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inbanban (石更石旁石旁)標題 [新聞] 板橋遛鳥俠凌晨出沒 落網哭訴:太想露?1時間 Thu Apr 30 14:41:1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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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記者署名:
記者 / 陳柔瑜
3.完整新聞標題:
板橋遛鳥俠凌晨出沒 落網哭訴:太想露控制不住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黃姓男子昨日凌晨,騎機車行經板橋區長江路,發現一名妙齡女子落單,竟上前坦
露下體並做出猥褻行為,警方接獲報案後著手調查,在短時間內將黃男逮捕,更發現他心
思縝密,為了「遛鳥」還變造機車車牌,黃男落網後坦承犯案,哭訴自己「控制不住衝動
」,訊後被依法送辦。
昨日凌晨3時許,被害人獨自行經長江路3段,黃男則一路尾隨,刻意在她身旁露出下體,
並做出猥褻行為,所幸該女子急中生智,拿出手機錄影拍下犯嫌身影,黃男則被嚇得立刻
騎車逃跑,還邊回頭確認被害人沒有跟上來,女子事後託朋友將此事放上臉書,希望能還
給當地居民單純的環境。
警方得知此事後,立刻聯繫被害人到派出所報案,並調閱監視器確認犯嫌逃逸路線,發現
黃男刻意騎乘變造過車牌的重機車,試圖混淆警方辦案,但員警細心比對,昨日晚間在土
城查獲黃男。
黃男向警方哭訴,表示自己當下一時衝動,「太想露忍不住」,以為夜間視線不佳,又變
造車牌不會被抓到,卻不到1天就被逮捕,警方訊後則依妨害風化、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
法辦。
海山分局呼籲民眾,如果遇到類似不明人士有公然猥褻的行為,請立即向警方報案並勇於
指認犯嫌,讓犯嫌惡劣之行徑得以接受法律的制裁,並防制再犯,如近期有碰到類似事件
,也可以前來海山分局指認。此外,也提醒民眾夜歸返家的路上,應盡量選擇行走於明亮
、人潮及商店較多的街道,隨時提高警覺並做好防範,多一分留心,少一分危害,避免成
為下一位受害者。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48478
6.備註:
控制不住 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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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nbanban (223.138.33.247 臺灣), 04/30/2020 14:41:36
推 MK47: 無罪?3F 04/30 14:41
推 ghgn: 精神病 無罪9F 04/30 14:42
→ mcucte: 有強迫症精神問題,無罪,我可以當法官了11F 04/30 14:42
→ ohrring: 肯定是思覺失調當下沒有病適敢可以放出來ㄌ12F 04/30 14:42
推 Dinenger: 如果是甲甲應該要算無罪,有精神疾病13F 04/30 14:42
推 allenatptt: XDDDDDDD 套個襪子就沒事了 傻傻的14F 04/30 14:42
推 Strasburg: 都知道要先變造車牌就別扯一時衝動了 去做精神鑑定吧26F 04/30 14:43
→ turbomons: 應該要說太過衝動腦子一片空白失去辨識能力29F 04/30 14:43
推 Fuzishan: 除了傷眼之外,也算無害的人。36F 04/30 14:43
推 obdv: 無罪喔39F 04/30 14:44
推 kosuke: 丟到愛滋甲群中 讓他露個夠40F 04/30 14:44
→ amare1015: 就控制不住而已 法匠會嘴你各位不懂得體諒逆 操42F 04/30 14:44
推 Insania: 切掉一勞永逸,很有效的快試試44F 04/30 14:44
推 mido: 精神病 無罪48F 04/30 14:44
→ ohrring: 你們怎麼可以責難屍嚼屎條!!!他是無辜的!!!!!49F 04/30 14:44
推 wugi: 這精神異常 無罪50F 04/30 14:44
推 botnet: 有病看醫生啊51F 04/30 14:44
推 locer: 無罪61F 04/30 14:45
→ ganganx: 殺人都沒罪了 這個國家應該包紅包給他壓驚62F 04/30 14:46
→ BaRanKa: 女子 無血肉之傷 故無傷之罪實無傷大雅之堂63F 04/30 14:46
推 solitary7146: 唉你們太過份囉!! 還有一個強制就醫怎沒人提? 就醫一天吧65F 04/30 14:46
推 sshwann: 明顯無罪吧 精神異常無法控制.....69F 04/30 14:46
推 muci: 這應該要無罪70F 04/30 14:46
推 pierreqq: 看就知道精神異常... 還要法官判決嗎?? 快放人!!!73F 04/30 14:47
→ linceass: 明顯失去思考能力 無法辨識行為79F 04/30 14:48
→ ohrring: 警察道歉啊 人家無法控制ㄟ82F 04/30 14:48
→ KDGC: 就醫學上根據 悶太久對生殖器不好 某些人比較敏感而已 無罪83F 04/30 14:48
推 requan: 幹,又是新北92F 04/30 14:49
推 seysem: 這超噁 中國很多噁男站在女生後面尻槍塗鴉在女生身上93F 04/30 14:49
推 bking: 有精神病 無罪^___^100F 04/30 14:51
推 jorden: ........102F 04/30 14:52
→ Fly17: 彈出來107F 04/30 14:52
推 WuDhar: 是不是到公海啦~109F 04/30 14:52
推 eeccms: 超脫而已110F 04/30 14:53
推 denniss: 精神病,無罪,不然就是雙標!112F 04/30 14:53
推 mynews: 無罪 當庭釋放114F 04/30 14:54
推 Arnol: 無罪118F 04/30 14:55
→ libur: 無罪?120F 04/30 14:55
→ daihc: 社維法應該是可以罰錢啦 但妨害風化應該符合刑19第二項減刑122F 04/30 14:55
→ yyff: 無法控制自身行為,無罪滴喲128F 04/30 14:57
推 tiros: 他生病了所以控制不住自己,無罪!129F 04/30 14:58
推 fande: 八卦悲歌136F 04/30 15:00
→ kixer2005: 幹你娘又一個神經病 法官無罪判決可以複製貼上了137F 04/30 15:00
推 stlinman: 無辨識力、控制力,法官依法只能選擇無罪 !139F 04/30 15:00
推 vinca: 無罪141F 04/30 15:01
推 funkD: 思覺失調 無罪142F 04/30 15:01
推 smfy: 無罪143F 04/30 15:01
推 abobstar: 無罪 露鳥時無法控制自己意識149F 04/30 15:03
→ asuknow: 法官: 思覺失調 無罪 精蟲衝腦 無罪151F 04/30 15:04
推 hkd2: =灬=154F 04/30 15:04
→ AlianF: 科科 噓文怎麼有政治廚155F 04/30 15:04
→ hkd2: 我很有禮貌156F 04/30 15:05
噓 coolron: 思覺失調 應該無罪158F 04/30 15:05
推 muaci: 控制不住還會逃跑??ㄏㄏ159F 04/30 15:06
→ cat05joy: 男跟在女生後面露 應該不是甲160F 04/30 15:06
推 w76530: 這真的應該無罪,法官會不會判啊171F 04/30 15:10
推 penta: 思覺失調 無罪172F 04/30 15:12
推 kbten: 無罪釋放175F 04/30 15:13
推 cbstgb: 沒吃藥 無罪 法官在想甚麼大家都知道179F 04/30 15:16
→ Puye: 無罪吧 只是想露而已 大家多點關懷181F 04/30 15:17
→ wx190: 無罪
精神障礙184F 04/30 15:18
推 ebeta: 他就沒有病識感,為何要抓他?186F 04/30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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