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是紓困用的
倒是那種 無差別現金 如果有效 就真的只有一次機會(即便是紓困)
第二次能成功的消費券是 是需要要實現環境的 我是覺得目前還用不上
也不會透露這商業機密
台灣已經用過一次了 所以第二次再發 被有心人士利用
就對 供給面沒有振興效應了
倒是振興券 在沒有被有心人士利用下 且兌換時效夠長
如果可以發揮 贊助補貼功能
1000張 振興券 就有300萬的購買力 1000萬張就 300億 購買力
有1000名員工的商廠 用現金2000元收 就能得到3000元
如果這是 一間優質公司 能收到500張 就能淨賺100萬購買力
花50萬現(貸款來的) 買機械設備工具材料 就能收到150萬的購買力憑證
充作獎金發給 也是能被接受的
對於 支持企業營運 絕對有正面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