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金的替代性太高,跟老農年金一樣,只是發錢討好選民,但對於提振經濟一點幫助也沒,對儲蓄率、炒房炒地皮會有幫助而已。
改良後的振興券,要先付一千是為了讓民眾更積極去使用,而非拿到手後去轉賣套利。扣除掉那些對於提振經濟沒有幫助的項目後,更能有效帶動國內消費,而非投資投機行為。
一個有責任的政府在作任何決策時,都要去通盤考量後續的問題及配套,不然錢花下去浪費掉不打緊,有時還會衍生更多其他問題(在野黨野狗們又會開始狂吠)。有人覺得還要去印振興券花太多成本,這種東西剛出來尚未流通,如果沒作防偽市面上一定會有一堆偽造的,這造成的社會成本比印製高更得多,智障們就腦袋裝屎想不通,只會出張嘴批評,自己來做問題更多,然後怪前朝怪在野黨就是不檢討自己,這是民眾想要的推諉卸責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