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ERT312 (312)標題 Re: [新聞] 1萬8罰款未繳房子被法拍 婦人跪求無法挽回時間 Fri Apr 17 02:04:18 2020
※ 引述《dreamwanter (三峽客歐尼爾)》之銘言:
: 這是行政執行案子,講白就是國家是債權人
: 如果債權人今天換作是一般老百姓
: 你債權憑證換了好幾年,金額可能也是沒幾萬塊,你好不容易查到債務人突然繼承ㄧ間房
: 子,在一切合法流程下法拍出去,會在這邊覺得不符合比例原則佛心來決定不執行法拍的
: ,我來看看有幾個。
按照"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
第 3 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章之罰鍰,經處罰機關收繳後,分配比例如下: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舉發案件:
(一)百分之七十五分配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二)百分之二十四分配予各處罰機關。
(三)百分之一解繳國庫。
二、內政部警政署所屬專業警察機關(國道公路警察局除外)舉發案件:
(一)百分之七十解繳國庫。
(二)百分之三十分配予各處罰機關。
三、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舉發案件:
(一)百分之五十三解繳國庫。
(二)百分之三十分配予各處罰機關。
(三)百分之十七分配予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
四、公路監理機關舉發案件,由處罰機關收繳處理。
違反本條例第三章、第四章及第五章之罰鍰,由處罰機關收繳處理之。
第一項第三款第三目分配予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之比例自九十二年一月
一日起施行,其九十一年度依比例分配之經費解繳國庫。
各處罰機關都有分配到錢
這個基隆男子可能是在宜蘭違規
所以才會由宜蘭執行分署執行
話說房子已經被善意第三者買走
這跟房東房子被房客偽造文書弄到被法拍買走
以及國民黨黨產被買走一樣
無法從善意第三者討回來了
這個基隆男子從接到罰單開始就有救濟管道
一直到法院法拍 救濟管道都沒有關閉
法拍失敗兩次前還可以挽回
直到第三次被林小姐買走後
所有救濟管道消失後他才去找民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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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1萬8罰款未繳房子被法拍 婦人跪求無法挽回
04-17 02:04 ERT312.
→ avgirl: 法拍失敗2次還可挽回?1F 04/17 02:05
→ avgirl: 第一拍不會有人投R,第二標稀有物件有有機會被買走3F 04/17 02:05
→ avgirl: 通常第三拍都是第一拍的半價以下惹 應該45F 04/17 02:06
推 washi54: 我記得第三拍可以減價三成 而且隨時都可以付錢避免法拍9F 04/17 02:08
第四拍拍定,所以是三次失敗?
之前的新聞好像是寫第三次才拍賣出去
推 xhung: 賴皮盧小的台灣雕13F 04/17 02:10
→ zoin: 覺得可憐可以去募款 這新聞看了警世又療育15F 04/17 02:11
推 blessbless: 所以我猜測他本來就想賣房子拿錢了 不然都要被拍賣房子了誰會冒險
我可不想看到過幾年老人帶孫子燒碳 那可就不是某些人的療癒了16F 04/17 02:12
※ 編輯: ERT312 (61.227.246.213 臺灣), 04/17/2020 02:15:13
推 sars7125889: 要賣房子也不會選法拍拉,樓上不用一直幫他們護在那邊胡扯,就是不信政府真的會為了幾萬罰金賣掉而已20F 04/17 02:16
推 blessbless: 不一定他媽媽反對兒子急要錢啊 不然哪個傻子看到房子22F 04/17 02:17
了解,總之就是拍了三、四次才賣出
這篇新聞有寫"分署強調一切都符合程序,不動產已經拍定了,
並且發了權利移轉證書,如果想要挽救的話,可能要自行去跟拍定人接洽"
所以其實被林小姐買走後還是可以私底下買回
但是違規男子只願意多出五萬 (之前的新聞有說5萬)
我是覺得違規男根本就沒什麼意願買回吧
5萬扣掉稅金 說不定還有代書費用
以及林小姐付出的時間成本
難怪被林小姐拒絕
→ blessbless: 五年都不回家 會養家嗎 拿了錢就跑吧
我懶得管陳男死在哪 就是老小可憐26F 04/17 02:18
→ zoin: 覺得可憐 可以幫忙 反正鍵盤打打字單純表達看法而已30F 04/17 02:20
推 candyrainbow: 掛號是老母收的、兩個小孩也住那邊,全家人擺爛,我不覺得無辜
2次平信、11次雙掛號、查封時測量勘驗,總共4年的時間都不處理,要怪誰?31F 04/17 02:21
推 blessbless: 如果那個父親從來沒盡過父親的責任 家人不想理他的事35F 04/17 02:23
※ 編輯: ERT312 (61.227.246.213 臺灣), 04/17/2020 02:30:18
→ blessbless: 是有可能的 所以我不覺得他們要被牽連 還是有人覺得他們老小過不下去很好?連坐罰?36F 04/17 02:23
推 blessbless: 對啊 陳男該負責的他自己要負責啊 為什麼政府信不直接寄給他
他又不住那39F 04/17 02:25
→ zoin: 是搞笑膩 寄戶籍地簽收 又不是超級星期天阿亮44F 04/17 02:26
→ blessbless: 戶籍地就本人沒收到啊都寄五年了政府機關都沒察覺?45F 04/17 02:27
→ blessbless: 老母不識字當作一般簽收有可能啊 而且如果關係不好最49F 04/17 02:28
→ zoin: 有疑慮去打行政訴訟 不過法拍出去了 頂多國賠 .. cc52F 04/17 02:28
→ jomon817: 我不信郵差給老母簽收時沒有提醒54F 04/17 02:29
→ candyrainbow: 這種文件都是雙掛號的,而且他家還要讀高中的孩子,難道也不識字?55F 04/17 02:29
→ blessbless: 這不是每個郵差都會提醒吧 除非有證據
如果關係不好連多看那個人的東西一眼都不想 有可能57F 04/17 02:29
→ ziso: 要本人親自收 那不就當阿亮去堵人?阿會不會簽了不認帳?就跟59F 04/17 02:30
推 mizys: 1.8萬我就不信真的沒辦法籌出啦!60F 04/17 02:30
→ ziso: 他老母一樣61F 04/17 02:30
推 candyrainbow: 郵差提不提醒根本不重要,他老母收了信就是要告訴當事人,郵差送達後就是他家的事了63F 04/17 02:31
→ zoin: 堵到人還可以拒收咧...65F 04/17 02:31
→ blessbless: 所以我說就他老母不想賣房他要賣 所以乾脆不繳啊XD66F 04/17 02:31
→ candyrainbow: 總之,不管你收不收,國家依法定程序告知當事人,剩下就是妳家的事了69F 04/17 02:33
→ ziso: 哪來漏洞 全都依法行政71F 04/17 02:33
→ blessbless: 反正陳男酒駕真的垃圾啦 就他老小可憐 被牽連72F 04/17 02:33
推 washi54: 你想一堆漏洞是你家的事
不然送達規定是寫好玩的喔?75F 04/17 02:34
→ candyrainbow: 老小不可憐,哪怕幫忙繳罰單一個月都不用500元好嗎?就是全家都賴皮77F 04/17 02:35
→ blessbless: 政府本來就一堆便宜行事啊 很多就通知也不管那個人在79F 04/17 02:35
→ ziso: 公式送達是不懂膩?跳針三小80F 04/17 02:35
→ blessbless: 不在那裡
呵政府便宜行事不止這些還不能檢討哦81F 04/17 02:35
→ washi54: 我建議不要跟某b講下去了 這種人就是標準活在自己世界84F 04/17 02:36
→ washi54: 政府依照送達規定寄發公文也能被說是便宜行事86F 04/17 02:36
→ blessbless: 本人收到本人會簽名ok 沒收到就不會有本人簽名 賴不了87F 04/17 02:36
→ blessbless: 太多了不止這些 很多公文通知都是 隨便問都有
本人不簽那就直接去當場看他是不是住那啊XD90F 04/17 02:37
→ zoin: 人心比你想像中的要險惡多了..Q_Q92F 04/17 02:38
→ ziso: 別問了 多看看書吧你93F 04/17 02:38
→ candyrainbow: 而且是爽掛號喔,就是簽完另外一聯還要送回去給寄件者,確保信件有簽收那種欸,以為是平信嗎XD95F 04/17 02:38
→ blessbless: 就是知道人心險惡我才說老小無辜 因為這個男的就沒打算管家裡死活啊97F 04/17 02:39
→ candyrainbow: 當事人一聽到說是法院的就跟你說這裡沒這個人,你要上哪找?XD
天真到好歡樂喔XD99F 04/17 02:39
→ zoin: 知情 無作為 不等於無辜吧102F 04/17 02:39
→ blessbless: 那請問五年來上面有陳男本人的簽名嗎XD政府公務如何確認他本人已知
你確認他們知情?103F 04/17 02:40
→ blessbless: 你有證據?老母都說不識字了
他知道他被罰但是他知道會法拍嗎107F 04/17 02:40
→ blessbless: 如果他跟母親關係不好 母親以為是他惹事的信件母親也懶的看 他本人也沒收到 那這樣呢110F 04/17 02:42
→ candyrainbow: 我是覺得吼,法治社會就是依法處理啦,依法送達就不要一直揮543
多讀點書、多了解法律對你人生會有比較多幫助112F 04/17 02:42
→ blessbless: 情理法 你可以去看新聞下這件事不是只有一方聲音 如果完全沒有瑕疵 不會造成兩方聲音
我也覺得你多瞭解社會現象 很多是你想不到的XD115F 04/17 02:43
→ blessbless: 然而只會讀書的不會理解XD因為只看到“書”119F 04/17 02:44
→ blessbless: 總比判王景玉無期的那種司法好XD
我們司法就是有漏洞有要改革之處
哈哈 容不下別人聲音就說是親友w122F 04/17 02:45
→ jkl4141: 收了十幾次法院的雙掛號信,家裡都沒其他人,也不會想去問識字的人看看信件內容,真的奇葩125F 04/17 02:47
推 blessbless: 如果關係不好我連收信都不想收
反正只希望明年不要傳出老小過不下去的新聞囉 不然風向又要變了w128F 04/17 02:47
→ jkl4141: 關係不好真的不會收件,讓他被通緝也無所謂,有人真的太天真了131F 04/17 02:49
→ zoin: 台灣社福團體還不少啦 要餓死有難度 這小的也都高中了135F 04/17 02:51
推 blessbless: 那就要看他們未來如何了XD也許陳男拿錢跑了 留老小一家 唉可憐141F 04/17 02:53
推 blessbless: 陳男也要跟養老小啊 他之前就不一起住了欸 拿錢就跑囉錢可是他拿走又不是他老母拿的144F 04/17 02:57
這篇說得很詳細
違規男還有酒駕、無照駕駛...等多達十餘次的違規紀錄
也有多次是本人被攔下開單 所以不能推說都不知情
這擺明就是痞、就是爛
那些想聲援他的不如一人出一萬加價跟林小姐買回
(只多五萬太沒誠意了吧)
如果連一萬都不願意出 就不要說什麼悲天憫人
我對酒駕的沒什麼同情心
噓 g8429310: 笑死 小說家哦 腦補一堆還不如早點去做夢149F 04/17 02:58
推 geoct: 真覺得可憐就不要只在這邊說 捐款如何?150F 04/17 02:59
→ blessbless: 呵這都是有可能發生的只有我國法官只會用某一套準則 才會判王景玉無期151F 04/17 02:59
→ zoin: 比這可憐的多的是..可憐所以呢..153F 04/17 02:59
→ blessbless: 比這可憐的多沒錯 所以呢?
總比某些人熱愛連坐法好 以為自己懲罰了陳男殊不知他最爽XD155F 04/17 03:00
推 geoct: 只在這邊說這麼多 卻沒有給他實質幫助的話 說實在的 也只是在消費當事人而已158F 04/17 03:03
推 jackie5678: 不養就遺棄罪告下去 小孩至少以後也不用養他了160F 04/17 03:05
推 blessbless: 恩我有在關注後續聯繫 臉書也有一些人在號召
我也支持不養告遺棄
聽說社工也介入了161F 04/17 03:06
→ castjane: 就算發牌扣掉罰金 剩下應該也要還他吧164F 04/17 03:10
噓 sujinglun: 一直情理法?4年不繳罰單?4年不拆違建等等?就是你要的社會?165F 04/17 03:10
推 yyhbala: 一直講情理法的感覺以後最會情緒勒索168F 04/17 03:15
→ sexygnome: 他要害死全家也是他的事,這麼熱心怎麼不乾脆幫他把房子加價買回來169F 04/17 03:18
→ i19900913: 某b幹嘛自己腦補所有的事,說不定事實完全跟你想的相反?而且怎麼會強調情理法……台灣還不夠理盲濫情嗎……173F 04/17 03:23
推 Ken99523: 天真的人 自己不去接觸就不用負責?176F 04/17 03:24
推 jabbd: 申請個屁國賠都不把新聞看完,扣掉罰金都會還他啦177F 04/17 03:29
噓 clever0705: 戶頭沒錢嗎。直接扣款不是節省社會成本 拍三小房?
文組真是社會亂源179F 04/17 03:31
→ jabbd: 樓上戶頭就沒錢啊,你是要怎樣181F 04/17 03:33
→ jabbd: 他工作領現金阿,新聞都寫了跟他媽媽一樣一堆文盲183F 04/17 03:36
→ jabbd: 上面有人都貼執行官澄清新聞了,沒有薪資可以扣押185F 04/17 03:42
推 assass: 罰單是無照居多,這類罰單都是當場簽收喔,不要再說不知情了!噁心!186F 04/17 03:43
噓 clever0705: 多次酒駕都不用抓起來坐牢 沒收交通工具。188F 04/17 03:44
→ jabbd: 交通工具不是他的189F 04/17 03:45
推 assass: 某b講的都是合理,只要在執行署工作的都查得到資料
當場簽收是罰駕駛人跟交通工具有何關190F 04/17 03:45
推 facebookig: 這種垃圾酒後駕車不知道同情,全家都去吃屎啦!幹
不值得啦!幹192F 04/17 03:53
噓 woocream: 如果老小真的跳了,風向也是噴當事人啦,關司法屁事啊194F 04/17 04:05
推 Uncontinue: 人都找不到了還找老闆 真的是活在另一個世界的講法
文組起碼知道世界怎麼運行 你甚麼組?195F 04/17 04:07
→ dobeqoo: 酒駕可能會害更多家庭燒炭 早點處理得好197F 04/17 04:26
推 wino: 台灣cp最高的職業是房子詐欺師198F 04/17 04:35
噓 k8b7712: 用法拍的方式賣房根本白癡行為......200F 04/17 05:16
推 cathy0157: 沒有無辜的人 該看的法律信 還是看一下吧
不然為何一堆沒拋棄繼承權 從小負債到大的孩子?201F 04/17 05:55
推 IiiiIiIIiiM: 其實還真的有可能 想到我舊的租屋處整天有法院單好像也是房東弟弟的 他弟根本不在那房子都出租不知道多少年了不處理就是不處理 沒人簽收就一直送郵局通知單跟房東反應了也被放置play
反正就是有這種白痴啦法院能怎樣204F 04/17 06:14
推 bery: 樓上你那是沒人牽收 這個case是有人簽收 不一樣209F 04/17 06:31
→ cyber0305: blessbless,你跟家人感情好不好為什麼國家要負責!?210F 04/17 06:39
推 catbuji: 一定要找到本人這句話粉幽默211F 04/17 07:01
→ tea517: 真幽默以為跟中國一樣到處有監控知道人在哪212F 04/17 07:03
噓 danic: 可憐嗎?放屁213F 04/17 07:05
推 max60209: 再賴賬很棒 同情的人可以捐房子幫忙214F 04/17 07:14
推 cozeely: 鍵盤情理法的 請贊助他們房租費215F 04/17 07:15
※ 編輯: ERT312 (61.227.246.213 臺灣), 04/17/2020 07:27:00
推 gsking66: 四年又不是四天 怪自己房子給敗家子啊217F 04/17 07:22
推 chon0715: 所以反過來說那麼多次機會他都不理,甚至已經法拍了,他也不理。要流標幾次某群人才會覺得是住戶擺爛裝死,而不是政府或惡劣建商加害住戶?218F 04/17 07:24
推 gsking66: 扯什麼連坐 房子就敗家子的 怪誰222F 04/17 07:25
推 keikei5566: 什麼叫做都要找到本人,政府機關整天跟你找本人就飽了連寄十幾次就已經盡了通知義務了225F 04/17 07:29
→ lisa06292000: 如果照b大邏輯什麼信都要本人簽收
法院就不用運作了啦!瘋了嗎228F 04/17 07:36
推 aertina: 有法盲 難怪很多台灣鯛230F 04/17 07:38
推 alex90236: 四年耶,雖然你設想了一堆 的情景,但是四年耶231F 04/17 07:38
推 lun1110: 當人收到雙掛號哦,郵差都會特別告知好不好,我收到國稅局泡茶通知郵差還會特別叮嚀
除非基隆郵差都不會告知234F 04/17 07:52
推 seaice: 某b連雙掛號是什麼都不知道237F 04/17 07:54
推 lun1110: 收過一堆雙掛幾乎都會通知,而且還都規定某郵差送,後來看到那郵差送都會怕了勒...
固定那郵差來送雙掛238F 04/17 07:55
推 Antia691: 酒駕死全家剛好而已 溫馨241F 04/17 07:56
推 kissa8443: 關司法屁事 都公示送達 法院該做都做了 法院是你家保243F 04/17 07:59
推 c2578910: 當聖人 怎不實際去幫助口中的可憐人 笑死244F 04/17 07:59
推 ff20: 婊子也可以用香消玉殞活該死好哈哈哈246F 04/17 08:00
噓 s0450336: 前面一直護航幹嘛,這是他家的事247F 04/17 08:01
噓 DolphinCP: 不就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國家都立法能強制收錢了,怎會違法?248F 04/17 08:01
噓 abcd1111: 三拍還裝死不就白目作死,爽了活該250F 04/17 08:06
推 showmei: b大邏輯真是令人大開眼界251F 04/17 08:06
→ w3160828: 有能力找立委出來吵的人,你相信他會自殺?252F 04/17 08:07
噓 cottonoff: 讓全台灣的人知道這一家子和民代,哈哈哈哈253F 04/17 08:08
推 showmei: b大應該自己回一篇,不要躲在推文帶風向254F 04/17 08:09
推 JER2725: 這個會現場執行勘查查封標的,未登記部分測量
信件可以假裝沒收到,但是人都到現場了你說不知道255F 04/17 08:13
推 hana1837: 某人邏輯真的刷新我的眼界,原來通知那麼多次還可以理直氣壯257F 04/17 08:15
噓 theclgy2001: 自己養出這種垃圾活該
老母流落街頭活該 慣養出垃圾259F 04/17 08:19
→ devil0915: 給某b,行政程序法的送達自己去看一下261F 04/17 08:21
推 nofish: 好厲害 通知11次人沒出現 法拍兩次沒出現 特拍拍
定了終於知道找記者...
躲在老太太身後的 是成年男性跟兩個不算小的孫兒263F 04/17 08:26
→ nofish: 都不認識字還是平常都不關心家事??267F 04/17 08:29
推 holisea175: 拍定前清償就好了
什麼都要本人簽收,幹 太好笑了!268F 04/17 08:34
推 spector66: 都被查封了還是不繳 真的賣掉才來哭什麼
某b真的有夠搞笑 還政府便宜行事勒 政府就是常常在怕任何流程不備 才會有的沒的送達規定一堆還要被你嘴271F 04/17 08:43
推 erre: 那麼想照顧人家家人,把他們接回你家啊,笑你不敢275F 04/17 08:50
推 ericleft: 這個真的活該
某b真是無知 科科276F 04/17 08:52
推 seazure2016: 不要跟我說整件事弄了四年他都不知道啦 房子都被法拍N次了 全家人都不知道?還是他無照駕駛 酒駕的時候都忘記自己曾經違規了?然後不知道要罰錢?278F 04/17 09:13
推 simata: 垃圾政府要害老少無家可歸了281F 04/17 09:14
推 cs005337: 好險像某b的刁民這邊不多...他老母跟小孩活不下去就是他人渣酒駕爸害的,腦補明年活不下去,怎不腦部他爸沒被罰,不知悔改明年酒駕撞死三十人?284F 04/17 09:22
推 Addidas: 你連提存跟擔保都沒有 只會打嘴砲林小姐當然不可能願意287F 04/17 09:28
推 Jin63916: 真有心,不可能對這些不聞不問到這種地步啦
又不是一兩個月,是好幾年了欸288F 04/17 09:29
推 lushoulian: 可以拍賣車子啊!
電力公司連租客可能有病人孕婦都不敢断电。290F 04/17 09:34
→ zeolas: blessbless的邏輯真的就是標準的台灣鯛
clever0705你什麼組的說出來給大家笑一下啊294F 04/17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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