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zoosleep (王者)標題 [新聞] 殺警判無罪/摸奶才有罪!男思覺失調涉猥時間 Sat May 2 00:44:1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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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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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慶璇
3.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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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判無罪/摸奶才有罪!男思覺失調涉猥褻 刑責比殺人重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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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發生嘉義鐵路警李承翰處理補票糾紛,慘遭55歲鄭姓男子持刀刺死,嘉義地院今
(30)判決出爐,以鄭嫌罹患思覺失調症,今判處鄭嫌無罪、應入相當處所強制就醫5年
,並裁定50萬交保,引來家屬與各界不滿,而過去思覺失調犯案也時有所聞,其中這起摸
奶性騷案,判處刑責竟還比殺人案重!
ID-2125396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Pixabay)
判決書指出,北市一名李姓男子自23歲起出現思覺失調等精神病症,常出現幻聽、被害妄
想、衝動控制力等狀況,與現實脫節,社會認知能力不足,因無法克制性衝動,屢次對女
性伸出鹹豬手,犯下性騷擾、猥褻、妨害風化等罪,危害女性。
2016年10月間,李男騎腳踏車經過一家幼兒園前,看見一名女子身材火辣,克制不了自己
性衝動,伸手摸了女子胸部,女子嚇得報警處理。李男到案後坦承犯罪,但經三軍總醫院
精神科鑑定後,認為他犯案時精神狀態不佳,辨識行為能力明顯低落,有輕度智能不足,
對社會評估力降低,判斷力也不成熟,易做出不適切言行。
法官發現,李男犯後精神不穩定,連續數天自殘,後又因病狀惡化,轉到精神科急診病房
治療,考量其身心狀後,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並給予緩刑3年,雖說免受牢
獄之災,但為了避免他危害其他女性,判他應接受強制治療60小時,避免再犯,全案可上
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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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bc12812: 大家誤會違停了 人家只是精神病無法控制摸奶衝動1F 05/02 00:44
推 kbten: 自由心證,結案4F 05/02 00:45
推 abadjoke: 殺人無罪 摸奶拘役55日 司法改革大成功5F 05/02 00:45
→ abadjoke: 法狗身居台灣文組的定點連個基本邏輯都遵守不了
難怪文組在台灣被人瞧不起8F 05/02 00:45
噓 hannocps: 記者數學有問題?60日>五年?12F 05/02 00:46
推 kbten: 樓上,5年又不是被關14F 05/02 00:48
推 aweara: 大條刑案判無罪才屌才能紅啊16F 05/02 00:48
推 Monta: 幹我真的的會笑死 摸奶比殺人嚴重17F 05/02 00:49
→ kbten: 如果二審逆轉就可以看出法官的自由心證有多大了19F 05/02 00:49
→ JuiFu617: 立法者的問題,法條就是這樣規定的20F 05/02 00:50
推 ddss: 沒有殺人會被關,多多殺人保平安21F 05/02 00:51
噓 hannocps: 五年不是被關?你以為強制就醫實務上像坐月子,有吃有喝看電視沒事可以趴趴走?22F 05/02 00:51
推 kenro: 摸奶比較嚴重啊25F 05/02 00:52
推 douCai: 台女>男警26F 05/02 00:53
→ syuu: 就讓法官們 let them fight!32F 05/02 00:57
噓 lovedls: 又是帶風向的垃圾報導。無罪還是減輕刑責是看他行為時達到完全的精神障礙或是顯著減低,難怪只能當記者。33F 05/02 00:57
推 ddss: 原來摸她奶性騷擾要被關,殺了她不用關,那就先摸再殺世界和35F 05/02 00:58
→ ddss: 平,好棒棒!37F 05/02 00:59
→ baboosh: 改陪審制吧 淘汰這些垃圾法官38F 05/02 00:59
噓 vwwv: 繼續挑起對立39F 05/02 01:00
→ chinagay: 看那個法官的作文比賽得冠軍40F 05/02 01:00
噓 xiangming: 規則就這樣啊...精神病是醫學問題不是法律問題42F 05/02 01:01
→ xiangming: 所以法律無法管交給醫院治療...很難懂?44F 05/02 01:01
推 kenro: 真的看作文比賽,他們口徑永遠都是偏激又廢45F 05/02 01:01
→ xiangming: 他殺檢方偵辦 自然死亡醫生診斷 難不成有人死了
都要叫法院拉一個人去打靶陪葬48F 05/02 01:02
噓 HellLex: 奇怪,我也男的,金城武也男的怎麼受到的待遇不一樣!?50F 05/02 01:04
推 chiguang: 所以這證明不是精神疾病的問題,是法官怕事的問題52F 05/02 01:05
→ skytank: 樓上諸位已經開悟,只要再補個保成,就能寫出判決文了53F 05/02 01:05
推 Semaj543: 法匠才應該檢查一下自己的良心還在不在58F 05/02 01:08
推 lovedls: 好棒棒,法治去死,依法裁判沒良心,學支那人治最有良心59F 05/02 01:14
推 kenro: 強制治療你當被關喔?拿個藥聊聊天就收工了60F 05/02 01:15
推 ddss: 根本不用人家帶風向,竹聯幫、天道盟...還是什麼幫的流氓看新聞也知道,喔,殺警察無罪耶!去治療叫做被關喔?這擺明就是鼓勵他們把人殺透,不留活口!然後裝瘋再治療就好啊!62F 05/02 01:17
推 ddss: 是不是填鴨式國家考試才錄取一堆書呆子,只會背法律條文,不懂人間是非善惡啊66F 05/02 01:20
推 waterbucket: 強制就醫沒有一定要住院阿 基本上是一周去看一次醫生68F 05/02 01:23
推 yggyygy: 所以法官在鼓勵大家考取思覺失調證書後先尖後殺判無罪70F 05/02 01:35
推 sunluna: 管你有罪無罪 法官自由心證最大好嗎?
請問精神病證照要去哪裡考? 聽說這張是免死金牌71F 05/02 01:36
噓 luciffar: 下次記得摸完奶要把人幹掉才不會有罪 懂?73F 05/02 01:42
推 WeAntiTVBS: 摸奶應該直接判死刑..馬上槍斃才對 是這樣吧74F 05/02 01:43
→ feather3: 那隨機殺人該判無罪,是這樣對吧?75F 05/02 01:44
推 wx190: 我知道 覺得殺人比較重的都是法盲77F 05/02 01:45
→ WeAntiTVBS: 而且不需判任何強制治療 就直接判出院回家!!
而且警方還會派人保護他 不讓他接觸到死者家屬78F 05/02 01:46
推 ntubomber: 女權大進步 女權大於台男 台男社會底層隨便80F 05/02 01:47
→ su4vu6: 媒體真愛鬧 差別這麼多81F 05/02 01:48
→ henrysu1625: 重點不是在行為時有沒有辨識能力跟控制能力嗎 什麼時候有病等於無罪 看來八卦跟記者素質是差不多83F 05/02 01:52
推 xomega: 哇,所以無行為能力不就無限摸奶,最後只能私刑應報解決w85F 05/02 02:03
推 aitela: 標題很正確阿,有啥問題??判無罪的法官反正過幾年就當律師86F 05/02 02:04
→ xomega: 把自己當神的人比起法盲,真的是噁心十倍不止87F 05/02 02:04
推 inshadow: 摸奶比殺人嚴重阿 覺得不嚴重的484想上噁男名單阿88F 05/02 02:14
推 ddeny0324tw: 緩刑三年+強制治療 V.S. 無罪+治療五年 呵呵
判決還要法官心證剛好 偉大心證94F 05/02 02:42
推 ksxo: 一個是女權 一個是沒人權的警察97F 05/02 02:50
推 attackJ: 這篇就是媒體紮個稻草人,法盲開打的範例99F 05/02 03:21
推 symjay: 笑死,一堆法律智障的鄉民怎麼這麼好騙啊,記者太有才了101F 05/02 03:25
推 symjay: 那你各位要不要去領錢,然後進去給監護強制治療五年呀XD不對啊,應該是治療到好吧,沒好就一直治療到他死為止啊,不能最高只能判五年就五年
為啥修法到一半停了103F 05/02 03:28
推 f30607: 垃圾法匠滾去吃屎108F 05/02 04:32
噓 rnazo: 記者110F 05/02 05:23
推 figgy: 這實在太打臉了111F 05/02 05:44
推 snowrain: 幫法棍護航的不是法律智障 可是是人渣 更糟113F 05/02 06:13
推 rogergon: 以後就派女警維護秩序吧!115F 05/02 06:59
推 simata: 垃圾政府 fxxx117F 05/02 07:27
噓 ponkd: 精神病人犯們根本不該減免刑責120F 05/02 07:57
噓 Chengwow: 神經病殺人正常啊 洩慾想太多121F 05/02 08:00
→ wirecut: 國軍認證的智X應該也沒行為能力吧?123F 05/02 08:14
→ abjx: 原來女性的胸部比人命值錢啊 漲知識了呢125F 05/02 08:22
噓 riches: 哪裡比殺人重,上課60小時而已129F 05/02 08:40
噓 huhu88876: 記者素質更可怕
難過都說小時候不讀書130F 05/02 09:08
→ gwenwoo: 螞蝗表示:"人道考量"132F 05/02 09:09
推 MK47: XDDDD133F 05/02 09:24
推 gosee: 這篇我喜翻 太打臉了134F 05/02 09:32
推 s01714: 垃圾法律人的自由心證136F 05/0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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