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wdxabc295 (憤世嫉俗的肥宅)標題 [問卦] 到底要怎樣雨傘才不會被幹走?時間 Tue May 19 17:20:17 2020
各位肥宅、魯蛇以及前輩們下午好!
又到了等下班時間,
最近又開始下雨了,
一想起之前傘被幹走奇檬子就不好,
至今到現在也被幹走三四把傘了,
便利商店賣的那種便宜貨就算了,
有些是我去雨傘店買的,
自動摺疊傘七百塊超大支超好用,
還有直立式的高爾夫球傘,
媽的到底要怎樣才不會被幹傘?
在手把上塗滿洨有沒有用?
有八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223.63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mwJLcs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9880021.A.9B6.html
別大驚小怪,我又不是台女
這樣很不方便
→ k44754 …
→ k44754: 竊盜罪 讓拿的留前科7F 05/19 17:21
→ KangSuat …
推 KangSuat: 短的摺疊傘 放塑膠袋 包在外套內袋 就不會被幹走8F 05/19 17:21
有點困難
→ kino056: 貼上 本傘主人有小感冒 不服來幹10F 05/19 17:21
好麻煩..
→ k44754 …
→ k44754: 10元礦泉水都有人報警侵佔遺失物了13F 05/19 17:22
推 KaiManSo: 你們第一天認識台灣警察?為了傘報警,他們的白眼還不14F 05/19 17:22
太貴了
真的浪費社會資源
這樣我還要隨身攜帶r20,更不方便
隨身攜帶這些東西實在麻煩
→ QBey: 抹洨20F 05/19 17:22
※ 編輯: awdxabc295 (61.220.223.63 臺灣), 05/19/2020 17:25:28
出來要撐手會沾到吧?難不成要戴手套?
→ avser: 不要買就不會有犯罪22F 05/19 17:23
你隨身攜帶這個?
推 Xras: 貼個符在上面25F 05/19 17:25
推 tokyoto: 醫院 百貨公司 這種絕對避免地面溼滑的場所都有提供傘套28F 05/19 17:26
推 abian: 拿在手上..30F 05/19 17:26
總不可能到哪都拿著吧?
推 diiky: 不要撐傘阿31F 05/19 17:26
→ tokyoto: 用過的不要丟掉 下次雨天你自備傘套就可以把傘帶進室內34F 05/19 17:27
→ linzero: 自備處理滴水問題措施後,隨身帶著35F 05/19 17:27
誰在乎這個?
推 hoodr: 咬在嘴上39F 05/19 17:30
我才不想撐什麼阿嬤傘= =
推 Narcocat: 搓一個洞應該就不被偷了,隨身帶封箱膠帶要用傘就貼起來43F 05/19 17:32
推 tokyoto: 廠商為什麼不做可拆解握柄的傘 拆掉握柄帶走 留剩下的部44F 05/19 17:32
推 howard24: 你的被幹走 你去幹走別人的46F 05/19 17:33
就是有你這種人
→ tokyoto: 分會很難拿 應該就沒人想偷這支了吧47F 05/19 17:33
你是天才!怎麼不快去申請專利?
推 ktyit: 直接帶進店裡48F 05/19 17:34
推 bah: 先幹自己的雨傘 記得要射在手把上49F 05/19 17:35
→ ktyit: 買很娘的顏色 百元以內50F 05/19 17:35
我買那把500= =
→ deann …
→ deann: 弄破它52F 05/19 17:37
推 dda: 想幹你-一個幹走雨傘的莫比烏斯環55F 05/19 17:41
→ huabandd: 拿在手上啊 啊不然勒 誰阻止你你就拿傘戳他56F 05/19 17:41
你去剪頭髮手上也拿傘?
※ 編輯: awdxabc295 (61.220.223.63 臺灣), 05/19/2020 17:45:21
我還弄丟一支700的折疊傘
丟一丟算起來快兩千了吧
台灣警察這種雞巴毛小事只會吃案啦
幹他媽的我錢包三年前不見還沒找回來
從此不再信任警察,什麼人民的保母,
不過也只是想爽領錢
推 yam30336: 你麻煩,小偷也麻煩,你輕鬆,小偷也輕鬆63F 05/19 17:47
噓 mokissru: 不會在雨傘上黏一本沒簽名的聯絡簿喔65F 05/19 17:50
推 KTjason: 綁張符跟紅包上去 至少我是不敢拿66F 05/19 17:50
我下次試試
→ k44754 …
噓 k44754: 超商偷10元飲料都會報警了,自己愛吞就少來GGYY67F 05/19 17:50
※ 編輯: awdxabc295 (61.220.223.63 臺灣), 05/19/2020 17:53:14
推 teruru: 八卦是報警沒用,這不太算是竊盜罪,只要拿的那個主張他不是故意的,一般就無事囉。68F 05/19 17:57
想也知道不會有事,所以才沒浪費時間報警
還是我也來報復社會幹別人傘好了
→ ROTFL: 傘不離身,人傘一體,綁在手上,不放門口。70F 05/19 17:57
※ 編輯: awdxabc295 (61.220.223.63 臺灣), 05/19/2020 18:03:13
推 JokePtt: 尾端掛個紙牌 寫居家隔離病人專用74F 05/19 18:11
推 yufat: 身上的油抹一抹 油油的沒人想拿76F 05/19 18:25
噓 mftd: 不報警就閉嘴好嗎78F 05/19 18:55
→ k44754 …
→ k44754: 打110啦,三聯單啊83F 05/19 19:38
→ k44754: 警察拿你稅金,你還讓他爽吃案
→ k44754: 自己權利不自己爭取,說一堆
→ k44754: 我這麼說好了啦,主張無事 算不算竊盜是檢察官認定的
→ k44754: 反正報警找到人,依罪嫌送給檢察官這樣認定也爽啊
→ k44754: 又不保證無罪,說不定幹你傘的人還一堆前科咧
推 swjlsc: 把散戳洞啊 大概戳個33個大小洞就可以了91F 05/19 20:26
推 yeeting: 穿一次的雨衣才穿去上班 下班就被幹走了
用大型證物袋裝?不知道買不買的到92F 05/19 20:37
推 abbag: 傘套/袋子套好 帶著走不離手95F 05/19 23:40
推 dnek: 推文的白傘我一定偷>//<96F 05/20 00:18
推 ghyt11: 裝gps 啊97F 05/20 0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