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go190214 (天空之島拉普達)標題 [新聞] 老闆硬上女職員還問「喜歡嗎」法官:惡行時間 Wed Jul 8 13:29:25 2020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 陳俊智
3.完整新聞標題:
※ 老闆硬上女職員還問「喜歡嗎」 法官:惡行天理難容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新莊某肉羹店張姓老闆前年應聘了一名女員工,明知對方是同性戀,對自己也無好
感,竟以教做菜名義留對方在打烊後獨處,然後趁機將人灌酒醉性侵,見對方酒醒抵抗,
還問「爽、喜歡嗎」等語;新北地院審理時,張男否認犯行,辯稱兩情相悅,但說法未被
採信,行為還被認定「天理難容」,最後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8月。
判決指出,張男(35歲)前年2月5日透過臉書社團徵人,6日面試女員工後,7日即要求她
上班,工作內容包括備料、烹煮和洗碗等等。事發之前,女員工曾告知張男自己是同性戀
,不喜歡男生,對他也沒有興趣,其女友擔心其工作環境不放心,也叫弟弟去肉羹店應徵
工讀生,以防萬一,未料事情還是發生。
前年3月4日下午,張男突然以「工作態度不佳」要求女員工女友的弟弟提早下班,並要女
員工提早打烊,但又以教菜名義留她獨處。他在指導滷控肉時,不斷拿啤酒要女員工喝,
接著又要對方到房間談心事,過程中還將下體堵到對方嘴巴,要求口交,最後乘對方不勝
酒力時性侵得逞。
女員工泣訴自己因下體疼痛驚醒時曾以言語反抗,但張男沒有理會,反而問她「爽、喜歡
嗎」等語,直至洩慾後才停止。
審理時,張男否認犯行,辯稱和女員工是一夜情兩情相悅。其律師也稱女員工證詞反覆不
一,並指2人性行為過程中有女上男下姿勢,張男不可能在違反對方意願的情況下做到。
法院調查,女員工的束胸在事發時被張男扯壞,女員工是發後也曾向友人吐露遭性侵一事
,最後也在友人陪伴下到派出所報警和驗傷。此外,有關女上男下的說法是女員工誤解法
院問題所致,女員工也當庭表示「沒有這個記憶」,最後認定確有性侵情事。
法院認為,張男身為女員工老闆,不思體貼照顧,明知對方是同性戀,不喜歡男生,仍執
意性侵,惡性非輕,且犯後還振振有詞,辯稱是兩情相悅,不思真心反省,惡行天理難容
,因此量處其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bit.ly/2VX8748
6.備註: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54.107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1LctUx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4186167.A.7BB.html
→ kent: 未看先猜新北1F 07/08 13:29
推 hugh509: 天理難容!!! 三年4F 07/08 13:30
→ wa88: av ?11F 07/08 13:30
推 wwvvkai: 這個女的怎麼這麼聰明 不用等好幾年才知道?15F 07/08 13:31
→ hugh509: 3~10年的刑度,天理難容判3年10個月XDDDDD17F 07/08 13:31
推 fireda: 等同於男的被甲甲強暴吧19F 07/08 13:32
→ nbalook: T講的話… 先保留三分21F 07/08 13:33
推 ozs: 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判3年10個月 真是位好法官22F 07/08 13:33
→ comsu: 有答應給女員工當肉焿店店長嗎23F 07/08 13:33
推 naruisi: 3~10年,說天理難容是3年,那能判到10年的是啥…?24F 07/08 13:33
→ s203abc: 就不喜歡男生,還要被凹真慘25F 07/08 13:33
推 nightwing: 辯稱和女員工是一夜情兩情相悅 <= 好一個兩情相悅26F 07/08 13:33
推 Doub1eK: 下手同性戀 是有多飢渴?28F 07/08 13:34
→ vivie …
推 vivie: 天理難容?才三年?29F 07/08 13:34
→ s203abc: 我覺得甲甲會判重一點32F 07/08 13:35
→ applez: 天理難容 3年8個月34F 07/08 13:35
推 MK47: 天理難容 結果判三年 笑死 老闆搞不好覺得不虧 出來繼續強姦37F 07/08 13:36
推 ams9: 先前某男勒死前女友還企圖姦屍 法官認為尚非殘忍惡劣 判無期38F 07/08 13:36
噓 douge: 連上限一半都不到 到底是多惡行難融39F 07/08 13:37
推 xhung: 「天理難容」判刑3年8月? 台灣是鬼島且可容嗎...40F 07/08 13:37
噓 dsfrf: 笑死,天理難容只值三年八個月。41F 07/08 13:37
→ ams9: 這篇新聞天理難容 居然只判3年8月 真好奇法官們的內心標準42F 07/08 13:37
推 loxic: 新北不意外 台男真的很噁44F 07/08 13:38
推 zzro: 實際便宜45F 07/08 13:40
→ douge: 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期 法官覺得惡行難融結果判3年
根本是 法官:我好想放過你 可是法律不准 只好輕判了
這社會就是這一群假掰的垃圾在亂46F 07/08 13:41
推 Neve5566: 我以為是:在乎體恤職員感受其情可憫,可教化50F 07/08 13:44
推 Doub1eK: 利用職權性侵 應該要30年吧51F 07/08 13:44
推 pslr1: 束胸54F 07/08 13:45
→ douge: 硬上法官老婆 我看9年起跳吧55F 07/08 13:45
推 ppn: 如果我是犯人 也希望是天理難容的三年 不是其情可憫的十年57F 07/08 13:47
推 DWR: 上了法律人是加重刑期好嗎 罪大惡極所以加刑 十年起跳58F 07/08 13:48
→ Blue6: 天理難容三年八個月XD61F 07/08 13:51
推 paul5566: 天理難容~你他媽只判3年8個月?天理你娘65F 07/08 13:57
推 asdf70044: 天理難容三年八個月 不要問十年好了 判四年是啥==?66F 07/08 13:57
推 Citer: 哪家啦67F 07/08 1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