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rimuraChika (有村千佳)標題 [新聞] 為了一支原子筆 受刑人告贏北檢時間 Fri Jul 17 09:19:41 2020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林孟潔、賴佩璇
3.完整新聞標題:
為了一支原子筆 受刑人告贏北檢
4.完整新聞內文:
2020-07-17 01:19 聯合報 / 記者林孟潔、賴佩璇/台北報導
帶原子筆進候訊室 北檢禁止
在監獄服刑的謝姓男子,去年被借提到台北地檢署訊問,法警禁止他帶原子筆進候訊室;
謝認為北檢把原子筆列為「危險物品」,禁止收容人攜帶違法,提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
院認定,法警貪圖戒護便利的做法不符比例原則,判決北檢保管收容人原子筆處分違法,
北檢表示將上訴。
北檢主張,各監所多次發生受刑人拿原子筆攻擊案件,且謝有脫逃意圖,原子筆尖銳有潛
在危險性,基於安全維護考量才暫時保管原子筆,屬法警執勤必要。
北檢說算「危險物品」 受刑人怒提行政訴訟
但法官認為,檢方舉各地監所受刑人持原子筆攻擊為例,地點多為監獄舍房,也多為獄友
糾紛引起,無關候訊室安全;檢方一律將原子筆視為「危險物品」,禁止攜帶入候訊室,
違反比例原則。
台北地檢署去年八月一日因偵辦其他案件,借提謝到庭訊問,法警以謝曾有脫逃意圖,暫
時保管謝的原子筆;謝不服,申訴遭駁回後,提行政訴訟。
受刑人引用釋憲 控北檢侵害基本權利
謝主張,他從未有脫逃意圖,北檢一律禁止收容人帶原子筆進候訊室,逾越司法院釋字七
五五號解釋,侵害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影響他訴訟攻防權利,明顯違法,要求北檢賠償
一元。
北檢抗辯,法警被桃園監獄管理員告知謝有脫逃意圖,加上原子筆尖銳有潛在危險性,暫
時保管原子筆屬執勤必要、正當行為,並無違法。
法官指不符比例原則 判北檢違法敗訴
判決指出,根據桃園監獄管理員、北檢法警證述,調閱謝曾入監服刑監所資料,看不出謝
有脫逃紀錄,和檢方說法不符;北檢法警無視謝有帶原子筆需求,貪圖戒護上便利,不分
情狀一律禁止人犯帶原子筆進入候訊室,已逸脫安全維護必要程度,加上查無謝有具體危
害舉動,北檢暫時保管謝的原子筆明顯違法。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708452
6.備註:
不講還真的不知道不能帶原子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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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anco: 沒看過怪物嗎? 裡面有犯人用筆自殺耶1F 07/17 09:20
→ OK8066889: 當然不能帶,萬一犯人學John Wick怎麼辦2F 07/17 09:21
推 showulp: 五樓奈米屌也算危險物品3F 07/17 09:21
推 meowyih: 原子筆當然是危險物品啊,戳的死人的耶...4F 07/17 09:22
推 belucky: 法官沒被桶過當然不知道那很危險10F 07/17 09:23
推 spirit119: 也不能帶手機喔 超怕在法庭上亂搞曝光12F 07/17 09:23
推 tw168: 一衝動表演把筆變不見的魔術怎麼辦13F 07/17 09:23
→ chirex: 有人用一隻鉛筆幹掉三個人...18F 07/17 09:25
推 daipon: 百樂0.38的筆堅硬到覺得可以直接戳進動脈了20F 07/17 09:26
→ NinJa: 什麼是無視有帶原子筆需求 = =21F 07/17 09:26
推 semind: 給他一隻蠟筆讓她畫個夠24F 07/17 09:28
→ RRADA: 到時插進某個法警或法官眼睛裡 法條又會改變了26F 07/17 09:28
→ guanaco: 鬼島特產:天才法官29F 07/17 09:30
→ kaodio: 我覺得懶叫比原子筆更危險 以後先結紮才能進法院31F 07/17 09:30
→ dave9898: With a fucxing pencil32F 07/17 09:32
噓 golttt: 法官真的很棒,台灣犯罪的才有人權,守法執法的都該死34F 07/17 09:34
→ tank9: john wick都用鉛筆殺了三個人 原子筆當然是危險物品35F 07/17 09:35
→ wailman: 法官在幹嘛?這判決我不行~38F 07/17 09:35
推 j23932: 法官不知道某個動保人士是用筆高手?39F 07/17 09:35
推 QEADZCXS: he killed three men with a fuxking pencil40F 07/17 09:35
→ kediflower: 法官又沒被捅的危險 當然站在守護人權一方啊41F 07/17 09:35
噓 beyuki: ....法官42F 07/17 09:37
推 just8811: 因為法庭法官高高在上 安全的很 但其他司法人員 命不如法官43F 07/17 09:37
推 coffee112: 台灣法官:犯人的人權比較重要 你們自己保重47F 07/17 09:38
噓 hohohoha: 人權比較重要 司法人員的命很賤48F 07/17 09:38
→ RRADA: 法官又不用每天跟受刑人接觸....至於獄警們你自求多福吧49F 07/17 09:38
推 oneloveone: 法警命不值錢啊 也不是台政畢業的學長學弟 死一死好50F 07/17 09:39
→ ringil: 法官果然蠢56F 07/17 09:42
噓 orsonplus: 法官可以說明一下 受刑人攜帶原子筆的必要性嗎?60F 07/17 09:47
噓 nick32408: 法官高高在上一堆人保護,怎麼捅都捅不到他當然講風涼話61F 07/17 09:47
→ tzboy: 一元還能打個幾十秒公共電話呢63F 07/17 09:51
推 tikowm: 你媽屄的,進候訊室是要帶筆做什麼?法官要不要被捅看看?66F 07/17 09:54
→ jlu: 小丑都把筆變不見了...真用力起來筆可以戳傷人吧69F 07/17 09:55
推 ShitHappens: 法官:Wick是用pencil啦 所以原子筆粉安全dee70F 07/17 09:56
推 iam0718: 看看基哥 這支比他至少能殺三個人71F 07/17 09:57
→ s900527: 台灣的垃圾法官真的太多72F 07/17 09:58
→ iam0718: 法律人大概沒被筆桶過眼睛73F 07/17 09:58
推 fuccwoman: 居然沒看過江沃克,台灣法官,可憐啊!74F 07/17 10:00
推 korata: 台灣法官正常發揮77F 07/17 10:02
推 MW1220: he killed three men with a fuxking pencil81F 07/17 10:07
推 hw1: 小丑都證明給你看了 筆真的是危險物品82F 07/17 10:08
→ AustinRivers: 筆真的有當兇器用啊 而且小丑用筆多可怕
尖銳物品都不應該帶 出事法官負責嗎84F 07/17 10:13
推 m7532005: 笑死 你讓自己法院候訊室每人犯發一支筆啊 這法官....這到底是哪個法官判的 真好奇86F 07/17 10:14
噓 louisnight: 我在酒吧看過他用一直筆殺了三個人 而你居然殺了他的狗89F 07/17 10:21
噓 fcz973: 法官你自己去戒護看看啊只會出一張嘴91F 07/17 10:30
推 MicroGG: 我在監獄上班過,這個完全是法官的問題92F 07/17 10:37
推 zxbnm: 奶嘴法官94F 07/17 10:44
推 job5786: 一個手腳都有限制的人拿支筆是能怎樣95F 07/17 10:52
推 xhung: 如果原子筆是危險物品 整個監獄都該禁 而非只有候訊室97F 07/17 11:04
推 new8gi: 沒看過監獄風雲喔98F 07/17 11:08
推 knnney: 監所人員不足壓力已經夠大了99F 07/17 11:21
推 maxxV3: 我感受到法官的惡意!!!100F 07/17 11:22
推 zoutzuur: 可以用筆捅那手指也能捅吧104F 07/17 12:06
推 mooda18: 筆有殺傷力耶 == 保管又不是沒收105F 07/17 12:07
推 AGIknight: 本來就該給人帶筆啊 旁邊法警在混的喔
法警在還會被原子筆捅死北檢裁撤算了 媽的106F 07/17 12:09
推 w9515: 法官...你是不是沒看過有人用支鉛筆就可以殺人110F 07/17 12:34
推 Zhang274: 一定沒看神鬼認證 + 捍衛任務112F 07/17 13:01
噓 wel1721: 法官真的是...113F 07/17 13:02
推 iori2968: 傑森包恩`小丑和約翰維克表示:114F 07/17 13:07
推 baddad: 怕怕亞卡116F 07/17 13:34
噓 abcccbbs: 一支筆可以殺三人欸 法官真的菜118F 07/17 14:25
→ iamshiao: 自己不用跟犯人關一間就覺得沒那麼嚴重121F 07/17 15:56
推 legendrl: 叫法官和拿著原子筆的犯人共處一室122F 07/17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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