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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誤認他在香爐小便 莽男替宮主出氣竟以「
時間 Fri Dec 11 02:40:14 2020


1.媒體來源:東森
2.記者署名:吳銘峯
3.完整新聞標題:誤認他在香爐小便 莽男替宮主出氣竟以「好摺凳」打死他
4.完整新聞內文:

屏東縣余姓男子,2018年間誤以為陳姓男子在某宮廟的香爐小便,由於余男與宮廟的宮主
熟識,他認為對方沒尊重宮主,在酒後痛毆對方,還拿鐵製摺疊椅狠砸,陳男因肋骨骨折
刺破肺部,送醫不治身亡。一審將余男判刑8年,二審加重改判10年,案經上訴,最高法
院9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有妨害公務、妨害兵役、竊盜等多項前科的余男(37歲),經常在屏東牡丹鄉
某宮廟走動,因此與宮廟的的邵姓女宮主熟識,余男直接稱呼她為姑姑。而案發於2018年
10月23日,傍晚6點多,余男與人在宮廟附近的小吃店飲酒,聽到稍早時陳姓男子在宮廟
前的香爐小便(實際上陳男乃在宮內飲酒時坐於椅子上直接小便)。


余男暴怒,認為陳男的行為太不尊重姑姑,在當晚7時30分許,在宮廟附近的大梅社區活
動中心巷道內找到陳男,開始動手毆打陳男。陳男倒地後,余男再以腳踹他的胸部及背部
,陳男不滿遭毆打而對余男叫罵,此舉令余男更加不滿,雙方走到活動中心內,余男抓起
活動中心內質地堅硬之鐵製折疊椅毆打陳男之胸、背,致使陳男受有右側第6、7肋骨骨折
、右肺被肋骨斷面刺破、右側大量血胸及全身多處撕裂傷、擦挫傷、瘀傷等傷害。陳男倒
地不起後,余男罷手離去。


陳男掙扎爬起,負傷到一旁的小吃店求救,小吃店通知陳男父親,緊急將陳男送醫,最後
仍因多處肋骨骨折、大量血胸與氣胸而不治死亡。警方循線逮捕余男,並查扣行兇的折疊
椅。檢方依照「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余男雖向家屬道歉,但因未賠償家屬,並未獲得諒解,雙方未達成和解。一
審將余男判刑8年,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痛批余男為逞一時之勇,竟向陳男尋釁,率
將手無寸鐵之陳男毆打倒地;而後又以摺疊椅施暴,既已見陳男受傷倒地,仍未將陳男送
醫救治,致使他傷重不治死亡,令家屬承受喪失至親之痛,足認余男犯罪情狀非輕,再加
上犯後仍未達成和解,因此改重判10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定讞


5.完整新聞連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209/1872248.htm
誤認他在香爐小便 莽男替宮主出氣竟以「好摺凳」打死他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屏東縣余姓男子,2018年間誤以為陳姓男子在某宮廟的香爐小便,由於余男與宮廟的宮主熟識,他認為對方沒尊重宮主,在酒後痛毆對方,還拿鐵製摺疊椅狠砸,陳男因肋骨骨折刺破肺部,送醫不治身亡。一審將余男判刑8年,二審加重改判10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定讞。 (法律,人權,香爐,小便,好摺凳,摺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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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KCLIN: 靠北 肛肛推的文不知道跑到哪偏去了1F 12/11 02:41
WeAntiTVBS: 喝酒誤事就是這樣,賠一條命算活該吧2F 12/11 02:41
KCKCLIN: 我喝酒只會想睡覺 那些都是借酒裝瘋的孬種3F 12/11 02:42
auni: 實際上陳男乃在宮內飲酒時坐於椅子上直接小便.....4F 12/11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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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ichan: 宮廟水準6F 12/11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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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1111111: 殺人就殺人 傷害致死真的是很鳥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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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ryugu: 這樣誤認的點在哪 我文盲嗎10F 12/11 02:50
kerorobear: 低能相殘 跟高雄差不多11F 12/11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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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11pman 
sl11pman: 還是很不敬啊16F 12/11 03:57
a27588679: 殺個人重判十年 有送醫的話搞不好重判五年17F 12/11 04:14
Mgthok68: 判太輕18F 12/11 04:29
oxlittle: 過高屏溪、、、、19F 12/11 04:45
GoodDonkey: 喝酒打死人重判10年,喝酒開車撞死人判6個月20F 12/11 04:47
henry55566: 才10年喔,出來也才四十幾歲,這種敗類直接處死好嗎21F 12/11 04:57
alfahsu: 酒駕撞死人才六個月,十年太重了,十個月還差不多22F 12/11 05:36
delta0521: 好奇用啥理由上訴 還是單純想賭會越判越輕?23F 12/11 06:08
s8800892000: 妨礙兵役是沒去當兵嗎24F 12/11 06:20
uless: 當到一半逃兵也有可能吧25F 12/11 06:46
zweihander99: 二審居然比一審還重耶26F 12/11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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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etomash: 才10年28F 12/11 07:31
ES699AP: 又是個喝酒就變低能的智障29F 12/11 07:36
mightshowgun: 殺人免死 好開心30F 12/11 07:38
airua: 喝酒撞死人還判比較輕,用車撞就好,拿什麼好折凳...31F 12/11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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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riamon: 貧冬啪呆仔日常,不意外,呵呵!33F 12/11 08:09
sam2255: 折凳果然是殺人武器之首34F 12/11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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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frf: 笑死,殺個人沒和解一審才八年。還好學長重判10年,不然你他媽一條人命連十年都沒有。43F 12/11 10:39
Irelia56: 說個笑話,神明保佑45F 12/11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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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13579: 打死人才十年 這條法該改了47F 12/1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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