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turbomons (Τ/taʊ/)標題 [新聞] 柯建銘次子毒包案 律師:如被認定運輸故時間 Sat Jul 4 13:54:33 2020
經濟日報
柯建銘次子毒包案 律師:如被認定運輸故意最重判無期
記者游明煌/基隆即時報導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次子柯鈞耀涉及大麻郵包案,律師林富貴指出,明知二級毒品
,以運輸之故意為運輸行為才能成立運輸罪,本件是夾藏毒品,也就是說,報單名稱相符
,因此夾藏毒品被認定有運輸的故意可能性極大。
關務署台北關松山分關6月初查驗一個從美國空運寄至的普通郵包,發現裡面有大麻膏,
重量數克,收件人是柯建銘次子柯鈞耀。他向檢調表示不知有人自美國寄有大麻的郵包給
他,但有說今年初曾在美國曾施用過,檢方訊後10元 交保侯傳。
林富貴說, 運輸二級毒品,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施用二級毒品處3年以下有
期徒刑。運輸罪,以處罰故意犯爲限,不處罰過失犯,也就是說,明知二級毒品,以運輸
之故意為運輸行為才能成立運輸罪。
實務上誤裝貨品、報關錯誤,可能被認定為過失犯或是遭他人冒用,才有可能被認定沒有
運輸的故意,而不成立犯罪。本件是夾藏毒品,也就是說,報單名稱相符,夾藏毒品被認
定有運輸的故意可能性極大。實務上會調通聨記録,並會查扣手機,因為運輸毒品是重罪
,有關通信資料,包括頼及微信,pchome等都可以透過國際互助取得通信資料。
林富貴表示,一般的運輸毒品可能多次成功最後被抓,檢調也可比對運輸雙方有無多次郵
包,佐證收件者是否知悉藏毒。文獻最長三個月就驗不出毒品,年初迄今已達半年,若在
國外半年前吸食,現在根本驗不出來。採尿、血液可以驗出48小時內有施用,驗毛髪大概
1個月內可以驗出,但是施用量如果太微小,仍然沒有辦法驗出。
林富貴說,從被告自白在美國施用,因為該罪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犯罪地在境外,
就施用罪不處罰,如果有施用之習性,而施用毒品是再犯累犯最高的犯罪,只要檢調查扣
其手機,還原其通信狀況,應該可以查到佐證。
柯鈞耀自稱手機丟了,檢調並未扣到手機。林富貴認為,那就靠電信警察以被告手機號碼
去破解,檢調單位如搜索其住處,應該會有收穫。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4678257
6.備註: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要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大刑案經檢察官或法官的核准才可調取
這.....該不該申請調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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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urbomons (180.176.132.40 臺灣), 07/04/2020 13:55:34
→ qazws08: ssssssssssss3F 07/04 13:58
→ MicroB: 等一下再調... XD6F 07/04 13:59
噓 aaaaa66666: 檢察官辦毒品案件調通聯記錄不用跟法院拜託==8F 07/04 14:00
→ turbomons: 對啊 所以我備註了 經檢察官或法官的核准10F 07/04 14:04
推 nttc: 有獨裁綠共的黨證,沒事的11F 07/04 14:05
→ dvdr2001: 這律師講最重那是走私大量四號才可能12F 07/04 14:05
推 bluu: 都丟手機死無對證了啦13F 07/04 14:06
推 b04s30: 於心安排好了 案子過了再進內閣14F 07/04 14:13
推 nothing188: 柯建銘會不會推動大麻合法或改為三級大的修法17F 07/04 14:14
推 no2muta: 無期XD 別逗我笑18F 07/04 14:27
推 ga652206: 10塊 也太小看柯總
其他篇是十萬 這記者打錯嗎19F 07/04 14:52
推 s900527: 沒台灣價值的文章等等就被版主S了21F 07/04 14:54
噓 F299: 最輕無罪 因為有黨證24F 07/04 16:01
推 h311013: 什麼都能喬 大麻合法化 法官也能喬25F 07/04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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