仔喜愛啊83F 04/08 19:25
→ QQdragon: 蔡英九:...........86F 04/08 19:26
→ hoanbeh …
→ hoanbeh: 法官都不想判死刑啦 有一點點看得到人性 就會給無期了87F 04/08 19:26
→ hihi29: =============陳筱珮、陳玉雲、邱滋杉===================88F 04/08 19:26
推 obovqq: 哈哈哈哈 這理由窩笑到肚子好痛91F 04/08 19:26
→ XZXie: 噁心法匠92F 04/08 19:26
→ hihi29: 死刑犯的再生父母94F 04/08 19:27
→ obovqq: 牆都不扶就服你 法官太神啦95F 04/08 19:27
→ yamanoda: 817的最愛,可教化、人權台灣。96F 04/08 19:27
噓 dirk007: 為什麼這些人能當法官啊?98F 04/08 19:27
→ obovqq: 我真的笑到快瘋了 哈哈哈哈 屌!!102F 04/08 19:28
推 aweara: 好扯喔 性侵兼殺人兼分屍 這樣沒死刑 好扯喔103F 04/08 19:29
噓 eterbless: 這不是本來就該做的嗎 法官素質跟記者差不多?105F 04/08 19:29
噓 GetMoney: 髮關:有本事來當法官呀,笑你各位魯蛇100年都考不上啦cc110F 04/08 19:30
噓 xuein: 嘔嘔嘔嘔嘔嘔嘔111F 04/08 19:30
推 obovqq: 以後殺完人屍體記得藏 學到沒?哈哈112F 04/08 19:31
→ obovqq: 帶警察找屍體免死啊 懂?114F 04/08 19:31
推 sdflskj: 法官是神 懂嗎各位下等平民115F 04/08 19:31
→ obovqq: 哈哈哈哈哈哈116F 04/08 19:31
噓 NTJL: 阿不就好棒棒 幹117F 04/08 19:31
推 aweara: 好扯喔 性侵 勒斃 分屍成13塊 割下2塊乳房及外陰部
其餘部位則被帶往陽明山棄屍 這要沒死刑?120F 04/08 19:32
→ hoanbeh …
→ hoanbeh: 鄉民都是法盲啊 你們這點知識量 真的辯不過法官啦122F 04/08 19:32
→ aweara: 直到警方多次傳喚陳男到案說明後,終於在6月18日突破陳123F 04/08 19:33
→ aweara: 男心防,坦承殺人棄屍
這樣沒死刑喔 買尬!125F 04/08 19:33
噓 am3kfnm3: 最迫切該改革的果然是司法127F 04/08 19:34
噓 binco: 真棒耶 到底是多怕判死刑。還想盡辦法幫他想理由耶130F 04/08 19:35
噓 ALACOOL: 希望被害者可以反向給恐龍法官131F 04/08 19:35
噓 GetMoney: 法官:少廢話.你各位低端能耐我何cc133F 04/08 19:35
→ hoanbeh …
→ hoanbeh: 判決要看殺人時 分屍藏屍是正常人反應 犯罪後都想滅證...135F 04/08 19:36
→ hoanbeh: 分屍藏屍是正常人都會做的事 法官不會認為這是惡性重大
推 aweara: 辯護律師又是那個黃大律師137F 04/08 19:40
推 huhu0830: 那是因為證據不明確才沒拚死啊 一堆法盲高潮囉140F 04/08 19:42
噓 lnsattaida: 所以分屍兇手記性要好一點 之後被抓要帶警察回去找146F 04/08 19:47
噓 Merkle: 幹你娘會不會太扯147F 04/08 19:47
噓 kshs301: 實務上 也有自首仍然判死刑的吧149F 04/08 19:48
推 buttercrab: 法官並不會怕死刑犯變鬼找他 而是覺得救下一命有功德150F 04/08 19:49
噓 Dryad: 這什麼理由151F 04/08 19:50
噓 akito703: 我說...那個司法改革勒?152F 04/08 19:50
→ buttercrab: 我也不是幫犯人講話 不想東窗事發的話 勢必要分屍
不然一整具屍體要怎麼移動?153F 04/08 19:50
噓 totorow: 呃 這是在反串嗎156F 04/08 19:53
噓 OBassO: 白痴理由157F 04/08 19:55
噓 marknm: 說得太好了!159F 04/08 19:55
噓 asmp: 法匠才不在意有沒有救下一命,他們只是覺得最高法院一直發回更審很煩,所以為了省事就先判無期徒刑了事。161F 04/08 19:56
噓 Zumi: 真的是沒被分屍過才能講風涼話吧164F 04/08 19:58
→ ktyit: 馬上就表現良好放出來了啦 你各位保重170F 04/08 20:00
噓 eayterrr: 笑死 希望有一天法官家人出事 兇嫌在帶警察找屍塊
那樣一定很爽 然後兇嫌最好是有精神異常172F 04/08 20:06
噓 rapnose: 幹!我覺得我們奉公守法的人是白痴。174F 04/08 20:06
→ eayterrr: 一堆法匠不食人間煙火 真的是笑死人175F 04/08 20:07
推 insanee: 帶警察找屍體免死 大家學起來
恭喜吠屎團體多一條判例可以說嘴176F 04/08 20:09
→ agong: 私法滿意度創新高.................高潭巿讓受害者家屬2選1179F 04/08 20:11
→ gwenwoo: 五毛水準 支那日常180F 04/08 20:16
噓 bear123: 噗!這跟寫悔過書有異曲同工之妙181F 04/08 20:18
推 bq99: 他有給死者機會嗎183F 04/08 20:20
噓 kinghtt: 帶警方找屍塊也是被抓到逃不了之後的事,找證物就能免死184F 04/08 20:21
噓 bravo: WTF186F 04/08 20:25
→ Nevhir: 憑個人意志不想判死刑就說 別用這種愚民藉口自欺欺人195F 04/08 20:48
→ Stunts: 蔡英文下臺199F 04/08 20:50
噓 CVIVIC: 亂七八糟203F 04/08 21:01
→ lml99: 跟各位說個笑話,否認犯案被臺灣法官說成自首204F 04/08 21:02
噓 VALLON: 高院就是幹你娘的206F 04/08 21:02
噓 highyes: 幹你娘的智障法院 幹你娘的智障法匠211F 04/08 21:11
噓 edwinrw: 帶警方找屍塊 就可以免死啦XD212F 04/08 21:13
噓 norder: 這樣叫自首?高院法官可以帶玩法?這樣叫依法判決?
法匠又要嘴立委怎麼不修法了嗎?法官自己就可以玩法了213F 04/08 21:16
噓 Dovahkiin: 國民黨法官:啊被害又不是我女兒,判無期! 10年假釋出來再犯我國民黨檢調法匠律師廢死反覆再審訴訟才有油水賺!跟電器用品一樣,幾年就壞了才能不斷消費購買一樣!!不斷消費被害者,又有油水,把餅做大,廢死奧義!215F 04/08 21:17
噓 lball: 還在呼吸未泯滅人性219F 04/08 21:20
噓 lzhhilly: 我可以罵髒話嗎? 蛤?不行喔? 那我無話可說了220F 04/08 21:21
→ sky6969: 垃圾法官就是台灣最該死的一群垃圾~"~221F 04/08 21:24
噓 eDrifter: 不意外 連學生時期好學生都能拿來當理由ㄌ224F 04/08 21:30
推 Arkzeon: 想辦法激他罵法官就會判死刑了225F 04/08 21:31
→ eDrifter: 補想判死 什麼理由都行 沒的話 還有可教化 甚至不排除可教化 都能用226F 04/08 21:32
噓 imhere: 為了廢死 恐龍法官無所不用其極 三個垃圾229F 04/08 21:46
→ rapnose: https://i.imgur.com/pwj5cDB.jpg230F 04/08 21:50
推 Belanice: 這判決告訴大家殺人後一定要記得分屍並將屍塊藏起來232F 04/08 22:14
噓 supersd: 這次連法官名字都上了,想殺人的遇到這幾個就知道得救了233F 04/08 22:17
噓 laal: 這就是菜菸文的司改.......234F 04/08 22:24
噓 Matamune: 下次強盜犯被抓到後記得帶警方起出贓款 會判輕點喔235F 04/08 22:25
→ Dovahkiin: 有為數眾多,不曾肅清的國民黨籍警察局長,庭長,法官檢查官,偏頗判案,台灣人還要清純無知,可憐哪。237F 04/08 22:28
噓 d8731400: 幹~這什麼爛理由 文組的垃圾廢物239F 04/08 22:38
推 SnowCat1430: 可以啊,一樣情況下,有抄的當然比沒抄的好
所以有找的當然比不配合的好囉241F 04/08 22:48
噓 eddie04: 民進黨廢死的目標一步一步達成245F 04/08 23:01
噓 hw1: 這什麼理由 所以兇嫌可以拒絕警方嗎246F 04/08 23:05
噓 r30385: 法匠水準不意外252F 04/08 23:52
推 c68111c: 小菸政績+1
以後知道要怎麼殺人了吧
教科書就放這裡了253F 04/09 00:26
推 q22w: 操你媽這三小狗屁理由......256F 04/09 00:49
噓 isfen: 審判長陳筱珮258F 04/09 01:53
→ yhong: 所以撞死法官只要綁條線拖著屍體到警察局就有教化可能嗎?260F 04/09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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