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ongongon (改天再想)
標題 Re: [爆卦] 館長因性騷擾遭臺北市府傳喚!
時間 Mon Apr 27 23:05:04 2020



今天看到館長爆氣,後來看到是這麼扯的事情,除了好笑也是覺得無奈

無奈在那裏呢?

因為公務人員這個工作就是這樣,不管人民陳情甚麼事情,只要是市府管轄的事物

無論你覺得這位民眾反映的事情多麼的白痴多麼的幹話,都得受理

因為承辦人員不便自行判斷是否"值得"受理,就算你問的問題是

"請問甚麼時候可以登入火星?"還是得受理


其實受理不一定代表成案,像館長這件應該只是在案情調查的階段,還未做成最終

結案紀錄

為什麼公務人員不能自行判斷不受理自己認為沒有價值的案件呢?

因為你認為的鳥案,說不定對當事人是件大事,本於服務人民的立場,所以多半還是會

受理後依程序辦至結束


確實,這很浪費社會資源,因為一件受理案件,也是要讓承辦人員及其長官核准才能發文

或者定下結論的,就算你問我白癡問題,我還是要正經八百的回答你



這是這個社會的病態,只能希望大家有同理心,當你想要關心市政時,不妨先瀏覽市府

網站公告的訊息後還是有問題再來問,節省點社會資源,讓社為資源留給更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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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爆卦] 館長因性騷擾遭臺北市府傳喚!
04-27 23:05 gongongon.
SiFox: https://imgur.com/jFQN9wE1F 04/27 23:07
 
SiFox: https://imgur.com/x7ao9Xh2F 04/27 23:07
 
cychi: 問題是這看就很扯 如果是館長公司的客人或員工檢舉沒話說3F 04/27 23:07
nanami56: 吸的很純4F 04/27 23:07
cychi: 光看一張圖就叫人去說明就太誇張5F 04/27 23:07
nanami56: 都是報案的人不好,台北市政府好辛苦好棒棒6F 04/27 23:08
kuninaka: 以後有人貼大衛像 都去檢舉 台北市政府不就忙死?7F 04/27 23:08
nanami56: 打那麼多廢話,幫你翻譯8F 04/27 23:08
bc007004: 這已經不是白癡而是惡意搞人了9F 04/27 23:08
scratch01: 得......,所以是可以不用,可以依職權調查證據判斷阿10F 04/27 23:08
www115ui8: 重複檢舉就可以用其他方式處理
問題是誰敢隨便打回票11F 04/27 23:08
YYA: 扯爆13F 04/27 23:10
guestwhat: 文號還發錯修正過哦 邊滑手機邊發文嗎 台北市政府?14F 04/27 23:10
b1144550: 那貼大衛像去檢舉,他們要傳誰來說明?15F 04/27 23:10
guestwhat: 米開朗基羅吧 我猜16F 04/27 23:10
serval623: 不錯喔 粉吸的夠多 XD17F 04/27 23:10
ZhouGongJin: 惡法亦法,這件事說明你想惡搞人就去檢舉他性騷擾18F 04/27 23:10
johnny9667: 那我明天就去開始亂檢舉,很快我就可以癱瘓全台社會局了,原po你說對不對?可以欣賞每天社會局門口一堆人來排隊來說明。19F 04/27 23:11
scratch01: 明天開始檢舉某些人FB發文都讓我覺得不舒服,記得都傳22F 04/27 23:12
awj32jo: 樓上加油 坐等後續23F 04/27 23:12
SiFox: 這種常識性的東西,就惡搞阿館呀!這麼明顯還不懂? XD24F 04/27 23:12
scratch01: 去台北市政府調查證據嘿25F 04/27 23:12
ff26412: 樓上記得要檢舉26F 04/27 23:13
johnny9667: 明顯搞笑的東西還在裝傻不能不受理再來說民眾浪費資源才是好笑。27F 04/27 23:13
dick929: 以現在的風氣,公務員還是乖乖受理吧
檢舉就以規定處理,反正也是照常下班、休假
假如因為處理這些垃圾檢舉而排擠其他業務,呵呵~那也是全體市民的共業29F 04/27 23:18
r431603816hm: 大家都去台北市社會局檢舉起來33F 04/27 23:22
power1220: 本篇邏輯 ㄏㄏ34F 04/27 23:23
BOSSHUN: 不處理換承辦公務員被告被爆料鄉民會挺嗎?
還是會只看標題然後米蟲廢物公務員??35F 04/27 23:24
a3698: 推文邏輯37F 04/27 23:26
bc007004: 這真的沒什麼好檢討公務員的,下級太懂得變通只會惹事上身。要正視濫訴問題不如大家一起來濫訴
話說回來,鄉民沒管道偷偷抓出檢舉人的個資嗎?38F 04/27 23:27
strabber: 說得好,館長你也是懂法律的人,身邊也一堆律師,也這麼常跑法院,怎麼會不知道中華民國法律有多荒謬,但是這是北市府立的法嗎41F 04/27 23:29
apollogod: 原來檢舉通通受理喔?難怪社會局很忙44F 04/27 23:31
dick929: 不受理需要提出理由,受理就沒我的事,換成你,怎麼選?45F 04/27 23:33
notimenofree: 坐等樓上幾樓說要濫檢舉的,快點秀一波46F 04/27 23:35
johnny9667: 受理沒你的事?47F 04/27 23:36
weliem: 怎麼可能都受理,接了就是要負責,重點是誰審核通過的????48F 04/28 00:01
ilohoo: 怎麼不傳李家同教授來問?他和大衛像的作者超熟,前陣子逢人便問:你知道米開朗基羅是誰嗎?49F 04/28 00:17
shuhao233: 有種東西叫裁量權51F 04/28 00:30
ktyit: 合理52F 04/28 00:31
shuhao233: 原來對檢舉人是大事,對被檢舉人就是雞毛蒜皮了53F 04/28 00:32
gdot: 很官方的回答54F 04/28 00:52
sam30292002: 所以說只要貼大衛像台北社會局就會受理?55F 04/28 01:15
cadie: 承辦人也很衰小,不受理,萬一檢舉人說他瀆職呢?想吃案呢?受理了,依程序叫來說明又被說浪費資源。56F 04/28 01:25
alanlakers: 垃圾出來導風向58F 04/28 01:44
fangbr: 公務員真可悲,機器人辦事不用大腦59F 04/28 04:40
Xceberus 
Xceberus: 我國公務員水準 笑死60F 04/28 07:37
lavarslaker: 最好是什麼都要受理啦 騙鬼61F 04/28 07:42
colawei: 這是心理問題 可以請心理醫師去跟他聊天 不用行文
如果我是公務員 我會找心輔員去找當事人 不會發文找館長62F 04/28 08:11
odahawk: 檢舉這麼好受理,那早就沒有任何違規停車了64F 04/28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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