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fubuxo (媽咪)標題 [新聞] 華山分屍陳柏謙「逃死」二審逆轉判無期徒時間 Tue Apr 7 10:34:46 2020
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楊佩琪
3.完整新聞標題:
華山分屍陳柏謙「逃死」 二審逆轉判無期徒刑
4.完整新聞內文:
震驚社會的華山分屍命案,兇嫌陳伯謙一審被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等罪,判處死刑
。案經上訴二審,陳伯謙依舊咬定兇手是另一名叫做Eric的男子,還說自己被人以20萬「
買兇」處理掉,但法官傳喚該名男子出庭,確認並非陳伯謙所指。高等法院6日宣判,陳
伯謙逆轉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陳伯謙到了二審,依舊堅持人不是他殺的。
宣判前,高等法院詢問陳伯謙是否到庭聽判,陳伯謙拒絕,死者高姓女子的家屬則到庭,
並在律師陪同下,對判決結果回應。
陳伯謙被控於2018年6月,在位於華山大草原上的「野居草堂」內,性侵被害高姓女子,
因高女反抗,陳伯謙徒手掐死高女後,將屍體藏在草堂內的綠色塑膠箱內,又怕被發現,
持漁刀將高女屍體分屍13塊,分裝成7袋,運往陽明山上沿途丟棄。其中,高女的左側乳
頭及下陰部,被陳伯謙割下,製作成標本,藏在其大同區住處內。
一審陳伯謙翻供,表示是名叫Eric的男子指使他協助殺人,Eric還威脅若他說出去,將會
對他的家人不利。不過法官不採信這樣的說法。
加上陳伯謙曾在看守所會客時,曾告訴友人「看看能不能出一本書,賺個一桶金,應該會
很紅,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讓法官認為毫無悔意,一審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
罪判決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毀壞屍體罪、遺棄屍體罪判決4年6個月、竊盜罪判決10個月
,合併執行死刑。
二審審理期間,陳伯謙依舊堅持兇手不是他,並指出Eric姓陳,手上有一只G-Shock手錶
可以證明。這次法官乾脆要求陳伯謙畫下陳姓男子的長相,與警方提供的照片進行比對後
,傳喚該名陳姓男子出庭,但證詞根本與陳伯謙所述的不符。
家屬另對陳伯謙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求償1500萬元。委任律師痛批陳伯謙毫無悔意、沒有
誠意,甚至編造「幽靈共犯」。陳伯謙的委任律師則認為求償無理,因為陳伯謙僅有幫助
分屍及棄屍,若家屬認可這部分,才願意協商賠償。況且已傳出有人花20萬元要「處理」
陳伯謙,顯示其人身及妻兒的安危已受到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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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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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ytzog: 台灣法官真是菩薩心腸3F 04/07 10:35
→ bkebke: 殺一個人的公式就這樣 很意外嗎12F 04/07 10:36
→ ash9911911: 說謊無悔意還是能死刑變無期徒刑 台灣法官厲害了13F 04/07 10:36
→ abobstar: 不意外 只有法律人跟其他人兩種人27F 04/07 10:38
噓 s155260: 關20幾年就自由了28F 04/07 10:38
噓 itoennn: 法匠:不是我親戚?無期徒刑 下一位~29F 04/07 10:38
→ whitefox: 年輕犯案者通常會輕判,可教化=會生小孩嗎31F 04/07 10:38
→ s155260: 還好不是分屍到法官女兒 不然被槍斃33F 04/07 10:38
噓 shpongle: 綠共執政 哪個法官誰敢判死阿37F 04/07 10:39
→ whitefox: 前幾天槍斃那個58歲了,所以是不可教化囉38F 04/07 10:39
→ tmacor1: 笑死 司法改革 這政府還真是人渣救星40F 04/07 10:40
噓 kiwi03: 做標本不符合兩公約嚴重犯罪41F 04/07 10:40
→ MJJ: 所以這個Eric陳是??他的另一個人格?43F 04/07 10:40
噓 kinghtt: 二審法官憑哪點改判無期...死的不是法律人就沒事44F 04/07 10:41
→ eipduolc: 這個也應該死一死,還誤導辦案人員47F 04/07 10:42
噓 h965715: 先不管是不是他殺的,這件事噁心到爆50F 04/07 10:42
推 mynewid: 沒有罵法官都ok的51F 04/07 10:43
噓 VVizZ: 台灣有這種法官難怪殺人犯都不怕52F 04/07 10:43
→ bkebke: 兩公約後 殺一人死刑的有誰? 撞死律師那個?53F 04/07 10:43
噓 siloin: 要放人就快放,別再浪費公帑54F 04/07 10:44
推 asters: 20萬你就殺?55F 04/07 10:49
→ wangno77: 吠死:退出法務小組!(大勝利~)56F 04/07 10:49
推 snas: 做成標本......這種瘋子57F 04/07 10:49
推 kerodo: 幹。。逆轉的點哪?可教化點在哪?
法官良心又在哪?58F 04/07 10:50
推 a77774444: 台灣的司法最大問題就是沒有事後課責制度,大打司法獨立造就司法獨裁和濫判,放出來的罪犯如果出事治安動蕩最後也是警察揹黑鍋和扛63F 04/07 10:52
推 widec: 他很會唬濫阿 本來就一定不會死刑67F 04/07 10:53
推 a77774444: 絕對權力+不受民意監督+無需事後課責+沒有體制外監督+身份地位保障=無敵69F 04/07 10:57
→ bkebke: 法官自己是一個群體 不會讓人挑戰他們的 看陳師孟不就知71F 04/07 10:58
推 veryGY: 法官真棒 台灣變殺人魔天堂72F 04/07 10:58
噓 o324range: 再這樣下去 殺人魔自傳也許會變台灣特產74F 04/07 11:02
推 qmaper: 可教化 法官帶回家慢慢教化81F 04/07 11:06
噓 kmshy: 司法改革政績+183F 04/07 11:08
推 dragonjj: 幹 為什麼這種的可以逃死?媽的86F 04/07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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