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freeclouds (創造自己新的人生)標題 Re: [爆卦] 判決上網了!時間 Sat May 2 07:39:07 2020
就算被告真的是有精神分裂症幻想別人要謀害 詐領保險金好了
他沒有認知到 "他是在殺人" 看了判決 他確實認知到自己是在殺人阿
說為了保護自己所以事前準備好兇器刀具 就是他也知道用刀可以傷人 殺人
真正所謂的 "心神喪失" 應該類似像夢遊殺人的案子才對
https://ohsir.tw/2030/
你對你的行為無識別能力或不認為自己行為違法才是
本案被告明明就很清楚 "殺人是不對的" "也很明確知道自己是殺人"
用第19條第1項判無罪 這種判法顛覆了我以前在法律系受過的訓練
支持他是無罪的人 難道覺得是他的行為欠缺違法認知? 還是他不知道自己是在殺人?
只是因為他認為幻想別人會害他 然後被診斷確實有精神分裂症 就用19條1項判無罪?
你說這個案子 因為他患有精神疾病不用判死刑ok 但是被告明明能辨識殺人是錯的
也知道自己是在殺人 知跟欲都符合了 這個案子往無罪判 我是不知道誰給法官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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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判決上網了!
05-02 07:39 freeclouds.
智能不足跟你有沒有辨識能力沒有必然關係 不然智障就可以隨便出來殺人囉?
我只能說法官就是想判他無罪而已 這法官混這麼久 應該知道什麼是識別能力吧
推 fup6456: 有心法律人永遠能擴大解釋 老百姓的公道不存在6F 05/02 07:42
→ Whitening: 會自己坐火車,還知道逃票你說他智能不足?7F 05/02 07:43
推 mike110100: 所以會坐火車會逃票就是天才?
所以會坐火車會逃票就是智能很足?9F 05/02 07:44
刑法看的是識別能力不是智商好嗎...你這樣講法好像是智能障礙者都沒辦法知道殺人是錯
的 這樣以後說真的誰敢跟他們做朋友 或是 讓他們融入社會 智能不足不代表對殺人無認
識 我看法官的判決是去合理他殺人的情境 退萬步言 被告幻想的情境都是真實的好了
所以在他的那個世界裡面 殺人就是對的嗎 法官沒想過這個問題
如果這樣判 我看王景玉應該也無罪吧
推 Whitening: mike你連逃票都不敢,豈不是智能更不足?11F 05/02 07:46
推 L1ON: 這我剛剛有問 基本上是以行為時為主13F 05/02 07:48
→ mike110100: 媒體不站立在公平平衡報導 相信大家智能都很足14F 05/02 07:48
→ L1ON: 行為時就是開庭時辯護律師說他是神經病的那時喇15F 05/02 07:48
→ mike110100: 大家乖乖的被媒體牽著走 相信大家智能都很足16F 05/02 07:49
→ gourmand: 你講的那些是違法性要件耶 但19條是責任能力好嗎17F 05/02 07:49
我要更正一下不是阻卻違法事由 我講的那些不是違法性要件 被你先誤導了
我在談的都是識別能力的問題
噓 kilof: 我覺得切入的角度不對,縱使他主觀上有知與欲,但是他形成19F 05/02 07:50
推 Whitening: 所以法官根本不管違法性還是罪責啊XD20F 05/02 07:50
→ kilof: 這個故意的當下是不是有辨識能力才是重點21F 05/02 07:50
這個當下只要確認 1.他知不知道自己在殺人 2.他知不知道殺人是錯的
如果他是覺得他殺人是保護自己 那不代表他殺人的行為是無辨識能力吧
→ mike110100: Ktv大火燒死人 也不見媒體著重報導
Ktv大火燒死人 也不見媒體著重報導
台灣空污日趨嚴重 不見媒體著重報導?22F 05/02 07:51
→ gamebird: 你哪裡的訓練這麼爛 故意跟辨識能力控制能力一樣?25F 05/02 07:52
※ 編輯: freeclouds (1.200.209.76 臺灣), 05/02/2020 07:54:28
→ mike110100: 一堆人被台灣媒體牽著走 相信大家智能都很足27F 05/02 07:53
推 L1ON: 幹 現在是刑法入門課膩28F 05/02 07:54
→ kilof: 違法性跟罪責不一樣好嘛 刑法19條是阻卻罪責30F 05/02 07:56
推 mike110100: 美國那個強姦殺人21個人格是不是也無罪?為什麼?31F 05/02 07:56
→ kilof: 你這樣的想法的確只考量到構成要件跟違法性而已35F 05/02 07:57
→ kilof: 構成要件的審查就是很單純的我要做一個動作而且我做了
本案構成要件行為就是我要拿刀刺他而且我刺了,可是你完全沒考慮到他為什麼會形成這個認知,所以根本忽略罪責部分
而且我講真的,夢遊殺人根本不算數刑法上評價的行為37F 05/02 07:58
推 zone123: 某樓崩潰 智能不足?41F 05/02 08:02
噓 myyalga: 心神喪失三小?殺警案行為時19條沒有修法嗎?
94年早已修法,到現在還在心神喪失三小!42F 05/02 08:04
推 Cottonz: 選擇性心神喪失 出神入化的切換44F 05/02 08:07
推 just1love: 三階層論都沒學好還敢稱自己是法律系 我太震驚了45F 05/02 08:07
→ belucky: 推 自由VIP心證46F 05/02 08:08
推 huijun: 法官自由心證我最大47F 05/02 08:11
※ 編輯: freeclouds (1.200.209.76 臺灣), 05/02/2020 08:13:03
推 riker729: 智能不足又不是完全沒智力 基本判斷能力還是有的48F 05/02 08:14
推 symjay: 夢遊殺人,是非刑法行為
連三階論都不用進入討論==49F 05/02 08:29
推 lecheck: 法律的彈性跟他們伸縮自如的愛沒兩樣51F 05/02 08:34
推 mokissru: 唉 法官心證完全就是聖旨==
不過 夢遊殺人應該不會進入三階論才是
比喻蠻怪的53F 05/02 08:36
噓 suifong: 真的是法律系的?怎麼跟大多數刑法老師的看法大相逕庭?56F 05/02 08:44
→ Leon0810 …
→ Leon0810: 你哪間法律系畢業的,國考考過了嗎?57F 05/02 08:45
推 Zeroyeu: 這個法官 水準堪憂59F 05/02 08:50
推 sid3: 病患是疾病發作無法控制 不能簡化成有認知故意殺人61F 05/02 08:58
→ babyMclaren: 法官跟醫生斷定他「當下」精神病
事後認罪,他們自由心證不算63F 05/02 09:05
→ shamanlin: 檢察官拿出一堆證據跟兇手自己的口供證明兇手知道他殺65F 05/02 09:13
推 Kakehiko: 正當防衛都有防衛過當的問題了 何況這個只是「幻想」別人要害他66F 05/02 09:13
推 ShaggyDogg: 醫生跟法官都有讀心洞察過去能力啊 你不知道當下他腦68F 05/02 09:13
→ shamanlin: 警察而且殺人不對啊。然後鑑定的醫生一句"我認為當時他69F 05/02 09:13
→ shamanlin: 不知道殺人不對" 法官就撿到槍判無罪囉71F 05/02 09:14
推 KeynesGG: 這法官就一臉佛樣 查某就乖乖在家帶小孩就好72F 05/02 09:14
噓 gemini2010: 你法律該重修了吧,知跟欲是構成要件,不能辨識違法是罪責74F 05/02 09:31
推 ok5566: 你讀哪一本刑法 上哪一個老師的課 跟你說夢遊是刑法上的夢遊中的行為根本不是刑法上的「行為」阿76F 05/02 09:34
推 jin956: 有病不看醫生不吃藥 基本上就無法可管了 該修法就修法吧78F 05/02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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